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其它·進舊五代史表

作者:薛居正等

多羅質郡王臣永瑢等謹奏,為《舊五代史》編次成書恭呈御覽事。

臣等伏案薛居正等所修《五代史》,原由官撰,成自宋初,以一百五十卷之書, 括八姓十三主之事,具有本末,可為鑑觀。雖值一時風會之衰,體格尚沿於冗弱; 而垂千古廢興之跡,異同足備夫參稽。故以楊大年之淹通,司馬光之精確,無不資 其賅貫,據以編摩,求諸列朝正史之間,實亦劉昫《舊書》之比。乃征唐事者並傳 天福之本,而考五代者惟行歐陽之書,致此逸文,浸成墜簡。閱沉淪之已久,信顯 晦之有時。

欽惟我皇上紹繹前聞,綱羅群典,發秘書而讎校,廣四庫之儲藏。欣覯遺篇, 因裒散帙,首尾略備,篇目可尋。經呵護以偶存,知表章之有待,非當聖世,曷闡 成編。臣等謹率同總纂官右春坊右庶子臣陸錫熊、翰林院侍讀臣紀昀,纂修官編修 臣邵晉涵等,按代分排,隨文勘訂,匯諸家以搜其放失,臚眾說以補其闕殘,復為 完書,可以繕寫。

竊惟五季雖屬閏朝,文獻足征,治忽宜監。有《薛史》以綜事跡之備,有《歐 史》以昭筆削之嚴,相輔而行,偏廢不可。幸遭逢乎盛際,得煥發其幽光,所裨實 多,先睹為快。臣等已將《永樂大典》所錄《舊五代史》,依目編輯,勒成一百五 十卷,謹分裝五十八冊,各加考證、粘簽進呈。敬請刊諸秘殿,頒在學官。搜散佚 於七百餘年,廣體裁於二十三史。著名山之錄,允宜傳播於人間;儲乙夜之觀,冀 稟折衷於睿鑒。惟慚疏陋,伏候指揮,謹奏。

乾隆四十年七月初三日 多羅質郡王臣永瑢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大學士臣舒赫德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文華殿大學士臣于敏中

工部尚書和碩額駙一等忠勇公臣福隆安

經筵講官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臣程景伊

經筵講官戶部尚書臣王際華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臣蔡新

經筵講官兵部尚書臣嵇璜

經筵講官刑部尚書仍兼戶部侍郎臣英廉

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張若溎

經筵講官吏部左侍郎臣曹秀先

戶部右侍郎臣金簡

御製題舊五代史八韻

上承唐室下開宋,五代興衰紀欲詳。

舊史原監薛居正,新書重撰吉歐陽。

泰和獨用滋侵佚,永樂分收究未彰。

四庫搜羅今制創,群儒排纂故編償。

殘縑斷簡研磨細,合璧連珠體裁良。

遂使已湮得再顯,果然紹遠藉搜旁。

兩存例可援劉昫,專注事曾傳馬光。

序以行之詩代序,惕懷殷鑑念尤長。

◎舊五代史編定凡例

一、《薛史》原書體例不可得見。今考其諸臣列傳,多雲事見某書,或雲某書 有傳,知其於梁、唐、晉、漢、周斷代為書,如陳壽《三國志》之體,故晁公武 《讀書志》直稱為詔修梁、唐、晉、漢、周書。今仍按代分編,以還其舊。

一、《薛史》本紀沿《舊唐書》帝紀之體,除授沿革,鉅纖畢書。惟分卷限制 為《永樂大典》所割裂,已不可考。詳核原文,有一年再紀元者,如上有同光元年 春正月,下復書同光元年秋七月,知當於七月以後別為一卷。蓋其體亦仿《舊唐書》, 《通鑑》尚沿其例也。今厘定編次為本紀六十一卷,與《玉海》所載卷數符合。

一、《薛史》本紀俱全,惟《梁太祖紀》原帙已闕,其散見各韻者,僅得六十 八條。今據《冊府元龜》諸書徵引《薛史》者,按條采掇,尚可薈萃。謹仿前人取 《魏澹書》、《高氏小史》補《北魏書》之例,按其年月,條系件附,厘為七卷。

一、五代諸臣,類多歷事數朝,首尾牽連,難於分析。歐陽修《新史》以始終 從一者入梁、唐、晉、漢、周臣傳,其兼涉數代者,則創立雜傳歸之,褒貶謹嚴, 於史法最合。《薛史》僅分代立傳,而以專事一朝及更事數姓者參差錯列,賢否混 淆,殊乖史體,此即其不及《歐史》之一端。因篇有論贊,總敘諸人,難以割裂更 易,姑仍其舊,以備參考。得失所在,讀史者自能辨之。

一、《后妃列傳》,《永樂大典》中惟《周后妃傳》全帙具存,余多殘闕。今 采《五代會要》、《通鑑》、《契丹國志》、《北夢瑣言》諸書以補其闕,用雙行 分注,不使與本文相混也。

一、《宗室列傳》,《永樂大典》所載頗多脫闕。今並據《冊府元龜》、《通 鑒注》諸書採補,其諸臣列傳中偶有闕文,亦仿此例。

一、諸臣列傳,其有史臣原論者,俱依論中次第排比;若原論已佚,則考其人 之事跡,以類分編。

一、《薛史》標目,如李茂貞等稱《世襲傳》,見於《永樂大典》原文;其楊 行密等稱《僭偽傳》,則見於《通鑑考異》。今悉依仿編類,以還其舊。

一、《薛史》諸志,《永樂大典》內偶有殘闕。今俱采《太平御覽》所引《薛 史》增補,仍節錄《五代會要》諸書分注於下,以備參考。

一、凡紀傳中所載遼代人名、官名,今悉從《遼史索倫語解》改正。

一、《永樂大典》所載《薛史》原文,多有字句脫落、音義舛訛者。今據前代 徵引《薛史》之書,如《通鑑考異》、《通鑑注》、《太平御覽》、《太平廣記》 《冊府元龜》、《玉海》、《筆談》、《容齋五筆》、《青緗雜記》、《職官分紀》、 《錦繡萬花谷》、《藝文類聚》、《記纂淵海》之類,皆為參互校訂,庶臻詳備。

一、史家所紀事跡,流傳互異,彼此各有舛誤。今據新舊《唐書》、《東都事 略》、《宋史》、《遼史》、《續通鑑長編》、《五代春秋》、《九國志》、《十 國春秋》及宋人說部、文集與五代碑碣尚存者,詳為考核,各加案語,以資辨證。

一、陶岳《五代史補》、王禹偁《五代史闕文》、本以補《薛史》之闕,雖事 多瑣碎,要為有裨史學,故《通鑑》、《歐陽史》亦多所取。今並仿裴松之《三國 志注》體例,附見於後。

一、《薛史》與《歐史》時有不合。如《唐閔帝紀》,《薛史》作明宗第三子, 而《歐史》作第五子,考《五代會要》、《通鑑》並同《薛史》。又,《歐史·唐 家人傳》云:太祖有弟四人,曰克讓、克修、克恭、克寧,皆不知其父母名號。據 《薛史·宗室傳》,則克讓為仲弟,克寧為季弟,克修為從父弟、父曰德成,克恭 為諸弟,非皆不知其父母名號。又,《晉家人傳》止書出帝立皇后馮氏,考《薛史》 紀傳,馮氏未立之先,追冊張氏為皇后,而《歐史》不載。又,張萬進賜名守進, 故《薛史》本紀先書萬進,後書守進,《歐史》刪去賜名一事,故前後遂如兩人。 其餘年月之先後、官爵之遷授,每多互異。今悉為辨證,詳加案語,以示折衷。

一、《歐史》改修,原據《薛史》為本,其間有改易《薛史》之文而涉筆偶誤 者。如章如愚《山堂考索》論《歐史》載梁遣人至京師,紀以為硃友謙,傳以為硃 友諒;楊涉相梁,三仕三已,而歲月所具,紀載實異,至末年為相,但書其罷,而 了不知其所入歲月;唐明宗在位七年余,而論贊以為十年之類是也。有尚沿《薛史》 之舊而未及刊改者。如吳縝《五代史纂誤》譏《歐史·杜曉傳》幅巾自廢不當雲十 餘年;《羅紹威傳》牙軍相繼不當雲二百年之類是也。今並各加辨訂於每卷之後, 庶二吏異同得失之故,讀者皆得以考見焉。

舊五代史提要

臣等謹案:《舊五代史》一百五十卷,並目錄二卷,宋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薛居正等撰,考晁公武《讀書志》云:開寶中,詔修《梁唐晉漢周書》,盧多遜、 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監修。《玉海》引 《中興書目》云:開寶六年四月戊申,詔修《五代史》,七年閏十月甲子,書成, 凡百五十卷,目錄二卷,為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多據累朝實錄及范質 《五代通錄》為稿本。其後歐陽修別錄《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歿後,官 為刊印,學者始不專習《薛史》,然二書猶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詔學官 止用《歐陽史》,於是《薛史》遂微。元明以來,罕有援引其書者,傳本亦漸就湮 沒,惟明內府有之,見於《文淵閣書目》,故《永樂大典》多載其文,然割裂淆亂, 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恭逢聖朝右文稽古,網羅放佚,零縑斷簡,皆次第編摩,臣 等謹就《永樂大典》各韻中所引《薛史》,甄錄條系,排纂先後,檢其篇第,尚得 十之八九。又考宋人書之徵引《薛史》者,每條採錄,以補其闕,遂得依原書卷數 勒成一編。晦而復彰,散而復聚,殆實有神物呵護,以待時而出者,遭逢之幸,洵 非偶然也。歐陽修文章遠出居正等上,其筆削體例亦特謹嚴,然自宋時論二史者, 即互有所主。司馬光作《通鑑》,胡三省作《通鑑注》,皆專據《薛史》而不取 《歐史》。沈括、洪邁、王應麟輩,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於薛、歐二史亦 多兼采,而未嘗有所軒輊。蓋修所作,皆刊削舊史之文,意主斷制,不肯以紀載叢 碎自貶其體,故其詞極工,而於情事或不能詳備。至居正等奉詔撰述,本在宋初, 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故異同所 在,較核事跡,往往以此書為長。雖其文體卑弱,不免敘次煩冗之病,而遺文瑣事, 反藉以獲傳,實足為考古者參稽之助。又《歐史》止述天司、職方二考,而諸志俱 闕,凡禮樂職官之制度,選舉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開宋制者,一概無征,亦不 及《薛史》諸志為有裨於文獻。蓋二書繁簡,各有體裁,學識兼資,難於偏廢。昔 修與宋祁所撰《新唐書》,事增文省,足以括劉晌《舊書》,而昫書仰荷皇上表章, 今仍得列於正史,況是書文雖不及歐陽而事跡較備,又何可使隱沒不彰哉!謹考次 舊文,厘為《梁書》二十四卷、《唐書》五十卷、《晉書》二十四卷、《漢書》十 一卷、《周書》二十二卷、《世襲列傳》二卷、《僭偽列傳》三卷、《外國列傳》 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別為目錄二卷,而搜羅排纂之意,則著於凡 例,具列如左。乾隆四十年七月恭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