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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2 / 6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二

謙謹,不以近屬自居,每入見,帝行家人禮,宴私隆洽。伯圭執臣禮愈恭,帝益愛重之。 丁未,殿中侍御史劉光祖罷。 初,何澹劾免周必大,光祖素與澹相厚善,嘗過澹,澹曰:“近日之事,可謂犯不韙。”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並及其所薦...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四

《中庸》以文其奸而行其計,下一拜則以為顏、閔,得一語即以為孔、孟,獲利愈廣,而肆無忌憚,然猶未有在上有勢者為之主盟。已而周必大為右相,欲與左丞相王淮相傾而奪之柄,知此曹敢為無顧忌大言而能變亂黑白也,遂誘而置之朝列,卒藉其力傾去王淮,而此曹愈...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五

乎?椒房之親,果有廝役之周筠者乎?侂胄之徒,自尊大而卑朝廷,一至於此。願亟誅侂胄、師旦、筠而逐罷自強之徒。故大臣在者,獨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將不測。” 書下三省,朝論雜起。御史施康年以為必大實使之,遂露章奏劾,且謂:“淳熙之季,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六

能決,器局寬大,人多稱之。 癸丑,金初命監察御史,非特旨不許舉官。 己卯,以福建觀察使嚴為威武軍節度使,封衛國公。 復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金主以交鈔事,令戶部尚書孫鐸、侍郎張復亨議於內殿。復亨以三契約鈔可行。鐸言:“民間銷多,宜收...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七

事;掊克民財,州郡騷動。 己亥,詔必明年為開禧元年。 壬寅,禁州縣私籍沒民產。 甲辰,再蠲臨安府民丁身錢三年。 少傅致仕周必大卒,諡文忠。 奈曼部長迪延汗,心忌蒙古特穆津,遣使謀於白達勒達部主阿喇呼斯曰:“吾聞東方有稱帝者。天無二日,民豈有...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三

不果。及歸自金 陵,陳康伯求去,高宗復以倦勤諭之。中書舍人唐文若聞而請對,言不宜急遽,故 先下建儲之詔,賜名燁。監察御史周必大密與康伯言,與唐昭宗名同音,不可。詔 別擬進,乃定今名。既又命學士承旨洪遵為太子擇字,遵擬四字以進,皆不稱旨。 六...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四

以安慶軍節度使張說、吏部侍郎王之奇並簽書樞密院事。侍御史李衡、右正言 王希呂交章論說不可為執政,不報。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周必大不草答詔,權給事 中莫濟封還錄黃,詔並與在外宮觀。丙辰,詔罷王希呂與遠小監當,尋詔與宮觀。 丁巳,李衡罷為起居郎。...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五

高晃以綿、潼大軍三千人與戰,敗走,蠻人深入,大掠而去。己 酉,命蔭補、武舉、宗室、小使臣行三年喪。 五月戊辰,以吏部尚書周必大參知政事,刑部尚書謝廓然簽書樞密院事。袁州 分宜縣大水,捐其稅。戊寅,詔舒、蘄二州鑄錢歲以四十五萬貫為額。己卯,申...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六

間日與輔臣公裳系鞋相見, 內外除擢,自館職、部刺史以上乃以聞。九月乙巳,又詔:“每遇朝殿,令皇太子 侍立。”十一月,丞相周必大乞去,孝宗諭曰:“朕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卿須 少留。”會陳康伯家以紹興傳位御札來上,十二月壬申,孝宗遣中使密持賜...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七

,詔三衙、江上諸軍主帥、將佐,初除 舉自代一人,歲薦所知二人。癸酉,以韓侂胄為保寧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秋七月壬辰,加周必大少傅。丁酉,落趙汝愚觀文殿大學士,罷宮觀。己亥, 太白晝見。 八月己巳,詔內外諸軍主帥條奏武備邊防之策以聞。 九月...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