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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四十四

作者:張廷玉等

◎輿服四

○皇帝寶璽 皇后冊寶 皇妃以下冊印 皇太子冊寶 皇太子妃冊寶親王以下冊寶冊印 鐵券 印信 符節 宮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寶璽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寶”,曰“皇帝之寶”,曰“皇帝行寶”,曰“皇帝信寶”,曰“天子之寶”,曰“天子行寶”,曰“天子信寶”,曰“制誥之寶”,曰“敕命之寶”,曰“廣運之寶”,曰“皇帝尊親之寶”,曰“皇帝親親之寶”,曰“敬天勤民之寶”;又有“御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寶”及“欽文之璽”。丹符出驗四方。洪武元年欲制寶璽,有賈胡浮海獻美玉,曰:“此出於闐,祖父相傳,當為帝王寶璽。”乃命制為寶,不知十七寶中,此玉制何寶也。成祖又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奉天之寶”、“誥命之寶”、“敕命之寶”。

弘治十三年,鄠縣民毛志學於泥河濱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色白微青,螭紐。陝西巡撫熊翀以為秦璽復出,遣人獻之。禮部尚書傅瀚言:“自有秦璽以來,歷代得喪真偽之跡具載史籍。今所進,篆文與《輟耕錄》等書摹載魚鳥篆文不同,其螭紐又與史傳所紀文盤五龍、螭缺一角、旁刻魏錄者不類。蓋秦璽亡已久,今所進與宋、元所得,疑皆後世摹秦璽而刻之者。竊惟璽之用,以識文書,防詐偽,非以為寶玩也。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漢以後傳用之,自是巧爭力取,謂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璽也。故求之不得,則偽造以欺人;得之則君臣色喜,以誇示於天下。是皆貽笑千載。我高皇帝自製一代之璽,文各有義,隨事而施,真足以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萬世,何藉此璽哉!”帝從其言,卻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七寶:曰“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與國初寶璽共為御寶二十四,尚寶司官掌之。

皇后之冊:用金冊二片,依周尺長一尺二寸,廣五寸,厚二分五厘。字依數分行,鐫以真書。上下有孔,聯以紅絛,開闔如書帙,藉以紅錦褥。冊盝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裡,內以紅羅銷金小袱裹冊,外以紅羅銷金夾袱包之,五色小絛縈於外。寶用金,龜紐,篆文曰“皇后之寶”,依周尺方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寶池用金,闊取容。寶篋二副,一置寶,一置寶池。每副三重: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裡;中篋用金鈒蟠龍;內小篋飾如外篋,內置寶座,四角雕蟠龍,飾以渾金。座上用錦褥,以銷金紅羅小夾袱裹寶,其篋外各用紅羅銷金大夾袱覆之。臨冊之日,冊寶俱置於紅髹輿案,案頂有紅羅瀝水,用擔床舉之。

皇貴妃而下,有冊無寶而有印。妃冊,用鍍金銀冊二片,廣長與後冊同。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鳳。其印用金,龜紐,尺寸與諸王寶同,文曰“皇妃之印”。篋飾以蟠鳳。宣德元年,帝以貴妃孫氏有容德,特請於皇太后,制金寶賜之,未幾即誕皇嗣。自是貴妃授寶,遂為故事。嘉靖十年,立九嬪,冊用銀,殺皇妃五分之一,以金飾之。

皇太子冊寶:冊用金,二片,其制及盝篋之飾與皇后冊同。寶用金,龜紐,篆書“皇太子寶”。其制及池篋之飾與後寶同。

皇太子妃冊寶:其冊用金,兩葉,重百兩,每葉高一尺二寸,廣五寸。藉冊以錦,聯冊以紅絲絛,墊冊以錦褥,裹冊以紅羅銷金袱。其盝飾以渾金瀝粉雲鳳,內有花銀釘鉸,嵌金絲鐵筦龠;外以紅羅銷金袱覆之。其金寶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不用寶。

親王冊寶:冊制與皇太子同。其寶用金,龜紐,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文曰“某王之寶”。池篋之飾,與皇太子寶同。寶盝之飾,則雕蟠螭。

親王妃冊印:其金冊,高視太子妃冊減一寸,餘制悉同,冊文視親王。其金印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

公主冊印:銀冊二片,鐫字鍍金,藉以紅錦褥。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螭。其印同宋制,用金,龜紐,文曰“某國公主之印”。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印池用金,廣取容。印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盤鳳,中篋用金鈒蟠鳳,內小篋,飾如外篋。

親王世子金冊金寶:承襲止授金冊,傳用金寶。

世子妃亦用金冊。洪武二十三年鑄世子妃印,制視王妃,金印,龜紐,篆文曰“某世子妃印”。

郡王,鍍金銀冊、鍍金銀印,冊文視世子。其妃止有鍍金銀冊。

功臣鐵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議為鐵券,而未有定製。或言台州民錢允一有家藏吳越王鏐唐賜鐵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損益焉。其制如瓦,第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廣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廣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廣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廣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廣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廣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廣一尺二寸五分。外刻履歷、恩數之詳,以記其功;中鐫免罪、減祿之數,以防其過。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頒功臣,右藏內府,有故則合之,以取信焉。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並賜鐵券。公:李善長、徐達、李文忠、馮勝、鄧愈、常茂。侯:湯和、唐勝宗、陸仲亨、周德興、華雲龍、顧時、耿炳文、陳德、郭子興、王志、鄭遇春、費聚、吳良、吳楨、趙庸、廖永忠、俞通源、華高、楊璟、康鐸、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韓政、黃彬、曹良臣、梅思祖、陸聚。二十五年,改制鐵券,賜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達、李文忠,侯吳傑、沐英,凡八家。永樂初,靖難功臣亦有賜者。

百官印信:洪武初,鑄印局鑄中外諸司印信。正一品,銀印,三台,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並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其餘正二品、從二品官,銀印二台,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聖公以正二品,三台銀印,則景泰三年賜也。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厘。其餘正三品、從三品官,俱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太僕、光祿寺並在外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厘。正四品、從四品,俱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從五品,俱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惟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厘。正六品、從六品,俱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厘。正七品、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正從八品,俱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厘。正從九品,俱銅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厘。未入流者,銅條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厘。以上俱直紐,九疊篆文。初,雜職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條記。凡百官之印,惟文淵閣銀印,直紐,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誠重之也。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鎮朔、平蠻諸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洪武中,嘗用上公佩將軍印,後以公、侯、伯及都督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有事征伐,則命總兵佩印以往,鏇師則上所佩印於朝。此外,惟漕運總兵印同將軍。其在外鎮守總兵、參將掛印,則洪熙元年始也。有文臣掛將軍印者,王驥以兵部尚書征湖、貴苗,掛平蠻將軍印;王越以左都御史守大同,掛征西將軍印。其他文武大臣,有領敕而權重者,或給以銅關防,直紐,廣一寸九分五厘,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雖宰相行邊,與部曹無異。惟正德時,張永征安化王,用金鑄,嘉靖中,顧鼎臣居守,用牙鏤關防,皆特賜也。初,太祖重御史之職,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鑄二印,文曰“繩愆糾繆”,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藏內府,有事則受以出,復命則納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類。乃命改制某道監察御史,其奉差者,則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成祖初幸北京,有一官署二三印者,夏原吉至兼掌九卿印,諸曹並於朝房取裁,其任重矣。

明初,賜高麗金印,龜紐,方三寸,文曰“高麗國王之印”,賜安南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安南國王之印”。賜占城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占城國王之印”。賜吐蕃金印,駝紐,方五寸,文曰“白蘭王印”。

符牌:凡宣召親王,必遣官齎金符以往。親王之藩及鎮守、巡撫諸官奏請符驗,俱從兵部奏,行尚寶司領之。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凡公差,以軍情重務及奉旨差遣給驛者,兵部既給勘合,即赴內府,關領符驗,給驛而去,事竣則繳。嘉靖三十七年定製:南京、鳳陽守備內外官,並各處鎮守總兵、巡撫,及各守一方不受鎮守節制內外守備,並領符驗奏事。凡監槍、整飭兵備,並一城一堡守備官,不許關領符驗。其制,上織船馬之狀,起馬者用馬字號,起船者水字號,起雙馬者達字號,起單馬者通字號,起站船者信字號。洪武四年,始制用寶金牌。凡軍機文書,自都督府、中書省長官而外,不許擅奏。有詔調軍,中書省同都督府覆奏,乃各出所藏金牌,入請用寶。又造軍中調發符牌,用鐵,長五寸,闊半之,上鈒二飛龍,下鈒二麒麟,首為圜竅,貫以紅絲絛。嘗遣官齎金牌、信符詣西番,以茶易馬。其牌四十一,上號藏內府,下號降各番,篆文曰“皇帝聖旨”,左曰“合當差發”,右曰“不信者斬”。二十二年又頒西番金牌、信符。其後番官款塞,皆齎原降牌符而至。永樂二年制信符、金字紅牌給雲南諸蠻。凡歷代改元,則所頒外國信符、金牌,必更鑄新年號給之。此符信之達於四裔者也。

其武臣懸帶金牌,則洪武四年所造。闊二寸,長一尺,上鈒雙龍,下鈒二伏虎,牌首尾為圓竅,貫以紅絲絛。指揮佩金牌,雙雲龍,雙虎符。千戶佩鍍金銀牌,獨雲龍,獨虎符。百戶素雲銀牌符。太祖親為文鈒之曰:“上天祐民,朕乃率撫。威加華夏,實憑虎臣。賜爾金符,永傳後嗣。”天子祀郊廟,若視學、耤田,勛衛扈從及公侯、駙馬、五府都督日直、錦衣衛當直,及都督率諸衛千百戶夜巡內皇城,金吾諸衛各輪官隨朝巡綽,俱給金牌,有龍者、虎者、麒麟者、獅者、雲者,以官為差。

其扈駕金字銀牌,則洪武六年所造。尋改為守衛金牌,以銅為之,塗以金,高一尺,闊三寸,分字號凡五。仁字號,上鈒獨龍蟠雲花,公、侯、伯、都督佩之。義字號,鈒伏虎盤雲花,指揮佩之。禮字號,獬貂豸蟠雲花,千戶、衛鎮撫佩之。智字號,鈒獅子蟠雲花,百戶、所鎮撫佩之。信字號,鈒蟠雲花,將軍佩之。牌下鑄“守衛”二篆字,背鑄“凡守衛官軍懸帶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竅貫青絲。鎮撫及將軍隨駕直宿衛者佩之,下直則納之。凡夜巡官,於尚寶司領令牌,禁城各門、金吾等衛指揮、千戶,分領申字號牌,午門自一至四,長安左右門、東華門自五至八,西華門自九至十二,玄武門自十三至十六。五城兵馬指揮亦日領令牌,東西南北中城,分領木、金、火、水、土五字號。留守五衛、巡城官並金吾等衛守衛官,俱領銅符。留守衛指揮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號牌,俱左半字陽文,左比。金吾等衛,端門、承天門、東西北安門指揮千戶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號,俱右半字陰文,右比。銅符字號比對相同,方許巡行。內官、內使之出,亦須守門官比對銅符而後行。皇城九門守衛軍與圍子手,各領勇字號銅牌。錦衣校尉上直及光祿寺吏典廚役,遇大祀,俱佩雙魚銅牌。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扈從官俱帶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各鑄印信,通政司、鴻臚寺各鑄關防,謂之行在衛門印信關防。其後命內府印綬監收貯。嘉靖十八年南巡,禮部領出,以給扈從者焉。凡郊廟諸祭陪祀供事官及執事者,入壇俱領牙牌,洪武八年始也。圓花牌,陪祀官領之。長花牌,供事官領之。長素牌,執事人領之。又謂之祀牌。凡駕詣陵寢,扈從官俱於尚寶司領小牙牌。嘉靖九年,皇后行親蠶禮,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婦及使人,俱於尚寶司領牙牌,有雲花圜牌、鳥形長牌之異。凡文武朝參官、錦衣衛當駕官,亦領牙牌,以防奸偽,洪武十一年始也。其制,以象牙為之,刻官職於上。不佩則門者卻之,私相借者論如律。牙牌字號,公、侯、伯以勛字,駙馬都尉以親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坊官以樂字,入內官以官字。正德十六年,禮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職官得懸。比來權奸侵柄,傳旨升官者輒佩牙牌,宜清核以重名器。”乃命文職不朝參者,毋得濫給牙牌;武官進御侍班、佩刀、執金爐者給與。嘉靖二十八年,內府供事匠作、武職官皆帶朝參牙牌,嘗奉旨革奪,鏇復給之。給事中陳邦修以為言,禮部覆奏:“《會典》所載,文武官出入禁門帶牙牌,有執事、供事、朝參之別。執事、供事者,皆屆期而領,如期而繳。惟朝參牙牌,得朝夕懸之,非徒為關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虛銜帶俸、供事、執事者,不宜概領。第出入禁闥,若一切革奪,何由譏察?尚寶司所貯舊牌數百,上有‘入內府’字號,請以給之。至於衛所武官,掌印、僉書侍衛之外,非屬朝參供役者,盡革奪之。其納粟、填注冒賜牙牌及罷退閒住官舊所關領不繳者,俱逮問。”報可。

洪武十五年,制使節,黃色三檐寶蓋,長二尺,黃紗袋籠之。又制丹漆架一,以節置其上。使者受命,則載以行;使歸,則持之以復命。二十三年,詔考定使節之制,禮部奏:“漢光武時,以竹為節,柄長八尺,其毛三重。而黃公紹《韻會》註:漢節柄長三尺,毛三重,以旄牛為之。”詔從三尺之制。

宮室之制:吳元年作新內。正殿曰奉天殿,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皆翼以廊廡。奉天殿之前曰奉天門,殿左曰文樓,右曰武樓。謹身殿之後為宮,前曰乾清,後曰坤寧,六宮以次列。宮殿之外,周以皇城,城之門,南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玄武。時有言瑞州文石可甃地者。太祖曰:“敦崇儉樸,猶恐習於奢華,爾乃導予奢麗乎?”言者慚而退。洪武八年,改建大內宮殿,十年告成。闕門曰午門,翼以兩觀。中三門,東西為左、右掖門。午門內曰奉天門,門內奉天殿,嘗御以受朝賀者也。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奉天殿左、右門,左曰中左,右曰中右,兩廡之間,左曰文樓,右曰武樓。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華蓋殿之後曰謹身殿,殿後則乾清宮之正門也。奉天門外兩廡間有門,左曰左順,右曰右順。左順門外有殿曰文華,為東宮視事之所。右順門外有殿曰武英,為皇帝齋戒時所居。制度如舊,規模益宏。二十五年改建大內金水橋,又建端門、承天門樓各五間,及長安東、西二門。永樂十五年,作西宮於北京。中為奉天殿,側為左右二殿,南為奉天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其南為午門,又南為承天門。殿北有後殿、涼殿、暖殿及仁壽、景福、仁和、萬春、永壽、長春等宮,凡為屋千六百三十餘楹。十八年,建北京,凡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壯麗過之。中朝曰奉天殿,通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殿左曰中左門,右曰中右門。丹墀東曰文樓,西曰武樓,南曰奉天門,常朝所御也。左曰東角門,右曰西角門,東廡曰左順門,西廡曰右順門,正南曰午門。中三門,翼以兩觀,觀各有樓,左曰左掖門,右曰右掖門。午門左稍南,曰闕左門,曰神廚門,內為太廟。右稍南,曰闕右門,曰社左門,內為太社稷。又正南曰端門,東曰廟街門,即太廟右門也。西曰社街門,即太社稷壇南左門也。又正南曰承天門,又折而東曰長安左門,折而西曰長安右門。東後曰東安門,西後曰西安門,北後曰北安門。正南曰大明門,中為馳道,東西長廊各千步。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謹身殿左曰後左門,右曰後右門。正北曰乾清門,內為乾清宮,是曰正寢。後曰交泰殿。又後曰坤寧宮,為中宮所居。東曰仁壽宮,西曰清寧宮,以奉太后。左順門之東曰文華殿。右順門之西曰武英殿。文華殿東南曰東華門,武英殿西南曰西華門。坤寧宮後曰坤寧門,門之後曰玄武門。其他宮殿,名號繁多,不能盡列,所謂千門萬戶也。皇城內宮城外,凡十有二門:曰東上門、東上北門、東上南門、東中門、西上門、西上北門、西上南門、西中門、北上門、北上東門、北上西門、北中門。復於皇城東南建皇太孫宮,東安門外東南建十王街。宣宗留意文雅,建廣寒、清暑二殿,及東、西瓊島,游觀所至,悉置經籍。正統六年重建三殿。嘉靖中,於清寧宮後地建慈慶宮,於仁壽宮故基建慈寧宮。三十六年,三殿門樓災,帝以殿名奉天,非題扁所宜用,敕禮部議之。部臣會議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曰奉天者,昭揭以示虔爾。既以名,則是昊天監臨,儼然在上,臨御之際,坐以視朝,似未安也。今乃修復之始,宜更定,以答天庥。”明年重建奉天門,更名曰大朝門。四十一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極,華蓋殿曰中極,謹身殿曰建極,文樓曰文昭閣,武樓曰武成閣,左順門曰會極,右順門曰歸極,大朝門曰皇極,東角門曰弘政,西角門曰宣治。又改乾清宮右小閣名曰道心,旁左門曰仁盪,右門曰義平。世宗初,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斂,每歲耕穫,帝輒臨觀。十三年,西苑河東亭榭成,親定名曰天鵝房,北曰飛靄亭,迎翠殿前曰浮香亭,寶月亭前曰秋輝亭,昭和殿前曰澄淵亭,後曰〈走瞿〉台坡,臨漪亭前曰水雲榭,西苑門外二亭曰左臨海亭、右臨海亭,北閘口曰涌玉亭,河之東曰聚景亭,改呂梁洪之亭曰呂梁,前曰檥金亭,翠玉館前曰擷秀亭。

親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廊房飾以青黛。四城正門,以丹漆,金塗銅釘。宮殿窠栱攢頂,中畫蟠螭,飾以金,邊畫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蟠螭,帳用紅銷金蟠螭。座後壁則畫蟠螭、彩雲,後改為龍。立山川、社稷、宗廟於王城內。七年定親王所居殿,前曰承運,中曰圜殿,後曰存心;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太祖曰:“使諸王睹名思義,以藩屏帝室。”九年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又命中書省臣,惟親王宮得飾朱紅、大青綠,其他居室止飾丹碧。十二年,諸王府告成。其制,中曰承運殿,十一間,後為圜殿,次曰存心殿,各九間。承運殿兩廡為左右二殿,自存心、承運,周回兩廡,至承運門,為屋百三十八間。殿後為前、中、後三宮,各九間。宮門兩廂等室九十九間。王城之外,周垣、西門、堂庫等室在其間,凡為宮殿室屋八百間有奇。弘治八年更定王府之制,頗有所增損。

郡王府制:天順四年定。門樓、廳廂、廚庫、米倉等,共數十間而已。

公主府第:洪武五年,禮部言:“唐、宋公主視正一品,府第並用正一品制度。今擬公主第,廳堂九間,十一架,施花樣獸脊,梁、棟、斗栱、檐桷彩色繪飾,惟不用金。正門五間,七架。大門,綠油,銅環。石礎、牆磚,鐫鑿玲瓏花樣。”從之。

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許雕刻古帝後、聖賢人物及日月、龍鳳、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凡官員任滿致仕,與見任同。其父祖有官,身歿,子孫許居父祖房舍。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檐重栱,及繪藻井,惟樓居重檐不禁。公侯,前廳七間、兩廈,九架。中堂七間,九架。後堂七間,七架。門三間,五架,用金漆及獸面錫環。家廟三間,五架。覆以黑板瓦,脊用花樣瓦獸,梁、棟、斗栱、檐桷彩繪飾。門窗、枋柱金漆飾。廊、廡、庖、庫從屋,不得過五間,七架。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斗栱、檐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五架,綠油,獸面錫環。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檐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三架,黑油,錫環。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梁、棟飾以土黃。門一間,三架,黑門,鐵環。品官房舍,門窗、戶牖不得用丹漆。功臣宅舍之後,留空地十丈,左右皆五丈。不許那移軍民居止,更不許於宅前後左右多占地,構亭館,開池塘,以資游眺。三十五年,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廳堂各七間,六品至九品廳堂梁棟祗用粉青飾之。

庶民廬舍:洪武二十六年定製,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栱,飾彩色。三十五年復申禁飭,不許造九五間數,房屋雖至一二十所,隨基物力,但不許過三間。正統十二年令稍變通之,庶民房屋架多而間少者,不在禁限。

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盞金,餘用銀。三品至五品,酒注銀,酒盞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盞銀,餘皆磁、漆。木器不許用朱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文。庶民,酒注錫,酒盞銀,餘用磁、漆。百官,床面、屏風、槅子,雜色漆飾,不許雕刻龍文,並金飾朱漆。軍官、軍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許用朱漆描金裝飾。建文四年申飭官民,不許僣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許朱紅金飾。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許用金。商賈、技藝家器皿不許用銀。餘與庶民同。

譯文

明代初年,皇帝的璽印有十七種。

其中大的有“皇帝奉天之寅”、“皇帝之寶”、“皇帝行實”、“皇帝信寶”、“天子之寅”、“天子行寶”+“天子信寅”、“制誥之實”、“敕命之寶”、“廣運之實”、“皇帝尊親之實”、“皇帝親親之實”、“敬天勤民之寶”,又有“御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寅”以及“欽文之璽”。

皇帝的符信出,取效天下。

洪武元年,打算製作璽印,有外國商人航海來中國進獻美玉,說:“這塊玉出自於闐,我的祖輩與父輩代代相傳,應當作為帝王的璽印。”於是皇帝就命令製作為寶印,不知道在十七枚竇印中這塊玉製成的是哪一個寶印。

成祖又製作“皇帝親親之寶’、“皇帝奉天之實”、“誥命之寶”、“救命之寅”。

弘治十三年,鄂縣百姓毛志學在泥河邊得到一塊玉璽,上面寫著“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顏色發白微微有點青色,螭形印紐。

陝西巡撫熊辨認為是秦朝的璽印再次出現,派人把它獻給朝廷。

禮部尚書傅瀚說:“自從有秦璽以來,歷代得失真假的蹤跡都記載在史害上。

今天所進獻的,篆文與《輟耕錄》等書摹寫記載的魚烏篆文不同,那螭形印紐又與史傳所記載的有五條盤龍文飾、螭缺一角、旁邊刻有魏錄的不同。

大致秦璽亡佚已久,今天所進獻的輿宋、元所得,懷疑都是後世摹擬秦璽而刻制的。

我認為璽印的用途,是用來做文書的標識,防止偽詐,不是用作寶物玩賞的。

自從秦始皇得到藍田玉刻成寶璽,漢代以後傳承使用。

從此巧謀爭強力奪,說得到它就足以受天命,卻不知受天命靠的是德行,不是靠璽印。

所以追求它而得不到,就偽造用來欺詐人;得到了,君臣就喜形於色,用來炫耀於天下。

這些都是貽笑千年的事。

我朝高皇帝自己製作一代璽印,每一個璽印上的文字各有意義,因事而設,真正足以為一代接受天命的印符,而可以垂留於萬世作為儀范,何必憑藉此璽呢?”皇帝聽從了他的話,拋棄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寶璽七個,它們是:“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實”、“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o與開園初期的寶璽一起,共為二十四枚,由尚實司官員掌管。

皇后的冊符。

用金冊二片,按照周時尺寸長一尺二寸,寬五寸,厚二分五厘。

文字按字敷分行,用楷書鎊刻。

上下有孔,用紅絲系連,開闔像書籍,用紅錦褥墊著。

裝冊符的小匣用木頭製作,用渾金瀝粉蟠龍圖案文飾,紅色紆絲做襯裡,裡面用紅色綾羅嵌以金線的小袱裹束冊符,外面用紅色綾羅嵌以金線夾袱包裹,五色的小絲帶縈繞在外。

寅璽用金製成,龜形印紐,用篆文寫著“皇后之寅”,按周時尺寸五寸九分見方,厚一寸七分。

璽池用黃金製作,寬取其能容納寶璽。

裝玉璽的匣子有二副,一副放置寶璽,一副放置寶池。

每副裹外三層:外層用木製成,用潭金瀝粉蟠龍圖案裝飾,紅色紆絲作里襯;中間一層用金嵌蟠龍圖案;內層小匣裝飾如同外匣,裡面放置寶座,四角雕有蟠龍圖案,用渾金裝飾。

座上用錦褥,用嵌有金線的紅色綾羅小夾袱包裹寶璽,匣子外面各用紅色綾羅嵌有金線的大夾袱覆蓋。

等到冊封之日,冊與寶都放在紅漆輿案上,案頂有紅色綾羅瀝水,用擔床托舉。

皇貴妃以下,有冊符沒有寶璽而有印。

貴妃的符冊,用鍍金銀冊二片,長度寬度與皇后的冊相同。

裝冊的小匣用渾金瀝粉蟠鳳圖案裝飾。

印用黃金,龜形印紐,尺寸與諸王寶璽相同,印上的文字是“皇妃之印”。

印匣用蟠鳳圖案裝飾。

宣德元年,皇帝以貴妃孫氏有容貌賢德,特別向皇太后請求,製作金寶印賜給她,不久就生下了皇子。

從此貴妃被授予寶璽,於是成為成例。

嘉靖十年,冊立九嬪,,冊符用銀,大小小於皇妃的五分之一,用黃金裝飾。

皇太子的冊寶。

冊符用黃金,為二片,它的形制以及匣子的裝飾與皇后的冊符相同。

寶璽用黃金製成,龜形印組,用篆文寫為“皇太子寶”。

它的形制以及寶池、寶匣的裝飾與皇后的寶璽相同。

皇太子妃的冊寶。

冊符用黃金,兩葉片,重一百兩,每一葉片高一尺二寸,寬五寸。

用錦帛鋪墊冊,用紅色絲帶聯綴冊,用錦褥襯墊冊,用紅色綾羅嵌有金線的袱單裹冊。

它的盒子用潭金瀝粉雲鳳圖案裝飾,內有純銀釘鉸,鑲嵌著金絲的鐵質鎖匙;外面用紅色綾羅嵌有金線的袱單覆蓋。

皇太子妃的金寶的形制不知詳惰。

洪武二十八年重新規定,祇授予金冊,不用賞璽。

親王的冊寶。

冊符的樣式與皇太子相同。

他的寶璽用金,龜形印紐,按照周尺為五寸二分見方,厚一寸五分,寶璽文字是“某王之寶”。

寶池、寶盒的裝飾,與皇太子的寶璽相同。

裝寶璽的匣子上的裝飾,雕刻有蟠螭圖案。

親王的妃冊印。

她的金冊,高比太子妃的金冊少一寸,其餘樣式全都相同,冊文比照親王而定。

她的金印的樣式不知詳情。

洪武二十八年重新規定,只授予金冊。

公主的冊印。

銀質冊符二片,鎊刻文字鍍金,用紅色錦褥鋪墊。

冊匣用渾金瀝粉蟠螭圖案裝飾。

她的印和宋代的形制相同,用金,龜形印紐,印文是“某國公主之印”。

五寸二分見方,厚一寸五分。

印池用黃金製成,寬取其能容納印。

印的外匣用木,用渾金瀝粉盤鳳圖案裝飾,中間的匣子用金質鑲嵌蟠鳳圖案裝飾,裡面的小匣,裝飾如同外面的匣子。

親王世子的金冊金寶。

承襲只授予金冊,承傳用金寶。

世子妃也用金冊。

洪武二十三年,鑄造世子妃印,形制比照王妃,金印,龜形印紐,篆文是“某世子妃印”。

郡王,鍍金銀冊、鍍金銀印,冊符上的文字根據世子而定。

郡王妃祇有鍍金銀冊。

功臣的鐵券。

洪武二年,太祖打算分封功臣,商議制鐵券,但沒有固定的形制。

有人說台州人堡魚二有家藏的昊越王錢刨所得唐朝賜給他的鐵券,就派使者取來,依照它的樣式加以增損。

它的形制像瓦,分為七等。

公二等:一等高一尺,寬一尺六寸五分;一等高九寸五分,寬一尺六寸。

侯分三等:一等高九寸,寬一尺五寸五分;一等高八寸五分,寬一尺五寸;一等高八寸,寬一尺四寸互分。

伯分二等:一等高七寸五分,寬一尺三寸五分;一等高六寸五分,寬一尺二寸五分。

外面詳細地刻有履歷、賜予的封號等級以記錄他的功勞;中間刻有免罪、鹼祿的次數,以防止過錯。

文字用金鑲嵌。

共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半頒給功臣,右半藏於內府,如有事就合起來,以資取信。

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一併賜予鐵券。

公,李善長、徐達、李文忠、馮勝、鄧愈、常茂。

侯,湯和、唐勝宗、陸仲亨、周德興、華雲龍、顱時、耿炳文、陳德、郭子興、王志、鄭遇春、費聚、昊良、昊楨、趙庸、廖永忠、俞通源、華高、楊璟、康鐸、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韓政、黃彬、曹良臣、梅思祖、陸聚。

二十五年,改制鐵券,賜給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以及已死的公徐達、李文忠,侯昊傑、沐英,共八家。

永樂初年,靖難功臣也有被賜予鐵券的。

百官印信。

洪武初年,鑄印局鑄造朝廷內外各司印信。

官正一品,銀印,三台,三寸四分見方,厚一寸。

六部、都察院和在外的各都司,都是正二品,銀印,二台,三寸二分見方,厚八分。

其餘正二品、從二品官,銀印,二台,三寸一分見方,厚七分。

惟獨衍聖公以正二品,有三台,銀印,是景泰三年賜予的。

順天、應天二府都是正三品,銀印,二寸九分見方;厚六分五厘。

其餘的正三品、從三品官,都是鋼印,二寸七分見方,厚六分。

只有太僕、光祿寺和在外鹽運司,都是從三品,鋼印,長寬各減少一分,厚度減少五厘。

正四品、從四品,都是鋼印,二寸五分見方,厚五分。

正五品、從五品,都是銅印,二寸四分見方,厚四分五厘。

只有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長寬各減少一分,厚度減少五厘。

正六品、從六品,都是鋼印,二寸二分見方,厚三分五厘。

正七品、從七品,銅印,二寸一分見方,厚三分0正從八品,都是銅印,二寸見方,厚二分五厘,正、從九品,都是鋼印,一寸九分見方,厚二分二厘。

九品官以外,沒有入流內的官員,用銅製絛記,寬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厘。

以上都是直形印紐,刻九迭篆文。

起初,雜職人員也是方印,到洪武十三年纔改為條記。

所有百官的印信,只有文淵閣為銀印,直形印紐,一寸七分見方,厚六分,刻以小篆篆文,確實推重它。

武將中被委以重任的,征西、鎮朔、平蠻等將軍,用銀印,虎形印紐,三寸三分見方,厚九分,刻以柳葉形篆文。

洪武年問,曾經用上公佩帶將軍印,後來以公、侯、伯以及都督充任總兵官,稱馬“掛印將軍”。

有戰爭征伐,就命令總兵佩印前往,凱旋迴師就把所佩的大印上交給朝廷。

此外,只有漕運總兵,印信和將軍印相同。

那些在外地鎮守的總兵,參將掛印,是洪熙元年開始的。

有掛將軍印的文臣,王驥以兵部尚書征討湖、貴苗人,掛平蠻將軍印;王越以左都御史鎮守大同,掛征西將軍印。

其它文武大臣,有接受皇上敕令而權力大的,有的人賜予銅製關防,直形紐,寬一寸九分五厘,長二寸九分,厚三分,用九疊篆文鎊刻,即使宰相巡行邊疆,與部曹官沒有差異。

只有正德時期,張永征伐安化王,用金鑄印,嘉靖年問,顧鼎臣留守京城,用象牙雕刻關防,都是特賜。

當初,太祖重視御史一職,分河南等為十三道,每道鑄造二顆印,印上文字為“繩愆糾繆”,守院御史掌管其中一顆,另一顆藏在內府,有事就受印而出京,復命時就交回它。

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說各道的印信篆文相同。

於是皇上下令改制成某道監察御史,那些接受差遣的,就為”巡按某處監察御史”,銅印直形印紐,有孔,一寸五分見方,厚三分,刻以八疊篆文。

成祖初次臨幸北京時,有一個官署擁有二三顆印的,夏原吉更是兼掌九卿印信,眾分曹官都在朝房裁定,他的責任很重。

明朝初年,賜給高麗金印,龜形印紐,三寸見方,刻文為“高麗國王之印”。

賜給安南鍍金銀印,駝形印紐,三寸見方,刻文為“安南國王之印”。

賜給占城鍍金銀印,駝形印紐,三寸見方,刻文為“占城國王之印”。

賜給吐蕃金印,駝形印紐,五寸見方,刻文為“白蘭王印”。

符牌。

凡是宣召親王時,必定派遣官員拿著金符前往。

親王到藩王府以及出京鎮守、巡撫諸官奏請驗核符牌,都聽從兵部所奏,行文尚寶司領取符牌。

洪武二十六年定下制度:凡有公務差遣,把軍情重要事務以及奉旨差遣供給驛者,兵部已經給予驗對的符契,就到內府,領取符牌,供給驛馬前去,事完上繳。

嘉靖三十七年制定製度:南京、鳳陽守備的內外官員,和各處鎮守總兵、巡撫,以及各守一方不受鎮守統轄指揮的內外守備,一併領取符牌上奏政事。

凡是監槍、整飭兵備,和一城一堡的守備官,不準領取符牌。

它的形制是,上面織有船馬的形狀,騎馬出行用馬字號,坐船出行用水字號,騎兩匹馬出行用達字號,騎一匹馬出行用通字號,用航程有驛站依次接待的官船出行的用信字號。

洪武四年開始製作寶金牌。

凡是軍事機要文書,從都督府、中書省長官以外,不準擅自上奏。

有詔令調動軍隊,中書省同都督府同時審察上奏,然後各自拿出所藏的金牌,入朝請求用寶璽。

又製造軍中調動徵發軍隊的符牌,用鐵製成,長五寸,寬是長的一半,上面嵌兩條飛龍圖案,下面嵌兩頭麒麟圖案,頭部為圓孔,用紅絲帶貫穿0曾經派遣官員拿著金牌、信符到西番,用茶換馬。

這種牌有四十一塊,上號藏於內府,下號交給各番,用篆文鑄刻“皇帝聖旨”,左面是“合當差發”,右面是“不信者斬”o二十二年,又頒發給西番金牌、信符。

這之後番官前來通好,都拿著原來頒發給的符牌而來。

丞樂二年,製造信符、金字紅牌賜給雲南眾蠻族。

凡是歷代國君改用新的年號,頒發給外國的信符、金牌,必定重新鑄造新的年號給予他們。

這是符信得以通達於四方的原因。

武將的懸帶金牌,是洪武四年所造。

寬二寸,長一尺,上面嵌有雙龍,下面嵌兩隻伏虎,金牌的首尾為圓孔,用紅絲帶相貫通。

指揮佩金牌,雙雲龍,雙虎符。

千戶佩鍍金銀牌,一隻雲龍,一隻虎符。

百戶佩只有雲的銀牌符。

太祖親自擬文,然後嵌在上面,是:“上天保佑人民,朕纔能夠統率安撫。

威武加於華夏,實在是憑藉你們這些勇猛的大臣。

賜給你們金符,永世傳給後代。”天子在郊廟祭祀,以及巡視學校、舉行藉田禮,勛臣侍衛跟從之人以及公侯、駙馬、五府都督值日官、錦衣衛值日官,以及都督率領眾衛千戶百戶晚上巡視內皇城,金吾等衛各輪流值日官隨朝巡梘,都給予金牌,有龍牌、虎牌、麒麟牌、獅牌、雲牌,以官職的高低為不同的標準。

跟隨皇帝車駕的人佩的金字銀牌,是洪武六年製造。

不久改焉守衛金牌,用銅製成,塗上金粉,高一尺,寬三寸,按字號共分焉五種。

仁字號,上面嵌有獨龍蟠雲花圖案,公、侯、伯、都督佩帶。

義字號,嵌有伏虎盤雲花圖案,指揮佩帶。

禮字號,嵌獬豸蟠雲花圖案,乾戶、衛鎮撫佩帶。

智字號,嵌獅子蟠雲花圖案,百戶、所鎮撫佩帶。

信字號,嵌蟠雲花圖案,將軍佩帶。

牌的下面鑄“守衛”兩個篆字,背面鑄“凡守衛官軍懸帶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端的孔貫以青絲。

鎮撫以及將軍跟隨皇帝當值保護的人佩帶,不當值就歸還。

凡是夜巡官,在尚寶司領取令牌,紫禁城各門、金吾等衛指揮、千戶,分別領取申字號牌,午門從一到四,長安左右門、束華門從五到八,西華門從九到十二,玄武門徒十三到十六。

五城兵馬指揮也每天領取令牌,東西南北中五城,分別領取木、金、火、水、土五字號。

留守五衛、巡城官和金吾等衛守衛官,都領取銅符。

留守衛指揮所領取承字以及東西北字號牌,都是左半字焉陽文,向左邊。

金吾等衛,端門、承天門、東西北安門指揮千戶所領取承字以及東西北字號,都是右半字陰文,向右邊。

銅符字號比並核對相同,纔準許巡行。

內官、內使出行,也必須守門官比並核對銅符然後放行。

皇城九門的守衛軍與圍子手,各領取勇字號銅牌。

錦衣校尉值班以及光祿寺吏掌管廚役,遇到大型祭祀,都佩雙魚銅牌。

水樂六年,皇上到北京,跟從侍衛的官員都佩帶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各自鑄造印信,通政司、鴻臚寺各自鑄造關防,稱為行在衙門印信關防。

此後,皇上命令內府印綬監收藏。

嘉靖十八年,皇帝到南方巡行,禮部從內府取出來,把牌發給跟從的官員。

凡是郊廟各種祭祀陪祀供事官以及主持事務的人,進入祭壇都要領取牙牌,這是洪武八年開始的。

圓花牌,陪祀官領用。

長花牌,供事官領用。

長素牌,主持事務的人領用。

又稱為祀牌。

凡是皇上祭掃先王陵墓,侍從官都在尚寶司那裹領取小牙牌。

嘉靖九年,皇后舉行親蠶禮,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婦以及使人,都在尚寶司領取牙牌,有雲花圓牌、鳥形長牌的不同。

凡是文武朝參官、錦衣衛當駕官,也領取牙牌,以防止奸惡偽詐之人,這是洪武十一年開始的。

它的形制是:用象牙製成,上面刻有官職。

如果不佩帶,守門官便拒絕他進入,私自借給別人按法律論處。

牙牌的字號,公、侯、伯用勛字,駙馬都尉用親字,文官用文字,武官用武字,教坊官用樂字,入內官用官字。

正德十六年,禮科邢寰說:“牙牌只有常入朝任職官可以佩帶。

近來有權勢的奸詐之徒侵權.由內宮傳旨升官的人便佩帶牙牌,應該清理查核以嚴明等級名分。”於是命令不入朝參拜的文職官員,不得濫給牙牌;進御侍班、佩)J、執金爐的武官,給予牙牌。

嘉靖二十八年,內府供事匠作、武職官,都帶入朝參拜牙牌,曾奉旨革除,不久又給予。

給事中陳邦修以此進言,禮部核查上奏:“《會典》所記,文武官員出入禁門佩帶牙牌,有執事、供事、朝參的區別。

執事、供事官,都到期領取,到期交還。

只有朝參牙牌,應該早晚佩帶,不只是作為關防的器具,也以此來分辨等級尊卑。

虛職帶俸祿者,供事、執事者,不應一概領取。

只是出入官禁,如一切革除,憑什麼來稽察奸邪之人呢?尚寶司貯藏的舊牌有幾百個,上面刻有‘入內府,字號的,請發給他們。

至於衛所的武官,掌印、愈書侍衛之外,不屬於朝參供役之人,全部革除奪去牙牌。

那些納粟為官、填注假冒賜予牙牌及被罷職閒住的官員中以前關領不上繳的,一併逮捕查辦。”皇上回復同意。

洪武十五年,製作出使符節,黃色的三檐寶蓋,長二尺,用黃紗袋籠罩。

又制丹漆架一個,把使節放在它上面。

使者接受使命,就把它載著出行;使者回來時,就拿著它來復命。

二十三年,皇上下詔考查確定使節的制度,禮部奏稱:“漢光武時期,用竹作成符節,柄長八尺,它的毛三重。

然而黃公紹《韻會》註:漢代符節柄長三尺,毛三重,用耗牛尾製成。”皇上下詔依從三尺的制度。

宮室的規格制度。

昊元年建造新的內官。

正殿叫奉天殿,後面叫華蓋殿,再後面叫謹身殿,都用廊庶作為側室。

奉天殿前面叫奉天門,殿左叫文樓,殿右是武樓。

謹身殿後面是官,前面是乾清官,後面是坤寧宮,六宮依次排列。

宮殿的外面,以皇城圍繞,城門,南面的叫午門,柬面的叫柬華門,西面的叫西華門,北面的叫玄武門。

當時有人說瑞州文石可以砌地。

太祖說:“敦促崇尚儉樸,還擔心流於奢侈豪華,你卻耍引導我奢侈華麗嗎?”進言的人慚愧而告退。

洪武八年,改建內官的官殿,洪武十年告成。

闕門叫午門,用兩觀作為側翼。

中間三座門,東西為左右掖門。

午門內是奉天門,門內是奉天殿,曾經是皇帝到那裡接受大臣朝賀的地方。

門的左右為東西角門,奉天殿左、右雨門,左邊叫中左門,右邊叫中右門,兩廊庶之間,左邊是文樓,右邊是武樓。

奉天殿後面是華蓋殿,華蓋殿的後面是謹身殿,殿後就是乾清官的正門。

奉天門外兩庶之間有門,左面是左順門,右面是右順門。

左順門外有殿叫文華殿,是束官處理政事的地方。

右順門外有殿叫武英殿,是皇帝齋戒時居住的地方。

制度和以前一樣,規模更加宏大。

洪武二十五年,改建內宮金水橋,又建造端門、承天門樓各五間,以及長安東西二門。

永樂十五年,在北京建造西宮。

中間為奉天殿,兩邊為左右二殿,南面是奉天門,左右為東西角門。

它的南面是午門,又往南為承天門。

殿的北面有後殿、涼殿、暖殿以及仁壽、景福、仁和、萬春、永壽、長春等宮,所有房屋共一千六百三十多間。

丞樂十八年建造北京,凡官殿、門闕的規格形制,和南京完全相同,比南京更壯麗。

中間朝拜之處是奉天殿,總共有屋子八千三百五十間。

殿左是中左門,殿右是中右門。

丹墀的東面是文樓,西面是武樓,南面是奉天門,是常朝時皇帝駕臨的地方。

左面是柬角門,右面是西角門,束面廊廉是左順門,西面廊庶是右順門,正南面是午門。

中間三道門,以兩觀作為兩翼,每座觀都有樓,左面是左掖門,右面是右掖門。

午門左面稍偏南,叫闕左門、神廚門,裡面是太廟。

右面稍南,是闕右門、社左門,裡面是太社稷。

又正南面是端門,東面稱廟街門,就是太廟的右門。

西面是社街門,就是太社稷壇南的左門。

又正南稱承天門,又折向東叫長安左門,折向西叫長支右門。

東面背後叫束安門,西面背後叫西安門,北面背後是北安門。

正南叫大明門,中間為馳道,東西長廊各一千步。

奉天殿的後面叫華蓋殿,再往後叫謹身殿。

謹身殿左面叫後左門,右面叫後右門。

正北面叫乾清門,裡面是乾清官,就是正寢。

後面叫交泰殿。

再往後叫坤寧宮,是中宮皇后居住的地方。

東面叫仁壽宮,西面叫清寧宮,用以侍奉太后。

左順門的束面叫文華殿。

右順門的西面叫武英殿。

文華殿的東南叫東華門,武英殿的西南面叫西華門。

坤寧官後面叫坤寧門,門的後面叫玄武門。

其它宮殿,名號繁多,不能一一羅列,這就是所說的千門萬戶。

皇城內宮城外,共有十二道門,它們是:束上門、束上北門、東上南門、束中門、西上門、西上北門、西上南門、西中門、北上門、北上束門、北上西屍弓、北中門。

又在皇城東南建造皇太孫宮,東安門外東南建十王街。

宣宗注重追求文雅,建造廣寒、清暑二殿,以及東西瓊島,觀賞遊玩所到之處,都設定經書典籍。

正統六年,重建三殿。

嘉靖年間,在清寧宮後面地上建慈慶宮,在仁壽宮舊地基上建造慈寧宮。

嘉靖三十六年,三殿門樓發生火災,皇帝認為殿名奉天,不是題匾所應採用的,敕令禮部商議。

部臣集中商議說:“皇祖開始建造之時,取名為奉天,宣揚以顯示虔誠親近。

既已命名,就是上天監臨,儼然在上,臨朝之際,坐著處理朝政,似乎不妥。

如今是修復的開始,應重新命名,以答謝上天的恩德。”第二年,重建奉天門,改名為大朝門。

嘉靖四十一年,改奉天殿為皇極殿,華蓋殿焉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文樓為文昭閣,武樓為武成閣,左順門為會極門,右順門焉歸極門,大朝門為皇極門,柬角門為弘政門,西角門焉宣治門。

又改乾清官右邊的小門為道心門,旁邊的左門為仁盪門,右門為義平門。

世宗初年,開墾西苑的閒地為田,建造殿名無逸,亭名豳風,又建亭名省耕,名省斂,每年耕種收穫季節,皇帝總是親臨觀看。

嘉靖十三年,西苑河東亭榭建成,皇上親自定名為天鵝房,北面是飛靄亭,迎翠殿前面是浮香亭,實月亭前面是秋輝亭,昭和殿前面是澄淵亭,後面是超台坡,臨漪亭前面是水雲榭,西苑門外二亭為左臨海亭、右臨海亭,北閘口名涌玉亭,河東是聚景亭,改呂梁洪之亭焉呂梁,前面為犧金亭,翠玉館前是擷秀亭。

親王府制度。

洪武四年制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地基高六尺九寸,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用青綠色點金裝飾,廊房用青黑色裝飾。

四城正門,用紅漆,塗金銅釘。

宮殿窠聚斗棋垂脊交會於頂,中間畫有蟠螭圖案,用黃金裝飾,旁邊畫有八種吉祥花。

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色蟠螭,帷帳用紅色嵌金殘的蟠螭圖案。

座後牆壁便晝有蟠螭、彩雲圖案,後來改為龍形圖案。

在王城內建立山川壇、社稷壇、宗廟。

洪武七年,規定親王所居住的宮殿,前面叫承運殿,中間叫圜殿,後面叫存心殿;四道城門,南面是端禮門,北面是廣智門,束面是體仁門,西面是遵義門。

太祖說:“讓諸位親王見名思義,以作為皇室的屏障。”洪武九年,規定親王宮殿、宮門廊糜以及城門樓,都用青色琉璃瓦覆蓋。

又命令中書省大臣,惟獨親王宮殿得以用朱紅、大青綠裝飾,其它居室只用紅綠色裝飾。

十二年,諸王府宣告完工。

它的形制,中間是承運殿十一間,後面是圜殿,其次是存心殿各九間。

承運殿兩庶廊為左右二殿,從存心殿、承運殿,圍繞兩庶廊,到承運門,共有房屋一百三十八間。

殿後為前、中、後三宮,各九間。

宮門兩廂等地有房室九十丸間。

王城之外,四周城牆、四座城門、堂殿庫房等室在其中,總共宮殿房室八百多間。

弘治八年,重新規定王府的制度,略有增加或減損。

公主的府第。

洪武五年,禮部進言:“唐、宋時期公主比照正一品官位,府第並用正一品的制度。

如今擬建公主府,廳堂九問,十一架,施以花樣為獸脊,梁、棟、斗棋、檐桷用彩色繪飾,只是不用塗金。

正門五問,七架。

大門,綠油色,用銅環。

房柱下的基石、砌牆磚,雕刻上玲瓏花樣。”皇上聽從。

百官的宅第。

明朝初年,禁令官員平民房屋,不準雕刻古代的帝後、聖賢人物以及日月、龍鳳、狻猊、麒麟、犀象的圖形。

凡是官員任職期滿退休,房屋規制與現任時相同。

父親、祖父如有官職,身死,後代子孫可以居住父親、祖父的房屋。

洪武二十六年規定製度,官員營造房屋,不準用歇山式轉角房,不準用重檐重棋,以及彩飾藻井,祇有樓居的重檐不禁止。

公侯的房宅,前廳七間、兩廈,九架。

中堂七間,九架。

後堂七間,七架。

門三間,五架,用塗金漆以及獸面錫環。

家廟三間,五架。

用黑板瓦蓋房頂,屋脊用花樣瓦獸,梁、棟、斗棋、檐桷用彩色繪飾。

門窗、枋柱用塗金漆裝飾。

廊房、廂房、廚房、庫房等附屬房屋,不得超過五間,七架。

一品、二品官,廳堂五間,九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斗棋、檐桷用青綠色繪飾。

門三間,五架,綠色油漆,獸面錫環。

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檐桷用青綠色繪飾。

門三間,三架,黑色油漆,錫做門環。

六品至九品,廳堂三問,七架,梁、棟用土黃色繪飾。

門一問,三架,黑門,鐵制門環。

有品級官員的房屋,門窗、戶牖不準使用紅漆。

功臣住宅的後面,留空地十丈,左右都是五丈。

不準移動軍民的住房,更不準在住宅前後左右多侵占土地,建造亭館,開挖池塘,用來觀賞眺望。

洪武三十五年,申明禁令制度,一品、三品官廳堂各七間,六品至九品官廳堂的梁棟祇用粉青色裝飾。

平民的住宅,洪武二十六年規定製度,不超過三間,五架,不準使用斗棋,不準用彩色裝飾。

洪武三十五年又申明禁令,不準建造九五間數,房屋即使達到一二十所,據其物力,但不準超過三間。

正統十二年,下令稍稍變通,平民房屋架敷多而間敷少的,不在禁令限制之列。

器用的禁令。

洪武二十六年規定,公侯、一品、二品官,酒注、酒杯用黃金製作,其餘用銀。

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銀製作,酒杯用黃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杯用銀製造,其餘都為瓷器、漆器。

木器不準用朱紅色以及塗抹金粉、用金粉描畫、雕刻龍鳳圖案。

平民百姓,酒注用錫,酒杯用銀,其餘器物用瓷、漆器。

百官,床面、屏風、桶子,用雜色油漆裝飾,不準雕刻龍形圖案,以及用金裝飾漆紅漆。

軍官,軍士,弓箭用黑漆,弓袋、箭囊,不準用朱紅色漆和用金粉描畫。

建文四年,告誠官民,不準越分擅用金酒器,桌椅木器也不準用朱紅色和黃色修飾。

正德十六年規定,一品、二品官員,器皿不用玉,只允許用金。

商人、技藝家器皿不許用銀。

其餘的和平民百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