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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2 / 6頁

百家姓·沈

河南省平輿縣北 ) , 因以國名為氏。二 ; 出自「姒」姓,周朝時又有侯國,沈國,其地在安徽省。此地為另一沈國。家族名人沈括 (1029~1093)字存中,宋錢塘人(今浙江省杭縣)。博學多才,兼通天文、方誌、律歷、音樂、醫藥、算數等。嘗出使... 閱讀全文

容齋隨筆·卷四·野史不可信

政;閏九月,欽若判天雄,二年四月,罷政;三年,萊公罷相,欽若復和樞密院,至天禧元年始拜相,距景德初元凡十四年。其二事者,沈括《筆談》云:“向文簡拜右僕射,真宗謂學士李昌武曰:‘朕自即位以來,未嘗除僕射,敏中應甚喜。’昌武退朝,往候之。門闌悄... 閱讀全文

舊五代史·其它·進舊五代史表

筆削體例亦特謹嚴,然自宋時論二史者, 即互有所主。司馬光作《通鑑》,胡三省作《通鑑注》,皆專據《薛史》而不取 《歐史》。沈括、洪邁、王應麟輩,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於薛、歐二史亦 多兼采,而未嘗有所軒輊。蓋修所作,皆刊削舊史之文,意主斷...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十五

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 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庚子,遼蕭禧再來,遣韓縝往河東會議。 癸丑,知制誥沈括報聘。復振常、潤饑民。戊午,太白晝見。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丁卯,遼遣耶律景熙等來賀同天節。乙亥,正 僖祖禘...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十六

、諸科出身千四百二十八人。丙午,雨土。 夏四月壬子朔,日食不見。甲寅,御殿復膳。丁巳,遼遣耶律永端等來賀同天 節。己未,沈括奏遣曲珍將兵綏德城,應援討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詔從之。乙丑, 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誥、權御史中丞。癸酉,官製成。以王珪...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

天文。太宗之世,召天下伎術有 能明天文者,試隸司天台;匿不以聞者幻罪論死。既而張思訓、韓顯符輩以推步進。 其後學士大夫如沈括之議,蘇頌之作,亦皆底於幻眇。靖康之變,測驗之器盡歸金 人。高宗南渡,至紹興十三年,始因秘書丞嚴抑之請,命太史局重創...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二十一

,抑不知二帝授時齊政之法,畢殫於是否乎?是亦儒者所當討論之大者,諉曰星翁歷生之責可哉?至於儀象推測之具,雖亦數改,若熙寧沈括之議、宣和璣衡之制,其詳密精緻有出於淳風、令瓚之表者,蓋亦未始乏人也。今其遺法具在方冊,惟《奉元》、《會天》二法不存...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三十三

"詔依新式製造,置於司天監測驗,以較疏密。七年六月,司天監呈新制渾儀、浮漏於迎陽門,帝召輔臣觀之,數問同提舉官沈括,具對所以改更之理。尋又言:"準詔,集監官較其疏密,無可比較。"詔置於翰林天文院。七月,以括為右...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三十四

九,則三分益一焉以上生;惟安運為終而不生。其言與黃帝之法大相牴牾。自遷、固而下,至是雜然莫適為主,至五季王朴而後議少定,沈括、蔣之奇論之當矣。是不亦汨其泥而揚其波乎?嗚呼!律也者,固以實為本而法為末,陛下修其實於上,而有司方定其法於下,以協...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三十五

明天曆》,歷官周琮皆遷官。後三年,驗熙寧三年七月月食不效,乃詔復用《崇天曆》,奪琮等所遷官。熙寧八年,始更用《奉元歷》,沈括實主其議。明年正月月食,遽不效,詔問修歷推恩者姓名,括具奏辨,得不廢。識者謂括強辨,不許其深於歷也。然後知羲叟之言然...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