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 辛卯,大饗於明堂,大赦。” 丙申,詔:“六曹、館、學、寺、監、院轄倉、庫、務、場官長官,將所管錢穀、貨幣、器用、圖書,核實載籍,上之於朝,副在有司。長闕則次官任責,遷擢報罷,並如外官交承例,聯銜申省。仍令御史台覺察... 閱讀全文
,引見改官人,令閤門宣示,仍批於印歷之首。 是春,蒙古主會諸王百官於裕孟克圖之地,設寡六十餘日,賜金帛有差,定擬諸王歲賜錢穀。 蒙古皇弟呼必賚遣人詣行在所,請續簽內郡漢軍;從之。 夏,四月,丁卯,帝諭輔臣:“累年北騎涉渡淮,可於沿邊措置防遏... 閱讀全文
士,鹹見錄用,一代之制始備。 蒙古額寽布格聞蒙古主既立,分遣心腹,易置將佐,散金帛,賚士卒,又命劉太平、果拉噶拘收關中錢穀。時琿塔哈自先朝將兵屯六盤,太平等陰相結納。琿塔哈復分遣人約成都之密喇卜和卓、青居之奇爾檯布哈同舉事。是月,額寽布... 閱讀全文
不相通。又築峴山、虎頭山為一字城,聯亘諸堡,為久駐計。 蒙古阿哈瑪特專總財賦,以新立憲台,言於蒙古主曰:“庶務責成各路,錢穀付之轉運;今繩治之,事何由辦?請罷御史台及諸道提刑司。”廉希憲曰:“立台察,古制也。內則彈劾奸邪,外則察視非常,訪求... 閱讀全文
財者同論耶?”同僚不從,世隆獨抗章力辨,行台是之,釋不問。 戊申,從阿哈瑪特請,自今御史台非白於省,毋擅召倉庫吏,亦毋究錢穀數,及集議中書不至者,罪之。 降封宋福王與芮為平原郡公。 布哈督汪良臣等兵入重慶,李德輝遺書張珏曰:“君之為臣,不親... 閱讀全文
降之,複議置於法。 阿塔哈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哈瑪特力爭,詔御史台選官檢核,具實以聞,遂遣布嚕哈達等檢核江淮行省錢穀。 壬辰,召范文虎,議征日本。 命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秋,七月,己酉,立行省於京兆,以前安西王相李德輝為參... 閱讀全文
制四宿衛各選一人,參決樞密院事,請以圖魯卡為簽院。”從之。 乙未,盧世榮奏罷江南行御史台及改諸路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兼理錢穀。未幾,御史台臣言行台不可輒罷,且按察司兼轉遠,則糾彈之職廢。帝以為疑,安圖曰:“江南盜賊屢起,恃有行台鎮遏,不可罷... 閱讀全文
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敏珠爾卜丹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辨,以為實掌銓選,錢穀非所專,僧格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伏。參議伯降以下,凡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 閱讀全文
以障之。 癸酉,以高麗國多產銀,遣工即其地,發旁近民冶以輸官。 甲戌,詔江淮行省參政實都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理算江淮錢穀,左丞相蒙古岱總之。巨濟乘勢刻剝,遣使征徽州民鈔,多輸二千錠,巨濟怒其少,欲更益千錠,總管許楫詣巨濟曰:“公欲百姓死... 閱讀全文
蘇喇鼎默埒反誣祚以罪,遣人告僧格,僧格曖昧以聞,流祚於北地,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僧格又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子。”帝皆從之。 敕:“江南重囚,依舊制奏聞處決。 庚戌,...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