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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壽

李延壽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 1篇詩文

史學貢獻

延壽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是獨立完成兩部正史——《南史》、《北史》。寫南北朝史是李大師的夙願,這也是個大膽、新穎的做法。那個時代,史家已習慣於或仿班固寫某朝某代史,或仿司馬遷寫從古到今的通史,那么李大師為什麼單單要把數代歷史連起來寫呢?他認為,南北朝時期國家分裂,南北各政權相互攻擊,各國修史者均站在本國立場上,南稱北為“索虜”,北稱南為“島夷”,由於偏見作怪,記他國事既不詳備,又往往失實。這些史書在隋唐大統一之後更顯得與時代不協調。為了全面真實反映南北朝時期的歷史,李大師計畫仿《吳越春秋》的體例,著一部南北朝編年體史書。可是,李大師沒來得及寫完這部編年史就死了。李延壽從任史官之始,就著手蒐集資料,決心完成父親的遺願。

李大師的南北朝編年史完成了多少呢?李延壽在《北史·序傳》談到,在父親舊稿中,齊、梁、陳、周、隋五代的事“所未見”。可見李大師編撰的是南朝宋、南齊和北朝魏這三代史事。大師在世時,這三代已有較完整系統的史書可供參考,即沈約所著的《宋書》,蕭子顯所著的《南齊書》,魏收所著的《魏書》。恰好,李延壽在貞觀年間所參與撰修的梁、陳、齊、周、隋五代史,正是大師舊稿中所沒有的內容,延壽正可以憑藉修史的有利條件續補。所以延壽除了完成史局規定的任務,“因於編輯之暇,晝夜抄錄之”,工作極為辛苦。過了兩年,延壽因事離開史局,資料遠未抄錄完,“以所得者編次之,然尚多闕,未得及終”。幸運的是,在貞觀中、後期,延壽又獲準參加修《五代史志》和《晉書》,於是他進一步“遍得披尋”,繼續全面蒐集史料。延壽還利用自己能夠接觸官藏史書的有利條件,對父親舊稿內容加以完備,“因茲復得勘究宋、齊、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由於五代史修成後,暫時未予公開流布,只是藏於秘閣,延壽“不敢使人抄錄”,只能自己以史官身份去翻閱抄寫,又因“家素貧罄”,無錢僱人謄寫,所需各種史書不得不自己動手去抄。延壽從八部正史之外,更勘雜史於正史所無者1000餘卷,皆以編入,其煩冗者,即削去之。八代正史共566 卷,加上雜史1000餘卷,延壽在抄錄、勘究這么巨大數量史書的基礎上,才寫成《南史》、《北史》180 卷,史料準備和最後成書的比例大約是十比一左右,可見延壽作史的勤奮精神和認真態度。

延壽自述“始末修撰,凡十六載”,指的是具體編寫過程所費的時間。他從貞觀十七年(643)著手編纂,“本紀依司馬遷體,以次連綴之”,到顯慶四年(659)成書上進,時間為十六年。如果將貞觀三年至貞觀十七年的蒐集史料時間也包括在內,那么延壽為《南史》、《北史》的誕生付出了三十年的艱苦勞動。延壽雖繼父遺志修史,並參考父親的未成稿,但並未遵循父親舊稿的體例。李大師所作是仿《吳越春秋》,為編年體;延壽所作則仿《史記》,為紀傳體,但又與《史記》不完全一樣,是介於《史記》和《漢書》間的一種體例。

人們都熟悉,司馬遷的《史記》是第一部紀傳體通史,上自遠古黃帝,下迄西漢武帝。班固的《漢書》是第一部紀傳體的斷代史,記敘西漢一代史事。後世史家紛紛仿效《漢書》的體例纂修前代史。到了唐初,官方又把《史記》以下的歷代紀傳體斷代史列為“正史”,視為史學正宗。不過,唐以前所修的七部正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宋書》、《南齊書》、《魏書》)都是私家所修或是由官方批准,以個人之力完成。延壽所處時代,官修史書,宰相監修制度已確立,官修前代紀傳體斷代史的一統局面已定。南北朝的各代紀傳體史書除前代所修三部外,其餘均由本朝剛剛補齊,並且這些書都是本朝“欽定”。李延壽不過是一名普通史官,卻要重修南北朝史,對本朝皇帝批准的正史加以整理刊正,顯示出他是一位較有勇氣和責任心的史家。他之所以這樣做,原因之一是要完成父親的修成南北朝通史的遺願,原因之二是他對已有的南北朝各斷代史不滿意,他在《進書表》中批評這些史書記敘矛盾,“互陳聞見,同異甚多”,又認為這些史書採集史料不廣,而那些被忽視的史料“易為湮落”,如不抓緊利用,以後即使想糾史書之失,也會“求勘無所”。

創作特色

他採用紀傳體通史的體例,分別對南、北朝史事做貫通的敘述。他把魏(包括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隋四代史事編成《北史》,起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國元年(386),至隋恭帝楊侑義寧二年(618),共二百三十二年。其實,隋已統一全國,本不應單列於北史,延壽此舉可能有兩點考慮,一是隋承繼北周,將隋列入北史在編寫上較方便,否則要在南、北兩通史外再編一隋史,易給人體例混亂之感;二是將隋列入《北史》,可以突出唐統一的重大意義,為本朝政治利益服務。延壽把南朝宋、南齊、梁、陳四代史事編成《南史》,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至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共一百六十九年。

正因為李延壽用通史體例敘述南、北朝史事,所以打破了朝代的斷限,分別對北朝、南朝的人物、史事作歸納集中,兩史的帝紀、后妃、宗室均依照朝代先後順序排列。以下的諸臣列傳則大體有先後順序,對一些高門大戶則其子孫附其父祖傳中,連綴書之。《南史》以王、謝二大姓為主,《北史》以崔、盧二大姓為主,家族體系分明。其他類傳更進一步打破了朝代的斷限。這種作法,引起後世某些學者不滿。清代修《四庫全書總目》的學者認為延壽敘例為家傳之體,不套用於國史。著名考據家王鳴盛批評延壽使國史變成家譜,最為謬妄。其實這些批評者有些過於拘泥正史體例,沒有看到李延壽對正史作法是因循中有創造。《南史》、《北史》為數代之通史,正為斷代正史之變例,是從實際情況出發的。首先,南北朝各代統治時間都不長,往往一人歷經數朝,有時很難恰當把某人歸入某朝,所以延壽把斷代之體變為通史之體;其次,南北朝時門第之風大盛,王、謝、崔、盧等高門大族與南北朝相終始,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方面舉足輕重,延壽注重譜牒世系是對歷史的如實反映,而且世族牽連附傳,便於讀者檢尋。

李延壽之《南史》、《北史》,並非簡單將舊史刪節、離合而成,而是儘量充實了一些新的史料。針對舊史作者重視官方資料而忽於私人記載,延壽有意把自己補充史料的重點放在“易為湮落”的“小說短書”上,他認為這些材料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在延壽之後的著名史評家劉知幾也持同樣觀點:“大抵偏記小錄之書,皆記即日當時之事,求諸國史,最為實錄。”這兩位史家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因為官方記載受種種牽制,往往不能據事直書,隱諱必多,而私家記載多記親歷之事,沒有審查之類的控制,較能求其真。南、北二史和《南齊書》、《梁書》、《北齊書》、《北周書》比較,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史實。就梁代史來說,《南史》比《梁書》多立了王琳等十餘傳,對原有的某些傳也充實了內容,如《范縝傳》。延壽所增內容固然有關於“人之善惡,事之成敗者”,但由於延壽對奇聞異事興趣較濃,導致所增內容中有不少神怪荒誕之事和無關宏旨的瑣言碎事。如陰子春傳中,《南史》就比《梁書》增:青州有神廟,刺史王神念毀之,棟上一大蛇,長丈余,遂入海。子春夜夢一人乞地安置,乃辦牲醴,請召安置一處。夜夢前人來謝曰:“當以一州相報。”後果因破魏兵,授南青州刺史。此類怪誕事入史,顯然失當。

宋、齊、梁、陳、魏、北齊、周、隋八史共566 卷,而經延壽改作為南、北二史,減至180 卷,可見刪掉了相當多的文字。總的看,延壽刪《魏書》、《宋書》最多,原因是這兩部書在八史中原來卷帙就最多,《宋書》100 卷,《魏書》更達130 卷,延壽欲省減南、北史篇幅,宋、魏二書必為砍削重點。另外,宋、魏二書為前朝人所修,南、北朝相互攻擊之辭甚多,延壽作史目的之一即是糾正此弊,斧削起來又不必有得罪本朝史官的顧忌。延壽所刪多為詔誥、符檄、章表,認為重要者則以簡略語言概括之,意圖簡淨。另一刪削重點為南、北征戰攻伐之事,這是因為延壽深知,原來各史關於戰爭記載多不實,夸勝諱敗已為作史者慣例,延壽在此時一一核定戰爭勝敗之跡實非易事,所以多刪去。

對原有八史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延壽並不隨意改動,只要是他認為合適的內容,則或全抄舊文,或離合編排。特別是對《陳書》、《隋書》,延壽基本上無大的增刪改動。如《北史》中隋文帝、煬帝、恭帝紀論全錄自《隋書》,僅《文帝紀》開頭一句“龍德在田,奇表見異”,改為“樹基立本,積德累仁”。南、北二史和八史各有千秋,相輔相成,對於後人了解這一歷史時期來說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長處,所以後世學者大都把南、北史和八史對照起來讀,互為補充。 李延壽修史思想的核心即是“以史為鑑”,這同唐初官修史書的主導思想是相一致的,但延壽的特點在於,他善於選擇一些細小而又富有典型性的事件、情節來表達出自己的思想,這當然得益於他重視“小說短書”的獨特眼光和更勘雜史一千餘卷的勤奮勞動,史書因此也增加了趣味性。對於某人行為不單靠直接敘述,而是通過他人的談話來顯示,也易於給讀者新鮮深刻印象。

李延壽贊成國家統一的思想傾向是很明顯的,他糾正了南北分裂時期某些史書的種種狹隘偏見,力求實事求是地描述歷史,不帶狹隘的地域觀念,有力地向讀者展示出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共同體,民族團結、民族大融合的趨勢是不可抗拒的。兩史比較,《北史》比《南史》寫得更好,因為李延壽和父親李大師均為北方人,因此,對北朝的歷史、掌故、風俗、人情都較熟悉,所能見到的史料也較多;另外,李唐起源於北朝,官方對北朝各代史的研究格外重視,客觀上給創造了有利條件。所以,《北史》的記載比《南史》詳明。

李延壽的南、北二史在普及歷史知識上頗有功績。由於卷帙不繁,易於抄寫,所以得到較廣泛流傳,清代學者梁章鉅在《退庵隨筆》中就指出:自《南史》、《北史》行世以來,原有的八部正史就變得不重要了,很少有人誦習,所以時間愈久,八史闕佚愈嚴重。這說明南、北二史比八史更受到社會重視,更有效地傳播了歷史知識。後代史家對延壽曾有較高的評價,後晉人所作《舊唐書》中贊道:“李延壽研考史學,修撰刪補,克成大典,方之班、馬,何代無人?”宋代傑出史家司馬光精研史學,博覽歷代史書,他在給劉道原信中感嘆道:“乃知李延壽之書,亦近世之佳史也。雖於祥詼嘲小事,無所不載,然敘事簡徑,比於南北正史,無煩冗蕪穢之辭。竊謂陳壽之後,惟延壽可以亞之也。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李延壽當年主要是依據八史來編纂南、北二史,可是到了北宋刊印正史時,《魏書》、《北齊書》、《北周書》的一些殘缺反而要靠《南史》、《北史》來補足了,可見,南、北二史在客觀上還起了保存歷史資料、維持八史基本完整的作用。這個貢獻當然是李延壽當年未想到的。

著述

李延壽撰《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北史起魏至隋,《南史》起宋至陳。據《宋》、《南齊》、《梁》、《陳》、《魏》、《北齊》、《周》、《隋》八書,刪繁補缺而成,較舊史為簡明。又因李延壽家居北方,對北朝見聞較近,所以《北史》又比《南史》更為詳密。清李清有《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周嘉猷有《南北史捃華》八卷。《南史》和《北史》都是紀傳體的通史。

《南史》共80卷,有本紀10卷,列傳70卷。記載從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到南朝陳後主禎明三年(589年)約170年間宋、齊、梁、陳四個政權興亡的歷史。《北史》有本紀12卷,列傳88卷,共100卷。記事起於北朝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年),止於隋恭帝義寧二年(618年),包括北朝魏、齊、周和隋四個封建政權230年間的史事。兩書均有本紀、列傳,無志、表。北宋以後,《魏書》、《北齊書》、《周書》有所殘損,後人用《北史》的相關內容補入。

《南史》、《北史》在思想上的價值,最突出的是宣揚天下一家的統一思想。它改變了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襲用的南方與北方互稱“島夷”與“索虜”的陋習。李延壽認為南朝與北朝占有同樣的歷史地位。他反對把北魏以前北方一些少數政權的歷史“編之四夷”。也指出東晉、宋、齊梁、陳各朝,雖偏安江南,但前後相承300餘年,不承認它們歷史地位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李延壽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閏,給南北朝各政權以同樣的地位。這種在歷史撰述上不再強調南、北對立和華、夷界限的認識和作法,反映了民族融合的偉大成果,是歷史的進步。在具體撰述中,李延壽也採取了一些適當的作法來宣揚統一意識。他對南北之間的戰爭採取“兩國交兵不詳載”(趙翼《廿二史札記》卷13《南北史兩國交兵不詳載》條)的作法,就是有意削減對此的過分糾纏。

《南史》和《北史》在記述人物的歷史活動時,通常都把所記述的人物和他的家族興替得失、榮辱悲歡聯繫起來,而尤其注重說明人物的社會活動的因果同“家聲”、“門風”的關係。二史也很注意家族興替與皇朝盛衰的關係。這些都反映了南北朝時期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

《南史》和《北史》後來均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我國史學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生平

李延壽(?~?),字遐齡,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陽)人,史學家。他的生卒年月史書失載,可知他的政治與學術活動基本是在唐太宗初年至唐高宗初年這三十年間進行的。他任過東宮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國史符璽郎、兼修國史等官職。他在政治上沒有什麼作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業。他參加了唐代官修史書《隋書》、《五代史志》、《晉書》和唐朝當代國史的修撰工作。還獨自撰寫了30卷的《太宗政典》,又繼承其父李大師遺志,以十六年功夫,獨立修成《南史》和《北史》,《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

其父李大師是一位有志於編著南北朝史的學者,但著述之事僅僅進行了兩年左右的時間,他即於唐太宗貞觀二年(628年)去世了。李延壽是李大師的第四子,深受父親的影響和家學的薰陶。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台史主簿,兼直國史,累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沒做過高官,傾其畢生精力從事於官修和私修史書的編撰。

貞觀三年(629年),唐太宗命大臣組織修撰梁、陳、北齊、北周、陳,隋六代史。魏徵主修其中的《隋書》,年輕的李延壽和其他一些知名學者參加了該書的修撰。貞觀五年(631年),母親又接著去世,他辭去了修史的職務,回家守喪。服闋,被派往蜀中(今四川境內)去做官。公事之餘,“以所得者編次之”,對前幾年蒐集的一些史料進行初步的編排。

貞觀十五年(641年),李延壽調回北京長安任太子典膳丞。由於令狐德棻的推薦,他再次進入史館。當時,五代史早已在貞觀十年(636年)寫成。但這部史書只有紀、傳,而無志書,因此,唐太宗於貞觀十七年(643年)又命褚遂良等人修撰梁、陳、北齊、北周、隋五朝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李延壽也參加了該書的編撰。經過十二三年的時間,《五代史志》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年)成書。《五代史志》共十志三十卷,後併入《隋書》刊行,其中的《經籍志》成於李延壽和敬播之手,記錄了從古代到隋朝的歷代著作。《經籍志》亦簡稱《隋志》,是專指《經籍志》而言的。《經籍志》正式創立了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對後世書籍的分類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唐代以前,史家所撰晉史多達20種左右,但“才非良史,事虧實錄”,修撰者多不是良史之才,所記史事也往往失實,唐太宗對這些晉史都不滿意,於是,他於貞觀二十年(646年)下詔重修《晉書》。參加重修的共有21人,李延壽是其中之一。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晉書》即重修告成。李延壽除前後3次參加修撰前朝史外,還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年)參與撰成當朝國史80卷。

此外,李延壽還獨力撰成了3部史書,即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的《南史》80卷和《北史》100卷,以及最後撰成的《太宗政典》30卷(已佚)。《太宗政典》寫成後不久,他就去世了。調露年間,唐高宗讀了《太宗政典》,“嘆美久之”,給了李延壽後人許多獎賞,並命人抄寫了兩部,一部由皇家圖書館收藏,一部賜給皇太子。李延壽早年即懷有“思欲追終先志”之抱負,他要繼承父親的遺志,完成先人的未竟事業。《南史》和《北史》是李延壽以其大半生的時間寫成的歷史著作,這兩部史書的編撰,李延壽說是“始末修撰,凡十六載”,這裡說的16年,是從他貞觀十七年(643年)參加修撰《五代史志》這一年作為開始時間的。其實,在此很久以前,亦即從貞觀三年參加修撰《隋書》時,他就開始了“二史”編撰的準備工作。那時,他利用“編輯之暇”,“晝夜抄錄”“五代舊事所未見”者,為將來編撰“二史”積累資料。如果從蒐集史料之時來計算,“二史”的完成則經歷了整整30年的時間。

李延壽的“二史”所依據的歷史文獻,主要是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代“正史”,但他並未拘限於此,另外還參考了各種“雜史”1000多卷,正如他自己說的“鳩聚遺逸,以廣異聞”。對於八代史書,他採取“除其冗長,捃其菁華”的原則,“其煩冗者,即削去之”。他刪削的“煩冗者”,主要是一些詔書和表文,而史實部分則儘量保留,這就使“二史”比“八書”簡約多了。《南史》和《北史》後來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中國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李延壽的一生在仕途上是平穩的。既未飛黃騰達,也未貶斥流離。貞觀初,延壽曾任太子典膳丞(負責太子的膳食事務)、崇賢館學士(掌管經籍圖書,教授生徒);貞觀中,延壽為符璽郎(掌管皇帝印璽及國家符節);貞觀末,延壽為御史台主簿(管理御史台文書事務)。延壽專注於史學,似乎對於做官沒多大興趣,儘管官職屢有變動,始終沒有做到大官,以致他的《南史》、《北史》寫成後,當時人還因為他地位不高而“不甚稱其書”。

李延壽的詩文

人有負鹽負薪者

唐代李延壽

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樹陰。少時,且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訟於官。惠遣爭者出,顧州紀綱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鹹無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