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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一章

作者:房玄齡等


五禮之別,三曰賓,蓋朝宗、覲遇、會同之制是也。自周以下,其禮彌繁。自秦滅學之後,舊典殘缺。漢興,始使叔孫通制禮,參用先代之儀,然亦往往改異焉。漢儀有正會禮,正旦,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公侯以下執贄夾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魏武帝都鄴,正會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

晉氏受命,武帝更定元會儀,《鹹寧注》是也。傅玄《元會賦》曰:“考夏後之遺訓,綜殷周之典藝,采秦漢之舊儀,定元正之嘉會。”此則兼采眾代可知矣。

《鹹寧注》:“先正一日,有司各宿設。夜漏未盡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賀,起,謁報,又賀皇后。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詣東閣下,便坐。漏未盡七刻,百官及受贄郎官以下至計吏皆入立其次,其陛衛者如臨軒儀。漏未盡五刻,謁者、僕射、大鴻臚各各奏群臣就位定。漏盡,侍中奏外辦。皇帝出,鐘鼓作,百官皆拜伏。太常導皇帝升御坐,鐘鼓止,百官起。大鴻臚跪奏‘請朝賀’。掌禮郎贊‘皇帝延王登’。大鴻臚跪贊‘籓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太常報’王悉登’。謁者引上殿,當御坐。皇帝興,王再拜。皇帝坐,復再拜。跪置璧御坐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掌禮郎贊‘皇帝延太尉等’。於是公、特進、匈奴南單于、金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鴻臚跪贊‘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賀’。太常贊‘皇帝延公等登’。掌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皇帝興,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置璧皮帛御坐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公置璧成禮時,大行令並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禮訖,以贄授贄郎,郎以璧帛付謁者,羔、雁、雉付太官。太樂令跪請奏雅樂,樂以次作。乘黃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晝漏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御入後三刻又出,鐘鼓作。謁者、僕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引王詣樽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坐前。王還。王自酌置位前。謁者跪奏‘籓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壽’。四廂樂作,百官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王等還本位。陛下者傳就席,群臣皆跪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於殿上上壽酒。登歌樂升,太官又行御酒。御酒升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坐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登歌’,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具御飯,到階,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並授持節,持節跪進御坐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樂’。樂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眾妓’。乃召諸郡計吏前,受敕戒於階下。宴樂畢,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然則,夜漏未盡七刻謂之晨賀。晝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奉壽酒,謂之晝會。別置女樂三十人於黃帳外,奏房中之歌。

江左多虞,不復晨賀。夜漏未盡十刻,開宣陽門,至平旦始開殿門,晝漏上五刻,皇帝乃出受賀。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正旦元會,設白獸樽於殿庭,樽蓋上施白獸,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此樽飲酒。案禮,白獸樽乃杜舉之遺式也,為白獸蓋,是後代所為,示忌憚也。

魏制,籓王不得朝覲。魏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及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若臨時有故,卻在明年。明年來朝之後,更滿三歲乃復朝,不得違本數。朝禮皆親執璧,如舊朝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可。江左王侯不之國,其有受任居外,則同方伯刺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故此禮遂廢。

漢以高帝十月定秦,且為歲首。至武帝,雖改用夏正,然每月朔朝,至於十月朔,猶常饗會。其儀,夜漏未盡七刻,受賀及贄。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雁,四百石以下雉。三公奉璧上殿御坐前,北面。太常贊曰‘皇帝為君興’。三公伏。皇帝坐,乃前進璧。百官皆賀,二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食,司徒奉羹,大司農奉飯,奏食舉之樂。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如元正之儀。魏晉則冬至日受方國及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於獻歲之旦。

古者帝王莫不巡狩。魏文帝值天下三分,方隅多事,皇輿亟動,役無寧歲,蓋應時之務,非舊章也。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問高年,恤疾苦,或賜谷帛,有古巡幸之風焉。齊王正始元年,巡洛陽縣,賜高年力田各有差。

及武帝泰始四年,詔刺史二千石長吏曰:“古之王者,以歲時巡狩方岳,其次則二伯述職,不然則行人順省。故雖幽遐側微,心無壅隔,下情上通,上指遠諭,至於鰥寡,罔不得所,用垂風遺烈,休聲猶存。朕在位累載,如臨深川,夙興夕惕,明發不寢,坐而待旦,思四方水旱災眚,為之怛然。勤躬約己,欲令事事當宜。常恐眾吏用情,誠心未著,萬機兼猥,慮有不周,政刑失謬,而弗獲備覽。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惟歲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下之未乂,其何以恤之。今使使持節侍中副給事黃門侍郎銜命四出,周行天下,親見刺史二千石長吏,申諭朕心,訪求得失損益諸宜,觀省政教,問人間患苦。周典有之曰:‘其萬姓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暴亂作慝犯令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每國辨異之,以返命於王。’舊章前訓,今率由之。還具條奏,俾朕昭然鑒於幽遠,若親行焉。大夫君子,其各悉乃心,敬乃事,嘉言令圖,苦言至戒,與使者盡之,無所隱諱。方將慮心以俟,其勉哉勖之,稱朕意焉。”

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壝宮如禮。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摯虞以為:“覲禮,諸侯覲天子,各建其旗。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詩》稱‘君子至止,言觀其旗’。宜定新禮,建旗如舊禮。”詔可其議。然終晉代,其禮不行。

封禪之說,經典無聞。禮有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於天,而鳳皇降,龜龍格。天子所以巡狩,至於方岳,燔柴祭天,以告其成功,事似而非也。讖緯諸說皆雲,王者封泰山,禪梁甫,易姓紀號。秦漢行其典,前史各陳其制矣。

魏文帝黃國中,護軍蔣濟奏曰:“夫帝王大禮,巡狩為先;昭祖揚禰,封禪為首。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無竟之名,紀天人之際者也。故司馬相如謂有文以來,七十二君,或順所繇於前,謹遺教於後。太史公曰,主上有聖明而不宣布,有司之過也。然則元功懿德,不刊梁山之石,無以顯帝王之功,示兆庶不朽之觀也。語曰,‘當君而嘆堯舜之美,譬猶人子對厥所生而譽他人之父’。今大魏承百王之弊亂,拯流遁之艱厄,接千載之衰緒,繼百代之廢業。始自武文,至於聖躬,所以參成天地之道,綱維人神之化。上天報應,嘉瑞顯祥,以比往古,無所取喻。至於歷世迄今,未廢大禮。雖志在掃盡殘盜,蕩滌余穢,未遑斯事。若爾,三苗屈強於江海,大舜當廢東巡之儀;徐夷跳梁於淮泗,周成當止岱嶽之禮。且去歲破吳虜於江漢,今茲屠蜀賊於隴右,其震盪內潰,在不復淹,無累於封禪之事也。此儀久廢,非倉卒所定。宜下公卿,廣撰其禮,卜年考時,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軍旅,不勝大願,冒死以聞。”詔曰:“聞蔣濟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開闢以來,封禪者七十餘君耳。故太史公曰,雖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間曠遠者千有餘年,近者數百載,其儀闕不可得記。吾何德之修,敢庶茲乎!濟豈謂世無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吾不欺天也。濟之所言,華則華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省之而已,勿復有所議,亦不須答詔也。”天子雖距濟議,而實使高堂隆草封禪之儀,以天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禮,會隆卒,不復行之。

及武帝平吳,混一區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書令衛瓘、尚書左僕射山濤、右僕射魏舒、尚書劉寔、司空張華等奏曰:“臣聞肇自生靈,則有後辟,年載之數,莫之能紀。立德濟世,揮揚仁風,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諡號可知者十有四焉。沈淪寂寞,曾無遺聲者,不可勝記。大晉之德,始自重黎,實佐顓頊,至於夏商,世序天地。其在於周,不失其緒。金德將升,世濟明聖,外平蜀漢,海內歸心,武功之盛,實由文德。至於陛下,受命踐阼,弘建大業,群生仰流。惟獨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負固,歷代不賓。神謀獨斷,命將出討,兵威暫加,數旬盪定。羈其鯨鯢,赦其罪逆,雲覆雨施,八方來同,聲教所被,達於四極。雖黃軒遐征,大禹遠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底號前載,象以數表,言以事告,雖古《河圖洛書》之徵,不是過也。宜宣大典,禮中嶽,封泰山,禪梁父,發德號,明至尊,享天休,篤黎庶,勒千載之表,播流後之聲,俾百世之下,莫不興起。斯帝王之盛業,天人之至望也。”詔曰:“今逋寇雖殄,外則障塞有警,內則百姓未寧,此盛德之事,所未議也。”

瓘等又奏曰:“今東漸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陰,日南北戶,莫不通屬,芒芒禹跡,今實過之。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修禮地祗,登封泰山,致誠上帝,以答人神之願也。乞如前奏。”詔曰:“今陰陽未和,刑政未當,百姓未得其所,豈可以勒功告成邪!”詔不許。

瓘等又奏曰:“臣聞處帝王之位者,必有歷運之期,天命之應;濟兆庶之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無不可誣,有不敢讓,自古道也。而明詔謙沖,屢辭其禮,雖盛德攸在,推而未居。夫三公職典天地,實掌人物,國之大事,取議於此。故漢氏封禪,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蓋陳祖考之功,天命又應,陛下之德,契約四海,跡古考今,宜修此禮。至於克定歲月,須五府上議,然後奏聞。”詔曰:“雖盪清江表,皆臨事者之勞,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後思隆大化,以寧區夏,百姓獲乂,與之休息。斯朕日夜之望,無所復下諸府矣。”

瓘等又奏:“臣聞唐虞三代濟世弘功之君,莫不仰承天休,俯協人志,登介丘,履梁父,未有辭焉者,蓋不可讓也。今陛下勛高百王,德無與二,茂績宏規,巍巍之業,固非臣等所能究論。而聖旨勞謙,屢自抑損,時至弗應,推美不居,闕皇代之上儀,塞靈祗之款望,何以使大晉之典謨,同風於三五?臣等誠不敢奉詔,請如前奏施行。”詔曰:“方當共思弘道,以康庶績,且俟他年,無所復紛紜也。”

王公有司又奏:“自古聖明,光宅四海,封禪名山,著於史籍,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也,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觀俗省方,《禮》有升中於天,《詩》頌陟其高山,皆載在方策。文王為西伯以服事殷,周公以魯籓列於諸侯,或享於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聖德,猶得為其事。自是以來,功薄而僭其義者,不可勝數。號謚不泯,以至於今。況高祖宣皇帝肇開王業,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濟以大功,輯寧區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晉,盪定蜀漢;陛下應期龍興,混一六合,澤被群生,威震無外。昔漢氏失統,吳蜀鼎峙,兵興以來,近將百年,地險俗殊,人望絕塞。今不羈之寇,二代而平,非聰明神武,先天弗違,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茲者歟!臣等幸以千載得遭運會,親服大化,目睹太平,至公至美,誰與為讓。宜祖述先朝,憲章古昔,勒功岱嶽,登封告成,弘禮樂之制,正三雍之典,揚名萬世,以顯祖宗。是以不勝大願,敢昧死以聞。請告太常,具禮儀復上。”詔曰:“所議誠列代之盛事也,然方今未可以爾。”便報絕之。

哀帝即位,欲尊崇章皇太妃。桓溫議宜稱太夫人。尚書僕射江[A170]議曰:“虞舜體仁孝之性,盡事親之禮,貴為天王,富有四海,而瞽叟無立錐之地,一級之爵。蒸蒸之心,昊天罔極,寧當忍父卑賤,不以徽號顯之,豈不以子無爵父之道,理窮義屈,靡所厝情者哉!《春秋經》曰‘紀季姜歸於京師’,《傳》曰‘父母之於子,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言子尊不加父母也。或以為子尊不加父母,則武王何以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乎?周之三王,德配天地,王跡之興,自此始也。是以武王仰尋前緒,遂奉天命,追崇祖考,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案《禮》‘幼不誄長,賤不誄貴’,幼賤猶不得表彰長貴,況敢錫之以榮命邪!漢祖感家令之言而尊太公,荀悅以為孝莫大於嚴父,而以子貴加之父母,家令之言過矣。爰逮孝章,不上賈貴人以尊號,而厚其金寶幣帛,非子道之不至也,蓋聖典不可逾也。當春秋時,庶子承國,其母得為夫人。不審直子命母邪,故當告於宗祧以先君之命命之邪?竊見詔書,當臨軒拜授貴人為皇太妃。今稱皇帝策命命貴人,斯則子爵母也。貴人北面拜受,斯則母臣子也。天尊地卑,名位定矣,母貴子賤,人倫序矣。雖欲加崇貴人,而實卑之;雖顯明國典,而實廢之。且人主舉動,史必書之。如當載之方策,以示後世,無乃不順乎!竊謂應告顯宗之廟,稱貴人仁淑之至,宜加殊禮,以酬鞠育之惠。奉先靈之命,事不在己。妃後雖是配君之名,然自後以下有夫人九嬪,無稱妃焉。桓公謂宜進號太夫人,非不允也。如以夫人為少,可言皇太夫人。皇,君也,君太夫人於名禮順矣。”帝特下詔拜皇太妃。三月丙辰,使兼太保王恬授璽綬儀服,一如太后。又詔曰:“朝臣不為太妃敬,為合禮不?”太常江逌議:“位號不極,不應盡敬。”

孝武追崇會稽鄭太妃為簡文太后,詔問“當開墓不”。王珣答:“據三祖追贈及中宗敬後,並不開墓位,更為塋域制度耳。”

褚太后臨朝時,議褚裒進見之典。蔡謨、王彪之並以:“虞舜、漢高祖猶執子道,況後乎!王者父無拜禮。”尚書八座議以為:“純子則王道缺,純臣則孝道虧。謂公庭如臣,私覿則嚴父為允。”

漢魏故事,皇太子稱臣。新禮以太子既以子為名,而又稱臣,臣子兼稱,於義不通,除太子稱臣之制。摯虞以為:“《孝經》‘資於事父以事君’,義兼臣子,則不嫌稱臣,宜定新禮皇太子稱臣如舊。”詔從之。

太寧三年三月戊辰,明帝立皇子衍為皇太子。癸巳,詔曰:“禮無生而貴者,故帝元子方之於士。而漢魏以來,尊崇儲貳,使官屬稱臣,朝臣鹹拜,此甚無謂。吾昔在東宮,未及啟革。今衍幼沖之年,便臣先達,將令日習所見,謂之自然,此豈可以教之邪!主者其下公卿內外通議,使必允禮中。”尚書令卞壼議以為:“《周禮》王后太子不會,明禮同於君,皆所以重儲貳,異正嫡。苟奉之如君,不得不拜矣。太子若存謙沖,故宜答拜。臣以為皇太子之立,郊告天地,正位儲宮,豈得同之皇子揖讓而已。謂宜稽則漢魏,闔朝同拜。”從之。

太元中,尚書符問王公已下見皇太子儀及所衣服。侍中領國子博士車胤議:“朝臣宜硃衣褠幘,拜敬,太子答拜。案經傳不見其文,故太傅羊祜箋慶太子,稱叩頭死罪,此則拜之證也。又太寧三年詔議其典,尚書卞壼謂宜稽則漢魏,闔朝同拜。其硃衣冠冕,惟施之天朝,宜褠幘而已。”朝議多同。

太元十二年,議二王后與太子先後。博士庾弘之及尚書參議,並以為:“陳留,國之上賓。皇太子雖國之儲貳,猶在臣位,陳留王坐應在太子上。”陳留王勱表稱疾病積年,求放罷,詔禮官博士議之。博士曹耽云:“勱為祭主而無執祭之期,宜與穆子、孟摯事同。”王彪之云:“二王之後,不宜輕致廢立。記傳未見有已為君而疾病退罷者,當知古無此禮。孟縶、穆子是方應為君,非陳留之比。”

鹹康四年,成帝臨軒,遣使拜太傅、太尉、司空。《儀注》,太樂宿懸於殿庭。門下奏,非祭祀宴饗,則無設樂之制。太常蔡謨議曰:“凡敬其事則備其禮,禮備則制有樂。樂者,所以敬事而明義,非為耳目之娛,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饗。宴饗之有樂,亦所以敬賓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饗之,郤至辭曰:‘不忘先君之好,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尋斯辭也,則宴樂之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為起,在輿為下,言稱伯舅。《傳》曰‘國卿,君之貳也’,是以命使之日,御親臨軒,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王饗下國之使,及命將帥,遣使臣,皆有樂。故《詩序》曰:‘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又曰:‘《採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皆作樂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輔相,比於下國之臣,輕重殊矣。輕誠有之,重亦宜然。故謂臨軒遣使,宜有金石之樂。”議奏從焉。

漢魏故事,王公群妾見於夫人,夫人不答拜。新禮以為禮無不答,更制妃公侯夫人答妾拜。摯虞以為:“禮,妾事女君如婦之事姑,妾服女君期,女君不報,則敬與婦同而又加賤也。名位不同,本無酬報。禮無不答,義不謂此。先聖殊嫡庶之別,以絕陵替之漸。峻明其防,猶有僭違。宜定新禮,自如其舊。”詔可其議。

五禮之別,其四曰軍,所以和外寧內,保大定功者也。但兵者凶事,故因搜狩而習之。

漢儀,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東門,以薦陵廟。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硃鬣,躬執弩射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謁者各一人載以獲車,馳送陵廟。還宮,遣使者齎束帛以賜武官。武官肄兵,習戰陣之儀。斬牲之禮,名曰劉。兵官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既還,公卿已下陳陽前街,乘輿到,公卿已下拜,天子下車,公卿親識顏色,然後還宮。古語曰在車下車,則惟此時施行。漢世率以為常。至獻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國有司奏:“古四時講武,皆於農隙。漢西京承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講。今金革未偃,士眾素習,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閱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奏可。是冬,閱兵,魏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延康元年,魏文帝為魏王。是年六月立秋,閱兵於東郊,公卿相儀,王御華蓋,親令金鼓之節。魏明帝太和元年十月,又閱兵。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鹹守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皆自臨宣武觀,大閱眾軍,然不自令進退也。自惠帝以後,其禮遂廢。元帝太興四年,詔左右衛及諸營教習,依大習儀作雁羽仗。成帝鹹和中,詔內外諸軍戲兵於南郊之場,故其地因名斗場。自後籓鎮桓、庾諸方伯往往閱習,然朝廷無事焉。

漢魏故事,遣將出征,符節郎授節鉞於朝堂。其後荀顗等所定新禮,遣將,御臨軒,尚書受節鉞,依古兵書跪而推轂之義也。

五禮之別,其五曰嘉,宴饗冠婚之道於是乎備。周末崩離,賓射宴饗之則罕復能行,冠婚飲食之法又多遷變。

《周禮》雖有服冕之數,而無天子冠文。又《儀禮》雲,公侯之有冠禮,夏之末造也。王、鄭皆以為夏末上下相亂,篡弒由生,故作公侯冠禮,則明無天子冠禮之審也。大夫又無冠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周人年五十而有賢才,則試以大夫之事,猶行士禮也。故筮日筮賓,冠於阼以著代,醮於客位,三加彌尊,皆士禮耳。

然漢代以來,天子諸侯頗采其儀。正月甲子若丙子為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是也。漢順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於高廟,以禮謁見世祖廟。王公已下,初加進賢而已。案此文,始冠緇布,從古制也,冠於宗廟是也。

魏天子冠一加。其說曰:“士禮三加,加有成也。至於天子諸侯無加數之文者,將以踐阼臨下,尊極德備,豈得與士同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也。

《禮》醮辭曰:“令月吉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案魯襄公冠以冬,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而後漢以來,帝加元服鹹以正月。及鹹寧二年秋閏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則非必歲首。

禮冠於廟,然武、惠冠太子,太子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也。穆帝、孝武將冠,皆先以幣告廟,訖又廟見也。

惠帝之為太子,將冠,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珪加冠,兼光祿大夫屯騎校尉華暠贊冠。

江左諸帝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又豫於殿上鋪大床,御府令奉冕、幘、簪導、袞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將加冕,太尉跪讀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無極。眉壽惟祺,介茲景福。”加冕訖,侍中系玄紞,侍中脫帝絳紗服,加袞服冕冠。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案《儀注》,一加幘冕而已。

泰始十年,南宮王承年十五,依舊應冠。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於是制諸王十五而冠,不復加使命。

王彪之雲,《禮》、《傳》冠皆在廟。案成帝既加元服,車駕出拜於太廟,以告成也。蓋亦猶擬在廟之儀。

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儀不存。

武帝鹹寧二年,臨軒,遣太尉賈充策立皇后楊氏,納悼後也。因大赦,賜王公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禮。

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古者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以谷珪,諸侯加大璋,可依周禮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諸侯婚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帛五匹,及納徵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惟璋,官為具致之。”尚書硃整議:“案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以谷珪,諸侯加以大璋。漢高后制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魏氏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詔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惟給璋,余如故事。”

成帝鹹康二年,臨軒,遣使持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六禮備物,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宮,帝御太極殿,群臣畢賀。賀,非禮也。王者婚禮,禮無其制。《春秋》“祭公逆王后於紀”,《穀梁》、《左氏傳》說與《公羊》又不同。而自漢魏遺事,並皆闕略。武、惠納後,江左又無復《儀注》。故成帝將納杜後,太常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據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又,周靈王求婚於齊,齊侯問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如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如人。”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逕自上通。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故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後,然其《儀注》又不具存。

康帝建元元年,納皇后褚氏,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依成恭皇后入宮御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殿,旄頭不設,求量處。又案,昔迎恭皇后,惟作青龍旗,其餘皆即御物。今當臨軒遣使,而立五牛旗,旄頭罼{罒乾}並出即用,故致今闕。”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始,故備其禮也。今云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後神主入廟,先帝詔後禮宜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猶復設之邪!既不設五牛旗,則旄頭罼{罒乾}之物易具也。”又詔曰:“舊制既難準,且於今而備,亦非宜。府庫之儲,惟當以供軍國之費耳。法服儀飾粗令舉,其餘兼副雜器停之。”

穆帝昇平元年,將納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大引經傳及諸故事以定其禮,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又曰:‘王者之於四海,無不臣妾,雖復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夫崇三綱之始,以定乾坤之儀,安有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納伉儷。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行大禮。遠尋古禮,無王者此制;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於情不安,於義不通。案鹹寧二年,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母臨天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晉已行之事,鹹寧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鹹康華恆所上禮合於舊。臣愚謂今納後儀制。宜一依鹹康故事。”於是從之。華恆所定之禮,依漢舊及晉已行之制,故彪之多從鹹康,由此也。惟以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而鹹康群臣賀,為失禮。故但依鹹寧上禮,不復賀。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皆彪之所定也。其納采版文璽書曰:“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謀於公卿,鹹以宜率由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以禮納采。”主人曰:“皇帝嘉命,訪婚陋族,備數採擇。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未閒教訓,衣履若如人。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頓首,再拜承詔。”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乎內,必俟令族,重申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禎之遺玄孫,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故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孔胄之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年十七。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納吉。”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徵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纁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祀。今使使侍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徵。”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請期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謀於公卿,泰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親迎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以禮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臣螻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某稽首承詔,皆如初答。

孝武納王皇后,其禮亦如之。其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牡羊各一頭,酒米各十二斛。惟納徵羊一頭,玄纁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獸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其珪馬之制,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雲。

古者婚冠皆有醮,鄭氏醮文三首具存。

昇平八年,台符問“迎皇后大駕應作鼓吹不”。博士胡訥議:“臨軒《儀注》闕,無施安鼓吹處所,又無舉麾鳴鐘之條。”太常王彪之以為:“婚禮不樂。鼓吹亦樂之總名。《儀注》所以無者,依婚禮。今宜備設而不作。”時用此議。

永和二年納後,議賀不。王述云:“婚是嘉禮。《春秋傳》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鄰國猶相賀,況臣下邪!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耳。今因廟見成禮而賀,亦是一節也。”王彪之議云:“婚禮不樂不賀,《禮》之明文。《傳》稱子罕如晉賀夫人,既無《經》文,又《傳》不雲禮也。《禮》,取婦三日不舉樂,明三日之後自當樂。至於不賀,無三日之斷,恐三日之後故無應賀之禮。”又云:“《禮記》所以言賀取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慶語也。愚謂無直相賀之體,而有禮貺共慶會之義,今世所共行。”於時竟不賀。

穆帝納後欲用九月,九月是忌月。范汪問王彪之,答云:“禮無忌月,不敢以所不見,便謂無之。”博士曹耽、荀訥等並謂無忌月之文,不應有妨。王洽曰:“若有忌月,當復有忌歲。”

太元十二年,台符問“皇太子既拜廟,朝臣奉賀,應上禮與不?國子博士車胤云:“百辟卿士,鹹預盛禮,展敬拜伏,不須復上禮。惟方伯牧守,不睹大禮,自非酒牢貢羞,無以表其乃誠,故宜有上禮。猶如元正大慶,方伯莫不上禮,朝臣奉璧而已。”太學博士庾弘之議:“案鹹寧三年始平、濮陽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聽京城近臣諸王公主應朝賀者復上禮。今皇太子國之儲副,既已崇建,普天同慶。謂應上禮奉賀。”徐邈同。又引一有元良,慶在於此。封諸王及新宮上禮,既有前事,亦皆已瞻仰致敬,而又奉觴上壽,應亦無疑也。

江左以來,太子婚,納徵禮用玉璧一,獸皮二,未詳何所準況。或者獸取其威猛有班彩,玉以象德而有溫潤。尋珪璋亦玉之美者,豹皮采蔚以譬君子。王肅納徵辭云:“玄纁束帛,儷皮雁羊。”前漢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亦無用羊之旨。鄭氏《婚物贊》曰“羊者祥也”,然則婚之有羊,自漢末始也。王者六禮,尚未用焉。是故太康中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玄纁束帛,加羊馬二駟。”

武帝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谷珪,無妾媵禮贄之制。”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於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三夫人,兼御史中丞拜九嬪。

漢魏之禮雲,公主居第,尚公主者來第成婚。司空王朗以為不可,其後乃革。太元中,公主納徵以獸豹皮各一具禮,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故取獸豹以尊崇其事乎!

《禮》有三王養老膠庠之文,饗射飲酒之制,周末淪廢。漢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帝始率群臣躬養三老五更於辟雍,行大射之禮。郡國縣道行鄉飲酒於學校,皆祠先聖先師周公孔子,牲以太牢。孟冬亦如之。及魏高貴鄉公甘露二年,天子親帥群司行養老之禮。於是王祥為三老,鄭小同為五更。其《儀注》不存,然漢禮猶在。

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帝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詔曰:“禮儀之廢久矣,乃今復講肄舊典。”賜太常絹百匹,丞、博士及學生牛酒。鹹寧三年,惠帝元康九年,復行其禮。

魏正始中,齊王每講經遍,輒使太常釋奠先聖先師於辟雍,弗躬親。及惠帝明帝之為太子,及愍懷太子講經竟,並親釋奠於太學,太子進爵於先師,中庶子進爵於顏回。成、穆、孝武三帝,亦皆親釋奠。孝武時,以太學在水南懸遠,有司議依昇平元年,於中堂權立行太學。於時無復國子生,有司奏:“應須復二學生百二十人。太學生取見人六十,國子生權銓大臣子孫六十人,事訖罷。”奏可。釋奠禮畢,會百官六品以上。

漢儀,季春上巳,官及百姓皆禊於東流水上,洗濯祓除去宿垢。而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巳也。晉中朝公卿以下至於庶人,皆禊洛水之側。趙王倫篡位,三日會天泉池,誅張林。懷帝亦會天泉池,賦詩。陸機云:“天泉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西積石為禊堂。”本水流杯飲酒,亦不言曲水。元帝又詔罷三日弄具。海西於鐘山立流杯曲水,延百僚,皆其事也。九月九日,馬射。或說雲“秋,金之節,講武習射,象立秋之禮也”。

譯文

五禮的分別,第三種指的是賓客方面的禮,包括朝見帝王、諸侯聚會。從周朝以後,遣方面的禮制越來越繁複。自從秦朝焚書坑儒之後,先代的典章殘缺。漢朝興起,開始派叔孫通制定禮,參考先代的禮儀,然而也往往有所改變。漠代禮儀中有正會禮,正月初一,夜間的時刻不到七刻,鐘聲響起,接受賀禮,公侯以下拿著禮物立於朝廷兩側,俸祿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員上殿呼萬歲,然後奏樂宴飲。魏武帝在鄴定都,在文昌殿行正會禮,用漢代的禮儀,又設定百盞華燈。

晉朝接受天命,武帝修訂正月初一朝會的禮儀,《鹹寧注》說的就是這件事。傅玄的《元會勵說:“考查夏後的遣訓,綜合殷商、周朝的典章,採用秦、漢的舊有儀式,制定正月初一朝會的禮儀。”其兼收並蓄由此可知。

《鹹寧注》:在正月初一前一天,有關官吏各守其職。夜間時刻不到十刻,群臣都集合到來,庭院中的火把被點燃。上朝祝賀,起立,稟報,又向皇后祝賀。退下來,從雲龍束中華門進去,到柬小門前的廂房就坐。夜間時刻不到七刻,百官及接收禮物的郎官以下包括掌管文書的官吏都按位次站好,台階上的衛士如同皇帝到殿前的儀式。計時器不到五刻,謁者、僕射、大鴻臚等官員分別奏報群臣已各就各位。計時器漏光了,侍中奏報外面已準備妥當。皇帝出來,鐘鼓奏樂,各級官吏都跪拜。太常引導皇帝登上御座,鐘鼓停止,各級官吏起立。大鴻臚跪著奏報“請朝賀”。掌禮郎唱贊“皇帝請王登殿”。大鴻臚跪著唱贊“藩王臣下某某奉上白璧各一件,兩拜恭賀”。太常通報“王都上殿”。謁者引導他們上殿對著皇帝坐下。皇帝站立,王拜兩拜。皇帝坐下,又一次拜兩拜。跪著把璧放在御座前,又一次拜兩拜。禮儀完畢,謁者引導他們下殿,回到原座位。掌禮郎唱贊“皇帝請太尉等人”。於是公、特進、匈奴南單于、金紫將軍對著大鴻臚的西面,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的官員對著大行令的西面,都面向北跪倒。鴻臚唱贊“太尉、中二千石等人奉上璧玉、皮毛、絲帛、羔羊、大雁、野鶸,拜兩拜敬賀”。太常唱贊“皇帝請公等人上殿”。掌禮郎引導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皇帝站立,群臣都跪拜兩次。皇帝坐下,眾臣又拜兩次。跪著把璧玉皮毛絲帛放在皇帝的座前,又一次拜兩拜。禮儀完成,謁者引導下殿,回到原座位。公奉上璧玉完成禮儀時,大行令同時唱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禮儀相同。完成禮儀後,把禮物送給贄郎,贄郎把璧玉絲帛交給謁者,羔羊、大雁、野鶸交給太官。太樂令跪著請求奏雅樂,音樂按順序演奏。乘黃令於是派出車輛,皇帝疲睏上車,群臣都坐著。白天時間六刻,各少數民族賓客按順序進入,都拜兩遍後,坐下。車駕進去後三刻鐘又出來,鐘鼓奏樂。謁者、僕射跪著上奏“請群臣上殿”。謁者引導王公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留在原位。謁者引導王到酒器前斟上壽酒,跪著交給侍中。侍中跪著把酒放在皇帝座前,王退下。王自己斟酒放在位前,謁者跪著奏報“藩王臣下某人舉杯,祝皇帝千萬歲”。四方奏起音樂,群臣又拜兩拜。喝酒後,又拜兩拜。謁者引導王等回到原位。皇宮台階下的人宣告入席,群臣都跪著答應。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分別在殿上敬奉壽酒。奏起典禮的音樂,太官令又給群臣御酒。御酒拿到台階上,太官令跪著給侍郎,侍郎跪著奉送到御座前。於是向百官布酒。太樂令跪著奏“奏登歌”,奏完三遍才退下。太官令跪著請求準備御飯,飯送到階前,群臣都起立。太官令拿著勺子跪著遞給司徒,拿著飯跪著遞給大司農,尚食拿著案幾傳給持節,持節跪著擺放在御座前。群臣入席。太樂令跪著上奏“奏食舉樂”。太宮為百官飯案遍布飯食。進食已畢,太樂令跪奏“請進樂”。樂曲按順序演奏。鼓吹令又上前跪奏“請按順序引薦眾人的才能”。於是把各郡掌管簿籍的官吏召到前面,在階下接受皇帝的命令。宴飲樂曲完畢,一位謁者跪著奏“請退朝休息”。鐘鼓奏響,群臣面向北兩次跪拜,出宮。那么夜間計時器不到七刻叫作晨賀,白天計時器到三刻時出來,百官敬奉壽酒,叫作晝會。另外安排女樂師三十人在黃帳外,演奏房中樂。

長江以束不安定,不再有晨賀。夜間計時器不到十刻,開宣陽門,到清晨才開殿門,白天計時器到五刻,皇帝才出來接受祝賀。皇太子出來會見的人,包括前三個王朝的子孫被封為王侯的人和王公以上的貴族。元旦朝會,在宮殿大堂上設定叫白虎樽的酒器,蓋上繪有白虎,如果有人能直言進諫,就打開這樽酒喝。按照禮,白虎樽是宴享禮畢乾杯時留下來的儀式,做成白虎蓋,是後代的事,表示無所畏懼。

魏朝的制度,附屬國的王不能朝見皇帝。魏明帝時,有來朝見的都是經過特別的恩準,不能當做常例。到了泰始年間,有關官吏奏報:“諸侯各國,王公以下入宮朝見的人,東西南北四方各輪兩次,三年後輪一周,輪一周后又重新開始。如果臨時有事,就延續在第二年朝見。第二年朝見後,要滿三年才能再次來朝,不能違反朝見次數的規定。朝見的禮儀都是親自拿著璧,如同舊時朝見的制度。不朝見的年份,各自派遣卿來訪問致意。”皇帝準奏。長江以東王侯不去自己的國,他們中有人接受任命住在外地,就如同一方諸侯之長或刺史二千石的禮制,也沒有朝見致意的制度,因此這個禮儀就作廢了。

漢朝因為高帝是在十月平定的秦朝,姑且把十月定為一年的開始。到了武帝,雖然改用夏朝的以正月為一年的開始,然而每月初一朝會,到了十月初一,還常有宴會。宴會的禮儀是,夜間時刻不到七刻,接受祝賀和禮物,公侯獻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獻羔羊,千石、六百石獻大雁,四百石以下獻野鶸。三公捧著璧上殿到御座前,面向北。太常宣布“皇帝為三公起立”。三公跪倒。皇帝坐下,於是上前奉獻璧玉。百官都祝賀,二千石以上上殿高呼萬歲,舉酒杯。奉進飯食,司徒捧著羹,大司農捧著飯,演奏奉上飲食的音樂。百官接受賞賜,宴會開始,大聲奏起音樂,如同正月初一的禮儀。魏、晉則在冬至那天接受四方諸侯國及各級官吏的祝賀,於是有小型朝會。朝會禮儀的規模次於賀新年那一天。

古代帝王沒有不巡梘境內的。魏文帝時天下三分鼎立,邊境戰事頻繁,皇帝的車駕屢屢出動,沒有哪一年能安定無事,大概都是應付即時發生的事,並不是依據前代典章。明帝共去東部巡視三次,在路過的地方慰問老人,救濟貧困,有時賞賜穀物絲帛,有古代帝王巡視時的風範。蠻工正盤元年,巡梘洛陽縣,對老人和地方農田官員各有不同的賞賜。

到了武帝泰始四年,下詔書給刺史二千石長吏說:“古代的帝王,按年巡視四方山嶽,其次則由東西二位諸侯首領述職,再不然就是派使者視察。因此,即便是幽遠隱蔽細微的事,也不至於閉塞不知,下面情況上面掌握,上面的意志遠方知曉,做到了喪偶的男女,無不得到了歸宿,因此,留傳下來的風氣和功業,美名保留到現在。我在皇位好幾年了,就像站在深谷的前邊,起早貪黑心懷戒懼,黎明還不能入睡,坐等天亮,擔心四方天災人禍,為此悲傷。自我勉勵,自我約束,希望每件事都辦得妥當。常常擔心官吏們感情用事,不能表現出真誠,國事繁雜,考慮不周全,政治法律有過失,而不能都看到。百姓有過失,責任在我。祇是歲月艱難,沒有閒暇顧及巡視的事情,百姓不能安定,怎么去體恤他們呢?現在派使持節侍中副給事黃門侍郎接受使命向四方出發,走遍天下,親自與刺史二千石長吏見面,闡明我的心意,訪問搜求事情的得失優劣,考察政治教化,詢問人間疾苦。周朝典籍上說:‘對人民的利與害寫成一部書,人民的禮俗、政治事物、刑罰禁令是否合理寫成一部書,暴亂奸邪違犯法令的事寫成一部書,疫病喪亡災荒貧困寫成一部書,健康快樂和睦平安寫成一部書,每個諸侯國根據書來辨別是非,把結果向王報告。,舊朝典章前代訓誡,命令都是根據這些。又準備條文奏章,使我得以清楚地借鑑遠古,就像親身行事一樣。大夫君子,各自盡你們的心,專心致力於你們的事務,好的謀略計畫,刺耳的言論告誡,全都告訴使者,不要有什麼隱諱。我正虛心等你們的意見,努力吧,滿足我的意願。”

新的禮儀,巡梘四方大山,燒柴祭天、望祭山川、報告設立行宮都如同以往的禮儀。諸侯朝見皇帝時,賓客及拿禮物的人都如同朝廷上的儀式,而不設旗幟。摯虞認為:“朝見的禮儀,諸侯見皇帝,各自設定旗幟。旗子的圓形是用來區別爵位顯示等級威嚴的。《經》說‘君子到了,觀察他的旗幟’。應該制定新禮儀,如同古代禮儀一樣設定旗幟。”皇帝下韶書同意他的意見。然而一直到晉朝終結,這個禮儀也沒有實行。

封揮的說法在經典上看不到。禮制上有為了天上的事而祭天,為了地上的事而祭地,因為在名山祭天上告成功,而鳳凰降落,龜龍到來。天子在境內巡視,到了四方名山,燒柴祭天,上告事業成功,事情相似而不同。讖緯一類預測吉凶的說法都說,帝王在泰山祭天,在梁甫祭地,改易朝代紀年國號。秦、漠實行逭一典禮,前代的史書各自陳述了典禮的制度。

魏明帝太和年間,護軍蔣濟奏報說:“在帝王大的典禮中,外出巡梘排在最前面;昭告祖先神靈,祭祀天地的封禪禮排在第一。因此自古以來改朝換代接受天命,沒有不去梁父的,沒有不登泰山的,沒有不刻寫下永久留傳的名字的,沒有不記錄下天人會合這一刻的。因而司馬相如說,有文字記載以來,七十二代國君,有的順隨前代典章,有的為後世留下教化。太史公說,皇帝有聖明的思想卻不宣布,是官吏們的過失。那么首創之功美好德行,不刊刻在梁山的石頭上,就不能顯示帝王的功業,不能為萬民展示不朽的景觀。諺語說,‘面對國君而感嘆堯、舜的美德,就好比兒子對著生父而誇獎別人的父親’。如今大魏繼承的是諸侯割據的弊端混亂,拯救的是流亡逃難的艱難困厄,承接的是千年以來的衰落,繼續的是百代荒廢的事業。從武帝文帝開始,到皇上您本人,因此而參考成就天地間的道義,維護入神的教化。上天報應,呈現出吉祥的景象,和古代相比,找不到相同的例子。至於經歷幾代人到現在,沒有舉行大的典禮。或許可以推說志向在於掃盡殘餘的盜賊,滌除剩下的污穢,沒精力顧及這件事。如果是那樣,三苗在長江邊不順從,大舜應廢除束巡的禮儀;徐夷在淮泗強橫,周盛王應廢止巡視岱嶽的禮儀。再說去年在晝江漢水打敗吳國,今年在隴西殺減蜀國軍隊,這對敵人造成的震撼潰散無以復加,不會影響封禪的事情。這個禮儀荒廢已久,不是在短時間可以確定的。應交給公卿,全面地撰寫出這個禮儀,占卜考定哪一年哪一刻,昭告上帝,讓天下人稱心。我在軍旅中服役,完成不了這個大願望,冒死說出我的想法。”詔書說:“聽到蔣濟的一番話,使我出汗流到腳面。自從開天闢地以來,封禪的有七十多個君主。因此太史公說,雖有接受天命的國君,但功業不能周遍,所以中間荒廢遠的有千餘年,近的也有幾百年,這個禮儀闕失沒有記載。我有什麼美德,敢做這件事呢!整擅難道是說世上沒有,而我有擔公登童山的志向嗎!我不敢欺騙天。蔣濟所說的話,漂亮是漂亮,但不是幫助我。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看過就行了,不要再議論此事,也不必答覆這個詔書。”皇帝雖然拒絕了蔣濟的奏章,而實際上派直堂隆草擬封揮的禮儀,因天下沒有統一,不想很快舉行大禮。趕上高堂隆死了,此事作罷。

等到武帝平定吳國,統一國土,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書令衛璇、尚書左僕射山濤、右僕射魏舒、尚書劉塞、司空張華等人上奏說:“我們聽說,自有人類開始,就有了王侯,年代的數目,沒能記載下來。樹立德行,救助天下,發揚仁義之風,為此而登泰山的有七十四家,可以知道他們謐號的有十四人。名字事跡失傳,沒留下名聲的,多得記不下來。大晉的德行,從重黎開始,輔佐顓頊,到了夏商,世代相承的系統在天地間確立。在周朝,沒有停止建立功業。晉的德行上升,天下幫助明聖的人,在外部平定了蜀漢,四海之內,人心向晉,軍事上的勝利,實際上靠的是美德。到了陛下,受天命接遇皇位,擴建大業,百姓仰慕追隨。惟獨長江、洞庭湖、沅江、湘江邊,有暴徒憑藉天險,歷代不順從。陛下神奇的謀略判斷,命令軍隊出征討伐,軍威稍一施展,幾十天就掃蕩平定。捆縛兇惡之人,赦免他們的罪逆,雲氣流行,雨澤施布,四面八方,聚集在我們周圍,名聲教化的影響範圍,達到天下各地。即便是黃軒的征伐,大禹深遠的謀略,周朝的盛世,又怎能超過今天呢!至於石碑上發揚聖人之道的文字著稱於前代的記載,用數目表示物象,用事件說明言論,即便是古代‘河圖洛書,表現出的跡象,也超不過這個。應舉行大典,在中嶽行禮,在泰山、梁父祭天地,發布宣揚美德的號令,明確最尊貴的位置,享受天賜的福,真誠對待百姓,刻下千年的表記,播散流傳後世的名聲,使百世以後,沒有不振奮的。這是帝王盛大的事業,上天與人最大的願望。”詔書說:“如今逃亡的敵寇雖然被消滅,但外部阻塞仍有警報,內部百姓還不安寧,遣件光大德行的事,還不該議論。”

衛璀等人又上奏說:“如今束至大海,西到沙漠,大沙漠的北面,日南北戶,沒有不前來歸順的,大禹時代遼闊的疆域,如今確已過之。天與人的道義已經圓滿,巍巍的功績已經確立,應當為地神制定禮儀,登上泰山祭祀,向上帝表達誠心,以此來報答入神的願望。乞求按前一奏章辦。”詔書說:“如今陰陽還沒有調和,刑法政令還不妥當,百姓還沒有歸宿,怎能刻下自己的業跡報告成功呢!”詔書不準許。

衛璀等人又上奏說:“我們聽說身處帝王位置的人,必定有天道的氣數,必定適應天命;救助百姓有功業的人,必定有盛大美德的儀容,有向天報告成功的典禮。無功不能欺騙,有功不敢謙讓,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然而詔書表示謙讓,屢次推辭封禪的典禮,雖然有美德,但推讓而不居功。三公的職守是主管天地,實際上是掌管人物,國家的大事,從中吸取議論。因此漢代封禪,不是這個官位,就不負責這件事。我們以前的奏章,主要是陳述祖先的功業,又順應了天命,陛下的美德,會合齊同四海,推求古代考察當今,應當修訂這個禮儀。至於確定年月,必須經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大將軍等商議,然後奏報。”詔書說:“雖然掃蕩安定了長江以南,但都是當事者的功勞,不足以向上天報告成功。正期望列國諸侯考慮光大教化,來安定中原,百姓得到太平,讓他們休養生息。這是我從早到晚的願望,沒有什麼別的要答覆給大家了。”

衛璀等人又上奏說:“我們聽說唐虞三代救助天下建立大功的國君,沒有不向上順從天意,對下協調百姓的意志,登大山,赴梁父,沒有推辭遣件事的人,大概是不能推讓。如今陛下功勳超越百王,德行無人匹敵,宏大的功績典範,顯赫的事業,肯定不是我們這些人能評論清楚的。然而聖旨用力謙讓,屢次自我貶損,時機到了不回響,推讓美名不居功,使皇朝重大禮儀缺漏,也閉塞了神靈的殷切希望,使得大晉的典章,與三皇五帝不同風氣。我們真的不敢遵循詔書,請按先前的奏章施行。”詔書說:“現在正該共同考慮弘大道義,來完善各種業績。等到以後再說吧,對各種說法沒有什麼要回覆了。”

王公和有關官吏又上奏說:“自古以來聖明的帝王,光輝流存於四海,在名山祭天地,記錄在史籍上的,有七十四個國君。舜禹得到天下以後,到四方大山巡視,親身推行他們的道義。《易經》上著有考察四方風俗,《禮》上著有登名山向上天報告成功,《詩經》上歌頌了登山祭祀。都記載在史策上。周文王作為西伯為殷做事,周公衹擁有諸侯國中的一個魯,他們或在岐山祭天,或在童山封禪,僅憑藉美德,就可以做封禪的事。從那以後,功業不夠卻超越禮儀封禪的人,多得數不清,名號謐號沒有泯滅,流傳到今天。何況高祖宣皇帝開創帝王事業,海外整齊劃一;世宗景皇帝輔助了大功業,華夏安寧;太祖文皇帝接受天命締造了晉,掃蕩平定蜀漢;陛下回響天道興起新王朝,統一天地四方,恩澤廣布於百姓,威震四面八方。過去漢朝失去了綱紀,與吳蜀三國鼎立,戰爭開始以來,將近百年,地勢險阻風俗不同,人民的願望斷絕阻塞。如今不受拘束的敵寇,經兩代而被平定,如果不是聰明神武,順應上天本意,誰能建立如此偉大的功業呢!我們有幸趕上千載難逢的機遇,親身經歷這大變化,目睹太平,公正美好到了極至,推讓]給誰呢?應按先朝遣訓,效法古代,在泰山上刻]石記功,登山向上天報告成功,弘大禮樂的制度,端正祭祀場所的典章,揚名萬代,光宗耀祖。因此把這說不完的最大願望,冒死報告皇上。請告訴太常,準備禮儀。”皇帝又下詔書說:“所議論的的確是歷代的盛事,然而目前不可施行。”此事不再提及。

哀帝即位,想尊崇章皇太妃。桓溫認為應稱她為太夫人。尚書僕射江膨議論說:“虞舜推行仁孝的本性,盡力於事奉親人的禮儀,因而得到天王這樣尊貴的地位,富有四海。而瞽叟沒有立錐之地,沒有任何爵位。一片孝心,充滿天際,寧可忍受父親地位卑賤,也不用徽號讓他顯赫,難道不是因為沒有兒子給父親授爵的道理,在理義方面說不通,無法表現自己的親情嗎?《春秋經》說‘紀季姜出嫁到京師,,《傳》說‘父母對於子女來說,雖然女兒是天王后,仍稱為我季姜’,說的是不因子女尊貴影響到父母。有人認為如果子女尊貴不影響到父母,那么武王為什麼給太王、王季、文王追加王號?周朝的三個王,德行與天地相匹配,帝王業跡的興起,是從那時開始的。因此武王仰慕追尋前代的功業,於是根據天命,追加王號尊崇祖先,表明不是因為兒子尊貴而影響到父母的。根據《禮》‘年幼的不能做悼辭歌頌年長的,地位低下的也不能做悼辭歌頌地位尊貴的,,年幼低賤的尚且不能表彰年長尊貴的,又怎么敢施予他們榮譽稱號呢!漠祖因感悟家訓中的話而尊崇太公,荀悅認為孝沒有比尊崇父親更大的了,因而把兒子地位尊貴用在了父母身上,家訓中的話錯了。至於孝章,.不用尊號顯赫買貴人,而是多送金銀寶物錢幣絲帛,逭並不是做兒子不盡孝道,是因為聖人典章不能逾越。在春秋時,庶子繼承國位,他的母親可以被稱作夫人。難道在因兒子為母親授封號的問題不慎重嗎?難道應當向宗廟祖先報告,用先代國君的命令來授封號嗎?我認為詔書,應當上朝拜授貴人為皇太妃。現在說皇帝下令為貴人授封,就是兒子為母親授爵了。要是貴人面朝北跪拜受封,就是母親做了兒子的臣。天尊地卑,這是名位規定的,母貴子賤,這是人倫的次序。雖然想使貴人地位更高,而實際上使她卑下;雖然明確了國典,而實際廢置了它。況且國君的一舉一動,史官必定記錄下來。如果記載下來的方針策略給後人看了,恐怕不順吧!我認為應報告顯宗的神廟,說貴人仁義嫻淑無比,應使用特殊的禮儀,來報答養育的恩惠。奉先君神靈的命令,事情不在於自己。皇妃皇后雖然是國君配偶的名稱,然而自皇后以下有夫人和九嬪,沒有稱作妃的。桓公說應把名號升為太夫人,並非不公允。如果認為夫人的名號還不夠,可以稱皇太夫人。皇的意思是國君,國君太夫人在名和禮上都說得通。”皇帝特意下韶書,拜授皇太妃。三月丙辰,。派兼太保王恬授玉璽綬帶和禮儀服裝,與太后完全一樣。又下詔書說:“朝廷大臣沒有對太妃表示恭敬,這符合禮儀嗎?”太常江迪議論說:“地位名號沒有到最高,不應致以最大的恭敬。”

孝武帝追授會稽鄭太妃名號為簡文太后以示崇敬,下詔書問“是否該開立墓位”。王殉回答:“根據三代祖先追蹭及中宗敬後,並不開立墓位,更改墓地制度就是了。”

褚太后管理朝政時,議論±譴進見時的儀禮。基望、王彪之都認為:“盧靈、還產塑尚且遵從為子之道,何況太后呢!帝王的父親沒有拜見的禮儀。”尚書等八位官員的議論認為:“完全按做子女的規矩辦有損於王道,完全按君臣的規矩辦有損於孝道。在朝廷如同君臣,私下見面則恭敬父親,這樣公允。”

漢、魏的先例是,皇太子對皇帝稱臣。新禮認為,太子既然以子為名,而又稱臣,兼有臣和子兩個稱謂,在義理上講不通,廢除太子稱臣的制度。摯虞認為:“《孝經》‘像事奉父親那樣事奉國君’,義理上兼有臣和子,所以稱臣並沒有不妥,應制定新禮,皇太子像以前一樣稱臣。”韶書依從了。

太寧三年三月戊辰,明帝立皇子司馬衍為皇太子。癸巳,韶書說:“根據禮沒有生下來就尊貴的人,因此皇帝的長子等同於士。而漢、魏以來,尊崇皇儲,讓官吏們對他稱臣,朝廷大臣都行拜禮,這樣很沒有根據。我過去在束宮,沒來得及改革。如今司馬衍年幼,善於奉迎的大臣已先到他那裹,將使他逐日習慣他所看到的,認為那都是自然的事,這難道是能教育他的東西嗎!主事人以下公卿內外一起議論,讓此事一定要符合禮制。”尚書令卞壹的議論認為:“《周禮》中王后太子不朝見帝王,說明在禮制上與國君相同,都是為了尊重王儲,使正室嫡長子與他人有所區分。姑且像對國君一樣事奉太子,不得不行拜禮。太子如果心存謙遜,應當答拜。我認為皇太子的確立,祭祀報告天地,居正位做皇儲,怎能等同於與皇子行賓主相見之禮呢?應當保留漠、魏的規矩,全朝同拜。”依從了他的意見。

太元年間,尚書符書公文詢問王公以下見皇太子的禮儀及所穿的服裝。侍中領國子博士車胤議論說:“朝廷大臣應穿朱衣戴頭巾,行拜禮,太子答拜。經傳沒有這樣的記載,前太傅羊祜書信慶賀太子,稱叩頭死罪,這是行跪拜禮的證據。此外太寧三年詔書議論這個禮儀,尚書令卞壹說應保留漢、魏的規矩,全朝同拜。穿朱衣戴冠冕,祇適用於皇朝之上,所以戴頭巾就行了。”朝廷上的議論大多相同。

太元十二年,議論兩位王的後人與太子的地位先後。博士庾弘之及尚書參與商議,都認為:“陳留是國家的上賓。皇太子雖然是國家的皇儲,仍在臣位,陳留王的位次應在太子之上。”陳留王司馬勤上表說自己患病多年,請求罷退,詔書讓禮官博士議論此事。博士曹耽說:“司馬勘作為祭祀之主而無主持祭祀的日期,應與穆子、孟縶的事相同。”王彪之說:“兩位王的後人,不宜輕易就廢立。記傳中沒見到有已經做了國君而因疾病罷退的情況,可知古代沒有這個禮制。孟縶、穆子是正要做國君,與陳留王的情況不一樣。”

鹹康四年,成帝到宮殿前,派遣使者拜太傅、太尉、司空。《儀注》,太樂在殿庭上守著樂器。門庭之下奏樂,不是祭祀宴會,就沒有設定音樂的制度。太常蔡謨議論說:“凡是對事情恭敬則禮儀完備,禮儀完備則有音樂的制度。音樂這東西,是用來表示對事情的恭敬並表明義理的,不是為了感官的歡娛,因此冠禮也用音樂,不僅是宴會。宴會上有音樂,也是用來對賓客表示恭敬的。因此郁至出使楚國,楚子設宴款待他,郁至推辭說:‘不忘先代國君的友好,賜給我重大的禮儀,又加上全套的音樂。,從他的言辭看,可以知道宴會上有音樂。公侯大臣,是國君所器重的人,因而在御座上為他們起立,在車駕上為他們下車,說話時稱伯舅。《傳》說‘國卿是國君的副手,因此在任命出使的E1子。皇帝親臨殿庭,百官陪同列隊,造就是對事情恭敬的意思。古代,天王設宴招待諸侯國的使者,以及任命將帥,派遣使臣,都有音樂。因此《詩序》說:‘皇皇者華,是國君派遣使臣的詩歌。’又說:‘《採薇》用於派遣戍役,《出車》用於慰勞回來的將帥,《杖杜》用於慰勞歸來者。,都奏樂演唱。如今任命大使,拜請輔相,與諸侯國的臣相比,輕重不一樣。輕禮實在要有音樂,重禮也是適宜的。所以說親臨殿前派遣使者時,應有鐘磬奏樂。”議論奏章依從他的看法。

漢、魏舊例是,王公的眾妾拜見夫人,夫人不答拜。新禮認為禮沒有不回敬的,改變制度,妃及公侯夫人回敬妾的拜禮。摯虞認為:“按照禮,妾事奉夫人如同媳婦事奉婆婆,妾為夫人服喪一年,夫人沒有相應的禮節,可見表示恭敬與做媳婦相同又更加低賤。名分地位不同,本來就沒有酬報。禮沒有不回敬的,說的不是這種情況。先代聖人區分嫡庶,目的是斷絕凌駕取代的勢頭。防範嚴明,仍然有越軌違禮的情況。應該制定新禮,自然如同舊制。”韶書認可了他的意見。

五禮的區分,第四是軍事,軍隊是用來在國外求得和平在國內求得安寧的。但軍事是凶事,因此藉狩獵來進行演習。

漢代的禮儀,立秋那天,在郊禮結束後,開始展示威儀武功,在束門斬殺祭祀用的牲畜,奉獻給陵寢宗廟。儀式是,天子駕兵車,白馬紅鬣,親自執弩射殺祭品,祭品用幼鹿。太宰令、謁者各一人把鹿裝到車上,快速送到陵寢和宗廟。回到宮中,派遣使者送束帛賞賜給武官。武官練兵,演習戰陣的儀式。斬殺祭品的禮儀,名稱叫軀劉。官兵都演習孫吳兵法六十四陣。收兵後,公卿以下的官吏在雒陽前街列隊,皇帝駕到,公卿以下官吏下拜,天子下車,公卿目睹皇帝容顏,然後回宮。古代有一句話叫在車下車,那么祇是在這時施行。漢代大概以此為常禮。到了獻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國官吏上奏:“古代四季演練武功,都在農事間隙。漠代西京繼承秦代制度,三個季節不演練武功,衹在十月有武功考試。如今戰事沒有平息,軍民平素熟悉軍事,可以沒有四季的演練。但在立秋選擇吉利的日子大規模檢閱車馬兵士,號稱閱兵,對上符合禮儀名稱,對下繼承漢代制度。”奏章被認可。這年冬天,閱兵,魏王親自掌握金鈕戰鼓來指揮進退。延康元年,魏文帝做魏王。遣年六月立秋,在束郊閱兵,公卿司儀贊禮,魏王的車用華蓋,親自指揮金釭戰鼓的節奏。魏明帝太和元年十月,又一次閱兵。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鹹寧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季,都親臨宣武觀,大規模檢閱軍隊,但不親自指揮進退。從惠帝以後,這個禮儀被廢置了。五童友興四年,韶書令左右衛及各軍營操練,按照大習的儀式製作雁羽仗。成帝鹹和年間,韶書命令內外各軍隊在南郊的空場上比武,因此那個地方被稱作斗場。從那以後,地方長官桓、庾等一方首領常常閱兵操練,然而朝廷沒有這樣的事了。

漢、魏的先例是,派遣將領出征,符節郎在朝廷大堂上授符節和斧鐵。後來荀頡等人所制定的新禮是,派遣將領,皇帝親臨殿前,尚書授符節斧鈸,這是依據古代兵書帝王任命將帥有為其跪而推車的隆重禮遇而定的。

五禮的區分,第五叫“嘉”,宴會、冠禮、婚禮的道理因此而齊備。周代末年社會動盪,天子以諸侯為賓而在朝上進行的射禮以及宴會的禮儀規,很少還能再施行,冠禮、婚禮及飲食的方式又有了很多變遷。

《周禮》雖然有服飾冠冕的禮數,但沒有天子之冠的記載。此外《儀禮》說,公侯有冠禮,是從夏朝末年開始的。王、鄭都認為夏末上下相亂,篡位弒君的事由此而產生,因此制定公侯冠禮,造就說明確實沒有天子冠禮。大夫也沒有冠禮,古代五十歲以後才授爵位,怎么可能有大夫的冠禮呢?周朝人到了五十歲才可能德才兼備,那時任用他們做大夫的事,如同施行士禮。因此為日期和賓客占卦,在大堂東面行冠禮以彰明輩次,在客位行醮禮,三次加冠更表示尊貴,逭都是士禮。

然而漠代以來,天子諸侯多採用這個禮儀。正月甲子和丙子是吉日,可以施行加冠禮,儀式依從冠禮。漠順帝加冠,又兼用曹褒新禮,服飾先加緇布進賢冠,然後是雀弁、武弁,再後來是通天冠,都在高廟,按照禮謁見世祖廟。王公以下,開始加進賢冠而已。根據此文,最初戴緇布冠,是依從古代制度,在宗廟加冠。

逸天子加冠一次。這個說法是,士禮加冠三次,表示有所成就。至於天子諸侯沒有加冠次數記載,是因為天子將君臨天下,地位至尊道德完備,怎能與士相同呢?秀抵太子加冠兩次,皇子和王公長子加冠三次。遜范認為分別是一次和兩次,都不對。

《儀禮》醮辭說:“吉利的月份,吉利的El子,因為年份善,因為月份吉。”案魯襄公在冬天行冠禮,漢惠帝在三月行冠禮,說明沒有固定的月份。而後漠以來,皇帝加冠都在正月。到鹹寧二年秋天閏九月,派遣使者為汝南王司馬柬加冠,說明不一定在正月。

根據禮冠禮在宗廟舉行,然而武帝、惠帝為太子加冠,太子都去宗廟參拜祖先,這也是仿照在宗廟的儀式。穆帝、孝武帝將行冠禮,都先以繒帛祭告宗廟,冠禮之後再次拜謁祖廟。

惠帝做太子時,將行冠禮,武帝親臨殿前,派兼司徒高陽王司馬珪為太子加冠,兼光祿大夫屯騎校尉華虞為加冠禮讚唱司儀。

江束幾位皇帝將行冠禮,預先設定樂器,百官陪席。又事先在殿上鋪設大床,御府令手捧冕、頭巾、簪導、袞服交給侍中常侍,太尉負責系頭巾,太保加冕。將要加冕時,太尉跪著讀祝辭說:“吉月吉曰,開始加冕。皇帝敬穆,思考弘大帝王事業。敬仰吳天,效法天地四方。一切遵從祖先,永遠沒有終點。長壽吉祥,佐助大福。”加冕完畢,侍中系黑色帽帶,侍中脫去皇帝的絳紗服,穿戴袞服冕冠。事情結束,太保帶領群臣舉杯祝壽,王公以下的人高呼三遍萬歲然後退下。根據《儀注》,祇是加一次頭巾冠冕而已。

泰始十年,南宮王司馬承十五歲,依照舊禮應當加冠。官吏議論上奏說:“禮,十五歲進入青年,國君十五歲而生兒子,以此說明了加冠的適合時間。此外漢、魏派遣使者為諸王加冠,不是古代制度。”於是制定諸王十五歲加冠,不再派使者。

王彪之說,《禮》、《傳》記載加冠禮都在宗廟。案成帝加冠以後,乘車出去到太廟行禮,報告成功。這大概也是模仿在宗廟的儀式。

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那次的儀式沒有留存。

武帝鹹寧二年,皇帝親臨殿前,派太尉買充策立皇后楊氏,娶進悼後。為此大赦,對王公以下有不同賞賜,百官送禮。

太康八年,官吏上奏:“婚禮中的納徵禮,天子婚禮用黑色幣帛,加珪,馬八匹。王侯用黑色幣帛,加璧,馬四匹。大夫用黑色幣帛,加羊。占代把皮毛馬匹作為陳列於中庭的禮品,天子加上谷珪,諸侯加上大璋,可以按照周代禮儀把用璧改為用璋,其他如羊雁酒米絲帛依舊。諸侯婚禮,加上納彩禮、告期禮、親迎禮各幣帛五匹,到納徵禮時所用四匹馬,都讓夫家自備。衹有璋,官府為他準備送去。”尚書朱整議論說:“根據魏朝舊例,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天子諸侯用皮毛馬匹作為陳列中庭的禮物,天子加上谷珪,諸侯加上大璋。漠代高后制定聘禮,皇后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黃金五十斤,馬四匹。魏朝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物,用一百九十匹絹。晉朝興起,先例用三百匹絹。”韶書說:“公主出嫁到夫家,不宜都為她準備好物品,給她足夠用的錢就行了。衹給璋,其他依照先例。”

成帝鹹康二年,皇帝親臨殿前,派使持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準備好婚禮的禮物,迎拜皇后杜氏。當天入宮,皇帝到太極殿,大臣們一齊祝賀。祝賀並非禮儀規定。帝王的婚禮,禮儀沒有定製。《春秋》“墓公在紀迎娶王后”,《穀梁傳》、《左傳》的說解與《公羊傳》又不同。而從漢魏遣留下來的事跡看,都缺漏或省略。武帝、惠帝娶皇后,江束又不再依據《儀注》。因此成帝將娶杜後,太常華恆開始輿博士商定儀式。據杜預的《左傳》注說,主婚祇是提供婚禮用的資財而已。此外,周靈王向齊國求婚,齊侯向晏桓子詢問答辭,桓子回答說:  “夫妻所生的有多少人,沒有女兒而有姐妹和姑母,就說先君某公的遣女多少人。”這樣天子的命令可以下達,臣下的回答直接上通。先代儒生認為左丘明詳細記錄了這些事,大概就是指帝王婚娶的禮儀。因此成帝到殿前,派使者以皇帝的名義迎娶皇后,但是《儀注》又沒有完備地保存。

康帝建元元年,娶皇后褚氏,而《儀注》殿堂台階不設定旄牛尾做飾物的旗子。殿中御史上奏說:“今天迎娶皇后,依照成恭皇后入宮時的用品,而《儀注》說皇帝穿袞服戴皇冠上殿,不設旄牛尾的旗子,請酌情裁處。又案,過去迎娶恭皇后,祇是做青龍旗,其餘都是御用物品。今El適逢上朝派遣使者,而設立的是五牛旗,旄頭旗和畢罕旗都用於別處,因而造成今天沒有。”韶書說:“之所以要按禮制穿戴及登太極殿,是因為要對一件事的開始恭敬,因而要禮儀完備。現在說什麼替換或缺少重要物品而要撤去儀仗用品呢!再說,恭後的牌位進入宗廟,先帝下詔書說皇后的禮儀應降等級,不宜設立五牛旗,而今天還是又設立了五牛旗!既然不設五牛旗,那么旄頭旗、睪罕旗一類物品容易準備。”又下詔說:“舊禮制已難以效法,又要在今日完備,也不適宜。倉庫中的儲備衹套用于軍隊國家的花費。禮儀用服飾用品稍加準備,其餘一物多用的器具停用。”

穆帝昇平元年,將娶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博引經傳及諸多先例來確定婚禮,深切反對《公羊傳》婚禮不以天子為主人的說法。又說:“帝王在四海之內,沒有不是他的臣或妾的,雖然還有父兄的親情,有師長朋友的賢明,但他們絕對是臣。推崇三綱的出發點,就是要確定天地間的禮儀,哪有享有天父的尊位,卻要按照臣下的命令去娶妻的?哪有居臣下的卑位,卻要以天父的名義去主持大禮的?推尋古代的禮儀,沒有哪個帝王推行這樣的制度;搜求近代的史籍,沒有哪個帝王這樣做。在情理上讓人不安,在道義上講不通。案鹹寧二年,娶悼皇后時,弘訓太后位高權重母臨天下,然而沒有命令親屬大臣為武皇父兄主婚的文書。又考察晉朝已經做遇的事,鹹寧先例不稱父兄師友,那么鹹康華恆所提出的禮儀符合舊制。我認為今天娶皇后的儀式制度,應完全依照鹹康的先例。”於是依從了他。華恆所定的禮儀,依照漢朝舊制及晉朝已施行的制度,因此王彪之大多依從鹹康,正是這個原因。衹有娶妻的家庭三天不奏樂這一項,因鹹康群臣祝賀,是失禮的。因此僅用鹹寧年上奏的禮儀,不再賀喜。至於告祭宗廟六禮簡牘文字等儀式,都是王彪之所制定的。納彩禮用印章封記的文書上說:“皇帝諮詢前太尉參軍何琦。天地之氣所憑藉開始的,首先是治理人倫,涉及夫婦,來供奉天地宗廟社稷。與公卿商議,都認為應一切依照舊的典章。如今派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按禮儀納彩。”主人說:“皇帝下了美好的命令,到我逭卑下的家族中訪求婚事,姑且充數供皇帝選擇。我的同曾祖堂弟前散騎侍郎何準的遣女,從未荒廢教訓,衣著如同常人。恭敬肅穆地遵守典章制度。前太尉參軍、都鄉侯下臣何琦叩首,拜兩拜接韶書。”依次是問名禮的文書,上面說:“皇帝說:諮詢某官某姓。天地配合,秉承天意統率百姓,在內部端正名位,必定要等待一個美好的家族,重申舊的典章。今天派使持節、太常某人,宗正某人,按禮儀問名。”主人說:“皇帝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到來,重新宣讀宮內韶書,向我問詢名族。我的族女是父母所生,先代大臣過去的光祿大夫、雩婁侯何禎的遣玄孫女,先代大臣過去的豫州刺史、關中侯何憚的曾孫女,先代大臣過去的安豐太守、關中侯何鋇的孫女,先代大臣過去的散騎侍郎何準的遣女。母系出自先代大臣過去的尚書左丞孔胄的外曾孫女,先代大臣過去的侍中、關內侯孔夷的外孫女,十七歲。恭敬肅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納吉禮的文書,上面說:“皇帝說:諮詢某官某姓。人先謀劃占卜隨後,都說貞吉,恭敬地依從典禮。今天派遣使持節、太常某人,宗正某人,按禮儀納吉。”主人說:“皇帝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重新宣讀宮內詔書,太卜占得大吉。我陋族卑微,承受不了擔憂恐懼。恭敬肅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納徵禮的文書,上面說:“皇帝說:諮詢某官某姓的女兒,有做母親的美德,窈窕的身材,像山像河,適合敬奉宗廟,永遠延續上天賜的福。用黑紅色皮毛絲帛,馬羊錢璧,按典章舉行儀式。今天派使持節、司徒某人,太常某人,按禮儀納徵。”主人說:“皇帝下達美好的命令,屈尊與地位低下者聯姻,用上公的地位尊崇我,用典章禮儀表示寵愛,準備了禮物策命。恭敬肅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請期禮的文書,上面說:  “皇帝說:諮詢某官某姓。與公卿謀劃,用蓍草大龜占卜,沒有不吉利的,一切依從典章禮儀。今天派遣使持節、太常某人,宗正某人,按照禮儀請期。”主人說:“皇帝下達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重新宣讀宮內詔書,吉Et惟有某天可以迎娶。我恭敬肅穆地遵守典章制度。”依次是親迎禮的文書,上面說:“皇帝說:諮詢某官某姓。年月吉祥,吉日惟有某天遵循禮儀來迎親。今天派遣使持節、太保某人,太尉某人,按照禮儀迎親。”主人說:“皇帝下達美好的命令,使者某人重新宣讀宮中詔書,吉月吉時,準備禮物來迎親。上公宗卿都來了,副手近臣車百輛。我家族卑微,辱承大禮,誠惶誠恐。恭敬肅穆地遵從典章制度。”某人跪拜接韶書,都像最初那樣應答。

孝武帝娶王皇后,禮儀也像這樣。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等禮儀,都用白雁、牡羊各一隻,酒米各十二斛。祇有納徵禮用羊一隻,黑色絲帛用帛三匹,深紅色二匹,絹二百匹,虎皮兩張,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這就是鄭玄所說的五雁六禮。至於玉和馬的制度,準備禮品的數量,比照太康年的奏章又有不同的地方。

古代婚禮冠禮都有用酒祭神的禮儀,鄭氏的三首祭文都保留著。

昇平元年,官署問“迎接皇后大駕儀仗是否要奏鼓吹樂”。博士胡訥議論說:“皇帝出殿的《儀注》沒有記載,沒有演奏鼓吹的處所,又沒有舉旗q島鐘的條文。”太常王彪之認為:“婚禮不奏樂。鼓吹也是音樂的總名。《儀注》之所以沒有說明,是因為可以參照婚禮。如今應準備樂器而不奏。”當時採用了這個說法。

永和二年娶皇后,議論要不要祝賀。王述說:“婚禮是美好的禮儀。《春秋傳》說:‘娶妻是大吉,不是平常的吉。,又《傳》說:‘鄭國子罕去晉國,向夫人賀喜。’鄰國尚且互相祝賀,何況大臣呢!這樣看,就應當祝賀,但不在三天內就是了。如今趁著在宗廟拜見祖先完成禮儀來賀喜,也是一個機會。”王彪之議論說:“婚禮不奏樂不祝賀,是《禮》上的明文。《春秋傳》稱子罕去晉國向夫人賀喜,《春秋經》上沒有記載,《傳》上也沒有說那是禮儀。《禮》說,娶妻三天不奏樂,說明三天之後自然可以奏樂。至於不祝賀,沒有二天的限制,恐怕三天之後也沒有應當祝賀的禮儀。”又說:“《禮記》之所以說祝賀娶妻的人,是因為在酒宴上有賀喜的話語。我認為沒有特地去賀喜的禮儀,而有賜予禮物共同慶賀的道義,就像當今世上流行的一樣。”在那時最終沒有賀喜。

穆帝想在九月娶皇后,九月是忌諱的月份。范汪問王彪之,回答說:“禮儀記載上沒有忌月,不敢因為自己沒看到,就說沒有。”博士曹耽、荀訥等人都說沒有忌月的記載,不應有妨礙。王洽說:“如果有忌諱的月份,也該有忌諱的年度。”

太元十二年,官署問“皇太子參拜宗廟以後,朝廷大臣祝賀,是否應當奉上禮物”?國子博士車胤說:“公卿高官,都參預了盛大的禮儀,表示了恭敬,行了大禮,不必再送禮物。惟有諸侯及州牧太守,不能親見大禮,假如不送酒肉祭品,無法表達他的誠意,所以應當送禮。好比元旦大慶,諸侯沒有不送禮的,朝廷大臣奉上璧玉而已。”太學博士庾弘之議論說:“案鹹寧三年始平、濮陽幾位王新近受封,官吏奏請依照先例,聽任京城近臣諸王公主參加朝廷慶賀的人再送禮物。如今皇太子是國家的儲君,已經確立,天下共同慶賀。我認為應送禮祝賀。”徐邈贊同。又援引一旦有太子,就如此慶賀。封諸侯王及新建宮室送禮,已有先例,也都是已經瞻仰致敬,而又舉杯祝壽,應當也是沒有疑問的。

遷都遼東以來,太子結婚,納徵禮用一塊玉璧,兩張虎皮,不清楚為什麼制定這個標準。也許用虎取它的威猛和皮毛有斑彩,用玉來象徵溫和圓潤的品德。使用珪璋也都是美玉,豹皮色彩美麗用以比喻君子。王盡的納徵辭說:“紅黑色絲帛,成雙的毛皮大雁羔羊。”前漢聘皇后,用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也沒有用羊的意思。鄭氏《婚物贊》說“羊的意思是祥”,那么婚事用羊,是從漢末開始的。帝王的六禮,還沒有用羊。所以太康年間官吏上奏說:“太子的婚事,納徵禮用紅黑色絲帛,羊和馬八匹。”

武帝泰始十年,將娶三夫人、九嬪。官吏上奏說:“根據禮,皇后的聘禮用谷珪,沒有納妾聘禮的制度。”詔書說:“迎請可以按照魏氏的先例。”於是親臨殿前,派使持節兼太常拜請三夫人,兼御史中丞拜請九嬪。

漠、魏的禮儀規定,公主居住在宮室,娶公主的人來宮室成婚。司空王朗認為不行,逭以後就改變了。太元年間,公主的納徵禮用虎皮豹皮各一張,難道說婚事的禮儀顯示不出王公的地位,所以要用虎豹的皮來表示對此事的恭敬嗎?

《禮》中有三王在學校對德高年長者行養老之禮的記載,有饗射禮和飲酒的制度,周代末年都荒廢了。漢明帝永平二年三月,皇帝開始親自率領群臣在太學行養老禮,並為祭祀擇士而舉行大射之禮。郡國縣道在學校施行鄉飲酒的禮儀,都祭祀先聖先師周公、孔子,用牛羊豬作祭品。冬季第一個月也如此。到了魏高貴鄉公甘露二年,天子親自率各部門官吏施行養老的禮儀。於是王祥做了“三老”,鄭小同做了“五更”。敬老的《儀注》沒有留存,然而漢代的禮儀還在。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皇帝親臨太學,舉行鄉飲酒的禮儀。詔書說:“禮儀的荒廢已經很久了,今天重新講習古代典章。”賜給太常絹一百匹,賜丞、博士及學生牛和酒。鹹寧三年,惠帝元康九年,又舉行這個禮儀。

魏正盤年間,變王每講習一次經書,就讓太常在太學祭拜先聖先師,自己不親自做。到了塞童旦瞪做太子時,等到愍懷太子講習經書結束,都親自在太學行祭禮,太子向先師敬酒,中庶子向顏回敬酒。成帝、穆帝、孝武帝也都親自祭拜。孝武帝時,因為太學在河水以南路途遙遠,有關官吏議論按照昇平元年先例,在中堂姑且設立太學堂分部。當時沒有重設國子生,有關官吏上奏:“應當再設學生一百二十人。太學生從現有的人中選取六十人,國子生暫且從大臣子孫中選取六十人,事情結束就作罷。”奏章獲準。祭拜先聖先師之禮完畢,會見六品以上官員。

漢代禮儀,春季第三個月上旬的巳日,官員及百姓都在東流水中沐浴,祓除不祥,洗去宿垢。自魏以後,衹用三月三日,不再用上巳曰。置朝廷中的公卿以下到百姓,都在洛水邊沐浴。趟王司馬倫篡奪皇位,三El在天泉池聚會,殺強拯。堡童也在天泉池聚會,賦詩。墮尷說:“天泉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的西邊堆積石頭成了沐浴場所。”把酒杯放入水中,杯子流停人前則飲酒,也還沒有說“曲水”。元帝又下詔書禁止各種博戲之具三日。海西在鐘山設立流杯曲水,延請百官,都是造一類事。九月九日,騎馬射箭。有人說:“秋天屬於‘金’的季節,講習武功練習射箭,像立秋的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