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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九

都監及文臣轉運判官以上,各奏舉堪應武舉者一人,其被舉人遇生員闕,願入學者,聽。” 丙辰,權監察御史里行張商英言:“判刑部王庭筠立法,凡蝗蝻為害,須捕盡乃得聞奏。今大名府,祁、保、邢、莫州、順安、保定軍所奏,凡四十九狀,而三十九狀除捕未盡,進...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二

為太府卿。求去不已,除潼川轉運判官。 戊申,賜禮部進士余復以下五百三十七人及第、出身。從留正言,免進士廷射。 金館陶主簿王庭筠,有才名。金主嘗謂張汝霖曰:“王庭筠文藝頗佳,然語句不健,其人才高,亦不難改也。”是月,召試館職中選。御史台言庭筠...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四

貞可大用。金主召問,言頗差異,命知大興府事內族膏等鞫之。秉文初不肯言,詰其仆,遍數交遊者,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嘗與修撰王庭筠、御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鄭贊道、高坦等私議。”庭筠等皆下獄、決罰有差。有司論秉文上疏狂妄,法當追解,金主不欲以言罪...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六

道度牒三千,設醮於元真觀,為特哩祈福。丁丑,金主御慶和殿浴皇子,詔百官用元旦禮儀,進酒稱賀,五品以上進禮物。 金翰林修撰王庭筠卒。金主知其貧,詔有司賻錢給喪事。制詩賜其家,其引云:“王遵古,朕之故人也。乃子庭筠,又以才選,直禁林者首尾十年,...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五十三

皆御史王子韶啟其事。自是詔獄屢興,其悖於法及國體所系者著之,其餘不足紀也。八年,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主簿李逢謀反。提點刑獄王庭筠言其無跡,但謗讟,語涉指斥及妄說休咎,請編配。帝疑之,遣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輔劾治。中書以庭筠所奏不當,並劾之。庭筠懼...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十一

士。”一日奏事次,上問司吏移轉事。守貞曰:“今吏權重而積弊深,移轉為便。”上嘗嘆文士卒無如党懷英者,守貞奏進士中若趙渢、王庭筠甚有時譽。上曰:“出倫者難得耳。”守貞曰:“間世之才,自古所難。然國家培養久,則人材將自出矣。”守貞因言:“國家選...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四十八

大用。章宗召問,言頗差異,於是命知大興府事內族膏等鞫之。秉文初不肯言,詰其仆,歷數交遊者,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嘗與修撰王庭筠、御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鄭贊道、高坦等私議。”庭筠等皆下獄,決罰有差。有司論秉文上書狂妄,法當追解,上不欲以言罪人...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六十三

,喜談兵,宣、政間游江、浙。詢生於虔州,為人慷慨多大節。書為當時第一,畫亦入妙品。評者謂畫高於書,書高於詩,詩高於文,然王庭筠獨以其才具許之。登正隆二年進士第。歷益都都勾判官,北京鹽使。年六十四致仕,優遊鄉里,家藏法書名畫數百軸。年七十卒。...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六十四

◎文藝下○趙渢 周昂 王庭筠 劉昂 李經 劉從益 呂中孚(張建附) 李純甫 王郁 宋九嘉 龐鑄 李獻能 王若虛 王元節 麻九疇 李汾 元德明(子好問)趙渢,字文孺,東平人。大定二十二年進士,仕至禮部郎中。性沖淡,學道有所得。尤工書,自號“黃...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