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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田黃雀行

魏晉曹植

高樹多悲風,海水揚其波。
利劍不在掌,結友何須多?
不見籬間雀,見鷂自投羅。
羅家得雀喜,少年見雀悲。
拔劍捎羅網,黃雀得飛飛。
飛飛摩蒼天,來下謝少年。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高高的樹木不幸時常受到狂風的吹襲,平靜的海面被吹得不住地波浪迭起。
寶劍雖利卻不在我的手掌之中,無援助之力而結交很多朋友又有何必?
你沒有看見籬笆上面那可憐的黃雀,為躲避兇狠的鷂卻又撞進了網裡。
張設羅網的人見到黃雀是多么歡喜,少年見到掙扎的黃雀不由心生憐惜。
拔出利劍對著羅網用力挑去,黃雀才得以飛離那受難之地。
振展雙翅直飛上蒼茫的高空,獲救的黃雀又飛來向少年表示謝意。

注釋
⑴野田黃雀行:《樂府集》收於《相和歌·瑟調曲》,是曹植後期的作品。
⑵悲風:悽厲的寒風。
⑶揚其波:掀起波浪。此二句比喻環境兇險。
⑷利劍:鋒利的劍。這裡比喻權勢。
⑸結友:交朋友。何須:何必,何用。
⑹鷂(yào):一種非常兇狠的鳥類,鷹的一種,似鷹而小。羅:捕鳥用的網。
⑺羅家:設羅網捕雀的人。
⑻捎(xiāo):揮擊;削破;除去。
⑼飛飛:自由飛行貌。
⑽摩:接近、迫近。“摩蒼天”是形容黃雀飛得很高。

賞析

可分兩段。前四句為一段。“高樹多悲風,海水揚其波”兩句以比興發端,出語驚人。《易》曰:“撓萬物者莫疾乎風。”(《說卦》)諺曰:“樹大招風。”則高樹之風,其摧折破壞之力可想而知。“風”前又著一“悲”字,更加強了這自然景觀所具的主觀感情色彩。大海無邊,波濤山立,風吹浪涌,楫摧檣傾,它和首句所描繪的惡劣的自然環境,實際是現實政治氣侯的象徵,曲折地反映了宦海的險惡風濤和政治上的挫折所引起的作者內心的悲憤與憂懼。正是在這樣一種政治環境裡,在這樣一種心情支配下,作者痛定思痛,在百轉千回之後,滿懷悲憤喊出了“利劍不在掌,結交何須多”這一自身痛苦經歷所得出的結論。沒有權勢便不必交友,這真是石破天驚之論!無論從傳統的觀念,無論從一般人的生活實際,都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來。儒家一向強調“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論語·學而》)強調“四海之內皆兄弟”(《論語·顏淵》)。從《詩經·伐木》的“嚶其鳴矣,求其友聲”到今天民間流傳的“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都是強調朋友越多越好。然而,正是由於它的不合常情常理,反而有了更加強烈的震撼力量,更加深刻地反映了作者內心的悲憤。從曹集中《贈徐幹》“親交義在敦”、《贈丁儀》“親交義不薄”、《送應氏》“念我平生親”、《箜篌引》“親友從我游”等等詩句來看,作者是一個喜交遊、重友情的人。這樣一個風流倜儻的翩翩佳公子,如今卻大聲呼喊出與自己本性完全格格不入的話來,不但用以自警,而且用以告誡世人,則其內心的悲苦激烈、創巨痛深,正是不言可知。

“不見籬間雀”以下為全詩第二段。無權無勢就不必交友,這當然不是作者內心的真實思想,而是在特殊情況下所發出的悲憤至極的牢騷。這個觀點既無法被讀者接受,作者也無法引經據典加以論證。因此他採用寓言手法,用“不見”二字引出了持劍少年救雀的故事。這個故事從表面看,是從反面來論證“利劍不在掌,結友何須多”這一不易為人接受的觀點,而實際上卻是緊承上段,進一步抒寫自己內心的悲憤情緒。

黃雀是溫馴的小鳥,加上“籬間”二字,更可見其並無沖天之志,不過在籬間嬉戲度日而已。然而就是這樣一隻於人於物都無所害的小鳥,竟也不能見容於世人,設下羅網,放出鷂鷹,必欲驅捕逐得而後快。為羅驅雀的鷂鷹何其兇惡,見鷂投羅的黃雀何其可憐,見雀而喜的羅家何其卑劣。作者雖無一字褒貶,而感情已深融於敘事之中。作者對掌權者的痛恨,對無辜被害的弱小者的同情,均不難於詞句外得之。

作者又進而想像有一手仗利劍的少年,抉開羅網,放走黃雀。黃雀死裡逃生,直飛雲霄,卻又從天空俯衝而下,繞少年盤鏇飛鳴,感謝其救命之恩。顯然,“拔劍捎羅網”的英俊少年實際是作者想像之中自我形象的化身;黃雀“飛飛摩蒼天”所表現的輕快、愉悅,實際是作者在想像中解救了朋友急難之後所感到的輕快和愉悅。誠然,這只是作者的幻想而已。在現實中無能為力,只好在幻想的虛境中求得心靈的解脫,其情亦可悲矣。然而,在這虛幻的想像中,也潛藏著作者對布羅網者的憤怒和反抗。

曹植詩歌的特點,鍾嶸《詩品》的“骨氣奇高,辭采華茂”八個字最為確評,也最常為人引用。但就這首《野田黃雀行》而言,“骨氣”(思想內容)確實是高的,而辭采卻說不上“華茂”。從總體上看,這首詩更具有漢樂府民歌的質樸風味。首先,拔劍捎網、黃雀謝恩這一情節,就明顯受漢樂府民歌中許多帶寓言色彩的作品的影響。西漢《鐃歌》十八曲中《艾如張》一曲有“山出黃雀亦有羅,雀已高飛奈雀何”之句,對此篇構思的啟發,更是顯然。其次,此詩的詞句也多質樸無華。“羅家得雀喜,少年見雀悲”這種句式完全是純粹的口語,“黃雀得飛飛,飛飛摩蒼天”二句中的疊字及頂真修辭手法也都是樂府民歌中常見的。這些樸實的詞句和詩歌所要表現的內容正相適應,如果有意雕琢,其感人的力量也許倒反而會減退了。於此可見曹植這個才高八斗的作家向民歌學習所取得的成就。

創作背景

選自《曹植集》卷六。史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操藉故殺了曹植親信楊修,次年曹丕繼位,又殺了曹植知友丁氏兄弟。曹植身處動輒得咎的逆境,無力救助友人,深感憤忿,內心十分痛苦,只能寫詩寄意。

曹植

曹植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國曹魏著名文學家,建安文學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為陳王,去世後諡號“思”,因此又稱陳思王。後人因他文學上的造詣而將他與曹操、曹丕合稱為“三曹”,南朝宋文學家謝靈運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獨占八斗”的評價。王士禎嘗論漢魏以來二千年間詩家堪稱“仙才”者,曹植、李白、蘇軾三人耳。► 153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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