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志·卷三十七

作者:張廷玉等

◎樂一

古先聖王,治定功成而作樂,以合天地之性,類萬物之情,天神格而民志協。蓋樂者心聲也,君心和,六合之內無不和矣。是以樂作於上,民化於下。秦、漢而降,斯理浸微,聲音之道與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風俗日趨於靡曼。明興,太祖銳志雅樂。是時,儒臣冷謙、陶凱、詹同、宋濂、樂韶鳳輩皆知聲律,相與究切厘定。而掌故闊略,欲還古音,其道無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務嚴刑以束之,其於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訪問黃鐘之律,臣工無能應者。英、景、憲、孝之世,宮縣徒為具文。殿廷燕享,郊壇祭祀,教坊羽流,慢瀆苟簡,劉翔、胡瑞為之深慨。世宗製作自任,張鶚、李文察以審音受知,終以無成。蓋學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論其理,而施諸五音六律輒多未協,樂官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曉其義,是以卒世莫能明也。稽明代之製作,大抵集漢、唐、宋、元人之舊,而稍更易其名。凡聲容之次第,器數之繁縟,在當日非不爛然俱舉,第雅俗雜出,無從正之。故備列於篇,以資考者。

太祖初克金陵,即立典樂官。其明年置雅樂,以供郊社之祭。吳元年,命自今朝賀,不用女樂。先是命選道童充樂舞生,至是始集。太祖御戟門,召學士朱升、范權引樂舞生入見,閱試之。太祖親擊石磬,命升辨五音。升不能審,以宮音為徵音。太祖哂其誤,命樂生登歌一曲而罷。是年置太常司,其屬有協律郎等官。元末有冷謙者,知音,善鼓瑟,以黃冠隱吳山。召為協律郎,令協樂章聲譜,俾樂生習之。取石靈璧以制磬,采桐梓湖州以制琴瑟。乃考正四廟雅樂,命謙較定音律及編鐘、編磬等器,遂定樂舞之制。樂生仍用道童,舞生改用軍民俊秀子弟。又置教坊司,掌宴會大樂。設大使、副使、和聲郎,左、右韶樂,左右司樂,皆以樂工為之。後改和聲郎為奉鑾。

洪武元年春,親祭太社、太稷。夏祫享於太廟。其冬祀昊天上帝於圜丘。明年,祀皇地祇於方丘,又以次祀先農、日月、太歲、風雷、岳瀆、周天星辰、歷代帝王、至聖文宣王,皆定樂舞之數,奏曲之名。

圜丘:迎神,奏《中和之曲》。奠玉帛,奏《肅和之曲》。奉牲,奏《凝和之曲》。初獻,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豫和之曲》,終獻,奏《熙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雍和之曲》。送神,奏《安和之曲》。望燎,奏《時和之曲》。方丘並同,曲詞各異,易望燎曰望瘞。太社太稷,易迎神曰《廣和》,省奉牲,余並與方丘同,曲詞各異。

先農:迎神、奠帛,奏《永和之曲》。進俎,奏《雍和之曲》。初獻、終獻,並奏《壽和之曲》。徹豆、送神,並奏《永和之曲》。望瘞,奏《太和之曲》。

朝日:迎神,奏《熙和之曲》。奠玉帛,奏《保和之曲》。初獻,奏《安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中和之曲》,終獻,奏《肅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凝和之曲》。送神,奏《壽和之曲》。望燎,奏《豫和之曲》。夕月,迎神易《凝和》,奠帛以下與朝日同,曲詞各異。

太歲、風雷、岳瀆:迎神,奏《中和》。奠帛,奏《安和》。初獻,奏《保和》。亞獻,奏《肅和》。終獻,奏《凝和》。徹豆,奏《壽和》。送神,奏《豫和》。望燎,奏《熙和》。

周天星辰,初附祀夕月,洪武四年別祀:迎神,奏《凝和》。奠帛、初獻,奏《保和》,《武功舞》。亞獻,奏《中和》,終獻,奏《肅和》,俱《文德舞》。徹豆,奏《豫和》。送神,奏《雍和》。

太廟:迎神,奏《太和之曲》。奉冊寶,奏《熙和之曲》。進俎,奏《凝和之曲》。初獻,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豫和之曲》,終獻,奏《熙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雍和之曲》。送神,奏《安和之曲》。初獻則德、懿、熙、仁各奏樂舞,亞、終獻則四廟共之。

釋奠孔子:初用大成登歌舊樂。洪武六年,始命詹同、樂韶鳳等更制樂章。迎神,奏《鹹和》。奠帛,奏《寧和》。初獻,奏《安和》。亞獻、終獻,奏《景和》。徹饌、送神,奏《鹹和》。

歷代帝王:迎神,奏《雍和》。奠帛、初獻,奏《保和》,《武功舞》。亞獻,奏《中和》,終獻,奏《肅和》,俱《文德舞》。徹豆,奏《凝和》。送神,奏《壽和》。望瘞,奏《豫和》。

又定王國祭祀樂章:迎神,奏《太清之曲》。初獻,奏《壽清之曲》。亞獻,奏《豫清之曲》。終獻,奏《熙清之曲》。徹饌,奏《雍清之曲》。送神,奏《安清之曲》。其社稷山川,易迎神為《廣清》,增奉瘞曰《時清》。

此祭祀之樂歌節奏也。

洪武三年,又定朝會宴饗之制。

凡聖節、正旦、冬至、大朝賀,和聲郎陳樂于丹墀百官拜位之南,北向。駕出,仗動。和聲郎舉麾,奏《飛龍引之曲》,樂作,升座。樂止,偃麾。百官拜,奏《風雲會之曲》,拜畢,樂止。丞相上殿致詞,奏《慶皇都之曲》,致詞畢,樂止。百官又拜,奏《喜昇平之曲》,拜畢,樂止。駕興,奏《賀聖朝之曲》,還宮,樂止。百官退,和聲郎、樂工以次出。

凡宴饗,和聲郎四人總樂舞,二人執麾,立樂工前之兩旁;二人押樂,立樂工後之兩旁。殿上陳設畢,和聲郎執麾由兩階升,立於御酒案之左右;二人引歌工、樂工由兩階升,立於丹陛上之兩旁,東西向。舞師二人執旌,引武舞士立於西階下之南;又二人執翿,引文舞士立於東階下之南;又二人執幢,引四夷舞士立於武舞之西南;俱北向。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象以武功定禍亂也;文舞曰《車書會同之舞》,象以文德致太平也;四夷舞曰《撫安四夷之舞》,象以威德服遠人也。此大樂二人,執戲竹,引大樂工陳列于丹陛之西,文武二舞樂工列于丹陛之東,四夷樂工列於四夷舞之北,俱北向。駕將出,仗動,大樂作。升座,樂止。進第一爵,和聲郎舉麾,唱奏《起臨濠之曲》。引樂二人引歌工、樂工詣酒案前,北面,重行立定。奏畢,偃麾,押樂引眾工退。第二,奏《開太平之曲》。第三,奏《安建業之曲》。第四,奏《大一統之曲》。第五,奏《平幽都之典》。第六,奏《撫四夷之曲》。第七,奏《定封賞之曲》。第八,奏《大一統之曲》。第九,奏《守承平之曲》。其舉麾、偃麾,歌工、樂工進退,皆如前儀。進第一次膳,和聲郎舉麾,唱奏《飛龍引之樂》,大樂作。食畢,樂止,偃麾。第二,奏《風雲會之樂》。第三,奏《慶皇都之樂》。第四,奏《平定天下之舞》。第五,奏《賀聖朝之樂》。第六,奏《撫安四夷之舞》。第七,奏《九重歡之樂》。第八,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九,奏《萬年春之樂》。其舉麾、偃麾如前儀。九奏三舞既畢,駕興,大樂作。入宮,樂止,和聲郎執麾引眾工以次出。

宴饗之曲,後凡再更。四年所定,一曰《本太初》,二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品物亨》,五曰《御六龍》,六曰《泰階平》,七曰《君德成》,八曰《聖道行》,九曰《樂清寧》。其詞,詹同、陶凱所制也。十五年所定,一曰《炎精開運》,二曰《皇風》,三曰《眷皇明》,四曰《天道傳》,五曰《振皇綱》,六曰《金陵》,七曰《長楊》,八曰《芳醴》,九曰《駕六龍》。

凡大朝賀,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殿之東西,北向;陳大舞于丹陛之東西,亦北向。駕興,中和韶樂奏《聖安之曲》。升座進寶,樂止。百官拜,大樂作。拜畢,樂止。進表,大樂作。進訖,樂止。宣表目,致賀訖,百官俯伏,大樂作。拜畢,樂止。宣制訖,百官舞蹈山呼,大樂作。拜畢,樂止。駕興,中和韶樂奏《定安之曲》,導駕至華蓋殿,樂止。百官以次出。

其大宴饗,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殿內,設大樂於殿外,立三舞雜隊於殿下。駕興,大樂作。升座,樂止。文武官入列於殿外,北向拜,大樂作。拜畢,樂止。進御筵,樂作。進訖,樂止。進花,樂作。進訖,樂止。進第一爵,教坊司奏《炎精開運之曲》,樂作。內外官拜畢,樂止。散花,樂作。散訖,樂止。第二爵,教坊司奏《皇風之曲》。樂止,進湯。鼓吹饗節前導至殿外,鼓吹止,殿上樂作。群臣湯饌成,樂止。武舞入,教坊司請奏《平定天下之舞》。第三爵,教坊司請奏《眷皇明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教坊司請奏《撫安四夷之舞》。第四爵,奏《天道傳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五爵,奏《振皇綱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奏百戲承應。第六爵,奏《金陵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八蠻獻寶承應。第七爵,奏《長楊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奏採蓮隊子承應。第八爵,奏《芳醴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魚躍於淵承應。第九爵,奏《駕六龍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收爵。進湯,進大膳,樂作。供群臣飯食訖,樂止,百花隊舞承應。宴成徹案。群臣出席,北向拜,樂作。拜畢,樂止。駕興,大樂作、鳴鞭,百官以次出。

此朝賀宴饗之樂歌節奏也。

其樂器之制,郊丘廟社,洪武元年定。樂工六十二人,編鐘、編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簫八,笙八,笛四,應鼓一;歌工十二;協律郎一從執麾以引之。七年復增籥四,鳳笙四,壎用六,搏拊用二,共七十二人。舞則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執乾戚;文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執羽籥;舞師二人執節以引之。共一百三十人。惟文廟樂生六十人,編鐘、編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簫八,笙八,笛四,大鼓一;歌工十。六年鑄太和鍾。其制,仿宋景鍾。以九九為數,高八尺一寸。拱以九龍,柱以龍虡,建樓於圜丘齋宮之東北,懸之。郊祀,駕動則鐘聲作。升壇,鍾止,眾音作。禮畢,升輦,鐘聲作。俟導駕樂作,乃止。十七年改鑄,減其尺十之四焉。

朝賀。洪武三年定丹陛大樂:簫四,笙四,箜篌四,方響四,頭管四,龍笛四,琵琶四,闉六,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二十六年又定殿中韶樂:簫十二,笙十二,排簫四,橫笛十二,壎四,篪四,琴十,瑟四,編鐘二,編磬二,應鼓二,柷一,敔一,捕拊二,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十二,笙十二,笛十二,頭管十二,闉八,琵琶八,二十弦八,方響二,鼓二,拍板八,杖鼓十二。命婦朝賀中宮,設女樂:戲竹二,簫十四,笙十四,笛十四,頭管十四,闉十,琵琶八,二十弦八,方響六,鼓五,拍板八,杖鼓十二。正旦、冬至、千秋凡三節。其後太皇太后、皇太后並用之。朔望朝參:戲竹二,簫四,笙四,笛四,頭管四,闉二,琵琶二,二十弦二,方響一,鼓一,拍板二,杖鼓六。

大宴。洪武元年定殿內侑食樂:簫六,笙六,歌工四。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四,笙四,琵琶六,闉六,箜篌四,方響四,頭管四,龍笛四,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文武二舞樂器:笙二,橫管二,闉二,杖鼓二,大鼓一,板一。四夷舞樂:腰鼓二,琵琶二,胡琴二,箜篌二,頭管二,羌笛二,闉二,水盞一,板一。二十六年又定殿內侑食樂:祝一,敔一,搏拊一,琴四,瑟二,簫四,笙四,笛四,壎二,篪二,排簫一,鍾一,磬一,應鼓一。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四,笙四,頭管二,琵琶二,闉二,二十弦二,方響二,杖鼓八,鼓一,板一。迎膳樂:戲竹二,笙二,笛四,頭管二,闉二,杖鼓十,鼓一,板一。進膳樂:笙二,笛二,杖鼓八,鼓一,板一。太平清樂:笙四,笛四,頭管二,闉四,方響一,杖鼓八,小鼓一,板一。

樂工舞士服色之制。郊廟,洪武元年定;朝賀,洪武三年定。文武兩舞:武舞士三十二人,左乾右戚,四行,行八人,舞作發揚蹈厲坐作擊刺之狀,舞師二人執旌以引之;文舞士三十二人,左籥右翟,四行,行八人,舞作進退舒徐揖讓升降之狀,舞師二人執翿以引之。四夷之舞:舞士十六人,四行,行四人,舞作拜跪朝謁喜躍俯伏之狀,舞師二人執幢以引之。

此祭祀朝賀之樂舞器服也。

當太祖時,前後稍有增損。樂章之鄙者,命儒臣易其詞。二郊之作,太祖所親制。後改合祀,其詞復更。太社稷奉仁祖配,亦更制七奏。嘗諭禮臣曰:“古樂之詩,章和而正。後世之詩,章淫以夸。故一切諛詞艷曲,皆棄不取。”嘗命儒臣撰迴鑾樂歌,所奏《神降祥》、《神貺》、《酣酒》、《色荒》、《禽荒》諸曲,凡三十九章,命曰《御鑾歌》,皆寓諷諫之意。然當時作者,惟務明達易曉,非能如漢、晉間詩歌,鏗鏘雅健,可錄而誦也。殿中韶樂,其詞出於教坊俳優,多乖雅道。十二月樂歌,按月律以奏,及進膳、迎膳等曲,皆用樂府、小令、雜劇為娛戲。流俗喧嘵,淫哇不逞。太祖所欲屏者,顧反設之殿陛間不為怪也。

永樂十八年,北京郊廟成。其合祀合享禮樂,一如舊制。更定宴饗樂舞:初奏《上萬壽之曲》,《平定天下之舞》;二奏《仰天恩之曲》,《撫四夷之舞》;三奏《感地德之曲》,《車書會同之舞》;四奏《民樂生之曲》,《表正萬邦之舞》;五奏《感皇恩之曲》,《天命有德之舞》;六奏《慶豐年之曲》;七奏《集禎應之曲》;八奏《永皇圖之曲》;九奏《樂太平之曲》。奏曲膚淺,舞曲益下俚。景泰元年,助教劉翔上書指其失。請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與之樂,作為詩章,協以律呂,如古《靈台》、《辟雍》、《清廟》、《湛露》之音,以振勵風教,備一代盛典。時以襲用既久,卒莫能改。其後教坊司樂工所奏中和韶樂,且多不諧者。成化中,禮官嘗請三倍其額,博教而約取之。

弘治之初,孝宗親耕耤田,教坊司以雜劇承應,間出狎語。都御史馬文升厲色斥去。給事中胡瑞嘗言:“御殿受朝,典禮至大,而殿中中和韶樂乃屬之教坊司,岳鎮海瀆,三年一祭,乃委之神樂觀樂舞生,褻神明,傷大體。望敕廷臣議,岳瀆等祭,當以縉紳從事。中和韶樂,擇民間子弟肆習,設官掌之。年久則量授職事。”帝以奏樂遣祭,皆國朝舊典,不能從也。馬文升為尚書,因災異陳言,其一訪名儒以正雅樂,事下禮官。禮官言:“高皇帝命儒臣考定八音,修造樂器,參定樂章。其登歌之詞,多自裁定。但歷今百三十餘年,不復校正,音律舛訛,釐正宜急。且太常官恐未足當制器協律之任。乞詔下諸司,博求中外臣工及山林有精曉音律者,禮送京師。會禮官熟議至當,然後造器正音,庶幾可以復祖制,致太和。”帝可其奏。末年詔南京及各王府,選精通樂藝者詣京師,復以禮官言而罷。

正德三年,武宗諭內鐘鼓司康能等曰:“慶成大宴,華夷臣工所觀瞻,宜舉大樂。邇者音樂廢缺,無以重朝廷。”禮部乃請選三院樂工年壯者,嚴督肄之,仍移各省司取藝精者赴京供應。顧所隸益猥雜,筋斗百戲之類日盛于禁廷。既而河間等府奉詔送樂戶,居之新宅。樂工既得幸,時時言居外者不宜獨逸,乃復移各省司所送技精者於教坊。於是乘傳續食者又數百人,俳優之勢大張。臧賢以伶人進,與諸佞幸角寵竊權矣。

嘉靖元年,御史汪珊請屏絕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聲巧技進。世宗嘉納之。是時更定諸典禮,因亦有志于樂。建觀德殿以祀獻帝,如協律郎肄樂供祀事。後建世廟成,改殿曰崇先。乃親制樂章,命大學士費宏等更定曲名,以別於太廟。其迎神曰《永和之曲》。初獻曰《清和之曲》,亞獻曰《康和之曲》,終獻曰《沖和之曲》,徹饌曰《泰和之曲》,送神曰《寧和之曲》。宏等複議,獻皇生長太平,不尚武功,其三獻皆當用《文德舞》。從之。已而太常復請,乃命禮官會張璁議。璁言:“樂舞以佾數為降殺,不聞以武文為偏全。使八佾之制,用其文而去其武,則兩階之容,得其左而闕其右。是皇上舉天子禮樂,而自降殺之矣。”乃從璁議,仍用二舞。

九年二月,始祈谷於南郊。帝親制樂章,命太常協於音譜。是年,始祀先蠶,下禮官議樂舞。禮官言:“先蠶之祀,周、漢所同。其樂舞儀節,經史不載。唐開元先蠶儀注,大樂令設宮縣於北郊壇壝內,諸女工鹹列於後,則祀先蠶用女樂可知。《唐六典》,宮縣之舞八佾,軒縣之舞六佾,則祀先蠶用八佾又可知。然止言舞生冠服,而不及舞女冠服。陳昜《樂書享先蠶圖》下,止有《宮架登歌圖》,而不及舞。夫有樂有舞,雖祀禮之常,然周、漢制度既不可考,宋祀先蠶,代以有司,又不可據。惟開元略為近古,而陳氏《樂書》考據亦明。前享先農,既以佾數不足,降八為六,則今祀先蠶,止用樂歌,不用樂舞,亦合古制。且以見少殺先農之禮。”帝以舞非女子事,罷不用。使議樂女冠服以聞。禮官言:“北郊陰方,其色尚黑。同色相感,事神之道。漢蠶東郊,魏蠶西郊,色皆尚青,非其色矣。樂女冠服宜黑。”乃用樂六奏,去舞。其樂女皆黑冠服,因定享先蠶樂章。

又以祀典方厘定南北郊,復朝日夕月之祭,命詞臣取洪武時舊樂歌,一切更改。禮官因請廣求博訪,有如宋胡瑗、李照者,具以名聞。授之太常,考定雅樂。給事中夏言乃以致仕甘肅行太僕寺丞張鶚應詔。命趣召之。既至,言曰:

大樂之正,乃先定元聲。元聲起自冥罔既覺之時,亥子相乘之際。積絲成毫,積毫成厘,積厘成分。一時三十分,一日十二時。故聲生於日,律起於辰。氣在聲先,聲從氣後。若拘於器以求氣,則氣不能致器,而反受制於器,何以定黃鐘、起曆元?須依蔡元定,多截竹以擬黃鐘之律,長短每差一分。冬至日按律而候,依法而取。如眾管中先飛灰者,即得元氣。驗其時刻,如在子初二刻,即子初一刻移於初二刻矣;如在正二刻,即子正一刻移於正二刻矣。顧命知歷官一人,同臣參候,庶幾元聲可得,而古樂可復。

又言:

古人制為十六編鐘,非徒事觀美,蓋為鏇宮而設。其下八鍾,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鐘是已;其上八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鐘、黃鐘、大呂、太簇是已。近世止用黃鐘一均,而不遍具十六鍾,古人立樂之方已失。況太常止以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字眼譜之,去古益遠。且如黃鐘為合似矣,其以大呂為下四,太簇為高四,夾鍾為下一,姑洗為高一,夷則為下工,南呂為高工之類,皆以兩律兼一字,何以鏇宮取律,止黃鐘一均而已。

且黃鐘、大呂、太族、夾鍾為上四清聲。蓋黃鐘為君,至尊無比。黃鐘為宮,則十一律皆從而受制,臣民事物莫敢凌犯焉。至於夾鍾為宮,則下生無射為徵,無射上生仲呂為商,仲呂下生黃鐘為羽。然黃鐘正律聲長,非仲呂為商三分去一之次。所以用黃鐘為羽,必用子聲,即上黃六之清聲,正為不敢用黃鐘全聲,而用其半耳。姑洗以下之均,大率若此。此四清聲之所由立也。編鐘十六,其理亦然。

宋胡瑗知此義,故四清聲皆小其圍徑以就之。然黃鐘、太簇二聲雖合,大呂、夾鍾二聲又非,遂使十二律、五聲皆不得正。至於李照、范鎮止用十二律,不用四清聲,其合於三分損益者則和矣。夷則以降,其臣民事物,安能尊卑有辨,而不相凌犯耶?

臣又考《周禮》,圜鍾、函鍾、黃鐘、天地人三宮之說,有薦神之樂,有降神之樂。所為薦神之樂者,乃奏黃鐘,歌大呂,子醜合也,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太簇,歌應鐘,寅亥合也,舞《鹹池》以祀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呂,辰酉合也,舞《大韶》以祭四望。乃奏蕤賓,歌林鐘,午未合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巳申合也,舞《大武》以享先祖,舞《大濩》以享先妣。所謂降神之樂者,冬至祀天圜丘,則以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是三者陽律相繼。相繼者,天之道也。夏至祭地方丘,則以函鍾為宮,夾鍾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是三者陰呂相生。相生者,地之功也。祭宗廟,以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簇為徵,夾鍾為羽,是三者律呂相合。相合者,人之情也。

且圜鍾,夾鍾也。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地之明堂,祀天從此起宮,在琴中角弦第十徽,卯位也。函鍾,林鐘也。生於坤位之氣,在井東輿鬼之外,主地祇,祭地從此起宮,在琴中徽弦第五徽,未位也。黃鐘,生於虛危之氣,為宗廟,祭人鬼從此起宮,在琴中宮弦第三徽,子位也。至若六變而天神降,八變而地祇格,九變而人鬼享,非有難易之分。蓋陽數起子而終於少陰之申,陰數起午而終於少陽之寅。圜鍾在卯,自卯至申六數,故六變而天神降。函鍾在未,自未至寅八數,故八變而地祇格。黃鐘在子,自子至申九數,故九變而人鬼享。此皆以本元之聲,召本位之神,故感通之理速也。或者謂自漢以來,天地鬼神聞新聲習矣,何必改作。不知自人觀天地,則由漢迄今千七百年;自天地觀,亦頃刻間耳。自今正之,猶可及也。

並進所著樂書二部。其一曰《大成樂舞圖譜》,自琴瑟以下諸樂,逐字作譜。其一曰《古雅心談》,列十二圖以象十二律。圖各有說。又以琴為正聲,樂之宗系。凡郊廟大樂,分注琴弦定徽,各有歸旨。且自謂心所獨契,斫輪之妙,有非口所能言者。

疏下禮部。禮官言:“音律久廢,太常諸官循習工尺譜,不復知有黃鐘等調。臣等近奉詔演習新定郊祀樂章,間問古人遺制,茫無以對。今鶚謂四清聲所以為鏇宮,其注弦定徽,蓋已深識近樂之弊。至欲取知歷者,互相參考,尤為探本窮源之論。似非目前司樂者所及。”乃授鶚太常寺丞,令詣太和殿較定樂舞。

鶚遂上言:“《周禮》有郊祀之樂,有宗祀之樂。尊親分殊,聲律自別。臣伏聽世廟樂章,律起林鐘,均殊太廟。臣竊異之。蓋世廟與太廟同禮,而林鐘與黃鐘異樂。函鍾主祀地祇,位寓坤方,星分井鬼,樂奏八變,以報資生之功。故用林鐘起調,林鐘畢調也。黃鐘主祀宗廟,位分子野,星隸虛危,樂奏九成,以報本源之德。故用黃鐘起調,黃鐘畢調也。理義各有歸旨,聲數默相感通。況天地者父母之象,大君者宗子之稱。今以祀母之樂,奏以祀子,恐世廟在天之靈,必不能安且享矣。不知譜是樂者,何所見也。臣觀舊譜樂章,字用黃鐘,聲同太廟。但審聽七聲,中少一律,今更補正。使依奏格,則祖孫一氣相為流通,函黃二宮不失均調。尊親之分兩得,神人之心胥悅矣。”詔下禮官。

李時等覆奏,以為:“鶚所言,與臣等所聞於律呂諸書者,深有所合。蓋黃鐘一調,以黃鐘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變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變宮。舊樂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蕤賓之勾,而越次用再生黃鐘之六,此舊樂章之失也。若林鐘一調,則以林鐘為宮,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大呂之半聲為變徵,太簇之半聲為徵,姑洗之半聲為羽,蕤賓之半聲為變宮。邇者沈居敬更協樂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夫合,黃鐘也;四,太簇之正聲也;一,姑洗之正聲也;六,黃鐘之子聲也。以林鐘為宮,而所用為角徵羽者,皆非其一均之聲,則謬甚矣。況林鐘一調,不宜用於宗廟,而太廟與世廟,不宜異調,鶚見尤真。自今宜用舊協音律,惟加以蕤賓勾聲,去再生黃鐘之六,改用應鐘之凡,以成黃鐘一均,庶於感格之義,深有所補。”

乃命鶚更定廟享樂音,而逮治沈居敬等。鶚尋譜定帝社稷樂歌以進。詔嘉其勤,晉為少卿,掌教雅樂。

夏言又引古者龍見而雩,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請依古禮,定大雩之制。當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皛括《雲漢》詩辭,制為《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並舞而合歌之。帝可其議。

時七廟既建,樂制未備,禮官因請更定宗廟雅樂,言:“德、懿、熙、仁四祖久祧,舊章弗協。太祖創業,太宗定鼎,列聖守成。當有頌聲,以對越在天,垂之萬蜺。若特享,若祫享,若大祫,詩歌頌美,宜命儒臣撰述,取自上裁。其樂器、樂舞、各依太廟成式,備為規制。”制可。已而尊獻帝為睿宗,祔享太廟。於是九廟春特、三時祫、季冬大祫樂章,皆更定焉。

十八年巡狩興都,帝親制樂章,享上帝于飛龍殿,奉皇考配。其後,七廟火,復同堂之制,四時歲祫,樂章器物仍如舊制。初增七廟樂官及樂舞生,自四郊九廟暨太歲神祇諸壇,樂舞人數至二千一百名。後稍裁革,存其半。

張鶚遷太常卿,復申前說,建白三事:一請設特鍾、特磬以為樂節;一請復宮縣以備古制;一請候元氣以定鐘律。事下禮官,言:“特鍾、特磬宜造樂懸,在廟廷中,周鏇未便,不得更制。惟黃鐘為聲氣之元,候氣之法,實求中氣以定中聲,最為作樂本原。其說,若重室墐戶,截管實灰,覆緹,按歷氣至灰飛,證以累黍,具有成法可依。其法,築室於圜丘外垣隙地,選知歷候者往相其役,待稍有次第,然後委官考驗。”從之。仍詔取山西長子縣羊頭山黍,大小中三等各五斗,以備候氣定律。

明自太祖、世宗,樂章屢易,然鐘律為製作之要,未能有所講明。呂懷、劉濂、韓邦奇、黃佐、王邦直之徒著書甚備,職不與典樂,托之空言而已。張鶚雖因知樂得官,候氣終屬渺茫,不能準以定律。弘治中,莆人李教授文利,著《律呂元聲》,獨宗《呂覽》黃鐘三寸九分之說。世宗初年,御史范永鑾上其書,其說與古背,不可用。嘉靖十七年六月,遼州同知李文察進所著樂書四種,禮官謂于樂理樂書多前人所未發者。乃授文察為太常典簿,以獎勸之。而其所云:“按人聲以考定五音”者,不能行也。神宗時,鄭世子載堉著《律呂精義》、《律學新說》、《樂舞全譜》共若干卷,具表進獻。崇禎六年,禮部尚書黃汝良進《昭代樂律志》。宣付史館,以備稽考,未及施行。

譯文

古代的聖明君王,國家安定、功業成就而製作樂,以契合天地的本性,類同萬物的性情。

天神來到而民心協和。

音樂,是抒發心中的音聲。

君心協和,宇宙之內便沒有不協和的。

因此音樂作於君上,便能化育下民。

秦、漢以後,這個道理漸漸衰微,音樂之道與國家的治理不相通,而人民的風俗一天天趨於奢侈淫靡。

明朝興起,太祖決心推行雅正之樂。

這時,文臣冷謙、陶凱、詹同、宋濂、樂韶鳳等人都通曉音律,互相研究切磋整飭改定。

而掌故空乏缺略,想要返還古音,沒有途徑。

太祖也正以民情苟且澆薄,務求用嚴厲的刑法來約束,對於躬行中庸謙和的根本,沒有時間顧及。

文皇帝詢問黃鐘的樂律,百官浚有誰能應答。

英宗、景帝、憲宗、孝宗時代,宮廷樂器懸掛四面的制度只是文字上有記載而已。

朝廷宴享,郊壇祭祀,教坊樂官、道士之流,輕慢褻瀆草率簡略。

劉翔、胡瑞為此深切慨嘆。

世宗以制禮作樂為己任,張雞、李文察以精審音律而受到知遇,終究沒有成就。

原因在於學士大夫的著述祇能論說樂律的理論,而實施於五音六律,便多不協和,樂官能記錄音樂的實際演奏,卻不懂得它的義蘊,因此整個明代沒有人能明辨。

考察明代制禮作樂,大致集中了漢、唐、宋、丞人的舊有制度,而稍微改變了它的名稱。

凡是聲音儀容的次序,禮器、禮數的繁瑣規定,在當時並不是不能明確地全部舉出來,祇是雅俗雜糅,無法予以規正。

所以全部列於篇中,以供考察的人使用。

太祖當初攻下金陵,便建立主管樂的官。

第二年設定雅樂,以供給郊社祭祀時使用。

昊元年命令從此以後朝拜慶賀,不使用女樂。

在此之前,命令選擇道童充任樂舞生,到這時纔完成。

太祖駕臨戟門,召令學士朱升、范權引導樂舞生入宮拜見,檢閱試用。

太祖親自敲擊石磬,命令朱升分辨五音。

朱升不能明辨,把宮音誤辨為征音。

太祖嘲笑他的錯誤,命令樂生唱登歌一曲而結束。

這年設定太常司,它的官屬有協律郎等官員。

元代末年有一個叫冷謙的人,懂得音律,善於演奏瑟,以道士隱居昊山,徵召任協律郎,命令協和樂章的音譜,使樂生練習。

在靈璧採取石頭來製作磬,在湖州採伐桐梓樹來製作琴瑟。

於是考察訂正四廟的雅樂,命令冷謙校定音律以及編鐘、編磬等樂器,於是制定樂舞的制度。

樂生仍然用道童充任,舞生改用軍民中俊秀的子弟充任。

又設定教坊司,主管宴會的大樂。

設定大使、副使、和聲郎,左、右韶樂,左、右司樂,都用樂工來充任。

後來改和聲郎為奉鑾。

洪武元年春,皇帝親自祭祀太社、太稷。

夏合祭於太廟。

這年冬茌圜丘祭祀昊天上帝。

第二年,在方丘祭祀皇地只,又依次祭祀先農、日月、太歲、風雷、山嶽河瀆、周天星辰、歷代帝王、至聖文宣王孔子,都規定了樂舞的禮數,奏曲的名稱。

圜丘。

迎接神靈,演奏《中和之曲》。

祭獻玉帛,演奏《肅和之曲》。

供奉祭牲,演奏《凝和之曲》。

第一次獻禮,演奏《壽和之曲》,舞《武功之舞》。

第二次獻禮,演奏《豫和之曲》,最後一次獻禮,演奏《熙和之曲》,都舞《文德之舞》。

撤除俎豆,演奏《雍和之曲》。

禮送神靈,演奏《安和之曲》。

望祀燎祭,演奏《時和之曲》。

方丘的祭儀都與此相同,而曲詞不相同,改望祀燎祭為望祀痙埋。

太社太稷的祭儀,改迎接神靈演奏《廣和之曲》,省去供奉祭牲,其餘都與方丘祭儀相同,曲詞各不相同。

先農。

迎接神靈、奠獻玉帛,演奏《永和之曲》。

進獻俎豆,演奏《雍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最後一次祭獻,都演奏《壽和之曲》。

撤除俎豆、禮送神靈,都演奏《永和之曲》。

望祀痙埋,演奏《太和之曲》。

朝日。

迎接神靈,演奏《熙和之曲》。

祭獻玉帛,演奏《保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演奏《安和之曲》,舞《武功之舞》。

第二次祭獻,演奏《中和之曲》,最後一次祭獻,演奏《肅和之曲》,都舞《文德之舞》。

撤除俎豆,演奏《凝和之曲》。

送神,演奏《壽和之曲》。

望祀燎祭,演奏《豫和之曲》。

夕月。

迎接神靈改為演奏《凝和之曲》,祭獻玉帛以下與朝日相同,曲詞各不相同。

太歲、風雷,山嶽河濱。

迎接神靈,演奏《中和之曲》。

祭獻玉帛,演奏《安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演奏《保和之曲》。

第二次祭獻,演奏《肅和之曲》。

最後一次祭獻,演奏《凝和之曲》。

撤除俎豆,演奏《壽和之曲》。

禮送神靈,演奏《豫和之曲》。

望祀燎祭,演奏《熙和之曲》。

周天星辰。

最初附祭於夕月,洪武四年另外祭祀。

迎接神靈,演奏《凝和之曲》。

祭獻玉帛、第一次祭獻,演奏《保和之曲》,舞《武功舞》。

第二次祭獻,演奏《中和之曲》,最後一次祭獻,演妻《肅和之曲》,都舞《文德之舞》。

撤除俎豆,演奏《豫和之曲》。

禮送神靈,演奏《雍和之曲》。

太廟。

迎接神靈,演奏《太和之曲》。

奉獻冊寶,演奏《熙和之曲》。

進獻俎豆,演奏《凝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演奏《壽和之曲》,舞《武功之舞》。

第二次祭獻,演奏《豫和之曲》,最後一次祭獻,演奏《熙和之曲》,都舞《文德之舞》。

撤除俎豆,演奏《雍和之曲》。

禮送神靈,演奏《安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則德、懿、熙、仁廟各自演奏樂曲舞蹈。

第二次、最後一次祭獻則四廟共同進行。

在學校祭奠孔子,開初用大成登歌的舊有樂曲。

洪武六年纔命令詹同、樂韶鳳等重新製作樂章。

迎接神靈,演奏《鹹和之曲》。

祭獻玉帛,演奏《寧和之曲》。

第一次祭獻,演奏《安和之曲》。

第二次祭獻、最後一次祭獻,演奏《景和之曲》。

撤除仆食、禮送神靈,演奏《鹹和之曲》。

歷代帝王。

迎接神靈,演奏《雍和之曲》。

祭獻玉帛、第一次祭獻,演奏《保和之曲》,舞《武功舞》。

第二次祭獻,演奏《中和之曲》,最後一次祭獻,演奏《肅和之曲》,都舞《文德舞》。

撤除俎豆,演奏《凝和之曲》。

禮送禮靈,演奏《壽和之曲》。

望祀痙埋,演奏《豫和之曲》。

又制定藩王國祭祀的樂章。

迎接神靈,演奏《太清之曲》。

第一次祭獻,演奏《壽清之曲》。

第二次祭獻,演奏《豫清之曲》。

最後一次祭獻,演奏《熙清之曲》。

撤除僎食,演奏《雍清之曲》。

禮送神靈,演奏《安清之曲》。

社稷山川,改變迎接神靈演奏《廣清之曲》,增加供奉痙埋禮演奏《時清之曲》。

這些是祭祀的樂歌節奏。

洪武三年,又制定朝會宴饗的禮制。

凡是皇帝生日、正月初一、冬至、大型朝賀,和聲郎在宮廷台階百官禮拜位的南面陳列樂器,面向北。

車駕出,儀仗動。

和聲郎舉起指揮的小旗,演奏《飛龍引之曲》,音樂奏起,升登座位。

音樂停止,放下指揮小旗。

百官跪拜,演奏《風雲會之曲》,禮拜完睪,音樂停止。

丞相上殿致上賀辭,演奏《慶皇都之曲》,致獻賀辭完畢,音樂停止。

百官又跪拜,演奏《喜昇平之曲》,禮拜完畢,音樂停止。

皇帝起身,演奏腦聖朝之曲》,返回宮中,音樂停止。

百官退朝,和聲郎、樂工依次退出。

凡是宴饗,和聲郎四人總管樂舞,二人持指揮小旗,站在樂工前面的兩旁;二人監督音樂,站立在樂工後面的兩旁。

殿上陳設完畢,和聲郎持著指揮小旗從兩邊台階升登,站立在御酒案的左右兩旁;二人引導歌工、樂工從台階兩邊升登,站在台階上的兩旁,東西相向。

舞師二人持著羽尾裝飾的小旗,引導舞士站在西階下的南面;又有二人持著羽飾旗,引導文舞士站在東面台階下的南面;又有二人持著幢旗,引導各地夷人舞士站在武舞的西南面;都面朝北方。

武舞稱《平定天下之舞》,象徵用武功平定禍亂;文舞稱《車書會同之舞》,象徵以文德達到太平;各地夷人舞稱《撫安四夷之舞》,象徵用威嚴德澤賓服遠方之人。

引導大樂二人,持著指揮奏樂的戲竹,引導大樂工陳列在宮廷台階的西面,文、武二舞樂工陳列在宮廷台階的東面,四方夷樂工陳列在四方夷人舞的北面,都面朝北方。

皇帝車駕將要出來,儀仗行動,大樂奏起。

登上座位,音樂停止。

進獻第一巡爵,和聲郎舉起指揮小旗,歌唱演奏《起臨濠之曲》。

引導樂工的二人引領歌工、樂工到酒案前面,面向北,重疊行列站定。

奏樂結束,放下指揮小旗,監督音樂的人引導眾歌工、樂工退下。

進獻第二巡爵,演奏《開太平之曲》。

進獻第三巡爵,演奏《安建業之曲》。

進獻第四巡爵,演奏《削群雄之曲》。

進獻第五巡爵,演奏《平幽都之曲》。

進獻第六巡爵,演奏《撫四夷之曲》。

進獻第七巡爵,演奏《定封賞之曲》。

進獻第八巡爵,演奏《大一統乏曲》。

進獻第九巡爵,演奏《守承平之曲》。

其間舉起指揮小旗、放下指揮小旗,歌工、樂工的進入退下,都如同前面所述的儀節。

進呈第一次膳食,和聲郎舉起指揮小旗,歌唱演奏《飛龍引之樂》,大樂奏起。

飲食完畢,音樂停止,放下指揮小旗。

進呈第二次膳食,演奏《風雲會之樂》。

進呈第三次膳食,演奏《慶皇都之樂》。

進呈第四次膳食,演奏《平定天下之舞》。

進呈第五次膳食,演奏《賀聖朝之樂》。

進呈第六次膳食,演奏《撫安四夷之舞》。

進呈第七次膳食,演奏《九重歡之樂》。

進呈第八次膳食,演奏《車書會同之舞》。

進呈第九次膳食,演奏《萬年春之樂》。

其間舉起指揮小旗、放下指揮小旗都如同前面所述的儀節。

九次演奏、三遍舞蹈結束,皇帝起身,大樂奏起。

入宮,音樂停止,和聲郎持著指揮小旗引導眾歌工、樂工、舞工依次退出。

宴饗的樂曲,後來共更改兩次。

四年制定的,一是《本太初》,二是《仰大明》,三是《民初生》,四是《品物亨》,五是《御六龍》,六是《泰階平》,七是《君德成》,八是《聖道行》,九是《樂清寧》。

它的歌詞是詹同、陶凱所作。

十五年作成,一是《炎精開運》,二是《皇風》,三是《眷皇明》,四是《天道傳》,五是《振皇綱》,六是《金陵》,七是《長楊》,八是《芳醴》,九是《駕六龍》。

凡是大朝賀,教坊司在殿堂的東西面陳設中和韶樂,面向北;在台階的東西面陳設大舞,也面向北。

皇帝起身,中和韶樂奏《聖安之曲》。

登上座位進獻寶物,音樂停止。

百官禮拜,大樂奏起。

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進呈章表,大樂奏起。

進呈結束,音樂停止。

宣讀章表目錄,致上賀辭結束,百官俯身伏首,大樂奏起。

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宣唱皇帝制命結束,百官行舞蹈山呼禮,大樂奏起。

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皇帝起身,中和韶樂演奏《定安之曲》,導引皇帝車駕到華蓋殿,音樂停止。

百官依次退出。

其大宴饗,教坊司左殿內設定中和韶樂,在殿外設定大樂,在殿下排立三舞雜隊。

皇帝起身,大樂奏響。

登上座位,音樂停止。

文武官員在殿外入列,面向北跪拜,大樂奏起。

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進獻御筵,音樂奏起。

進獻完畢,音樂停止。

進獻花,音樂奏起。

進獻結束,音樂停止。

進獻第一巡爵,教坊司演奏《炎精開運之曲》,音樂奏起。

內外官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散發鮮花,音樂奏起。

散髮結束,音樂停止。

進獻第二巡爵,教坊司演奏《皇風之曲》。

音樂停止,進獻湯。

鼓吹饗節在前面引導到達殿外,鼓吹音樂停止,殿上的音樂奏起。

群臣食湯鍥結束,音樂停止。

武舞進入,教坊司請求演奏《平定天下之舞》。

進獻第三巡爵,教坊司請求演奏《眷皇明之曲》,進獻酒如同前面敘述的禮儀。

音樂停止,教坊司請求演奏《撫安四夷之舞》。

進獻第四巡爵,演奏《天道傳之曲》,進獻酒、進獻湯如同先前的禮儀。

音樂停止,演奏《車書會同之舞》。

進獻第五巡爵,演奏《振皇綱之曲》,進獻酒如同前面所述的禮儀。

音樂停止,奏進百戲雜技藝人表演。

進獻第六巡爵,演奏《金陵之曲》,進獻酒、進獻湯如同前面所述儀節。

音樂停止,進奏八蠻獻寶的藝人表演。

進獻第七巡爵,演奏《長楊之曲》,進獻酒如同前面敘述的儀節。

音樂停止,進奏採蓮隊子的藝人表演。

進獻第八巡爵,演奏《芳醴之曲》,進獻酒和湯如同前面所述儀節。

音樂停止,進奏魚躍於淵的藝人表演。

進獻第九巡爵,演奏《駕六龍之曲》,進獻酒如同前面所述儀節。

音樂停止,收起酒爵。

進獻湯,進獻大膳,音樂奏起。

供給群臣飯食完畢,音樂停止,進奏百花隊伍的藝人表演。

宴會完成撤除食案。

群臣走出座席,面向北跪拜,音樂奏起。

禮拜結束,音樂停止。

皇帝起身,大樂妻起,嗚禮鞭以示肅靜,百官依次退出。

以上這些是朝賀宴饗的樂歌節奏。

樂器的制度,郊丘廟社,在洪武元年制定。

樂工六十二人,編鐘、編磬各十六人,琴十人,瑟四人,搏拊四人,祝、敔各一人,塌四人,篪四人,簫八人,笙八人,笛四人,應鼓一人;歌工十二人;協律郎一人持指揮小旗來引導他們。

七年,又增加鑰四人,鳳笙四人,塌用六人,搏拊用二人,共七十二人。

舞則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自手持盾牌和大斧;文舞生六十二入,引舞二人,各自手持羽鑰;舞師二人手持節杖導引,共一百三十人。

只有文廟用樂生六十人,編鐘、編磬各十六人,琴十人,瑟四人,搏拊四人,祝、敔各一人,垠四人,篪四人,簫八人,笙八人,笛四人,大鼓一人;歌工十人。

六年,鑄造太和鍾。

其形制,仿照宋代的景鍾。

以九九為數,高八尺一寸。

以九龍為拱,以龍簇為柱,在圜丘齋宮的東北建造樓,懸掛太和鍾。

郊祀,皇帝動身,鐘聲即起。

登上祭壇,鐘聲便停止,眾音奏起。

禮儀結束,登上輦車,鐘聲響起。

等到導引皇帝車駕的音樂奏響,纔停止。

十七年改鑄,減少尺寸的十分之四。

朝賀。

洪武三年,制定丹陛大樂:簫四人,笙四人,箜篌四人,方響四人,頭管四人,龍笛四人,琵琶四人,築六人,杖鼓二十四人,大鼓二人,板二人。

二十六年,又制定殿中韶樂:簫十二人,笙十二人,排簫四人,橫笛十二人,垠四人,篪四人,琴十人,瑟四人,編鐘二人,編盤二人,應鼓二人,祝一人,敔一人,搏拊二人。

丹陛大樂:戲竹二人,簫十二人,笙十二人,笛十二人,頭管十二人,纂八人,琵琶八人,二十弦八人,方響二人,鼓二人,拍板八人,杖鼓十二人。

受封號婦女朝賀中宮皇后,設定女樂:戲竹二人,簫十四人,笙十四人,笛十四人,頭管十四人,纂十人,琵琶八人,二十弦八人,方響六人,鼓五人,拍板八人,杖鼓十二人。

正月旦日、冬至、千秋節共三個節日。

此後太皇太后、皇太后都使用這個禮儀。

朔日、望日朝見參拜:戲竹二人,簫四人,笙四人,笛四人,頭管四人,纂二人,琵琶二人,二十弦二人,方響一人,鼓一人,掐板二人,杖鼓六人。

大宴。

洪武元年,制定殿內侑食音樂:簫六人,笙六人,歌工四人。

丹陛大樂:戲竹二人,簫四人,笙四人,琵琶六人,纂六人,箜篌四人,方響四人,頭管四人,龍笛四人,杖鼓二十四人,大鼓二人,板二人。

文武二舞的樂器:笙二人,橫管二人,纂二人,杖鼓二人,大鼓一人,板一人。

四夷的舞樂:腰鼓二人,琵琶二人,胡琴二人,箜篌二人,頭管二人,羌笛二人,纂二人,水盞一人,板一人。

二十六年,又制定殿內侑食樂:祝一人,敔一人,搏拊一人,琴四人,瑟二人,簫四人,笙四人,笛四人,頊二人,篪二人,排簫一人,鍾一人,磬一人,應鼓一人。

丹陛大樂:戲竹二人,簫四人,笙四人,笛二人,頭管二人,琵琶二人,纂二人,二十弦二人,方響二人,杖鼓八人,鼓一人,板一人。

迎膳樂:戲竹二人,笙二人,笛四人,頭管二人,纂二人,杖鼓十人,鼓一人,板一人。

進膳樂:笙二人,笛二人,杖鼓八人,鼓一人,板一人。

太平清樂:笙四人,笛四人,頭管二人,纂四人,方響一人,杖鼓八人,小鼓一人,板一人。

樂工、舞士服色的制度。

郊廟,洪武元年制定;朝賀,洪武三年制定。

文武兩舞:武舞士三十二人,左持盾牌,右持大斧,四行,每行八人,舞蹈時作出發揚蹈厲坐作擊刺的樣子,舞師二人手持用羽尾裝飾的小旗來導引舞隊;文舞士三十二人,左持鑰右持翟,四行,每行八人,舞蹈時作出進退舒徐揖讓升降的樣子,舞師二人手持羽飾旗來導引舞隊。

四夷之舞:舞士十六人,四行,每行四人,舞蹈時作出拜跪朝謁喜躍俯伏的樣子,舞師二人手持幢來導引舞隊。

以上這些是祭祀朝賀的樂舞器物服飾。

當太祖時期,前後略有增加減少。

樂章中鄙陋的,便命令文臣改換其詞。

二郊的樂章,是太祖親自製作的。

後來改變合祭,它的詞章又更換過。

太社稷供奉仁祖配祀,也更換製作七奏。

曾經訓諭禮官說:“古樂的歌,詞章和順而端正。

後世的詩歌,詞章淫靡而誇飾。

所以一切諂諛之詞浮艷之曲都棄除不取。”曾經命令文臣撰寫迴鑾樂歌,所奏的《神降祥》、《神艦》、《酣酒》、《色荒》、《禽荒》等曲.一共三十九章,命名為《御鑾歌》,都寄託有諷諫的意思。

然而當時所作的詩,只求明白暢達容易知曉而已,不能如漢、晉時期的詩歌,鏗鏘雅健,可以記錄來朗誦。

殿中的韶樂,它的歌詞出自教坊俳優,多違背典雅之道。

十二月樂歌,按照月律來演奏,以及進膳、迎膳等曲,都用樂府、小令、雜劇作為娛樂遊戲。

流俗喧囂,淫邪不正的樂曲詩歌紛亂不堪。

太祖想要屏棄的,反而陳設在殿陛之間而不以為怪。

永樂十八年,北京的郊廟建成。

那些合祭合享的禮樂,全部如同舊有的制度。

重新制定了宴饗樂舞:初奏《上萬壽之曲》,《平定天下之舞》;二奏《仰天恩之曲》,《撫四夷之舞》;三奏《感地德之曲》,《車書會同之舞》;四奏《民樂生之曲》,《表正萬邦之舞》;五奏《感皇恩之曲》,《天命有德之舞》;六奏《慶豐年之曲》;七奏《集禎應之曲》;八奏《永皇圖之曲》;九奏《樂太平之曲》。

奏曲膚淺,舞曲卑下俚俗。

景泰元年,助教劉翔上奏書指出它的失誤。

請求敕命文臣推衍道德教化的意旨,君臣相和的喜樂,作成詩歌詞章,配上律呂樂曲,如同古代《靈台》、《辟雍》、《清廟》、《湛露》的音樂,以振奮勉勵風俗教化,充作一代的盛大典制。

當時因沿襲使用已經很久,終究不能改變。

此後教坊司樂工所奏中和韶樂,且多有不和諧的。

成化年間,禮官曾經請求三倍其數額,廣博教訓而約略擇取。

弘治初年,孝宗舉行親耕藉田禮,教坊司以雜劇由藝人表演,問雜出現狎邪不莊重的詞語。

都御史馬文升嚴厲的斥責棄去。

給事中胡瑞曾經說:“御殿接受朝拜,典禮特別重大,而殿中的中和韶樂卻隸屬於教坊司,岳鎮海濱,三年祭祀一次,卻交託給神樂觀的樂舞生,褻瀆神明,損傷國家大的體統。

希望敕命朝廷大臣商議。

岳鎮海濱等祭祀,應當用士大夫來擔任。

中和韶樂,選擇民間老百姓的子弟學習,設定官員來管理。

時間久了,就酌量授予職務。”皇帝因奏樂和派人祭祀,都是本朝舊有的典制,故不能採納。

馬文升任尚書,因災害怪異上疏陳說,其中之一是,訪求著名大儒以之端正雅樂。

事情下交禮官,禮官說:“高皇帝命令文臣考察制定八音,修造樂器,參定樂章。

那些登歌之詞多親自裁決確定。

但是經歷至今已一百三十多年,不再校正,音律舛違訛誤,應迅速整飭端正。

並且太常官恐怕不足以擔當製作樂器、協和音律的大任。

請求詔令下交各司,廣泛徵求朝廷內外百官以及隱逸山逸林有精通音律的,以禮送到京城。

會同禮官詳細商議最恰當了,然後纔製造樂器端正音律,差不多可以恢復祖宗舊有制度,達到非常和美的境界。”皇帝同意他的奏請。

末年,下詔南京以及各藩王府,選拔精通音樂技藝的人到京城,又因禮官上言而罷除。

正德三年,武宗訓諭內鐘鼓司康能等人說:“祭祀、封禪禮畢舉行慶祝成功的筵宴,是華夏四夷百官要親自觀看的,應該舉行大樂。

近來音樂廢棄缺脫,無法用來推重朝廷。”禮部於是請求選拔三院樂工中年輕健壯的,嚴格督促練習,並發文到各省司選取樂藝精通的人到京城供職應選。

只是隸屬的人更加猥鄙駁雜,筋斗百戲雜技之類在宮廷一天天更加盛多。

隨後河問等府奉詔命送上樂戶,居處在新宅。

樂工得到寵幸之後,時時說居處在外的不應該獨自閒逸,於是又行文各省司所送上技藝精湛的到教坊。

於是乘坐傳車相繼供食物的又有數百人,俳優藝人的勢力大大擴張。

臧賢以伶人身份進用,與眾佞幸爭奪寵幸竊取權力。

嘉靖元年,御史汪珊請求屏棄拒絕玩賞愛好之物,命令教坊司不準以新的音樂和精巧的技藝進獻。

世宗嘉賞採納了他的意見。

這時重新制定各種典禮,於是也有志於改變樂。

建造觀德殿以祭祀興獻帝,召令協律郎練習樂以供祭祀之事。

後來世廟建成,改殿名崇先。

於是親自製作樂章,命令大學士費宏等改定曲名,以與太廟相區別。

迎種稱《永和之曲》,第一次進獻稱《清和之曲》,第二次進獻稱《康和之曲》,最後進獻稱《沖和之曲》,撤除撰食稱《泰和之曲》,禮送神靈稱《寧和之曲》。

費宏等人又議論,獻皇帝生長在太平之世,不崇尚武功,三次進獻都應當用《文德舞》。

聽從他們的議論。

隨後太常又請求,於是命令禮官會同張璁議論。

張璁說:“樂舞以行列數而減省,沒有聽說以武舞、文舞為偏全。

如果八佾的制度,用其文舞而除其武舞,則兩階的舞容,得到其左面,而缺失其右面。

這是皇上舉行天子的禮樂,而自己減省了禮數。”於是聽從張璁的議論,仍然使用文、武二舞。

九年二月,開始在南郊舉行祈谷祭祀。

皇帝親自製作樂章,命令太常配上音譜。

這一年,開始祭祀先蠶,下交禮官議定樂舞。

禮官說:“先蠶的祭祀,周、漢相同。

它的樂舞禮儀禮節,經書、史書沒有記載。

唐代開元先蠶的儀節制度,大樂令在北郊壇場內設定四面懸掛樂器,眾女工都列於後,那么祭祀先蠶用女樂可以得知。

《唐六典》記載,天子四面懸掛樂器的樂舞用八佾,諸侯陳列樂器三面懸掛的樂舞用六佾,那么祭祀先蠶用八佾又可以得知。

但是只是說到舞生冠服,而沒有言及舞女冠服。

陳暘《樂書,享先蠶圖》下,只有《宮架登歌圖》,而沒有言及舞。

有樂有舞,雖然是祭祀典禮的常規,但是周、漢時代的制度既不可考證,宋祭祀先蠶,以主管部門代替,又不可引以為據。

只有開元略微接近古禮,而陳氏的《樂書》考據也分明。

先前祭享先農,既以舞佇列數不足,降八佾為六佾,那么現在祭祀先蠶,只用樂歌,不用樂無,也合於古代禮制。

且以見稍減損於祭祀先農的禮儀。”皇帝因舞不是女子之事,罷除不用。

使議定樂女冠服上報。

禮官說:“北郊屬陰方,其顏色崇尚黑色。

顏色相同,互相感通,是事奉神的做法。

漠祭祀先蠶於東郊,魏祭祀先蠶於西郊,顏色都崇尚青色,不合其色。

樂女的冠服應該用黑色。”於是用樂六奏,除去舞。

其樂女都穿戴黑色冠服,因此制定祭享先蠶的樂章。

又因為祭祀典禮正在墼飭制定南北郊,恢復朝日、夕月的祭祀,命令文學之臣取洪武時期的舊樂歌,全部更改。

禮官於是請求廣泛徵求詢問,有像宋胡瑗、李照這樣的人,都把名字上報。

授予太常,考察制定雅樂。

給事中夏言於是以退休的甘肅行太僕寺丞張鸚應詔。

命令迅速徵召他。

到京後,說:大樂的正宗,是先確定黃鐘。

黃鐘產生於天地混沌狀態開啟之時,亥與子相交之際。

積聚絲形成毫,積聚毫形成厘,積聚厘形成分。

一時焉三十分,一日為十二時。

所以聲音生於日,律產生於辰。

氣在聲之先,聲跟從在氣之後。

如果拘泥於器以尋求氣,那么氣不能得到器,而反被器所控制,怎么能確定黃鐘、起算曆元呢?必須依照蔡元定的辦法,多截取竹管以擬測黃鐘的律呂,長短每根相差一分。

冬至日按照律管而占驗,依照一定辦法測取。

如果眾律管中先飛出葭灰的,就是元氣。

占驗其時刻,如在子初二刻,便子初一刻移到了初二刻;如在正二刻,便子正一刻移到了正二刻。

希望命令一名懂得律歷的官員,同臣一起參驗,差不多黃鐘可以得到,而古樂可以恢復。

又說:古人製成十六編鐘,並不只是觀賞其美,而是為了鏇相為宮音而設定。

其下八鍾,它們是黃鐘、大呂、太蔟、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其上八鍾,它們是夷則、南呂、無射、應鐘、黃鐘、大呂、太蔟、夾鍾。

近代只用黃鐘一均,而不全部具備十六鍾,古人立樂的方法已經失去。

況且太常只以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字眼為譜,離開古代更遠。

並且如黃鐘為合還相似,而以大呂為下四,太簇為高四,夾鍾為下一,姑洗為高一,夷則焉下工,南呂為高工之類,都以兩律兼一字,如何能鏇相為宮音以取律,祇有黃鐘一均而已。

並且黃鐘、大呂、太蔟、夾鍾焉上四清聲。

因為黃鐘為君,最尊顯無可比擬。

黃鐘為宮,那么十一律都相從而受其制約,臣民萬物沒有誰敢侵犯。

至於夾鍾焉宮,則下面生出無射為征,無射上生仲呂為商,仲呂下生黃鐘為羽。

這樣黃鐘正律聲長,不像仲呂為商去掉三分之一為次。

所以用黃鐘為羽,必定用子聲,就是上黃六的清聲,正是不敢用黃鐘全聲,而用其半的原因。

姑冼以下的均,大致像這樣。

造就是四清聲確立的原因。

編鐘十六,它的道理也是這樣。

宋代的胡瑗知道這個道理,所以四清聲都減小它的直徑以適應它。

然而黃鐘、太簇二聲雖然相合,大呂、夾鍾二聲又不合,於是使十二律、五聲都不得其正,至於李照、范鎮祇用十二律,不用四清聲,其合於三分增減便協和了。

夷則以下,其臣民萬物,怎么能尊卑有所分辨,而不相侵犯呢?臣又考察《周禮》,圜鍾、函鍾、黃鐘、天地人三官的學說,有進獻神靈的音樂,有降神靈的音樂。

所說的進獻神靈的音樂,就是奏黃鐘,歌大呂,子醜相合,舞《雲門》以祭祀天神。

於是演奏太簇,歌唱應鐘,則是寅亥相合,舞《鹹池》以祭祀地只。

於是演奏姑洗,歌唱南呂,則是辰酉相合,舞《大韶》以祭祀四望。

於是演奏蕤賓,歌唱林鐘,則是午末相合,舞《大夏》以祭祀山川。

於是演奏夷則,歌唱小呂,巳申相合,舞《大武》以祭享先祖,舞《大濩》以祭享先妣。

所說的降神之樂,冬至日祭祀天神於圜丘,便以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征,姑洗為羽,這三者陽律相繼。

相繼,是上天之正道。

夏至日祭祀地祇於方丘,便以函鍾為宮,夾鍾為角,姑洗為征,南呂為羽,逭三者陰呂相生。

相生,是大地之功績。

祭祀宗廟,以黃鐘為宮,大呂焉角,太蔟為征,夾鍾為羽,逭三者律呂相合。

相合,是人之常情。

並且圜鍾,就是夾鍾。

產生於房心二宿之氣,是天地的明堂,祭祀上天從這裡起宮,在琴中角弦第十徽,就是卯位。

函鍾.就是林鐘。

產生於坤位之氣,在井束輿鬼宿以外,主應地只,祭祀地從這裡起宮,在琴中征弦第五徽,就是未位。

黃鐘,產生於虛危二宿之氣,是宗廟,祭祀人鬼從這裡起宮,在琴中宮弦第三徽,就是子位。

至於六變而天神下降,八變而地神至,九變而人鬼享祀,並不是有難易的分別。

因為陽數起於子而終結於少陰的申,陰數起於午而終結於少陽的寅。

圜鍾在卯,從卯到申六敷,所以六變而天神下降。

函鍾在未,從未到寅八數,所以八變而地只至。

黃鐘在子,從子至申九數,所以九變而人鬼享祀。

這些都以本元之聲,召來本位之神,所以感通的道理迅速。

有人說從漢以來,天地鬼神聽到新聲已習慣了,何必要改作?不知從人的角度觀察天地,那么從漢至今已有一千七百年;從天地的角度觀察,只是頃刻之間而已。

從現在起端正它,還來得及。

他同時進獻所著的樂書二部。

其中一部是《大成樂舞圖譜》,從琴瑟以下眾樂,逐字作譜。

另一部是《古雅心談》,列出十二圖以象徵十二律。

每圖各有解說。

又以琴為正聲,是樂的宗系。

凡是郊廟大樂,分注琴弦來確定徽,各有歸屬。

並且認為是心中獨自領悟到的,精深絕妙有非口所能言傳的。

奏疏下交禮部。

禮官說:“音律長久廢棄,太常眾官遵循練習工尺字譜,不再知有黃鐘等調。

臣等近來奉詔演練學習新制定的郊祀樂章,間或詢問古人遺留下來的制度,茫然無話回答。

現在張鸚認為四清聲是鏇相為宮音,他注琴弦確定徽吝,大致已經深深地認識到近世樂律的弊端。

至於想取懂得歷算的人,互相參考,尤其是探索根本窮究源頭的議論。

似乎不是目前的司樂官所能趕得上的。”於是授予張鸚任太常寺丞,命令到太和殿校定樂舞。

張鸚於是上疏說:“《周禮》有郊祀的音樂,有宗祀的音樂。

尊敬親人分別不同,聲律自然就分開了。

臣聽說世廟的樂章,律起於林鐘,都不同於太廟。

臣私下感到怪異。

因為世廟與太廟禮儀相同,而林鐘與黃鐘是不同的樂。

函鍾主祭祀地只,位置寄寓在坤方,星宿的分野在井鬼,音樂演奏變八次,以報謝資生的功績。

所以用林鐘起調,又以林鐘畢調。

黃鐘主祭祀宗廟,位置的分星在子,星隸屬二十八宿中的虛危,音樂演奏九成,以報答本源的美德。

所以用黃鐘起調,又用黃鐘畢調。

理義各有歸屬,聲數沉中互相感應溝通。

況且天地是父母之象,大君是宗子的稱呼。

現在用祭祀母親的樂曲,演奏以祭祀兒子,恐怕世廟在天之靈,必定不能安心地接受享禮。

不知譜寫這個樂的,見到了什麼呢?臣考察舊譜樂章,字用黃鐘,聲同太廟。

但是細聽七聲,中間缺少一律,現在重新補充訂正。

使之依照規定,則祖孫互相一氣貫通,函、黃二宮不失於均調。

尊與親的名分兩相獲得,神與人的內心都感到愉悅。”詔令下交禮官議論。

李時等人回奏,認為“張鸚所說的內容,與臣等從律呂等書中所看到的,有很多相合之處。

黃鐘這個調,以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變徵,林鐘為征,南呂為羽,應鐘為變宮。

舊有樂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

捨棄蕤賓之勾,而越過順序用再生黃鐘之六,這是舊有樂章的失誤。

如林鐘逭一調,便以林鐘為宮,南宮為商,應鏈為角,大呂的半聲為變徵,太蔟的半聲為征,姑洗的半聲為羽,蕤賓的半聲為變宮。

近來沈居敬重新協和樂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

合,是黃鐘;四,是太簇的正聲;一,是姑洗的正聲;六,是黃鐘的半律。

以林鐘為宮,而所用是角、征、羽的,都不是一均的聲律,錯謬得太遠了。

況且林鐘一調,不適宜用於宗廟,而太廟與世廟,不應該不同調,張鸚的見解尤其正確。

從今以後應該用舊協音律,祇增加蕤賓的勾聲,捨棄再生黃鐘之六,改用應鐘的凡,以形成黃鐘的一均,差不多對感於此而達於彼的道理,有很大的補充。

’於是命令張鸚重新制定廟享的音樂,而逮捕治沈居敬等人之罪。

張鸚按樂譜制定帝社稷樂歌進獻。

下詔嘉獎他的功勞,升任為少卿,執掌教導雅樂。

夏言又援引古代蒼龍星出現便舉行祈雨的祭祀,命令樂正練習盛大樂曲,舞盛大的舞蹈。

請求依照古代的禮制,制定祈雨祭祀的儀制。

在三次祭奠禮完成之後,九奏樂曲停止之時,概括《雲漢》詩的歌辭,作《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一起舞蹈並共同歌唱。

皇帝同意了他的提議。

當時七廟已經建成,樂的制度沒有完備,禮官於是請求重新制定宗廟的雅樂,說:“德、懿、熙、仁四祖遷祧已久,舊有的樂章不協和。

太祖創立帝業,太宗定立國都,各代帝王保持成就和業績。

應當有頌揚的樂歌,以歌頌答謝他們在天之靈,讓他們的功業垂留萬代。

如若單獨祭祀,如若集合遠近祖先神主於太祖廟大合祭,如若重大的柿袷之祭,用詩歌頌揚美德,應該命令文學之臣撰述,由皇上裁定。

它的樂器、樂舞,各自依照太廟已成的形式,備辦作為規矩制度。”皇帝下制命同意。

隨後追尊獻帝為睿宗,拊祭於太廟。

於是九廟春季特祀、三時的祖廟大合祭、冬末重大合祭所奏樂章,都重新制定。

十八年巡守興都,皇帝親自製作樂章,在飛龍殿祭祀上帝,供奉皇考配享。

此後,七廟發生火災,恢復同堂祭祀的制度,四季祭祀和歲時大合祭,樂章、器物仍然如同舊有制度。

開始增加七廟樂官和樂舞生.從四郊九廟以及太歲神只等祭壇,樂舞人數多達二千一百名。

後來稍微裁減革除,保存一半。

張鸚升遷太常卿,又重申先前的學說,建議三件事:一是請求設定特鍾、特磬,作為樂的節度;二是請求恢復四面懸掛樂器的制度,以具備古代制度;三是請求占候元氣以制定鐘律。

事情下交禮官,說:“特鍾、特磬應該製造樂懸,在廟庭中,周鏇運動不方便,不能更改製作。

只有黃鐘是聲音氣息的本源,占候元氣的辦法,實際是求索中和之氣以確定中和之聲,是制定樂律的根本。

他的學說,如重疊屋室堵塞窗戶,裁截律管填實葭灰,覆緹,按照治歷中的推算節氣至葭灰飛出,用累粒焉計量標準來證明,都有既定方法可以依憑。

他的方法,建築房屋於圜丘外牆的空隙之地,選擇懂得曆法占候的人前去輔助建築工程,等到稍有次序,然後派官員考核占驗。”聽從其說。

於是下詔選取山西長子縣羊頭山的黍米;大中小三等各五斗,以準備占候節氣確定樂律。

明朝從太祖、世宗開始,樂曲的詞章多次改變,然而黃鐘律呂是製作的根本,不能有所研究發明。

呂懷、劉濂、韓邦奇、黃佐、王邦直等人著書立說很詳備,職守不參與掌管樂律,只是寄託於空洞理論而已。

張鸚雖然因為懂得樂律而獲得官值,占候元氣終究屬於渺茫的東西,不能定準以確定樂律。

弘治年問,莆人李文利教授,著成《律呂元聲》,獨自宗法《呂氏春秋》黃鐘三寸九分的說法。

世宗初年,御史范永鑾呈上其書,由於他的說法與古代相背,不能採用。

嘉靖十七年六月,遼州同知李文察進呈所著樂書四種,禮官認為對於樂理、樂書多有前人不曾發明的東西。

於是授予李文蔡任太常典簿,以獎賞鼓勵他。

而他所說“按人的聲音以考察確定五音”的方法,不能施行。

神宗時,鄭世子朱載堉著僻呂精義》、《律學新說》、《樂舞全譜》共若干卷,具備章表進獻。

崇禎六年,禮部尚書黃汝良進獻《昭代樂律志》。

宣示交付史館,以備考察,沒有來得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