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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田記

宋代錢公輔

范文正公,蘇人也,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鹹施之。

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贍。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而時共出納焉。日食人一升,歲衣人一縑,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娶婦者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葬者如再嫁之數,葬幼者十千。族之聚者九十口,歲入給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給其所聚,沛然有餘而無窮。屏而家居俟代者與焉;仕而居官者罷其給。此其大較也。

初,公之未貴顯也,嘗有志於是矣,而力未逮者二十年。既而為西帥,及參大政,於是始有祿賜之入,而終其志。公既歿,後世子孫修其業,承其志,如公之存也。公雖位充祿厚,而貧終其身。歿之日,身無以為斂,子無以為喪,唯以施貧活族之義,遺其子而已。

昔晏平仲敝車羸馬,桓子曰:「是隱君之賜也。」晏子曰:「自臣之貴,父之族,無不乘車者;母之族,無不足於衣食者;妻之族,無凍餒者;齊國之士,待臣而舉火者,三百餘人。以此而為隱君之賜乎?彰君之賜乎?」於是齊侯以晏子之觴而觴桓子。予嘗愛晏子好仁,齊侯知賢,而桓子服義也。又愛晏子之仁有等級,而言有次也;先父族,次母族,次妻族,而後及其疏遠之賢。孟子曰:「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晏子為近之。觀文正之義,賢於平仲,其規模遠舉又疑過之。

嗚呼!世之都三公位,享萬鍾祿,其邸第之雄,車輿之飾,聲色之多,妻孥之富,止乎一己而已,而族之人不得其門而入者,豈少也哉!況於施賢乎!其下為卿,為大夫,為士,廩稍之充,奉養之厚,止乎一己而已;而族之人操瓢囊為溝中瘠者,又豈少哉?況於他人乎!是皆公之罪人也。

公之忠義滿朝廷,事業滿邊隅,功名滿天下,後必有史官書之者,予可無錄也。獨高其義,因以遺於世雲。

譯文二

范文正公,是蘇州人氏。一生樂於周濟別人,挑選那親近族人而家裡貧困、關係疏遠而賢良的人,都給予救助。
當他富貴顯達的時候,購買了靠近外城而常年豐收的良田一千畝,名為「義田」,用來贍養救濟同族的人。使他們每天有飯吃,每年有衣穿,遇到嫁女兒、娶媳婦、結婚、喪葬,都有補助。選擇族中年長而賢明的人,掌管資金的調配,適時收付財物。每人每天給一升米,每年給一匹絹;嫁女兒的給錢五萬,嫁次女的三萬;娶媳婦的三萬,娶次媳的一萬五;喪葬者同嫁次女的數目一樣,埋葬幼兒的一萬。族裡的人聚居在此的有九十名,義田每年可收入稻穀八百斛;拿義田的收入,供給那些聚居的族人,充裕有餘,使用不盡。凡曾經出仕而暫時解職在家、等待新職的人,也給予救濟;已經出仕為官的人,就停止供給。這就是義田的大概情形。
當初,文正公還沒有富貴顯達時,就已經有意這樣做了,可是三十年來一直沒有力量辦到。後來他擔任陝西招討使和參加政事,才有俸祿和賞賜的收入,而完成他的心愿。文正公去世以後,他的子孫經營他的事業,繼承他的遺志,就像他在世的時候一樣。文正公雖然官位很高,俸祿優厚,然而卻貧窮終其一生。去世的時候,竟然沒有衣物殯殮,子孫也沒有錢來為他辦理喪事,只以周濟窮人和養活族人的高義遺留給子孫罷了。
從前晏平仲乘坐由瘦弱馬匹所拉的破舊車子,桓子說:「這是隱沒國君的賞賜。」晏子說:「自從我顯貴以後,父親的族人,沒有不乘車的;母親的族人,沒有不豐衣足食的;妻子的族人,沒有受凍挨餓的;齊國的讀書人,等待我的救助才能生火做飯的有三百多人。像這樣,是隱沒了國君的賞賜呢?還是彰顯了國君的賞賜呢?」於是齊侯就用晏子的酒杯,罰桓子喝酒。我曾經敬佩晏子好做善事,齊侯識別賢人,和桓子敬服義理。更喜愛晏子行仁有等級,而且說話有次序;先是父族,其次母族,再其次是妻族,然後才推及關係疏遠的賢士。孟子說過:「先親愛親人,然後仁愛百姓,仁愛百姓,然後愛惜萬物。」晏子的行事,和孟子的說法很接近。如今看看范文正公的義田,勝於晏平仲,它的制度良善,可以推行久遠,又似乎超過晏子了。
唉!世上那些高居三公之位,享受萬鍾俸祿的人,他們官邸的宏偉富麗,車馬的華麗,歌女舞伎的眾多,妻妾兒女生活的富裕,只限於一己的享受罷了;親族的人,不能進他們大門的難道會少嗎?何況是周濟關係疏遠的賢士呢?其次那些擔任卿大夫和士的人俸祿豐厚,生活富裕,卻也只限於一己的享受而已;親族的人拿著瓢、囊行乞或餓死成為溝中棄屍的又難道會少嗎?何況是救濟別人呢!這些都是愧對文正公的人。
文正公的忠義遍布滿朝廷,功業遍及邊境,功名傳遍天下,後代必定有史官把這些記錄下來,我可以不用多所記述。我只是特別推崇他的高風義舉,因此寫下此文傳給後世。

譯文及注釋

譯文
范文正公,蘇州人,平時樂於用錢財幫助別人,選擇那關係親近而貧窮、關係疏遠而賢能的人,都予以幫助。當他貴重顯達之時,購置近城保收的良田一千畝,稱作“義田”,用來養育救濟本家族的人們。使他們天天有飯吃,年年有衣穿,嫁女、娶妻、生病、喪葬都予以資助。選擇家族中年長輩高而且賢德的人主管帳目,經常總計收入和支出。每天的飯,一人供給一升米;每年的衣服,每人分給一匹細絹。嫁閨女的發給五十千錢,閨女改嫁的發給三十千錢;娶兒媳婦的發給三十千錢,再娶的發給十五千錢;喪葬發給的費用和閨女再嫁的數目相同,孩子的喪事發錢十千。族人聚居的九十多口,義田每年收入供分配用的稻子八百斛,用它所收入的糧食,來供應在這裡的聚居的族人,充裕有餘而無枯竭之時。退居在家、等待職務的人予以供給,出仕為官的人則停止供給。這就是它的大致情況。
當初,范公還未貴重顯達時,就曾有過這種願望,而無力實現長達二十年之久。後來做了西部邊境的統帥,又入朝參與主持朝政,從此才開始有了俸祿賞賜的收入,而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志願。他去世之後,後代的子孫修明他的事業,繼承他的志向,和他在世的時候一樣。他雖地位高俸祿多,卻終生過著清貧的生活。逝世的時候,甚至沒有錢財裝殮,子女們也沒有錢財為他舉辦像樣的喪事。他只是把救濟貧寒、養活親族的道義,留傳給子女罷了。
古時候晏平仲乘破車、駕瘦馬。陳桓子說:“這是隱瞞君主的賞賜啊。”晏子回答說:“自從我顯貴以後,父系的親族,沒有不坐車的人;母系的親族,沒有衣食不足的人;妻子的親族,沒有挨餓受凍的;齊國的士子,等待我的接濟而點火做飯的有三百多人。像這樣,是隱瞞君主的賞賜呢?還是彰明君主的賞賜呢?”於是齊君使用晏子的酒杯,罰桓子飲酒。我仰慕晏子好行仁德,齊君了解賢者,而桓子能認錯服義。又仰慕晏子的仁德有親疏層次之分,而言辭有井然的次序:先說父系親族,後說母系親族,再說妻子的親族,最後才提到關係疏遠的賢者。孟子說:“由愛自己的親人而施仁德於民眾,由對民眾仁德而愛惜世間萬物。”晏子的作為接近於這一點啊。現在從范文正公的購置義田這件事來看,是比晏平仲還要賢明啊。他施行的規模的久遠和全面,恐怕是要超過晏子的。
啊!當今世上那些身居三公職位,享受萬鍾祿米的人,他們宅第的雄偉,車駕的華麗,歌妓的眾多,妻兒的富有,僅是為滿足自己一個人的私慾而已。本族的親人不能登門的,難道還少嗎?何況說幫助疏遠的賢者呢?地位在他們以下的是卿,是大夫,是士,祿米的充裕,享用的豐富,也僅是為滿足自己一個人的私慾而已。本族的親人,拿著破碗討飯,成為溝中的餓殍的,難道少嗎?何況對於其它的人呢?這些人都是范文正公的罪人啊!
范文正公的忠義譽滿朝廷,業跡流布邊境,功名傳遍天下,後代一定會有史官記載的,我可以不用贅述了。唯獨敬仰推崇他的道義,因而記敘“義田”之事以留贈世人。

注釋
范文正公:即范仲淹,字希文,諡文正。
鹹:都
屏:棄,指丟了官。
服義:在正確的道理或正義面前,表示心服。這裡指桓子受觴而不辭。
廩稍:公家給予的糧食。
溝中瘠:指餓死在溝渠中。瘠,通“胔”。
負敦:靠近城敦。負,背倚。
俟:等待
嘗:曾經

賞析

本文通篇以「義」字作線眼,旨在表彰范文正公自奉儉約,購置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的高風義行。全文採取先敘後議的方式,略可分為敘述、議論與補述三大部分,又可細分為六段:

大抵前三段以敘述為主,是文章的主體。將范文正公樂於助人的秉性、義田制度的概況及設立義田的夙願,作了一個簡要的說明,以為後段的議論作張本。

首段言簡意賅,以「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鹹施之」作為全文的綱領,用以提起下文。文中點明範文正公「好施予」、「贍族人」之善性,是為創辦義田的伏筆;且強調施助並非來者不拒的浮濫,而是以「親而貧,疏而賢」為主要對象。

第二段由總敘而分敘,採取節節進逼的手法,詳細記敘義田設定的經過及其良好的規模製度。以「方貴顯時」點出時機,「號曰義田」點出主題,「養濟群族之人」說明義田的目的,「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贍」為總綱,並領起下文,然後再將救助的概況、對象、管理者及自給自足的運作方式作原則性的概述,具體而微地使人感受到范文正公義田的規模輪廓。尤其在敘述施行辦法時,為避免行文之僵化、句式之刻板,特別使用「錯綜格」中「抽換詞面」的修辭方法,例如在「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等四句同樣敘述文句之後,轉用「葬者如再嫁之數」的表述方法,使得規章制度的介紹,不致於失之嚴肅呆滯,反而使得語氣鮮活靈動,引人共鳴。

第三段則採用追敘法,以「嘗有志於是矣,而力未逮者三十年」,追溯范文正公立志多年方能實現的艱苦歷程,更加突顯這份志業的艱難與志向的堅定。再以子孫修業承志的情形「如公之存也」,來展現子孫的賢肖以襯托范文正公的高潔人格,並可由此見出義田制度「規模遠舉」之可能,這尤其是「終其身而沒」的前賢們,無法望其項背的所在。更進一層以「歿之日,身無以為斂,子無以為喪,惟以施貧活族之義,遺其子孫而已」描寫出范文正公自奉儉約、養濟群族的仁者襟懷與高潔人格,令人感動。

第四、五兩段為議論。第四段也是先敘後議,以晏子親親仁民的美德正襯范文正公「規模遠舉」之賢在晏平仲之上。文中先以較大篇幅敘述晏子周濟齊士三百餘人的故事,並以「先父族,次母族,次妻族,而後及其疏遠之賢。」儒家之「仁有等級」與孟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德性比擬之,用以證明晏子的確具有仁者的心懷;以襯托法歸結於「觀文正之義,賢於平仲」兩句,晏子已賢,而范文正公則更加是難能可貴,「其規模遠舉,又疑過之」正是在極盡讚美晏子之後,以賢襯賢,墊高范文正公好仁之德,節節逼進,處處蓄勢,文章氣勢流暢且具有說服力。此外,在桓子與晏子的對話之中,人物語言之神態表情,栩栩如生,頗具有臨場感。

第五段則以今昔對比,感慨世風日下,只圖一己之享樂,而不知推己及人之仁愛。以「歿之日,身無以為殮,子無以為喪」的事實與「世之都三公位,享萬鍾祿」的達官顯宦「奉養之厚,止乎一己」的現象作鮮明的對比,用不肯濟人饑寒的權貴顯宦,來反襯范文正公之義行可風。尤其是以四個連句的排比,極寫顯宦之奢靡享樂、卿士大夫及士人自養豐厚,又以「況於施賢乎!」、「況於他人乎?」兩層,照應范文正公的「義」,而歸納出:「是皆公之罪人也」的結論,真是當頭棒喝,發人深省。在這兩段一揚一抑、借賓顯主的映襯寫法之中,既可以深化主題的意境引人共鳴,同時也表現出作者內心世界的價值判斷與好惡取捨。

末段補述所以寫作此篇文章之緣故。先以三句排比句來總結范文正公一生的行跡與事功,表達對范文正公無盡的崇敬與景仰,然而此事後世必有史官會加以記載。作者只是就「獨高其義,因以遺於世」的一筆扣題,標明其作記命意的所在。

全文以記事為主,記人為輔,在平實流暢的筆調中,既批判了世風日下,自養豐厚,而無視族人飢苦之自私之士,也讓我們對范公自奉儉約,周濟群族,人飢己飢的高風義舉更加景仰嚮慕,想見其為人。

錢公輔

錢公輔(1021~1072),字君倚,武進(今江蘇常州)人。宋代詩人。少從胡翼之學,有名吳中。仁宗皇祐元年(1049)進士(《宋詩拾遺》卷四)。歷通判越州、知明州,擢知制誥。英宗即位,謫滁州團練使。神宗立,拜天章閣待制知鄧州,復知制誥,知諫院。熙寧四年(1071),由知江寧府徙知揚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二三)。五年,卒(同上書卷二四○),年五十二。《宋史》卷三二一有傳。► 9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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