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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四十三

作者:張廷玉等

◎輿服三

○文武官冠服 命婦冠服 內外官親屬冠服 內使冠服 侍儀以下冠服士庶冠服 樂工冠服 軍隸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賜百官。時禮部言:“各官先授散官,與見任職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職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亞中大夫黃州知府,而任五品職事。散官與見任之職不同,故服色不能無異,乞定其制。”乃詔省部臣定議。禮部復言:“唐制,服色皆以散官為準。元制,散官職事各從其高者,服色因之。國初服色依散官,與唐制同。”乃定服色準散官,不計見職,於是所賜袍帶亦並如之。三年,禮部言:“歷代異尚。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漢赤,唐服飾黃,旗幟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服色所尚,於赤為宜。”從之。

文武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俱用梁冠,赤羅衣,白紗中單,青飾領緣,赤羅裳,青緣,赤羅蔽膝,大帶赤、白二色絹,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樑數為差。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後金蟬。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後玳瑁蟬。俱插雉尾。駙馬與侯同,不用雉尾。一品,冠七梁,不用籠巾貂蟬,革帶與佩俱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下結青絲網,玉綬環二。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餘同一品。三品,五梁,革帶金,佩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下結青絲網,金綬環二。四品,四梁,革帶金,佩藥玉,餘同三品。五品,三梁,革帶銀,鈒花,佩藥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二。一品至五品,笏俱象牙。六品、七品,二梁,革帶銀,佩藥玉,綬用黃、綠、赤織成練鵲三色花錦,下結青絲網,銀綬環二。獨御史服獬廌。八品、九品,一梁,革帶烏角,佩藥玉,綬用黃、綠織成鸂氵鶒二色花錦,下結青絲網,銅綬環二。六品至九品,笏俱槐木。其武官應直守衛者,別有服色。雜職未入流品者,大朝賀、進表行禮止用公服。三十年令視九品官,用朝服。嘉靖八年,更定朝服之制。梁冠如舊式,上衣赤羅青緣,長過腰指七寸,毋掩下裳。中單白紗青緣。下裳七幅,前三後四,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蔽膝綴革帶。綬,各從品級花樣。革帶之後佩綬,系而掩之。其環亦各從品級,用玉犀金銀銅,不以織於綬。大帶表里俱素,惟兩耳及下垂緣綠,又以青組約之。革帶俱如舊式。珮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玉,四品以下藥玉,及襪履俱如舊式。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毋僣躡朱履。故事,十一月百官戴暖耳。是年朝覲外官及舉人、監生,不許戴暖耳入朝。

凡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祀,則服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至九品,青羅衣,白紗中單,俱皂領緣。赤羅裳,皂緣。赤羅蔽膝。方心曲領。其冠帶、佩綬等差,並同朝服。又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四品以下,並去珮綬。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上衣青羅,皂緣,與朝服同。下裳赤羅,皂緣,與朝服同。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襪履俱與朝服同。其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獨錦衣衛堂上官,大紅蟒衣,飛魚,烏紗帽,鸞帶,佩繡春刀。祭太廟、社稷,則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則服之。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其制,盤領右衽袍,用紵絲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幞頭:漆、紗二等,展角長一尺二寸;雜職官幞頭,垂帶,後復令展角,不用垂帶,與入流官同。笏依朝服為之。腰帶: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品、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烏角。襪用青革,仍垂撻尾於下。靴用皂。其後,常朝止便服,惟朔望具公服朝參。凡武官應直守衛者,別有服色,不拘此制。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腰帶與一品同。文武官花樣,如無從織造,則用素。百官入朝,雨雪許服雨衣。奉天、華蓋、武英諸殿奏事,必躡履鞋,違者御史糾之。萬曆五年,令常朝俱衣本等錦繡服色,其朝覲官見辭、謝恩,不論已未入流,公服行禮。

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視事,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素銀,八品、九品烏角。凡致仕及侍親辭閒官,紗帽、束帶。為事黜降者,服與庶人同。至二十四年,又定公、侯、伯、駙馬束帶與一品同,雜職官與八品、九品同。朝官常服禮鞋,洪武六年定。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躡釘靴,聲徹殿陛,侍儀司請禁之。太祖曰:“古者入朝有履,自唐始用靴。其令朝官為軟底皮鞋,冒於靴外,出朝則釋之。”

禮部言近奢侈越制。詔申禁之,仍參酌漢、唐之制,頒行遵守。凡職官,一品、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彩繡,帽頂、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品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龍,以金繡為之者聽。禮部又議:“品官見尊長,用朝君公服,於理未安。宜別制梁冠、絳衣、絳裳、革帶、大帶、大白襪、烏舄、佩綬,其衣裳去緣襈。三品以上佩綬,三品以下不用。”從之。

二十二年,令文武官遇雨戴雨帽,公差出外戴帽子,入城不許。二十三年定製,文官衣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氵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又令品官常服用雜色紵絲、綾羅、彩繡。官吏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色,並織繡龍鳳文,違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見人員,四時並用色衣,不許純素。三十年,令致仕官服色與見任同,若朝賀、謝恩、見辭,一體具服。

景泰四年,令錦衣衛指揮侍衛者,得衣麒麟。天順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龍、飛魚、鬥牛、大鵬、像生獅子、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並玄、黃、紫及玄色、黑、綠、柳黃、薑黃、明黃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鎮守、守備,違例奏請蟒衣、飛魚衣服者,科道糾劾,治以重罪。正德十一年設東、西兩官廳,將士悉衣黃罩甲。中外化之。金緋盛服者,亦必加此於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書王瓊得賜一英,冠以下教場,自謂殊遇。其後巡狩所經,督餉侍郎、巡撫都御史無不衣罩甲見上者。十三年,車駕還京,傳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鸞帶。尋賜群臣大紅紵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時文臣服色亦以走獸,而麒麟之服逮於四品,尤異事也。

十六年,世宗登極詔云:“近來冒濫玉帶,蟒龍、飛魚、鬥牛服色,皆庶官雜流並各處將領夤緣奏乞,今俱不許。武職卑官僣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絕之。”嘉靖六年復禁中外官,不許濫服五彩裝花織造違禁顏色。

七年既定燕居法服之制,閣臣張璁因言:“品官燕居之服未有明制,詭異之徒,競為奇服以亂典章。乞更法古玄端,別為簡易之制,昭布天下,使貴賤有等。”帝因複製《忠靜冠服圖》頒禮部,敕諭之曰:“祖宗稽古定製,品官朝祭之服,各有等差。第常人之情,多謹於明顯,怠於幽獨。古聖王慎之,制玄端以為燕居之服。比來衣服詭異,上下無辨,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靜’,庶幾乎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焉。朕已著為圖說,如式製造。在京許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在外許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餘不許濫服。”禮部以圖說頒布天下,如敕奉行。按忠靜冠仿古玄冠,冠匡如制,以烏紗冒之,兩山俱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壓以金線,邊以金緣之。四品以下,去金,緣以淺色絲線。忠靜服仿古玄端服,色用深青,以紵絲紗羅為之。三品以上雲,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前後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如古大夫之帶制,青表綠緣邊並里。素履,青綠絛結。白襪。

十六年,群臣朝於駐蹕所,兵部尚書張瓚服蟒。帝怒,諭閣臣夏言曰:“尚書二品,何自服蟒?”言對曰:“瓚所服,乃欽賜飛魚服,鮮明類蟒耳。”帝曰:“飛魚何組兩角?其嚴禁之。”於是禮部奏定,文武官不許擅用蟒衣、飛魚、鬥牛、違禁華異服色。其大紅紵絲紗羅服,惟四品以上官及在京五品堂上官、經筵講官許服。五品官及經筵不為講官者,俱服青綠錦繡。遇吉禮,止衣紅布絨褐。品官花樣,並依品級。錦衣衛指揮,侍衛者仍得衣麒麟,其帶俸非侍衛,及千百戶雖侍衛,不許僣用。

歷朝賜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賜玉帶者,自洪武中學士羅復仁始。衍聖公秩正二品,服織金麒麟袍、玉帶,則景泰中入朝拜賜。自是以為常。內閣賜蟒衣,自弘治中劉健、李東陽始。麒麟本公、侯服,而內閣服之,則嘉靖中嚴嵩、徐階皆受賜也。仙鶴,文臣一品服也,嘉靖中成國公朱希忠、都督陸炳服之,皆以玄壇供事。而學士嚴訥、李春芳、董份以五品撰青詞,亦賜仙鶴。尋諭供事壇中乃用,於是尚書皆不敢衣鶴。後敕南京織閃黃補麒麟、仙鶴,賜嚴嵩,閃黃乃上用服色也;又賜徐階教子升天蟒。萬曆中,賜張居正坐蟒;武清侯李偉以太后父,亦受賜。

儀賓朝服、公服、常服:俱視品級,與文武官同,惟笏皆象牙;常服花樣視武官。弘治十三年定,郡主儀賓鈒花金帶,胸背獅子。縣主儀賓鈒花金帶,郡君儀賓光素金帶,胸背俱虎豹。縣君儀賓鈒花銀帶,鄉君儀賓光素銀帶,胸背俱彪。有僣用者,革去冠帶,戴平頭巾,於儒學讀書習禮三年。

狀元及諸進士冠服:狀元冠二梁,緋羅圓領,白絹中單,錦綬,蔽膝,紗帽,槐木笏,光銀帶,藥玉佩,朝靴,氈襪,皆御前頒賜,上表謝恩日服之。進士巾如烏紗帽,頂微平,展角闊寸餘,長五寸許,系以垂帶,皂紗為之。深藍羅袍,緣以青羅,袖廣而不殺。槐木笏,革帶、青鞓,飾以黑角,垂撻尾於後。廷試後頒於國子監,傳臚日服之。上表謝恩後,謁先師行釋菜禮畢,始易常服,其巾袍仍送國子監藏之。

命婦冠服:洪武元年定,命婦一品,冠花釵九樹。兩博鬢,九鈿。服用翟衣,繡翟九重。素紗中單,黼領,朱縠逯襈裾。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加文繡重翟,為章二等。玉帶。青襪舄,佩綬。二品,冠花釵八樹。兩博鬢,八鈿。服用翟衣八等,犀帶,餘如一品。三品,冠花釵七樹。兩博鬢,七鈿。翟衣七等,金革帶,餘如二品。四品,冠花釵六樹。兩博鬢,六鈿。翟衣六等,金革帶,餘如三品。五品,冠花釵五樹。兩博鬢,五鈿。翟衣五等,烏角帶,餘如四品。六品,冠花釵四樹。兩博鬢,四鈿。翟衣四等,烏角帶,餘如五品。七品,冠花釵三樹。兩博鬢,三鈿。翟衣三等,烏角帶,餘如六品。自一品至五品,衣色隨夫用紫。六品、七品,衣色隨夫用緋。其大帶如衣色。四年,以古天子諸侯服袞冕,後與夫人亦服禕翟。今群臣既以梁冠、絳衣為朝服,不敢用冕,則外命婦亦不當服翟衣以朝。命禮部議之。奏定,命婦以山松特髻、假鬢花鈿、真紅大袖衣、珠翠蹙金霞帔為朝服。以朱翠角冠、金珠花釵、闊袖雜色綠緣為燕居之用。一品,衣金繡文霞帔,金珠翠妝飾,玉墜。二品,衣金繡雲肩大雜花霞帔,金珠翠妝飾,金墜子。三品,衣金繡大雜花霞帔,珠翠妝飾,金墜子。四品,衣繡小雜花霞帔,翠妝飾,金墜子。五品,衣銷金大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金墜子。六品、七品,衣銷金小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鍍金銀墜子。八品、九品,衣大紅素羅霞帔,生色畫絹妝飾,銀墜子。首飾,一品、二品,金玉珠翠。三品、四品,金珠翠。五品,金翠。六品以下,金鍍銀,間用珠。

五年,更定品官命婦冠服:一品,禮服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銜珠結。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朵,珠翠雲喜花三朵;後鬢珠梭球一,珠翠飛翟一,珠翠梳四,金雲頭連三釵一,珠簾梳一,金簪二;珠梭環一雙。大袖衫,用真紅色。霞帔、褙子,俱用深青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霞帔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翟文。常服用珠翠慶雲冠,珠翠翟三,金翟一,口銜珠結;鬢邊珠翠花二,小珠翠梳一雙,金雲頭連三釵一,金壓鬢雙頭釵二,金腦梳一,金簪二;金腳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金。長襖長裙,各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長襖緣襈,或紫或綠,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看帶,用紅綠紫,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長裙,橫豎金繡纏枝花文。二品,特髻上金翟七,口銜珠結,餘同一品。常服亦與一品同。三品,特髻上金孔雀六,口銜珠結。正面珠翠孔雀一,後鬢翠孔雀二。霞帔上施蹙金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孔雀文,餘同二品。常服冠上珠翠孔雀三,金孔雀二,口銜珠結。長襖緣襈。看帶,或紫或綠,並繡雲霞孔雀文。長裙,橫豎襴並繡纏枝花文,餘同二品。四品,特髻上金孔雀五,口銜珠結,餘同三品。常服亦與三品同。五品,特髻上銀鍍金鴛鴦四,口銜珠結。正面珠翠鴛鴦一,小珠鋪翠雲喜花三朵;後鬢翠鴛鴦二,銀鍍金雲頭連三釵一,小珠簾梳一,鍍金銀簪二;小珠梳環一雙。霞帔上施繡雲霞鴛鴦文,鍍金銀鈒花墜子。褙子上施雲霞鴛鴦文,餘同四品。常服冠上小珠翠鴛鴦三,鍍金銀鴛鴦二,挑珠牌。鬢邊小珠翠花二朵,雲頭連三釵一,梳一,壓鬢雙頭釵二,鍍金簪二;銀腳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銀鍍金。長襖緣襈,繡雲霞鴛鴦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同四品。六品,特髻上翠松三株,銀鍍金練鵲四,口銜珠結。正面銀鍍金練鵲一,小珠翠花四朵;後鬢翠梭球一,翠練鵲二,翠梳四,銀雲頭連三釵一,珠緣翠簾梳一,銀簪二。大袖衫,綾羅絹隨所用。霞帔施繡雲霞練鵲文,花銀墜子。褙子上施雲霞練鵲文,餘同五品。常服冠上鍍金銀練鵲三,又鍍金銀練鵲二,挑小珠牌;鐲釧皆用銀。長襖緣襈。看帶,或紫或綠,繡雲霞練鵲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同五品。七品,禮服、常服俱同六品。其八品、九品禮服,惟用大袖衫、霞帔、褙子。大衫同七品。霞帔上繡纏枝花,鈒花銀墜子。褙子上繡摘枝團花。通用小珠慶雲冠。常服亦用小珠慶雲冠,銀間鍍金銀練鵲三,又銀間鍍金銀練鵲二,挑小珠牌;銀間鍍金雲頭連三釵一,銀間鍍金壓鬢雙頭釵二,銀間鍍金腦梳一,銀間鍍金簪二。長襖緣襈、看帶並繡纏枝花,餘同七品。又定命婦團衫之制,以紅羅為之,繡重雉為等第。一品九等,二品八等,三品七等,四品六等,五品五等,六品四等,七品三等,其餘不用繡雉。

二十四年定製,命婦朝見君後,在家見舅姑並夫及祭祀則服禮服。公侯伯夫人與一品同。大袖衫,真紅色。一品至五品,紵絲綾羅;六品至九品,綾羅絹。霞帔、褙子皆深青段。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繡雲霞翟文;三品、四品,金繡雲霞孔雀文;五品,繡雲霞鴛鴦文;六品、七品,繡雲霞練鵲文。大袖衫,領闊三寸,兩領直下一尺,間綴紐子三,末綴紐子二,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霞帔二條,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墜子中鈒花禽一,四面雲霞文,禽如霞帔,隨品級用。笏以象牙為之。二十六年定,一品,冠用金事件,珠翟五,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三,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珠翟四,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四,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一品、二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三品、四品,霞帔、褙子俱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五品、六品,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三,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五,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五品,霞帔、褙子俱雲霞鴛鴦文,鍍金鈒花銀墜子。六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練鵲文,鈒花銀墜子。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二,珠月桂開頭二,珠半開六,翠雲二十四片,翠月桂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七品,霞帔、墜子、褙子與六品同。八品、九品,霞帔用繡纏枝花,墜子與七品同,褙子繡摘枝團花。

內外官親屬冠服:洪武元年,禮部尚書崔亮奉詔議定。內外官父、兄、伯、叔、子、孫、弟、侄用烏紗帽,軟腳垂帶,圓領衣,烏角帶。品官祖母及母、與子孫同居親弟侄婦女禮服,合以本官所居官職品級,通用漆紗珠翠慶雲冠,本品衫,霞帔、褙子,緣襈襖裙,惟山松特髻子止許受封誥敕者用之。品官次妻,許用本品珠翠慶雲冠、褙子為禮服。銷金闊領、長襖長裙為常服。二十五年,令文武官父兄、伯叔、弟侄、子婿,皆許穿靴。

內使冠服:明初置內使監,冠烏紗描金曲腳帽,衣胸背花盤領窄袖衫,烏角帶,靴用紅扇面黑下〈木舂〉。各宮火者,服與庶人同。洪武三年諭宰臣,內使監未有職名者,當別制冠,以別監官。禮部奏定,內使監凡遇朝會,依品具朝服、公服行禮。其常服,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帽;犀角帶。無品從者,常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烏角帶;烏紗帽,垂軟帶。年十五以下者,惟戴烏紗小頂帽。按《大政記》,永樂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繡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此燕閒之服也。次則飛魚,惟入侍用之。貴而用事者,賜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面正向,尤貴。又有膝襴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襴有紅、黃之別耳。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言:“國朝品官無蟒衣之制。夫蟒無角、無足,今內官多乞蟒衣,殊類龍形,非制也。”乃下詔禁之。十七年,諭閣臣劉健曰:“內臣僣妄尤多。”因言服色所宜禁,曰:“蟒、龍、飛魚、鬥牛,本在所禁,不合私織。間有賜者,或久而敝,不宜輒自織用。玄、黃、紫、皂乃屬正禁,即柳黃、明黃、薑黃諸色,亦應禁之。”孝宗加意鉗束,故申飭者再,然內官驕姿已久,積習相沿,不能止也。初,太祖制內臣服,其紗帽與群臣異,且無朝冠、幞頭,亦無祭服。萬曆初,穆宗主入太廟,大榼冠進賢,服祭服以從,蓋內府祀中霤、灶井之神,例遣中官,因自創為祭服,非由廷議也。

侍儀舍人冠服:洪武二年,禮官議定。侍儀舍人導禮,依元制,展腳幞頭,窄袖紫衫,塗金束帶,皂紋靴。常服:烏紗唐帽,諸色盤領衫,烏角束帶,衫不用黃。四年,中書省議定,侍儀舍人並御史台知班,引禮執事,冠進賢冠,無梁,服絳色衣,其蔽膝、履、襪、帶、笏,與九品同,惟不用中單。

校尉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執仗之士,首服皆縷金額交腳幞頭,其服有諸色辟邪、寶相花裙襖,銅葵花束帶,皂紋靴。六年,令校尉衣只孫,束帶,幞頭,靴鞋。只孫,一作質孫,本元制,蓋一色衣也。十四年改用金鵝帽,黑漆戧金荔枝銅釘樣,每五釘攢就,四面稍起邊襴,鞓青緊束之。二十二年,令將軍、力士、校尉、旗軍常戴頭巾或榼腦。二十五年,令校尉、力士上直穿靴,出外不許。

刻期冠服:宋置快行親從官,明初謂之刻期。冠方頂巾,衣胸背鷹鷂,花腰,線襖子,諸色闊匾絲絛,大象牙雕花環,行縢八帶鞋。洪武六年,惟用雕刻象牙絛環,餘同庶民。

儒士、生員、監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二十三年,定儒士、生員衣,自領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二十四年,以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甄別之,命工部制式以進。太祖親視,凡三易乃定。生員襴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寬袖皂緣,皂絛軟巾垂帶。貢舉入監者,不變所服。洪武末,許戴遮陽帽,後遂私戴之。洪熙中,帝問衣藍者何人,左右以監生對。帝曰:“著青衣較好。”乃易青圓領。嘉靖二十二年,禮部言士子冠服詭異,有凌雲等巾,甚乖禮制,詔所司禁之。萬曆二年禁舉人、監生、生儒僣用忠靜冠巾,錦綺鑲履及張傘蓋,戴暖耳,違者五城御史送問。

庶人冠服:明初,庶人婚,許假九品服。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帶巾,改四方平定巾,雜色盤領衣,不許用黃。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僣用金繡、錦綺、紵絲、綾羅,止許、絹、素紗,其靴不得裁製花樣、金線裝飾。首飾、釵、鐲不許用金玉、珠翠,止用銀。六年,令庶人巾環不得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未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頂,帽珠止許水晶、香木。十四年令農衣、紗、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紗。二十二年,令農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親農業者不許。二十三年,令耆民衣制,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庶人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袖口五寸。二十五年,以民間違禁,靴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詔禮部嚴禁庶人不許穿靴,止許穿皮札〈革翁〉,惟北地苦寒,許用牛皮直縫靴。正德元年,禁商販、僕役、倡優、下賤不許服用貂裘。十六年,禁軍民衣紫花罩甲,或禁門或四外遊走者,緝事人擒之。

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士庶妻,首飾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絹。五年,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絁,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絹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釵,珠頭閟窄袖褙子。凡婢使,高頂髻,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婢使,雙髻,長袖短衣,長裙。成化十年,禁官民婦女不得僣用渾金衣服,寶石首飾。正德元年,令軍民婦女不許用銷金衣服、帳幔,寶石首飾、鐲釧。

協律郎、樂舞生冠服:明初,郊社宗廟用雅樂,協律郎幞頭,紫羅袍,荔枝帶;樂生緋袍,展腳幞頭;舞士幞頭,紅羅袍,荔枝帶,皂靴;文舞生紅袍,武舞生緋袍,俱展腳幞頭,革帶,皂靴。朝會大樂九奏歌工:中華一統巾,紅羅生色大袖衫,畫黃鶯、鸚鵡花樣,紅生絹襯衫,錦領,杏紅絹裙,白絹大口袴,青絲絛,白絹襪,茶褐鞋。其和聲郎押樂者:皂羅闊帶巾,青羅大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皂靴。其三舞:

一、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舞士皆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生色畫舞鶴花樣窄袖衫,白生絹襯衫,錦領、紅羅銷金大袖罩袍,紅羅銷金裙,皂生色畫花緣襈,白羅銷金汗袴,藍青羅銷金緣,紅絹擁項,紅結子,紅絹束腰,塗金束帶,青絲大絛,錦臂韝,綠雲頭皂靴。舞師,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大袖衫,白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綠雲頭皂靴。

一、文舞,曰《車書會同之舞》。舞士皆黑光描金方山冠,青絲纓,紅羅大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紅羅擁項,紅結子,塗金束帶,白絹大口袴,白絹襪,茶褐鞋。舞師冠服與舞士同,惟大袖衫用青羅,不用紅羅擁項、紅結子。

一、文舞,曰《撫安四夷之舞》。舞士,東夷四人,椎髻於後,系紅銷金頭繩,紅羅銷金抹額,中綴塗金博山,兩傍綴塗金巾環,明金耳環,青羅生色畫花大袖衫,紅生色領袖,紅羅銷金裙,青銷金裙緣,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烏皮靴。西戎四人,間道錦纏頭,明金耳環,紅紵絲細摺襖子,大紅羅生色雲肩,綠生色緣,藍青羅銷金汗袴,紅銷金緣系腰合缽,十字泥金數珠,五色銷金羅香囊,紅絹擁項,紅結子,赤皮靴。南蠻四人,綰朝天髻,系紅羅生色銀錠,紅銷金抹額,明金耳環,紅織金短襖子,綠織金細摺短裙,絨錦袴,間道紵絲手巾,泥金頂牌,金珠瓔珞綴小金鈴,錦行纏,泥金獅蠻帶,綠銷金擁項,紅結子,赤皮靴。北翟四人,戴單于冠,貂鼠皮檐,雙垂髻,紅銷金頭繩,紅羅銷金抹額,諸色細摺襖子,藍青生色雲肩,紅結子,紅銷金汗袴,系腰合缽,皂皮靴。其舞師皆戴白卷檐氈帽,塗金帽頂,一撒紅纓,紫羅帽襻,紅綠金繡襖子,白銷金汗袴,藍青銷金緣,塗金束帶,綠擁項,紅結子,赤皮靴。

凡大樂工及文武二舞樂工,皆曲腳幞頭,紅羅生色畫花大袖衫,塗金束帶,紅絹擁項,紅結子,皂皮靴。四夷樂工,皆蓮花帽,諸色細摺襖子,白銷金汗袴,紅銷金緣,紅綠絹束腰,紅羅擁項,紅結子,花靴。

永樂間,定殿內侑食樂。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樂工,皆青羅包巾,青、紅、綠、玉色羅銷金胸背襖子,渾金銅帶,紅羅褡愬,雲頭皂靴,青綠羅銷金包臀。舞人服色如之。奏《撫安四夷之舞》,高麗舞四人,皆笠子,青羅銷金胸背襖子,銅帶,皂靴;琉球舞四人,皆棉布花手巾,青羅大袖襖子,銅帶,白碾光絹間道踢袴,皂皮靴;北番舞四人,皆狐帽,青紅紵絲銷金襖子,銅帶;伍魯速回回舞四人,皆青羅帽,比里罕棉布花手巾,銅帶,皂靴。奏《車書會同之舞》,舞人皆皂羅頭巾,青、綠、玉色皂沿邊襴,茶褐線條皂皮四縫靴。奏《表正萬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羅包巾,紅羅銷金項帕,紅生絹錦領中單,紅生絹銷金通袖襖子,青線絛銅帶,織錦臂韝,雲頭皂靴,各色銷金包臀,紅絹褡愬。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青幪紗如意冠,紅生絹錦領中單,紅生絹大袖袍,各色絹采畫直纏,黑角偏帶,藍絹彩雲頭皂靴,白布襪。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

洪武五年,定齋郎、樂生、文武舞生冠服:齋郎,黑介幘,漆布為之,無花樣;服紅絹窄袖衫,紅生絹為里;皂皮四縫靴;黑角帶。文舞生及樂生,黑介幘,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紅絹大袍,胸背畫纏枝方葵花,紅生絹為里,加錦臂韝二;皂皮四縫靴;黑角帶。武舞生,武弁,以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飾、靴、帶並同文舞生。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服制:圜丘服青紵絲,方澤服黑綠紗,朝日壇服赤羅,夕月壇服玉色羅。

宮中女樂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凡中宮供奉女樂、奉鑾等官妻,本色皪髻,青羅圓領。提調女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花圓領,鍍金花帶,皂靴。歌章女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裙襖,胸帶,大紅羅抹額,青綠羅彩畫雲肩,描金牡丹花皂靴。奏樂女樂,服色與歌章同。嘉靖九年,祀先蠶,定樂女生冠服。黑縐紗描金蟬冠,黑絲纓,黑素羅銷金葵花胸背大袖女袍,黑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白襪,黑鞋。

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教坊司樂藝,青字頂巾,系紅綠褡愬。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御前供奉俳長,鼓吹冠,紅羅胸背小袖袍,紅絹褡愬,皂靴。色長,鼓吹冠,紅青羅紵絲彩畫百花袍,紅絹褡愬。歌工,弁冠,紅羅織金胸背大袖袍,紅生絹錦領中單,黑角帶,紅熟絹錦腳袴,皂皮琴鞋,白棉布夾襪。樂工服色與歌工同。凡教坊司官常服冠帶,與百官同;至御前供奉,執粉漆笏,服黑漆幞頭,黑綠羅大袖襴袍,黑角偏帶,皂靴。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樂人皆戴鼓吹冠,不用錦絛,惟紅褡愬,服色不拘紅綠。教坊司婦人,不許戴冠,穿褙子。樂人衣服,止用明綠、桃紅、玉色、水紅、茶褐色。俳、色長,樂工,俱皂頭巾,雜色絛。

王府樂工冠服:洪武十五年定。凡朝賀用大樂宴禮,七奏樂樂工俱紅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有花鼓吹冠,錦臂韝,皂靴,抹額以紅羅彩畫,束腰以紅絹。其餘樂工用綠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無花鼓吹冠,抹額以紅絹彩畫,束腰以紅絹。

軍士服:洪武元年令製衣,表里異色,謂之鴛鴦戰襖,以新軍號。二十一年,定旗手衛軍士、力士俱紅袢襖,其餘衛所袢襖如之。凡袢襖,長齊膝,窄袖,內實以棉花。二十六年,令騎士服對襟衣,便於乘馬也。不應服而服者,罪之。

皂隸公人冠服:洪武三年定,皂隸,圓頂巾,皂衣。四年定,皂隸公使人,皂盤領衫,平頂巾,白褡愬,帶錫牌。十四年,令各衛門祗禁,原服皂衣改用淡青。二十五年,皂隸伴當不許著靴,止用皮札〈革翁〉。

外國君臣冠服:洪武二年,高麗入朝,請祭服制度,命制給之。二十七年,定蕃國朝貢儀,國王來朝,如賞賜朝服者,服之以朝。三十一年,賜琉球國王並其臣下冠服。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宣德三年,朝鮮國王李濩言:“洪武中,蒙賜國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遞降二等,故陪臣一等比朝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樂初,先臣芳遠遣世子禔入朝,蒙賜五梁冠服。臣竊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為定製。”乃命制六梁冠賜之。嘉靖六年,令外國朝貢入,不許擅用違製衣服。如違,賣者、買者同罪。

僧道服:洪武十四年定,禪僧,茶褐常服,青絛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綠絛淺紅袈裟。教僧,皂常服,黑絛淺紅袈裟。僧官如之。惟僧錄司官袈裟,綠文及環皆飾以金。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錄司官法服、朝服,綠文飾金。凡在京道官,紅道衣,金襴,木簡。在外道官,紅道衣,木簡,不用金襴。道士,青道服,木簡。

譯文

群臣的禮帽和服飾。

洪武元年,命令製作公服、朝服,以賞賜給各級官吏。

當時禮部說:“各位官員先前被任命的有官名而無固定職務的散官,與現在擔任的職務品級高低不同。

例如御史董希哲先前被任命為朝列大夫澧州知州,然而擔任七品的職務;省司郎中宋冕先前被任命焉亞中大夫黃州知腐,然而擔任五品的職務。

散官與現在擔任的職務不同,所以衣服式樣顏色不能沒有差異,請求確定它的制度。”於是詔令省部大臣討論決定。

禮部又說:“唐朝制度,衣服式樣顏色都以散官為標準。

元朝制度,散官職事官各自依從官品高的,衣服式樣顏色由此確定。

開國之初衣服式樣顏色依據散官,與唐朝制度相同。”於是規定衣服式樣顏色根據散官,不考慮現任職務,於是所賞賜的袍服衣帶也一概如此。

洪武三年,禮部說:“各個朝代所崇尚的顏色不一樣。

夏崇尚黑色,商崇尚白色,周崇尚赤色,秦崇尚黑色,漠崇尚赤色,唐服飾崇尚黃色,旗幟崇尚赤色。

現今國家承接元朝的後面,效法周朝、漢朝、唐朝、宋朝,官服顏色所崇尚,用赤色焉適宜。”依從了禮部的意見。

文武官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凡是祭祀天地宗廟等的大祀、宣告皇帝祭祀封禪完畢的慶典、正月初一、冬至、皇帝的生日以及頒布詔書、宣讀帝王的聖旨、進呈表章、傳達帝王的命令,都採用有橫脊的禮冠,赤色的綾羅上衣,白紗裡衣,青色的領邊,赤色的綾羅下裳,青色衣邊,赤色的綾羅蔽膝,大帶用赤、白兩種顏色的絹,束衣用革帶,佩系官印、勳章的彩色絲帶佩綬,白色襪子黑色鞋。

一品到九品,以帽子上樑的數目為差別。

公爵的帽子八道梁,罩巾貂蟬冠,簪筆五道折,四根柱,香草五截,前面後面有玉蟬首飾。

侯爵七道梁,罩巾貂蟬冠,簪筆四道折,四根柱,香草四截,前面後面金蟬首飾。

伯爵七道梁,罩巾貂蟬冠,簪筆兩道折,四根柱,香草兩截,前面後面玳瑁蟬首飾。

都插野雞尾羽毛。

駙馬與侯一樣,不插野雞尾羽毛。

一品官,帽子七道梁,不用罩巾貂蟬冠,革帶和佩帶都是玉制的,系官印等物的綬帶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鳳花紋的四種顏色的錦緞,下面繫著青色的絲織的網,玉制的綬環兩個。

二品官,六道梁,革帶,綬帶上飾犀牛角製成的環,其餘與一品官相同。

三品官,五道梁,革帶用金飾,佩玉裝飾,綬帶用黃、綠、赤、紫織成雲中仙鶴花紋錦緞,下面系青色絲織的網,金制綬環兩個。

四品官。

四道梁,革帶用金飾,佩飾用經過藥物煮煉後色澤光潤的石料藥玉製成,其餘的與三品官一樣。

五品官,三道梁,革帶用銀裝飾,上面嵌有花紋,佩飾用藥玉,綬帶用黃、綠、赤、紫織成盤鏇飛翔猛雕花紋的錦緞,下面繫結青色的絲織網,銀制鍍金綬環兩個。

一品到五品,朝見皇帝時所執的狹長板子都是象牙製成。

六品、七品,二道梁,革帶用銀飾,佩飾用藥玉,綬帶用黃、綠、赤織成練鵲紋的三種顏色的錦緞,下面繫結青色的絲織成的網,銀制綬環兩個。

惟獨御史朝服用獬腐紋。

八品、九品,一道梁,革帶飾以黑色的角質材料,佩飾用藥玉,綬帶用黃、綠織成潞踞花紋的兩種顏色的錦緞,下面繫結青色的絲織成的網,銅製綬環兩個。

六品到九品,朝板都用槐木製成。

負責值勤守衛的武官,朝服另有樣式顏色。

沒有入品級的其它官員,皇帝大會群臣朝拜慶賀、進獻表奏行禮時祇穿公服。

洪武三十年下令比照九品官,穿朝服。

嘉靖八年,修改朝服的式樣。

梁冠與以前的樣式相同,上衣赤色綾羅青色衣邊,長度超過腰七寸,不掩蓋下面的裙子。

裡衣用白紗製成,青色衣邊。

下面的裙子用七幅,前面三幅後面四幅,每幅三個褶子,赤色綾羅青色衣邊。

蔽膝連結革帶。

綬帶,各自依據品級織花樣。

革帶的後面是佩綬,系在革帶上而又掩蓋革帶。

綬環也各依據品級,用玉、犀角、金、銀、銅製成,不將它織在綬上。

大帶表面裡面都是素色,祇有兩邊充耳以及下垂部分鑲綠色的邊,又用青色的絲帶纏住它。

革帶都與從前的樣式一樣。

佩戴的玉完全按照《傳》中所說的制度,去掉一對下垂的珠串以及佩玉上面的兩塊橫玉。

三品官以上用玉制,四品官以下用藥玉制,至於襪鞋都與從前的樣式一致。

萬曆五年,命令各級官吏正月初一朝拜慶賀,不得越分穿紅色的鞋。

舊例,十一月各級官吏戴耳套。

這年來朝見皇帝的外地官員以及舉人、監生,不允許戴耳套入宮朝見。

凡是皇帝親自祭祀天地和祖先、土神穀神,文武官員向配祭者行敬酒獻帛禮,陪從祭祀,就穿祭服。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一品到九品,青色羅衣,白紗裡衣,都是黑色領邊。

赤色綾羅裙,黑色衣邊n赤色蘿制蔽膝。

方形心圓形領。

祭祀禮帽、革帶、佩錦、綬帶的等級差別,一概與朝服相同。

還規定有品級的官員家祭穿的祭服。

三品官以上,去掉方形心圓形領。

四品官以下,還要去掉佩玉綬帶。

嘉靖八年,重新制定各級官吏的祭服。

上衣用青色綾羅,黑色衣邊,與朝服相同。

下面的衣裙用赤色綾羅,黑色衣邊,與朝服相同。

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襪鞋都與朝服相同。

檢查祭牲、祭祀日月、舉行皇帝親耕以勉勵農耕的藉田禮、祭祀各個朝代的帝王,惟獨錦衣衛官署長官,穿大紅色蟒蛇花紋的衣服,繡有飛魚花紋,烏紗帽,兩端有排須的寬腰帶,佩帶繡春刀。

祭祀祖廟、土神穀神,便穿大紅色的便服。

文武官員公服。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

每天早朝晚朝向皇帝陳述事情以及陪同侍奉皇帝、拜謝皇帝的恩典、面見辭別皇帝就穿公服。

在外地的文武官員,每天辦公的時候穿公服。

公服的樣式,圓領衣襟右開的袍子,用貯麻絲或紗羅絹製成,袖子三尺寬。

一品到四品官,徘紅色衣袍;五品到七品官,青色衣袍;八品到九品官,綠色衣袍;沒有品級的其它官吏,衣袍、朝笏、帶與八品以下官吏相同。

公服上的花樣:一品,大獨科花,直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直徑三寸;三品,散答花,沒有枝葉,直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直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直徑一寸;八品以下沒有花紋。

幞頭巾:用漆刷過的紗兩等,帽子後部的展角長一尺二寸;不入品級的其它官吏的幞頭巾,帽子後部用垂帶,後來又命令用展角,不用垂帶,與有品級的官員相同。

朝板依據朝服製作。

束在腰問的衣帶:一品官用玉為飾,有的有花紋有的無花紋;二品以犀角為飾;三品、四品以金荔枝為飾,五品以下以黑色的角質物為飾。

腰帶帶身用青色皮革,並在腰帶下插著以示等級的各種飾物。

靴用黑色。

後來,一般的朝見只穿便服,惟有朔日、望日要將公服穿戴整齊朝見參拜。

凡是負責值勤守衛的武官,另有樣式顏色,不受這個制度的約束。

公、侯、駙馬、伯爵衣服顏色花紋圖樣、腰帶,與一品相同。

文武官員的花紋的式樣,如果汝辦法織銹,就用素色。

各級官吏入官朝見,下雨下雪允許穿雨衣。

在奉天、華蓋、武英等宮殿上陳述事情,必須穿鞋,違反者御史會糾劾他。

萬曆五年,命令經常的朝見都穿與官位相符的花紋色彩精緻美觀的絲織衣服,朝見的官員面見皇帝辭行、拜謝皇帝的恩德,無論是否入品級,都穿公服行禮。

文武官員日常穿的服飾。

洪武三年制定,凡是一般的朝見、處理政務,以烏紗帽、圓領衫、腰帶焉公服。

腰帶,一品官用玉裝飾,二品官用有花紋的犀角裝飾,三品官用金嵌鏤花紋裝飾,四品官用沒有嵌花紋的金裝飾,五品官用銀嵌鏤花紋裝飾,六品官、七品官用沒有嵌花紋的銀裝飾,八品官、九品官用黑色的角質材料裝飾。

凡是退休以及侍奉父母辭職居家的官員,紗制的紗帽、腰帶。

因為有罪被免職的,衣服與老百姓一樣。

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規定公、侯、伯、駙馬腰帶與一品官相同,不入品級的其它官員與八品、九品官相同。

朝中官員常服中的禮鞋,洪武六年制定。

這以前,各級官吏入宮朝見,遇到雨天都穿釘靴,聲音響遍宮殿石階,侍儀司請求禁止穿釘靴。

太祖說:“古時候入宮朝見穿單底的履,從唐朝開始用靴。

就下令朝中官員制軟底皮鞋,罩在靴的外面,出了宮再脫掉它。”禮部進言說近來奢侈超越了制度。

詔令申明禁止這種現象,仍舊參考漢朝、唐朝的制度,頒布執行遵守。

凡是各級官吏,一品、二品官用多種色彩的文綺、綾羅、彩繡,帽頂、帽珠用玉;三品官到五品官用多種色彩的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之外,隨便選用;六品官到九品官用多種色彩的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用瑪瑙、水晶、香木。

一品到六品官穿繡四支爪子的龍形圖案,聽憑用金線刺繡來製作它。

禮部又建議:“有品級的官員進見地位高年紀大的人,穿朝見皇帝的公服,在道理上不妥。

應該另外製作梁冠、緯色衣、絳色裙、革帶、大帶、大白襪、黑色的以木為復底的鞋、佩綬,上衣下裙去掉衣邊。

三品官以上用佩綬,三品官以下不用。”依從了這個意見。

洪武二十二年,下令文武官遇到雨天可戴雨帽,因公差外出可戴帽子,進入京城後不允許。

洪武二十三年定下制度,文官衣服從衣領到衣邊,離地一寸,袖長超過手,摺疊回來的部分要到肘部。

公、侯、駙馬與文官一樣。

武官的衣邊離地五寸,袖的長度超過手七寸。

洪武二十四年規定,公、侯、駙馬、伯的常服,繡麒麟、白澤圖案。

文官一品銹仙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雲雁,五品繡白鵬,六品繡鷺鷥,七品銹鶸溯,八品銹黃鵬,九品銹鵪鶉;不入品級的其它官吏銹練鵲;監察執行法紀的官員繡獬腐。

武官一品、二品繡獅子,三品、四品繡虎豹,五品繡熊罷,六品、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銹海馬。

又下令有品級的官員常服採用多種顏色的貯絲、綾羅、彩銹。

官吏衣服、帷幕,不許用玄、黃、紫三種顏色,並且不許織繡龍鳳花紋,違背了的罪行牽連到染色製作的人。

入朝參見的人員,一年四季一概穿彩色衣服,不許穿純素色。

洪武三十年,命令退休官員的服色與在職官員一樣,如果朝覲慶賀、拜謝皇帝的恩德、面見辭別皇帝,一樣穿戴官服。

景泰四年,下令錦衣衛中指揮侍衛的人,可以穿繡麒麟圖案的衣服。

天順二年,規定官吏平民的衣服不能用蟒龍、飛魚、鬥牛、大鵬、逼真的,獅子、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的雲朵等圖案,以及玄、黃、紫和玄色、黑、綠、柳黃、薑黃、明黃等顏色。

弘治十三年上奏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以及鎮守、守備,違背規定上奏請求銹蟒紋衣服、繡飛魚圖案的衣服的人,科道官揭發彈劾,按重罪懲治。

正德十一年,設立束、西兩個官廳,將士鏜甲外都穿黃色外套。

從京城到地方都仿效這種做法。

穿金飾徘紅袍鮮艷官服的,也必須在外面套上這種黃外套。

都督江彬等在承曰紅笠帽的上面,用靛青色染的天鵝羽毛點綴,作為顯貴的裝飾,地位高的飄著三枝羽毛,稍次的飄著兩枝羽毛。

兵部尚書王瓊被賞賜一枝羽毛,戴著到演武場,自認為是特殊待遇。

造以後皇帝出行視察所經過的地方,督餉侍郎、巡撫都御史沒有不在鏜甲外面穿外套拜見皇帝的。

正德十三年,皇帝返回京城,傳下聖旨,使迎接等候的人穿用長袖的軍服曳撒大帽、鸞帶。

不久賞賜眾臣大紅紂麻絲衣、羅紗衣各一件。

其服飾色彩,一品官銹鬥牛,二品官繡飛魚,三品官繡蟒,四、五品官繡麒麟,六、七品官繡虎、彪;翰林科道官不論品級都賜與;惟有各部屬官五品以下的不賜與。

當時文臣服飾顏色也採用走獸,而且繡麒麟的衣服已用於四品官,尤其是奇怪的事情。

正德十六年,世宗繼承皇位的詔書說:“近來過濫地佩玉帶,蟒龍、飛魚、鬥牛服飾顏色,都被一般官吏雜職小官以及各地將領鑽營奏請求得,現茌一律不允許。

任武職的小官越級採用公、侯的服飾顏色的,也全部禁止消除。”嘉靖六年,又禁令中央和地方官員,不允許遇濫穿五彩裝花圖案的布料及違背禁令的顏色製成的服飾。

嘉靖七年,制定了閒居時所穿服飾的制度後,大學士張璁就說:“有品級的官員閒居時的服飾沒有明確規定,詭奇怪異的人,爭相製作奇怪的衣服以使制度混亂。

乞求另外效法古代的玄端服,另外製定簡易的式樣,下詔布告全國,使地位高的地位低的有等級差別。”皇帝因此重新製作《忠靜冠服圖》頒發給禮部,下敕命曉諭禮部說:“祖宗考察古代規定製度,有品級的官員朝會與祭祀的服飾,各有等級差別。

只是一般人的性情,大多在引人矚目的地方謹慎,在幽僻獨處的地方便怠惰。

古代聖明的君王對此很謹慎,規定將玄端這種黑色禮服作為閒居的衣服。

近來衣服詭怪奇異,等級上下無從辨別,民心由什麼來安定。

朕因而參考古代玄端禮服的儀制,改名‘忠靜’,希望上朝的時候想著盡忠心,退朝的時候想著補救過失。

朕已經晝出圖形又有解說的文字,按照這種樣式製造。

在京城允許七品以上官員以及八品以上的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官員,在外地允許地方政府長官以及各府的長官、州縣的正職官、儒學教官穿戴它。

武官祇有都督以上約官員可以穿。

其餘的人不允許過濫穿戴。”禮部將這部既有圖畫又有解說的著作頒布全國,按敕命執行。

考察忠靜冠仿照古代的玄冠,帽框依照式樣,用烏紗蒙住它,兩座帽山都立在後部。

帽頂仍是正中微微凸起,三道梁各自用金線覆壓,帽線用金鑲邊。

四品以下,去掉金,用淺色絲線鑲邊。

忠靜服仿照古代的玄端服,用深青色,用紂麻絲紗羅製作。

三品官以上繡雲紋,四品官以下無花紋,用藍青色鑲邊,前胸後背裝飾以銹有本等級花樣的徽飾。

上衣與下裙相連的深衣採用玉色。

素絹縫製的大帶,與古代大夫的帶的式樣相同,青色表面綠色鑲邊以及綠色里子。

素絹制的鞋子,青綠色鞋帶。

白襪。

嘉靖十六年,眾臣在皇帝出行時中途停留的地方朝見皇帝,兵部尚書張瓚穿繡有蟒紋的衣服。

皇帝發怒,告訴大學士夏言說:“尚書是二品官,何故穿繡織有蟒紋的衣服?”夏言回答說:“張瓚所穿,乃是皇帝賞賜的飛魚服,鮮艷明麗像蟒服而已。”皇帝說:“飛魚為何編織兩個角?要嚴厲禁止這種現象。”於是禮部上奏後規定,文武官員不允許擅自服用蟒衣、飛魚、鬥牛、禁止的華麗怪異的服飾顏色。

大紅紆絲紗羅服,惟有四品以上官員以及在京城的五品官署長官、為皇帝講論經史的講官允許穿。

五品官以及御前講席不是講官的,都穿青綠色錦銹。

遇到吉慶典禮,只穿紅布絨褐。

有品級官員衣服的花樣,都按照品級。

錦衣衛的指揮,在皇帝身邊護衛的仍舊可以穿麒麟服,領俸祿但不侍衛,以及雖然是侍衛的千戶、百戶,不許越級穿用。

各個朝代賞賜衣服,文臣有役到一品官卻賞賜玉帶的,從洪武年問學士羅復仁開始。

衍聖公品級是正二品,穿用金絲織出麒麟圖案的袍子,系玉帶,則是景泰年間入宮朝拜賞賜的。

從此作為經常的制度。

內閣官員賞賜蟒衣,從弘治年問剴健、李束陽開始。

麒麟本是公、侯的服飾,然而內閣官員穿用它,則是嘉靖年問嚴嵩、徐階都受到賞賜的緣故。

仙鶴,是文臣一品官的服飾,嘉靖年間成國公朱希忠、都督陸炳穿用它,都因為供奉祭祀道壇。

至於學士嚴訥、李春芳、董份以五品的官位撰寫上奏天庭或徵召神將的青詞,也賞賜仙鶴服。

不久諭令供奉祭壇時纔穿,於是尚書都不敢穿仙鶴服。

後來命令南京織閃黃色的繡麒麟、仙鶴紋補子這種標誌官位品級的徽標,賞賜嚴嵩,閃黃乃是皇帝採用的衣服顏色;又賞賜徐階教子升天蟒服。

萬曆年問,賞賜張居正盤坐蟒圖案的服飾;武清侯李偉因為是皇太后的父親,也受到這種賞賜。

宗室親王、郡王的女婿的朝服、公服、常服,都依據品級,與文武官相同,只有朝笏都用象牙製作;常服的花色式樣與武官一樣。

弘治十三年規定,郡主夫婿採用嵌有花紋的金帶,衣服胸前背後繡獅子。

縣主夫婿採用嵌有花紋的金帶,郡君夫婿用不嵌花紋的金帶,衣服胸前背後都繡虎豹。

縣君夫婿用嵌有花紋的銀帶,鄉君夫婿用不嵌花紋的銀帶,衣服胸前背後都銹彪。

若有越級使用的人,便除去禮冠佩帶,戴平頭巾,到教授儒家學說的學校讀書、練習禮儀三年。

狀元以及眾進士的禮冠服飾。

狀元帽子兩道梁,徘紅色羅衣圓衣領,白絹裹衣,錦制綬帶,蔽膝,紗帽,槐木製朝笏,光銀帶,藥玉制佩飾,上朝時穿的靴子,氈制的襪子,都在皇帝面前頒發賞賜,上奏章答謝皇帝的恩德之日穿它。

進士的頭巾與烏紗帽相像,巾頂稍平,後部的展角有一寸多寬,長五寸左右,用垂帶繫著,黑紗製作而成。

深藍色綾羅制袍服,鑲以青羅邊,袖寬而不剪裁縫合的縫。

槐木製朝笏,革帶、青色的帶身,用黑色的角質材料裝飾,腰帶下插的垂頭撻尾垂在後面。

殿廷上的考試完後在國子監頒發,殿試公布名次的那天穿它。

上奏表答謝皇帝的恩德後,拜見先師孔子舉行祭祀先師的釋菜禮後,纔換成一般衣服,那些頭巾袍服仍舊送回國子監保存。

受封號命婦的禮帽服飾。

洪武元年制定,受封號命婦一品,戴花釵九株。

兩個寬大的髮鬢,九枝鈿。

衣服採用織有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銹野雞羽毛圖紋九重。

素色紗制的裡衣,黑青相間的衣領,朱色糓鑲邊的衣襟。

蔽膝與下裙顏色一致,用青赤色帛作領邊,加上有重迭野鶸圖紋的錦繡,繡野雞圖紋二等。

玉帶。

青色襪鞋,標誌身份等級的彩色絲帶。

二品受封號婦女,戴花釵八株。

兩個寬大髮鬢,八枝鈿。

衣服用繡有野雞碉毛圖紋的衣服八等,犀角製成的衣帶,其餘的與一品命婦相同。

三品命婦,戴花釵七株。

兩個寬大髮鬢,七枝鈿。

銹有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七等,金飾的革帶,其餘的與二品命婦相同。

四品命婦,戴花釵六株。

兩個寬大的髮鬢,六枝鈿。

繡有野鸚羽毛岡紋的衣服六等,金飾革帶,其餘與三品命婦一樣。

五品命婦,戴花釵五株。

兩個寬大的髮鬢,五枝鈿。

繡有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衣帶,其餘的與四品命婦一樣。

六品命婦,戴花釵四株。

兩個寬大的髮鬢,四枝鈿。

繡有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四等,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衣帶,其餘與五品命婦一樣。

七品命婦,戴花釵三株。

兩個寬大的髮鬢,三枝鈿。

繡有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衣帶,其餘的與六品命婦相同。

從一品到五品命婦,衣服的顏色輿丈夫一致用紫色。

六品、七品命婦,衣服顏色與丈夫一樣用徘紅色。

她們的大帶與衣服顏色一樣。

洪武四年,認為古代的天子諸侯穿戴繡龍紋的袞衣冠冕,君後與夫人也穿戴繡有野雞的棒衣與繡野雞羽毛圖紋的衣服。

現在眾臣既然用梁冠、絳色衣服為朝服,不敢用冕,那么宮廷外命婦也不應當穿繡野雞羽毛花紋的衣服來朝見。

命令禮部討論此事。

上奏章確定,命婦以山松特髻、假鬢花鈿、真紅大袖衣、珠翠蹙金霞帔,作為朝見的禮服。

以朱翠角冠、金珠花釵、寬袖問雜綠色袖邊,為閒居的常服。

一品命婦,穿戴金線銹的文霞帔禮服,用金珍珠翡翠裝飾,玉墜。

二品命婦,穿戴用金線銹雲肩大雜花的霞帔,用金珍珠翡翠裝飾,金墜子。

三品命婦,穿戴用金線繡大雜花的霞帔禮服,珍珠翡翠裝飾,金墜子。

四品命婦,穿戴銹小雜花的霞帔禮服,翡翠裝飾,金墜子。

五品命婦,穿戴嵌金色線的大雜花霞帔禮服,綴有突出花紋的色彩鮮艷的晝絹裝飾品,金墜子。

六品、七品命婦,穿戴嵌金色線的小雜花霞帔禮服,綴有突出花紋的色彩鮮艷昀畫絹裝飾品,鍍金的銀墜子。

八品、九品命婦,穿戴大紅色沒有花紋的綾羅霞帔禮服,色彩鮮艷的晝絹裝飾,銀墜子。

首飾,一品,二品命婦,金玉珍珠翡翠。

三品、四品命婦,金珍珠翡翠。

五品命婦,金翡翠。

六品以下,鍍金銀質偶爾用珍珠。

洪武五年修改有品級官員命婦的禮帽服飾。

一品命婦,禮服採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織野雞八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

正面珍珠翡翠裝飾的野雞一隻,珍珠翡翠裝點的花四朵,珍珠翡翠裝點的雲喜花三朵;後鬢珠梭球一個,珍珠翡翠裝飾的飛翔野鸚一隻,珍珠翡翠裝飾的梳子四把,金雲頭連三釵一股,珠簾梳一把,金簪兩枝;珠梭環一對。

大袖衫,採用真紅色。

霞帔、褙子,都採用深青色。

貯絲綾羅紗任隨選用。

霞帔禮服上用蹙金繡雲霞野雞花紋,嵌有花紋的金墜子。

褙子上用金線繡的雲霞野鸚花紋。

閒居穿的服飾採用珍珠翡翠修飾的祥雲冠,珍珠翡翠裝飾的野雞三隻,金線繡的野鸚一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鬢邊珍珠翡翠裝點的花兩朵,小的用珍珠翡翠裝飾的梳一對,金雲頭連三釵一枝,金壓鬢雙頭釵兩枝,金腦梳一把,金簪兩枝;金腳珠翠佛面環一雙;鐲子臂釧都用金制。

長襖長裙,各種顏色的紆絲綾羅紗任隨選用。

長襖鑲邊,或用紫色或用綠色,上面用蹙金繡雲霞野雞花紋。

看帶,用紅色綠色紫色,上面用蹙金繡雲霞野鸚花紋。

長裙,縱橫交錯金線繡的纏枝花花紋。

二品命婦,高聳的髮髻上金質野雞裝飾七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其餘與一品受封號婦女相同。

閒居時的服飾也與一品命婦相同。

三品命婦,特髻上金質孔雀裝飾六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

正面珍珠翡翠的孔雀裝飾一隻,後鬢翡翠裝飾的孑L雀兩隻。

霞帔禮服上用蹙金雲霞孔雀圖紋,嵌花的金墜子。

褙子上用金線銹雲霞孑L雀圖紋,其餘與二品一樣。

閒居時穿戴的幗子上珍珠翡翠孔雀裝飾三隻,金孔雀裝飾兩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

長襖鑲邊。

看帶,或為紫色或為綠色,都繡雲霞孔雀花紋。

長裙,縱橫的欄都刺繡纏枝花紋,其餘與二品命婦相同。

四品命婦,特髻上金質孔雀五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其餘與三品命婦相同。

閒居時穿的服飾也與三品命婦相同。

五品命婦,特髻上銀質鍍金鴛鴦裝飾四隻,口裹銜著珍珠裝飾的結。

正面珍珠翡翠鴛鴦裝飾一隻,小珍珠鋪上翡翠的雲喜花三朵;後鬢翡翠鴛鴦裝飾兩隻,銀質鍍金雲頭連三釵一枝,小珍珠簾梳一把,鍍金的銀簪兩枝;小珍珠梳環一對。

霞帔上用繡雲霞鴛鴦花紋,鍍金銀質嵌有花紋的墜子。

褙子上用雲霞鴛鴦花紋,其餘與四品命婦相同。

閒居穿的服飾帽子上小珍珠翡翠鴛鴦裝飾三隻,鍍金銀質鴛鴦兩隻,挑起的珍珠牌。

鬢邊小珍珠翡翠花兩朵,雲頭連三釵一枝,梳一把,壓鬢的雙頭釵兩枝,鍍金簪子兩枝;銀腳珍珠翡翠佛面環一對。

鐲子臂釧都用銀質鍍金。

長襖鑲邊,刺繡雲霞鴛鴦花紋。

長裙,縱橫欄繡纏枝花紋,其餘與四品命婦相同。

六品命婦,特髻上翡翠松三株,銀質鍍金練鵲四隻,口裡銜著珍珠裝飾的結。

正面銀質鍍金練鵲一隻,小珍珠翡翠花四朵;後鬢翡翠梭球一隻,翡翠練鵲兩隻,翡翠梳四把,銀質雲頭連三釵一枝,珍珠鑲邊翡翠簾梳一把,銀簪兩枝。

大袖衫,綾羅綢絹任隨選用。

霞帔用銹雲霞練鵲花紋,嵌花銀墜子。

褙子上用雲霞練鵲花紋,其餘與五品命婦相同。

閒居的服飾帽子上鍍金銀質練鵲裝飾三隻,還有鍍金銀質練鵲兩隻,挑起的小珍珠牌;鐲子臂釧都用銀。

長襖鑲邊。

看帶,或為紫色或為綠色,刺繡雲霞練鵲花紋。

長裙,縱橫欄繡纏枝花花紋,其餘與五品命婦相同。

七品命婦,禮服、日常服,都與六品命婦相同。

八品、九品命的禮服,祇穿戴大袖衫、霞帔、褙子。

大衫與七品命婦相同。

霞帔上刺繡纏枝花,嵌有花紋的銀墜子。

褙子上刺銹摘枝團花。

全用小珍珠祥雲冠。

日常服飾也用小珍珠祥雲冠,銀摻雜鍍金的銀質練鵲裝飾三隻,還有銀摻雜鍍金的銀質練鵲裝飾兩隻,挑起的小珍珠牌;銀摻雜鍍金雲頭連三釵一枝,銀摻雜鍍金的壓鬢雙頭釵兩枝,銀摻雜鍍金腦梳一把,銀摻雜鍍金簪兩枝。

長襖的綠邊、看帶都刺繡纏枝花,其餘與七品命婦相同。

又規定命婦團衫的式樣,以紅色的綾羅製作它,刺銹重迭的野雞花紋區別等級。

一品命婦九層,二品命婦八層,三品命婦七層,四品命婦六層,五品命婦五層,六品命婦四層,七品命婦三層,其餘不用刺繡的野鸚花紋。

洪武二十四年定下制度,命婦朝見皇帝皇后,在家拜見公公婆婆和丈夫以及祭祀就穿禮服。

公侯伯夫人與一品命婦相同。

大袖衫,真紅色。

一品到五品命婦,貯絲綾羅;六品到九品命婦,綾羅綢絹。

霞帔、褙子都是深青色緞。

公侯以及一品、二品命婦,金線刺繡雲霞野鸚花紋;三品、四品命婦,金線繡雲霞孔雀花紋;五品命婦,繡雲霞鴛鴦花紋;六品、七品命婦,刺繡雲霞練鵲花紋。

大袖衫,衣領寬三寸,兩邊衣領垂直向下一尺,中間縫綴紐扣三顆,底部縫綴紐扣兩顆,紐扣在用於裝飾的假紐扣的下面,跪拜時就解開它們。

霞帔兩條,各自刺繡烏七隻,根據品級選用,前面四隻後面三隻。

墜子裡嵌有花紋的烏一隻,四面雲霞花紋,鳥的花紋與霞帔上鳥的花紋一樣,依據品級選用。

朝板用象牙製成。

洪武二十六年規定,一品命婦,帽子採用金器物,珍珠野雞裝飾五隻,珍珠牡丹開頭兩個,珍珠半開三個,翡翠雲片二十四片,翡翠牡丹葉十八片,翡翠口圈一副,上面帶有金質寶鈿花八朵,金質野雞裝飾兩隻,口裹銜著珍珠結兩個。

二品到四品命婦,帽子採用金器物,珍珠野雞裝飾四隻,珍珠牡丹開頭兩個,珍珠半開四個,翡翠雲片二十四片,翡翠牡丹葉片十八片,翡翠日圈一副,上面帶有金質寶鈿花八朵,金質野雞裝飾兩隻,口裡街著珍珠結兩個。

一品、二品命婦,霞帔、褙子都是雲霞野雞花紋,嵌有花紋的金質墜子。

三品、四品命婦,霞帔、褙子都用雲霞孔雀花紋,嵌有花紋的金質墜子。

五品、六品命婦,帽子採用塗金銀質器物,珍珠野雞裝飾三隻,珍珠牡丹開頭兩個,珍珠半開五個,翡翠雲片二十四片,翡翠牡丹葉片十八片,翡翠口圈一副,上面帶有塗金銀質寶鈿花八朵,塗金銀質野雞裝飾兩隻,口裡銜著珍珠結兩個。

五品命婦,霞帔、褙子都用雲霞鴛鴦花紋,鍍金嵌有花紋的銀質墜子。

六品命婦,霞帔、褙子都用雲霞練鵲花紋,嵌有花紋的銀質墜子。

七品到九品命婦,帽子採用塗金銀質器物,珍珠野雞裝飾兩隻,珍珠月桂開頭兩個,珍珠半開六個,翡翠雲片二十四片,翡翠月桂葉十八片,翡翠口圈一副,上面帶有塗金銀質寶鈿花八朵,塗金銀質野雞裝飾兩隻,口裡銜著珍珠結兩個。

七品命婦,霞帔、墜子、褙子,與六品命婦相同。

八品、九品命婦,霞帔採用繡纏枝花花紋,墜子與七品命婦相同,褙子刺銹摘枝團花。

中央及地方官親屬的冠服。

洪武元年,禮部尚書崔亮遵奉詔令商議制定。

中央及地方官的父親、哥哥、伯伯、叔叔、兒子、孫子、弟弟、侄兒戴烏紗帽,軟腳垂帶,圓領上衣,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帶子。

有品級官員的祖母及母親、和子孫一齊居住的親弟弟侄兒媳婦的禮服,應該按照該官員所任官職的品級,都用漆紗鑲嵌珍珠翡翠的祥雲冠,本品級的衣衫,霞帔、褙子,鑲邊襖裙,惟有山松特髻子,只允許被朝廷授予了封誥敕書的人使用。

有品級官員的次妻,允許用本品級官的珍珠翡翠裝飾的祥雲冠、褙子作為禮服。

嵌金色線的闊領、長襖長裙為閒居穿的日常服飾。

洪武二十五年.命令文武官父親哥哥、伯伯叔叔、弟弟侄兒、兒子女婿,都允許穿靴子。

宦官的冠服。

明朝初年設定內使監,戴以黑紗製成並用金粉描畫的曲腳帽,衣服前胸後背有花紋的圓領窄袖衫,用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帶,靴用紅色鞋面黑色幫底。

各個宮裡被合的僕役,服飾與平民相同。

洪武三年諭令大臣,內使監沒有職銜名籍的人,應當另外製作帽子,以與監官區別。

禮部進奏章制定,內使監凡是遇到朝見皇帝的典禮,按照品級穿戴朝服、公行禮。

他們閒居時穿的日常服飾,胸前背後有葵花花紋的圓領衫,不論顏色;烏紗帽;犀角裝飾的帶。

沒有品級的隨從人員,閒居穿的日常服為圓領衫,胸前背後沒有花紋,不論顏色;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帶;烏紗帽,垂軟帶。

年齡十五歲以下的,只戴烏紗小頂帽。

查考《大政記》,永樂以後,宦官在皇帝身邊的,必定服用繡有蟒紋的衣服,式樣如同戎裝曳撒,在左右兩邊刺銹蟒圖紋,用鸞帶系,這是閒居穿的衣服。

次一等的就穿繡有飛魚花紋的衣服,惟有入宮侍奉時穿它。

地位高貴又掌權的,賞賜蟒服,這是文武一品官所不容易獲得的。

單蟒都向著偏斜的方向,坐蟒卻朝著正面,尤其尊貴。

還有一種膝欄,也如同戎裝曳撒,上面有繡有蟒紋的徽飾,在膝蓋部位橫纖著細雲蟒,大概舉行南郊以及皇帝陵墓的祭祀時護衛侍從穿著,是為了便於乘馬。

有時候皇帝召見對答平常接見,皇帝宦官都不穿袍,而穿蟒服;只是蟒有五個爪子、四個爪子的分別,欄有紅色、黃色的差異而已。

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銹說:“我朝有品級官吏沒有蟒衣制度。

蟒沒有角、沒有足,現在宦官很多乞求穿蟒衣,非常像龍的形態,不合規矩。”於是下詔書禁止穿蟒服。

弘治十七年,皇帝訓諭內閣大臣劉健說:“宦官非法超越禮制妄為的尤其多。”劉健趁機建議衣服花樣顏色應當禁止,說:“蟒、龍、飛魚、鬥牛,本來在禁止的範圍中,不應當私自編織。

偶爾有賞賜的,有的時間久了就破了,不應當擅自編織使用。

玄、黃、紫、皂色是屬於正當禁止的,就是柳黃、明黃、莖黃等顏色,也應當禁止。”孝宗特別注意控制束縛,所以命令整頓了好幾次,然而宦官驕橫放肆已經很久,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遞相沿襲,不能禁止n最初,太祖制定宦官服飾,他們的紗帽與眾臣不一樣,而且沒有上朝時戴的朝冠、幞頭,也沒有祭祀時穿的祭服。

萬曆初年,穆宗的神位送入太廟,大宦官戴著進賢冠,穿著祭服跟從,大概宮中祭祀中溜、灶井的神,照例派遣宦官,宦官因而自己創製祭服,不是通過朝廷商量決定的。

侍儀舍人的翹服。

洪武二年,負責禮儀的官員商量確定。

侍儀舍人引導禮儀,依照元朝的制度,展腳幞頭,窄袖紫衫,塗金腰帶,黑色的有花紋的靴子。

閒居穿的日常服,唐朝時戴的一種烏紗唐帽,各種顏色的圓領衫,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腰帶,衫不用黃色。

洪武四年,中書省商量決定,侍儀舍人以及御史台掌管朝班儀節的人,引導禮儀辦理事務,戴進賢冠,沒有梁,穿絳色衣服,他們的蔽膝、鞋、襪;帶、朝笏,與九品官相同,只是不穿裡衣。

校尉的冠服。

洪武三年規定製度,持兵杖的衛士冠都是縷金額交腳幞頭,他們的衣服有各種顏色的繡有辟邪、實相花花紋的裙襖,銅葵花花紋的腰帶,黑色有花紋的靴子。

洪武六年,命令校尉穿戴只孫服,腰帶,幞頭,靴子。

只孫,又寫作質孫,原本是元朝的式樣,就是一種顏色的衣服。

洪武十四年,改用金色的鵝毛裝飾的帽子,黑漆描繪填嵌赤金的荔枝銅釘式樣,每五顆銅釘攪集一處,四面稍起框線橫欄,青色腰帶緊緊束縛住它。

洪武二十二年,命令將軍、力士、校尉、旗軍,平常戴頭巾或磕腦。

洪武二十五年命令校尉、力士,入宮值班時穿靴,外出時不允許穿靴。

刻期的冠服。

宋朝設定快行跟從官,明朝初年稱之為刻期。

戴方頂頭巾,穿胸前背後銹有鷹鷗花紋的衣服,腰部有花紋,線織襖子,各種顏色的寬匾形絲帶,大象牙雕花環,綁腿八帶鞋。

洪武六年,只用象牙雕刻成的帶環,其餘與平民相同。

儒學之士、生員、在園子監學習的監生的頭巾衣服。

洪武三年,下令讀書人戴四方平定巾。

洪武二十三年,制定儒士、秀才衣服式樣,從領到下裙,離地一寸,衣袖長度超過手,摺疊回來的部分離肘部三寸。

洪武二十四年,認為讀書人的頭巾衣服,與下級官吏沒有區別,應當區別開來,命令工部設訃式樣進呈。

太祖親自察看,總共修改了三次纔決定。

生員的欄衫,採用玉色布絹製作,寬袖黑邊,黑色絲繩軟巾垂帶。

通過科舉考試進國子監的,不改變所穿的衣服。

洪武末年,允許戴遮陽帽,後來便私自戴這種帽子了。

洪熙年間,皇帝問穿藍色衣服的是何種人,左右侍從回答說是監生。

皇帝說:“穿青色衣服比較好。”於是變成青色圓領。

嘉靖二十二年,禮部說讀書人帽子衣服詭怪奇異,有的用凌雲巾等式樣的頭巾,很違背禮法制度,詔令有關部門禁止這類現象。

萬曆二年禁止舉人、監生、一般儒生越級用忠靜冠巾,錦綺料子鑲飾的鞋以及張設傘蓋,戴耳套,違背的送交五城御史定罪。

平民的冠服。

明朝初年,平民結婚,允許借穿九品衣服。

洪武三年,平民起初戴四帶頭巾,改成四方平定頭巾,駁雜顏色的圓領衣,不允許用黃色。

又命令男女衣服,不能越分採用金繡、錦綺、紆絲、綾羅這些衣料,只許採用綢、絹、素紗,他們的靴子不能剪裁製作花樣以及用金線裝飾。

首飾、釵、鐲不允許用金玉、珍珠翡翠,只能用銀。

洪武六年,命令平民綴在巾上的環不能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

不入品級的人相同。

平民的帽子,不能用頂子,帽珠祇許用水晶、香木。

洪武十四年,命令農民穿綢、紗、絹、布,商人祇許穿絹、布。

農民家庭中如有一個人是商人,也不能穿綢、紗。

洪武二十二年,命令農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在集市中出入時不禁止,不親自從事農業生產者不允許。

洪武二十三年,命令規定年高有德的平民衣服的式樣,袖子長度超過手,摺疊回來的部分離肘部三寸;平民衣服的長度,離地五寸,袖長超過手六寸,袖管寬一尺,袖口寬五寸。

洪武二十五年,因為民間違背禁令,靴子巧妙地裁剪花樣,用金線藍帶鑲嵌,詔令禮部嚴禁平民穿靴子,只許穿皮札翰鞋,惟有北方苦於嚴寒,允許穿牛皮直縫靴。

正德元年禁令商販、僕人役夫、娼妓戲子、卑賤的人不允許穿貂裘。

正德十六年,禁止士兵平民穿紫花外套,在宮門或四處流浪的,負責偵察搜捕事務的人會逮捕他們。

百姓的妻子的冠服。

洪武三年規定製度,百姓的妻子,首飾採用銀鍍金,耳環用金子珍珠,臂釧鐲子用銀,穿淺色團衫,用紆絲、綾羅、綢絹。

洪武五年,下令民間婦人的禮服只能用紫色的粗綢,不許用金縷刺繡,袍子衫子只許紫、綠、桃紅以及各種淺淡的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色絲麻織物。

未出嫁的女子,梳三個小髮髻,金釵,珍珠裝飾的頭巾,窄袖褙子。

凡是女僕,高頂式髮髻,絲麻織物制的窄領長襖,長裙。

年幼的女僕,,一對髮髻,長袖短衣,長裙。

成化十年下禁令,官員平民婦女不能越分穿戴渾金衣服,寶石首飾。

正德元年,命令士兵平民婦女不許穿用嵌金色線的衣服、帷幕,寶石首飾、鐲子臂釧。

協律郎、樂生、舞生的冠服。

明朝初年,祭祀天地祖先時用雅樂,協律郎著幞頭,紫羅袍,荔枝帶;樂生穿徘紅色袍,展腳幞頭;舞士著幞頭,紅羅袍,荔枝帶,黑色靴子;跳文舞的人穿紅袍,跳武舞的人穿徘紅袍,都是展腳幞頭,革帶,黑色靴子。

朝見皇帝時奏大樂九曲的奏歌藝人:戴中華一統巾,穿紅羅色彩鮮艷的大袖衫,繪黃鶯、鸚鵡花樣,紅色生絹襯衫,錦織衣領,杏紅色絹裙,白絹大口褲,青絲帶,白絹襪,茶褐色鞋。

押樂的和聲郎:戴黑色羅制寬頻巾,穿青羅大袖衫,紅色生絹襯衫,錦色衣領,鍍金腰帶,黑色高幫白色厚底的皂靴。

它的三種舞:一、武舞,名叫《平定天下之舞》。

跳舞的人,都戴黃金束髮冠,紫色絲帶制的系冠帶子,青色綾羅色彩鮮艷繪有跳舞的仙鶴花樣的窄袖衫,白生絹襯衫,錦領、紅色綾羅嵌金大袖的穿在外面的袍子,紅色綾羅嵌金線的裙,黑色色彩鮮艷的繪花衣邊,白色綾羅嵌金線的汗褲,藍青色綾羅嵌金線的衣邊,紅絹圍頸飾物,紅結子,紅絹束腰,塗金束帶,青絲大帶錦臂衣,綠雲頭黑色高幫白色厚底的靴子。

舞蹈的人,戴黃金束髮冠,紫色絲帶制的系冠的帶子,青色綾羅大袖衫,白絹襯衫,錦緞衣領,塗金束帶,綠雲頭黑色高幫白色厚底的靴子。

、文舞,名叫《車書會同之舞》。

跳舞的人,都戴黑色光亮用金粉描繪的方山冠,青色絲線制的系冠帶子,穿紅色綾羅大袖衫,紅色生絹襯衫,錦緞衣領,紅色綾羅圍頸飾物,紅結子,塗金腰帶,白絹大口褲,白絹襪,茶褐色的鞋。

跳舞者帽子服飾與跳武舞的人相同,只是大袖衫用青色綾羅,不用紅色綾羅圍頸飾物、紅結子。

三、文舞,名叫《撫安四夷之舞》。

跳舞的人,四個東夷人,在後面扎椎形髮髻,系紅色嵌金線頭繩,紅色綾羅嵌金線束在額上的頭巾,中間繫著塗金博山,兩旁繫著塗金巾環,明金耳環,青色綾羅色彩鮮明的繪花大袖衫,紅色色彩鮮明的衣領和衣袖,紅色綾羅嵌金線的下裙,青色嵌金線的裙邊,紅色生絹襯衫,錦緞衣領,塗金腰帶,烏皮靴。

四個西方戎族人,條紋錦纏頭,明金耳環,紅色貯絲細折襖子,大紅綾羅色彩鮮艷的雲肩,綠色色彩鮮艷的綠邊,藍青色綾羅嵌金線的汗褲,紅色嵌金線綠邊系腰合缽,十字泥金數珠,五彩嵌金線的綾羅香囊,紅色絹圍頸飾物,紅色結子,赤色皮靴。

四個南方蠻族人,綰朝天髻,系紅色綾羅色彩鮮艷的銀錠,紅色嵌金線的抹額,明金耳環,紅色織金短襖子,綠色織金細折短裙,絨錦褲,條紋貯絲手巾,泥金顏料塗飾的頂牌,綴著小金鈴的用金子珍珠裝點成的瓔珞,錦綁腿布,泥金顏料繪有獅形的蠻帶,綠色嵌金線圍頸飾物,紅結子,赤色皮靴。

四個北方翟人,戴單于冠,貂鼠皮帽檐,一對下垂髮髻,紅色嵌金線的頭繩,紅色綾羅嵌金線的抹額,各種顏色的細褶襖子,藍青色色彩鮮艷的雲肩,紅緒子,紅色嵌金錢汗褲,系腰合缽,黑皮靴。

舞師都戴白色的帽檐上卷的氈帽,塗金帽頂,一撒紅色系冠的帶子,紫色綾羅帽襻,紅綠金線刺繡的襖子,白色嵌金線的汗褲,藍青色嵌金纜的綠邊,塗金腰帶,綠色圍頸飾物,紅色結子,赤色皮靴。

凡是大樂師以及文舞武舞二舞的樂師,都戴曲腳幞頭,穿紅色綾羅色彩鮮艷的畫花大袖衫,塗金腰帶,紅絹圍頸飾物,紅色結子,黑色皮靴。

四方少數民族的樂師,都戴蓮花帽,各種顏色的細褶襖子,白色嵌金線汗褲,紅色嵌金線綠邊,紅綠絹束腰,紅色綾羅-頸圍飾物,紅色結子,花色靴。

丞樂年問,制定殿內侍奉進食的侑食樂。

演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樂師,都用青色綾羅制的裹頭用的包巾,青,紅、綠、玉色綾羅嵌金線的胸背襖子,潭金銅帶,紅色綾羅褡楗,雲頭黑色高幫白色厚底的靴子,青綠色綾羅嵌金線包臀。

舞人衣服的式樣顏色輿他們一樣。

演奏《撫安四夷之舞》:高麗舞四人,都戴箬笠,穿青色綾羅嵌金胸背襖子,銅帶,黑色高幫白色粉底的靴子;琉球舞四人,都穿戴棉布花手巾,青色綾羅大袖襖子,銅帶,白碾光絹條紋踢褲,黑色皮靴;北番舞四人,都戴狐帽,穿青紅貯絲嵌金線襖子,銅帶;伍魯速回回舞四人,都戴青羅帽,比里罕棉布花手巾,銅帶,黑色高幫白色厚底靴。

演奏《車書會同之舞》,舞蹈的人都戴黑色綾羅頭巾,青、綠、玉色的黑色衣邊外的沿、衣邊、上衣與下裳相連的長衣下擺所加的作為下裳形制的橫幅欄,茶褐色線絲黑皮四縫靴。

演奏《表正萬邦之舞》,兩名引舞,青色綾羅制的裹頭用的包巾,紅色綾羅嵌金線項帕,紅色生絹錦領裹衣,紅色生絹嵌金長袖襖子,青線絲銅帶,織有彩色花紋絲織品制的臂衣,雲頭黑色靴,各種顏色的嵌金錢包臀,紅色絹帛褡褪。

跳舞人、樂師衣服的式樣顏色,和引舞相同。

演奏《天命有德之舞》,雨名引舞,戴青色的用紗蒙蓋的如意冠,穿紅色生絹錦領裹衣,紅色生絹大袖袍,各種顏色的絹製成的繪有彩色圖畫的直纏,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偏帶,藍色絹製成的彩雲頭黑靴,白布襪。

跳舞人、樂師衣服的式樣顏色,與刳舞相同。

洪武五年,規定齋郎,樂生,文舞生,武舞生的帽子服飾。

齋郎,戴黑色長耳裹發巾,以漆塗遇的布製作,沒有花樣;穿紅色絹窄袖衫,紅色生絹作為衫子的內層;黑皮四縫靴;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帶子。

文舞生以及樂生,黑色的長耳裹發巾,以漆塗遇的布製作,上面有用金粉描繪的蟬形圖案;穿紅色絹製成的大絀袍,前胸後背繪纏枝方葵花,紅色生絹為內眉,增加錦臂衣兩件;黑皮四縫靴;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帶。

武舞生,武冠,用以漆塗過的布製作,上面有用金粉描繪的蟬形圖案;服飾、靴、帶,都與文舞生相同。

嘉靖九年,規定文舞生、武舞生衣服的式樣:圜丘祭天穿青紆絲,方澤祭地穿黑綠紗,朝日壇祭祀太陽穿赤色綾羅,夕月壇祭祀月亮穿玉色綾羅。

官中女樂的冠服。

洪武三年規定形制。

凡是內宮供奉女樂、奉鑾等官妻,戴不加裝飾的套網的假髮髻,青色綾羅圓領。

提調女樂,漆成黑色的唐式巾,大紅色綾羅嵌金花圓領,鍍金花帶,黑色靴。

歌章女樂,漆成黑色的唐式巾,大紅色綾羅銷金裙襖,束在胸部的帶子,大紅色綾羅抹額,青綠色綾羅製成的繪有彩色花紋的雲肩,用金粉勾勒的牡丹花花紋黑靴。

奏樂女樂,衣服式樣顏色與歌章女樂相同。

嘉靖九年,祭祀教人養蠶的先蠶神,制定女樂生的帽子服飾。

黑縐紗用金粉描繪的蟬形冠,黑色絲帶製成的系冠的帶子,黑色素羅製成的胸前背後有嵌金線葵花花紋的大袖女袍,黑色生絹襯衫,錦緞衣領,塗金束帶,白襪,黑鞋。

管理宮廷音樂的官署教坊司冠服。

洪武三年制定。

教坊司的樂藝,青融字頂巾,系紅綠色褡褪。

樂妓,白色獸角製成的帽子,黑褙子,不許與平民妻子服飾相同。

皇帝跟前侍奉的俳優頭目,戴鼓吹冠,穿紅色綾羅胸背小袖袍,紅色絹帛褡楗,黑色靴。

管理樂工的色長,戴鼓吹冠,穿紅青綾羅貯絲彩畫百花袍,紅絹褡楗。

歌唱的人,戴鹿皮冠,紅色綾羅織金線胸背大袖袍,紅色生絹錦領裹衣,黑色角質村料裝飾帶,紅色熟絹錦腳褲,黑皮琴鞋,白棉布雙層襪。

樂師的衣服式樣和顏色,與歌唱的人相同。

凡是教坊司官員日常穿的衣服,與各級官員相同;到皇帝跟前侍奉,持著漆成白色的朝板,戴漆成黑色的幞頭,穿黑綠色綾羅大袖欄袍,黑色角質材料裝飾的偏帶,黑色靴。

教坊司的伶人,平常戴綠色頭巾,以與平民百姓的服飾區別開。

樂人都戴鼓吹冠,不用錦帶,只用紅色褡楗,衣服顏色不拘泥於紅綠。

教坊司婦女,不許戴帽,穿褙子。

樂人衣服,只用明綠、桃紅、玉色、水紅、茶褐色。

俳優頭目、管理樂工的色長、樂師都是黑頭巾,幾種顏色混雜的絲帶。

王府樂師的冠服。

洪武十五年制定。

凡是朝覲慶賀採用大樂宴禮,七奏樂樂師,都穿紅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戴有花鼓吹冠,錦臂衣,黑色靴,抹額用繪有彩色花紋的紅色綾羅,束腰用紅絹。

其餘的,樂師用綠絹彩晝胸部背部有方花小袖單袍,戴無花鼓吹冠,抹額用繪有彩色花紋的紅絹,束腰用紅絹。

軍士服飾。

洪武元年命令製作衣服,表層和裡層顏色不一樣,稱它為鴛鴦戰襖,以新軍為名號。

洪武二十一年,規定旗手衛軍士、力士,都穿紅袢襖,其餘衛所,像他們的一樣穿袢襖。

凡是袢襖,長度與膝平齊,窄袖,裡面用棉花充實。

洪武二十六年,命令騎兵穿兩襟對開,紐扣在胸前正中的對襟衣,因為方便乘馬。

不應該穿而穿的,判他的罪。

僕役差人的帽子服飾。

洪武三年規定,僕役,圓頂巾,黑色衣服。

洪武四年規定,僕役差人,穿黑色圓領衫,戴平頂巾,白褡楗,帶錫牌。

洪武十四年,命令各個衙門祗禁,原來穿黑衣,改用淡青色。

洪武二十五年,僕役中隨從的差人,不允許穿靴,只穿皮札翰。

外國君臣的冠服。

洪武二年,高麗來朝見,請求祭服制度,命令製作供給它。

洪武二十七年,規定番國朝見進貢的禮儀,國王來朝見,如果曾賞賜朝服的,穿朝服朝見。

洪武三十一年,賞賜琉球國國王以及他的臣子禮帽服飾。

永樂年問,賞賜琉球中山王白鹿皮帽,玉圭,麒麟圖案的衣袍,犀牛角裝飾帶,比照二品官級。

宣德三年,朝鮮國國王李構說:“洪武年問,承蒙賞賜有九種圖案的國王禮帽服飾,番王臣子的禮帽飾比照朝廷依次降雨等,所以番國臣子一等,比照國內臣子第三等,獲得五梁冠服。

永樂初年,我的祖上李芳遠派遣王位繼承人世子李提來朝見,承蒙賞賜五梁冠服。

臣私下認為世子的帽子衣服,哪能只與國外臣子一等的相同,請求為此制定製度。”於是命令製作六梁冠賞賜他。

嘉靖六年命令外國朝見進貢的人,不允許擅自使用違背禮制的衣服。

如果違背,賣的人、買的人判處同樣的罪。

和尚道士的服飾。

洪武十四年規定,禪僧,茶色布服為常服,青色絲玉色袈裟。

講經的僧人,玉色為日常服飾,綠色絲淺紅袈裟。

教僧,黑色常服,黑絲淺紅袈裟。

管理寺廟與僧人事務的和尚與教僧一樣。

惟有執掌寺院僧尼事務的官署僧錄司的官員,披袈裟,綠色圖案以及環都用金裝飾。

道士,日常穿青法服,朝衣都是赤色,管理道觀與道士事務的道官也像這樣。

惟有執掌道觀與道士事務的官署道錄司的官員,法服、朝服,綠色圖案用金裝飾。

凡是在京城的科道官,紅色道衣,金欄,木簡。

在外地的道官,紅道衣,木簡,不用金欄。

道士,青道服,木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