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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

高登1104~1159) 字彥先,號東溪,漳浦縣杜潯鄉宅兜村人,南宋強項廉介的愛國者,詞人,宣和間為太學生。紹興二年(1132)進士。授富川主簿,遷古田縣令。後以事忤秦檜,編管漳州。有《東溪集》、《東溪詞》。► 56篇詩文

生平

高登十一歲喪父,母親勉力供其求學。他讀書勤奮,為潛心鑽研《易經》,深居梁山,結廬白石庵。二十歲時,他入太學,與太學生陳東、張元千、徐揆等結為至交。

公元1125年(宣和七年),金兵進犯京師,高登與陳東等聯名上書,請誅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李彥、朱勔等人,此事得到朝中不少大臣回響。

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李邦彥、張邦昌等大臣,主張全部接受金兵提出的議和條件,尚書右丞兼東京留守李綱極力反對,積極贊成姚平仲夜劫金營的建議。不料劫營風聲走漏,姚軍反為金兵擊敗。事後,李綱被罷黜。二月四日,高登與陳東在宣德門上書,請求罷去李邦彥太宰職,再用李綱,城外軍事交給种師道。京城軍民聽說太學生上書,主動趕來聲援,一時數萬人匯集於宣德門,打死宦官數十人,開封府尹王時雍急忙調遣數萬騎兵,準備捕太學生入獄,欲行鎮壓。高登與陳東等十位太學生屹立人前不動。欽宗怕出事,迫不得已宣布再用李綱。

之後,吳敏、張邦昌繼李邦彥任相,吳敏極力開脫李邦彥的罪責,力圖再用李邦彥。高登憤然上書,指出李邦彥罪大惡極,不可再用,如若聽從吳敏所請,“天下之人將以陛下為不明之君,人心自此離矣。”翌日,他又再次上書,請罷吳敏、張邦昌,逐王時雍。為此他接一連寫了五本奏章,但都得不到答覆,只好作南歸的打算。不久,忽然聽到意外的訊息,朝中有旨,張邦昌、李邦彥都調離京城,出居遠郡,趙野、李梲、王孝迪等小人也相繼被罷斥。高登十分高興,認為已是可以傾腹盡言的時候了,又振筆直書,提出吳敏、王時雍也應罷斥,黃琮、楊次山、祖秀實等人應重用。高登在奏章之中,力褒忠良,怒斥奸邪,以國家興亡為念,提出強國、強兵、強民的良策,直諫皇帝昏庸的危險,力排和議,力主“內修政事,外攘夷狄”,但都未被採納。

當金兵進逼京城之時,國子監六館諸生都很恐懼,打算逃跑。高登慨然與林邁等請隨駕,入隸於聶山軍帳中。等到金兵退走後,居心叵測的吳敏卻唆使學官虛構罪名,誣陷高登,使高登負冤被摒斥回鄉。

公元1132年(紹興二年),高登雖人在家鄉,仍念念不忘國事,振筆寫了十條政見,上呈朝廷。那時,呂頤浩、秦檜任左右相,高登的政見,仍得不到採用,在廷對時,高登極意盡言,毫無隱諱,考官不滿其正直忠諫,先任他為下州文學,後來又改任廣西富川主簿,都是小官職。廣西憲司董棻知道高登是不可多得的人材,派他負責桂林六郡司法工作兼賀州學官。高登到任,便切切實實地為當地學宮辦了好事。本來,學宮有田地,有房屋,後來,太守變賣學田去買馬。高登據理力爭,要求退回學田。太守問:“賣馬和培養人才,哪一項急要?”高登義正詞嚴回答,學校是禮義之地,是培養人才的地方,當然比買馬更重要。太守說:“你敢對抗上級長官!”高登毫不怯讓地認為:“治理國家,就靠禮與法,兩樣都不要,哪還談得上什麼!”太守抗辯不過,只好退回學田。

任期滿時,當地屬官和百姓都懇求將高登留任,而無結果,就暗暗籌集五十萬金,托郡守轉贈高登。他們對太守說:“高君為官清廉,離去官職之後,恐怕清貧難度,請太守勸他接受我們的心意。”高登堅持不收。把這筆錢交由太守買書贈給學宮。為此,高登寫了《辭饋金》一:“可取無取未傷廉,每念易污惟皓皓,不如買書惠泮宮,聊助賢侯采芹藻。”途經廣東,廣東轉運使連南夫留他主持新會縣的賑災工作,他為民秉公辦賑,使數以萬計的災民免餓死。當地的老百姓感戴萬分,也紛紛請求讓高登留任。

公元1138年(紹興八年),他奉命到政事堂接受審察。政事堂是議論和審查政務的處所。高登在這裡寫上了萬言的奏疏和《時議》六篇——《蔽主》、《蠹國》、《害民》各二篇。他在《時議》序文中寫道:“方今賢才未用,有蔽主者焉,二府多具位之臣,盈廷多罔上之議,作《蔽主》上下二篇。財用未足,有蠹國者焉,太倉給冗食之兵,良田膳游手之民,作《蠹國》上下二篇。兆庶未寧,有害民者焉,冗官起貪殘之念,募役長戕賊之奸,作《害民》上下二篇。”高宗看後,覺得言之有理。不料秦檜看到了文中抨擊自己的劣跡,懷恨在心,棄置《時議》不理。兩個月後,高登被降為靜江府古縣縣令。

在古縣任職期間,高登秉公處事,疾惡如仇。古縣有個大富豪,名叫秦琥,在鄉里橫行霸道,號稱“秦大蟲”。高登上任時,秦大蟲有意迎合高登,倡議搬遷學館。高登初以為他有改惡從善之意,給他補學官之缺,並逐漸誘導他重新做人,誰知秦琥並非真心從善。有一次,秦琥有所託付,欲通關節,高登辭卻了。秦琥散布惡言中傷高登。恰好秦琥被人揭發挪用學錢之罪,高登當面申斥。秦琥非但毫無認罪之意,而且當場放肆咆哮。高登毫不容情地繩之以法,秦琥羞忿而死。

因權相秦檜的父親曾經在古縣當過縣令,廣西經略胡舜陟想為秦父建祠堂,高登拒絕道:“秦檜當宰相胡作非為,此祠不可建!”胡舜陟大怒,調別人來代理高登職務,高登也因母病請假離職。之後,胡舜陟便平平順順地建起了秦祠,還親自寫記。反過來,他又提秦琥事,誣陷高登專殺之罪。朝廷下詔捕捉高登入靜江府獄。此時,高登母親病死在船中,高登途中草草為母收埋,又急急乘船北上,上書請求辭官回鄉贖罪。高宗覺得其情可憫,而秦檜卻心狠手辣,欲置於死地而後快。這時,高登有箇舊友,當了右侍郎,當面對高登說:“丞相(即秦檜)說過,只要你拜見拜見丞相,你終身就不愁什麼了。否則,你老是上書也沒有用。”高登凜然答道:“我只知有君父,不知有權臣。”之後,秦檜奏稱:“按舊法規,沒有辭官贖罪例,要維持原詔,關入靜江府獄。高登早已看透了秦檜在朝舞權弄柄的險惡本質,當回家葬母料理喪事完畢便坦然登程入靜江獄。

高登昭雪出獄後,在歸途之中,廣漕司鄭鬲、趙不棄留他在歸善縣代理縣令。那年秋季,高登為試院出考題,高登便摘經史要語命題,叫考生直言時弊,指摘閩、浙水災的根源。曾任宰相被貶到潮州的趙鼎,見高登如此剛正耿直,不畏權貴,十分敬佩,並與他長談終日。不料,此事被郡守李仲文馳報秦檜,秦檜震怒,連同前事加罪,取了特旨,把高登編管容州(除去名籍,貶到廣西容州入軍籍監管)。鄭鬲、趙不棄也受株連降職候處。同時,還將這件事通報南方諸省,以為考官警戒。

高登在容州,平日種蔬菜,栽竹木,毫不介意,但一聽到有關國家、朝廷的政事,即使是小小錯失,也常常蹙額發愁;如若聽到朝廷計策上的重大失誤,甚至慟哭不止。

容州地方窮僻,一聽到太學生出身的高登謫居在此,數百人拿著經書來拜他為師,聽他講課。高登也樂以忘憂,一見到有那么多人前來從師,十分高興地悉心為他們講學論道。

公元1159年(紹興二十九年),高登久病,病況日益沉重。當他自感身體難以康復時,曾作了一篇《埋銘》,內中寫道:“耳聵目昏,顏凋發禿,有兒歸葬,蟠山之麓。”八月十三日,高登病逝,享年五十六。著述《家論》、《忠辨》等篇,有《東溪集》數卷。

公元1169年(乾道五年),當時任簽書樞密院事的梁克家,在中書省刑房找出紹興二十六年朝廷下給高登的赦書。公元1172年(乾道八年),受任為右丞相的梁克家援引赦書上奏宋孝宗,請求撤銷編管高登於容州的文書。公元1191年(紹熙二年),當時任漳州知府的朱熹,又上書宋光宗(見宋熹《乞褒錄高登狀》),重新提起為高登昭雪事,光宗下詔書,寫道:“故容州編管人高登追復原官,仍贈承務郎。”同年,福建安撫使、福州知府趙汝愚批准建高東溪祠,朱熹撰寫了《高東溪先生祠記》,祠建成之後,先後寫了《謁高東溪祠文》、《又謁高東溪祠文》,還題寫一副對聯:“獲鹿感魚千秋稱孝子,朋東仇檜萬古識忠臣。”和兩通橫額:“忠孝兩全”,“百世師表”。

鐵事典故

人物性格
高登幼年失去父親,致力學習,用法度來約束自己。紹興二年,在朝廷上接受皇帝詢問,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回答,知無不言,無有什麼顧忌迴避的,主管部門厭惡他的正直,就授予他富川主簿一職,接著又命他兼任賀州學事。州學過去有田舍,州里出台法令將其撤掉交由買馬司經管,高登請求恢復過去的制度。太守說:“買馬、養士哪一個更急迫?”高登說:“買馬固然緊急,然而學校是禮義誕生的地方,一旦廢棄,讀書人與堂下卒有什麼區別?”太守說:“你這是違抗長官!”高登說:“治理天下所依仗的標準,只有禮義與法度罷了,既然兩者都可以拋棄,還說什麼!”太守不能改變他的想法,最終聽從了他。任期結束,士民乞求他留任沒有如願,就相約饋贈錢幣五十萬,不留姓名,告訴太守說:“高君貧困沒有什麼來養家,希望太守勸他全部接受。”高登想不接受它(或贈金),未被允許,又無法歸還,(就)請求把錢放到學府里,(用來)買書以答謝百姓。

廉潔奉公
高登被授予靜江府古縣縣令,經過湖州,湖州太守汪藻安置他在賓館裡。汪藻想留他一起修訂《徽宗實錄》,堅決推辭,有人說:“這可以作為升官的階梯。”高登說:“只是我意下不想這樣。”就出發了。廣西駐軍首領沈晦問高登如何治理縣事,高登條列十餘事告訴他。沈晦說:“這是古人的做法,今人奸詐,恐怕不可行。”回答說:“忠信可在蠻貊之地推行,說不能行,是誠心不到罷了。”豪民秦琥雄霸鄉里,挾持官吏把柄,號“秦大蟲”,邑大夫以下都被他屈服。高登到達,他頗有改變,高登也喜其變好,增補他擔任學職。一日,琥有私人請求,高登拒絕了他,秦琥心生怨憤,企圖通過誣陷來中傷高登。恰逢有人控告秦琥侵占州學錢財,高登喊秦琥來到,當面責備他,聲氣嚴厲,喝令他下去,告訴郡中及主管部門按法律處置他,秦琥氣忿而死,全郡的人們都為此感到快意。

沉冤昭雪
駐軍首領胡舜陟對高登說:“古縣,是秦太師父親過去治理過的地方,實際上太師就出生在這裡,何不建祠祭祀他?”高登說:“秦檜做宰相不像樣,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抓住秦琥一事,調荔浦丞康寧以代替高登,高登因母病離去。舜陟遂建起秦檜的祠堂並自己寫了記,並且用專權殺人之罪來誣陷高登,朝廷下詔押送高登到靜江府監獄。舜陟派遣健卒逮捕高登,恰逢高登母親死在舟中,高登把她草草葬在水邊,航海回朝廷上書,請求納官贖罪。故交中有擔任右司一職的人,對他說:“丞相說曾經在太學認識你,如果你能見一見他,終身的大事將不必憂慮,上書是徒勞的。”高登說:“我知有君父,不知有權臣。”不久中書衙門上奏說按照慣例沒有納官贖罪的,仍舊押送高登回靜江監獄。高登歸葬其母,事情結束後來到監獄,而舜陟先因事下獄死了,冤情最終昭雪。

晚年生活
高登被貶官閒居期間,教授學生來維持生計,對家事全不介意,只是聽說朝廷所行事有小過失,就皺眉不樂,有大過失就隨之慟哭,臨死,所說的話都是天下大計。其治學把慎獨作為根本,有《東溪集》刊行於世。

高登的詩文

行香子

宋代高登

瘴氣如雲。暑氣如焚。病輕時、也是十分。沈疴惱客,罪罟縈人。嘆檻中猿,籠中鳥,轍中鱗。
休負文章,休說經綸。得生還、已早因循。菱花照影,筇竹隨身。奈沈郎尫,潘郎老,阮郎貧。

多麗

宋代高登

人間世,偶然攘臂來游。何須恁、乾坤角牴,又成冷笑俳優。且寬心、待他天命,謾鼓舌、夸吾人謀。李廣不侯,劉蕡未第,千年公論合誰羞。往矣瓦飄無意,甑墮懶回頭。真堪笑,直鉤論議,圓枘機籌。
幸斯道、元無得喪,壯心豈有沈浮。好溫存、困中節概,莫冷落、窮里風流。酒滴真珠,飯鈔雲子,醉飽臥信緣休。歸

自嘆

宋代高登

平生無技能,素業□□□。
□□□□□,世期躋唐虞。
憤嘗獻瞽言,□□□□□。
□□□□□,寧憚攀虎鬚。
由此隔□□,□□□□□。
□□□□□,□束如囚拘。
索米無處□,□□□□□。
□□□□□,漫不分賢愚。
梁竦知徒勞,淵明奈□□。
□書獄訟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