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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九十一

作者:宋濂、王禕等

◎宦者

前世宦者之禍嘗烈矣,元之初興,非能有鑒乎古者,然歷十有餘世,考其亂亡之所由,而初不自閹人出,何哉?蓋自太祖選貴臣子弟給事內廷,凡飲食、冠服、書記,上所常御者,各以其職典之,而命四大功臣世為之長,號四怯薛。故天子前後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孫之生而貴者,而宦官之擅權竊政者不得有為於其間。雖或有之,然不鏇踵而遂敗。此其詒謀,可謂度越前代者矣。如李邦寧者,以亡國閹豎,遭遇世祖,進齒薦紳,遂躋極品,然其言亦有可稱者焉。至於朴不花,乃東夷之人,始以西宮同里,因緣柄用,遂與權奸同惡相濟,訖底於誅戮,則固有以致之也。用特著之於篇。

李邦寧,字叔固,錢唐人,初名保寧,宋故小黃門也。宋亡,從瀛國公入見世祖,命給事內庭,警敏稱上意。令學國書及諸蕃語,即通解,遂見親任。授御帶庫提點,升章佩少監,遷禮部尚書,提點太醫院事。成宗即位,進昭文館大學士、太醫院使。帝嘗寢疾,邦寧不離左右者十餘月。武宗立,命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邦寧辭曰:“臣以閹腐餘命,無望更生,先朝幸赦而用之,使得承乏中涓,高爵厚祿,榮寵過甚。陛下復欲置臣宰輔,臣何敢當。宰輔者,佐天子共治天下者也,奈何辱以寺人。陛下縱不臣惜,如天下後世何,誠不敢奉詔。”帝大悅,使大臣白其言於太后及皇太子,以彰其善。

帝嘗奉皇太后燕大安閣,閣中有故篋,問邦寧曰:“此何篋也?”對曰:“此世祖貯裘帶者。臣聞有聖訓曰:‘藏此以遺子孫,使見吾朴儉,可為華侈之戒。’”帝命發篋視之,嘆曰:“非卿言,朕安知之。”時有宗王在側,遽曰:“世祖雖神聖,然嗇於財。”邦寧曰:“不然。世祖一言,無不為後世法;一予奪,無不當功罪。且天下所入雖富,苟用不節,必致匱乏。自先朝以來,歲賦已不足用,又數會宗藩,資費無算,旦暮不給,必將橫斂掊怨,豈美事耶。”太后及帝深然其言。俄加大司徒、尚服院使,遙授丞相,行大司農,領太醫院事,階金紫光祿大夫。

太廟舊嘗遣官行事,至是復欲如之,邦寧諫曰:“先朝非不欲親致饗祀,誠以疾廢禮耳。今陛下繼成之初,正宜開彰孝道,以率先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循習故弊,非臣所知也。”帝稱善。即日備法駕,宿齋宮,且命邦寧為大禮使。禮成,加恩三代:曾祖頤,贈銀青光祿大夫、司徒,謚敬懿;祖德懋,贈儀同三司、大司徒,謚忠獻;父捴,贈太保、開府儀同三司,諡文穆。

仁宗即位,以邦寧舊臣,賜鈔千錠,辭弗受。國學將釋奠,敕遣邦寧致祭於文宣王。點視畢,至位立,殿戶方辟,忽大風起,殿上及兩廡燭盡滅,燭台底鐵鐏入地尺,無不拔者,邦寧悚息伏地,諸執事者皆伏。良久風定,乃成禮,邦寧因慚悔累日。

初,仁宗為皇太子,丞相三寶奴等用事,畏仁宗英明,邦寧揣知其意,言於武宗曰:“陛下富於春秋,皇子漸長,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聞有子而立弟者。”武宗不悅曰:“朕志已定,汝自往東宮言之。”邦寧慚懼而退。仁宗即位,左右鹹請誅之,仁宗曰:“帝王歷數,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懷。”加邦寧開府儀同三司,為集賢院大學士。以疾卒。

朴不花,高麗人,亦曰王不花。皇后奇氏微時,與不花同鄉里,相為依倚。及選為宮人,有寵,遂為第二皇后,居興聖宮,生皇太子愛猷識理達臘。於是不花以閹人入事皇后者有年,皇后愛幸之,情意甚膠固,累遷官至榮祿大夫、資正院使。資正院者,皇后之財賦悉隸焉。

至正十八年,京師大飢疫,時河南北、山東郡縣皆被兵,民之老幼男女,避居聚京師,以故死者相枕藉。不花欲要譽一時,請於帝,市地收瘞之,帝賜鈔七千錠,中宮及興聖、隆福兩宮,皇太子、皇太子妃,賜金銀及他物有差,省院施者無算;不花出玉帶一、金帶一、銀二錠、米三十四斛、麥六斛、青貂銀鼠裘各一襲以為費。擇地自南北兩城抵盧溝橋,掘深及泉,男女異壙,人以一屍至者,隨給以鈔,舁負相踵。既覆土,就萬安壽慶寺建無遮大會。至二十年四月,前後瘞者二十萬,用鈔二萬七千九十餘錠、米五百六十餘石。又於大悲寺修水陸大會三晝夜,凡居民病者予之藥,不能喪者給之棺。翰林學士承旨張翥為文頌其事,曰《善惠之碑》。

於是帝在位久,而皇太子春秋日盛,軍國之事,皆其所臨決。皇后乃謀內禪皇太子,而使不花喻意於丞相太平,太平不答。二十年,太平乃罷去,而獨搠思監為丞相。時帝益厭政,不花乘間用事,與搠思監相為表里,四方警報、將臣功狀,皆抑而不聞,內外解體。然根株盤固,氣焰薰灼,內外百官趨附之者十九。又宣政院使脫歡,與之同惡相濟,為國大蠹。

二十三年,監察御史也先帖木兒、孟也先不花、傅公讓等乃劾奏朴不花、脫歡奸邪,當屏黜。御史大夫老的沙以其事聞,皇太子執不下,而皇后庇之尤固,御史乃皆坐左遷。治書侍御史陳祖仁,連上皇太子書切諫之,而台臣大小皆辭職,皇太子乃為言於帝,令二人皆辭退。而祖仁言猶不已,又上皇帝書言:“二人亂階禍本,今不芟除,後必不利。漢、唐季世,其禍皆起此輩,而權臣、藩鎮乘之。故千尋之木,吞舟之魚,其腐敗必由於內,陛下誠思之,可為寒心。臣願俯從台諫之言,將二人特加擯斥,不令以辭退為名,成其奸計。海內皆知陛下信賞必罰,自此二人始,將士孰不效力,寇賊亦皆喪膽,天下可全,而有以還祖宗之舊。若優柔不斷,彼惡日盈,將不可制。臣寧餓死於家,誓不與同朝,牽聯及禍。”語具《陳祖仁傳》。會侍御史李國鳳亦上書皇太子,言:“不花驕恣無上,招權納賂,奔競之徒,皆出其門,駸駸有趙高、張讓、田令孜之風,漸不可長,眾人所共知之,獨主上與殿下未之知耳。自古宦者,近君親上,使少得志,未有不為國家禍者。望殿下思履霜堅冰之戒,早賜奏聞,投之西夷,以快眾心,則紀綱可振。紀綱振,則天下之公論為可畏,法度為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廢舉矣。”由是帝大怒,國鳳、祖仁等亦皆左遷。

時老的沙執其事頗力,皇太子因惡之,而皇后又譖之於內,帝以老的沙母舅故,封為雍王,遣歸國。已而復以不花為集賢大學士、崇正院使,皇后之力也。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羅帖木兒軍中。是時,搠思監、朴不花方倚擴廓帖木兒為外援,怨孛羅帖木兒匿老的沙不遣,遂誣孛羅帖木兒與老的沙謀不軌。二十四年,詔削其官,使解兵柄歸四川。孛羅帖木兒知不出帝意,皆搠思監、朴不花所為,怒不奉詔。宗王不顏帖木兒等為表言其誣枉,而朝廷亦畏其強不可制,復下詔數搠思監、朴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聽之罪,屏搠思監於嶺北,竄朴不花於甘肅,以快眾憤,而復孛羅帖木兒官爵。然搠思監、朴不花皆留京城,實未嘗行。未幾,孛羅帖木兒遣禿堅帖木兒以兵向闕,聲言清君側之惡。四月十二日,駐於清河,帝遣達達國師問故,往復者數四,言必得搠思監、朴不花乃退兵。帝度其勢不可解,不得已,執兩人畀之,其兵乃退。朴不花遂為孛羅帖木兒所殺。事具搠思監、孛羅帖木兒傳。

部分譯文

李邦寧字叔固,錢塘人。初名保寧,宋時一小太監。及宋朝滅亡,便隨瀛國公見世祖,留在內廷供職。為人機敏,很合帝意。帝令他學蒙古語及諸蕃語,能較快通解,於是更得到信任,授御學庫提點,升章佩少監,遷禮部尚書,提點太醫生事。成宗即位,進升為昭文館大學士,太醫院使。帝曾害病,邦寧不離左右者十餘月。

武宗立,命邦寧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邦寧極力推辭說:“我是個宦官,沒有想到自己還有什麼作用。世祖赦免我又起用我,使我得為親近之臣,爵高而祿厚,榮寵過甚。現在,皇帝又欲安排我為輔政大臣,我何敢當。所謂宰輔,就是輔佐天子而共治天下的人,為何找一個已被閹割的人充當?即使皇帝讓我乾,將來如何向天下、後世交代?所以,我實在不敢應詔。”帝聽了很高興,使大臣把他的話說給太后及皇太子聽,以表彰他一片善意。

帝曾侍奉皇太后於燕之大安閣,閣中有舊箱,帝對邦寧說:“這是什麼箱子?”回答道:“此是世祖放皮襖帶的箱子。聽世祖曾講過,把此箱收藏起來,以使子孫看到我的儉樸,使追求奢侈的人引以為戒。”帝命打開箱子,看後嘆口氣說“:不是你說,我怎知道!”當時有宗王在身旁,突然說:“世祖雖然偉大,但在錢財方面過於小氣。”邦寧說:“不對,世祖每一句話,無不應為後世所遵循。每一與、一奪,無不正好相當其人的功或罪。而且,向天下徵收的錢財雖然很多,但如不節用,必然匱乏。自先朝以來,每年的賦稅已不足用,又多次召集宗藩集會,費錢無數,早晚不能支給,必將橫徵暴斂,招致人民怨怒,這難道算是好事嗎?”太后及帝非常同意他所說的這些話,不久便加封他為大司徒、尚服院使,授左丞相,行大司農,領太醫院事,官階金紫光祿大夫。

過去祭祀太廟,皇帝不是親自主持,而是遣大臣代為進行。現在,皇帝又想援例照辦。邦寧便規勸皇帝說“:先朝皇帝不是不想親自祭祀祖先,實在是因疾病而廢禮,如今皇帝在即位之初,正應大規模地表彰孝道,以為天下表率,親自到太廟去祭祀,以成一代的典範。如果循習過去的皇帝不親臨祭典的弊病,為臣的不敢苟同。”帝認為他說得好,即日便備車,住宿齋宮,並命邦寧為大禮使。禮畢,加恩於邦寧的三代:對其曾祖頤,贈銀青光祿大夫、司徒,謚敬懿;祖父德懋、父扌為也各有所封贈。

仁宗即位,以邦寧為舊臣,賜鈔千錠,辭謝不受。以前,當仁宗還在當皇太子時,丞相三寶奴等當權,他們駭怕仁宗的英明,心裡想去掉仁宗。邦寧揣度三寶奴的意圖,便出面對武宗說:“你年事已高,皇子已漸長大,應立為太子,這是自古以來天經地義的道理,從沒聽說皇帝自己有兒子還立弟弟的。”武宗很不高興地說“:我的主意已定,你要說,就自己向東宮說去。”邦寧愧懼而退。及仁宗即位,近臣都建議誅殺邦寧。仁宗說:“帝王的命運,是上天決定的,何必把邦寧的話放在心上。”後來,加封邦寧為開府儀同三司、集賢院大學士。後因病去世。

朴不花,高麗人,亦名王不花。皇后奇氏在入宮前與不花同鄉里,且相互依靠。奇氏選入宮後,得寵,遂為第二皇后,居興聖宮,生太子愛猷識理達臘。於是不花以太監的身份入宮,長期服侍皇后。皇后很喜歡不花,兩人情意甚篤,不花因而得以不斷升官,直至榮祿大夫、資政院使。所謂資政院便是管理皇后財賦的機構。

至正十八年(1358),京城大饑荒。當時河南、河北、山東兵荒馬亂,百姓不分男女老幼,避聚京師,因而死的人很多。不花為了樹立自己的聲譽,便奏請順帝由政府購買土地收葬這些饑民的屍體。帝贊同所請,賜鈔七千錠。中宮及興聖、隆福二宮,皇太子、皇太子妃等也賜了金銀及其他物資助。省、院等政府部門也送了很多東西。不花自己也捐出玉帶、金帶各一條、銀二錠、米三十四斛、麥六斛、青貂、銀鼠皮袍各一件,作為買地收葬之費。於是,選擇自南北兩城到盧溝橋的地段,掘深溝為葬坑,男女分坑而葬。百姓凡抬一屍入坑者,立即給鈔票以資鼓勵。故背屍抬屍者絡繹不絕。收屍完畢,便在坑上覆土,還在萬安壽慶寺設不分貴賤僧俗一律布施的無遮大會。到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先後埋葬屍體二十萬具,用鈔二萬七千零九十餘錠,米五百六十餘石。還在大悲寺舉行盛大的三晝夜水陸大會,凡百姓有病的發藥物,有喪事不能安葬的給棺材。翰林學士承旨張翥曾撰文歌頌此事,稱為《善惠之碑》。

順帝在位日久,太子年歲日長,軍國大事皆太子決斷。奇氏皇后謀求順帝禪位,使不花向丞相太平示意,太平不置可否。至正二十年(1360)太平被罷免,搠思監繼為丞相。當時順帝更不理朝政,不花便乘機過問軍國大事,與搠思監相互勾結。將四方警報和將臣功狀,都壓下來不上奏。於是以皇帝為中心的政治體制趨於解體,而以不花為中心的勢力,根株磐固,氣焰囂張。內外百官趨附者十有其九。又宣政院使脫歡和不花狼狽為奸,為國之大蠹。

至正二十三年(1363),監察御史也先帖木兒、孟也先不花、傅公讓等聯名上奏順帝,揭發朴不花和脫歡的奸邪勾當,認為應把他們罷黜。御史大夫老的沙,也向皇太子報告不花的情況。但皇太子下不了決心,奇氏皇后又極力包庇,御史們反而皆受降職處分。後來,治書侍御史陳祖仁多次上書皇太子,懇切陳詞;其他彈劾官員也以辭職的行動上諫。這時,皇太子才向順帝報告,順帝以讓二人自動辭官的形式罷免了不花和脫歡。在二人辭官後,祖仁仍向皇帝上書說:“二人是禍亂之根本,今日不除,後必不利。漢唐之末,因先有此輩為禍,權臣、藩鎮才能乘機滋事。千尋之木,吞舟之魚,其腐敗無不首先起自內部。皇上實事求是地想一想,這是很使人寒心的。希望皇上聽從台諫之言,撤銷他們的職務,不要使他們假“辭退”之名,以售其奸。果如此,國人皆知皇上信賞必罰,將士誰不效力,寇賊誰不喪膽。天下因而可全,祖宗之業可守。若優柔不斷,不花、脫歡之勢日盛,將不可制。我寧可在家餓死,也不願與不花之輩同朝。”詳見《陳祖仁傳》。

時侍御史李國鳳亦上書皇太子說:“不花驕傲專橫,攬權納賄。趨炎附勢之徒,無不出其門下,頗有點像趙高、張讓、田令孜的樣子,實不能任其繼續發展。不花的罪惡,眾人共知,唯皇上與殿下還不了解。古來的宦官,因近君親上,稍有得志,沒有不為禍國家的。望殿下及早警惕,行於霜上而知嚴寒之將至,早日上奏皇上,處以流刑,以快眾心。如能這樣,法度森嚴,政治修明,百廢可舉了。”但太子上奏後,順帝大怒,國鳳、祖仁等皆被降職。

當時老的沙對自己的御史大夫之職頗為盡力,皇太子因而討厭他。奇氏皇后也在順帝面前誹謗他。但皇上因念老的沙是母舅,沒有公開處分他,而是封為雍王后遣其返國。接著提拔不花為集賢大學士、崇正院使,這當然都是奇氏皇后之力。老的沙至大同時,留孛羅帖木兒軍中。這時,搠思監、朴不花正以擴廓帖木兒為外援,怨孛羅帖木兒收留老的沙,便在順帝面前誣諂孛羅帖木兒與老的沙圖謀不軌。至正二十四年(1364),順帝下詔削去孛羅帖木兒官職,令其交出兵權,回四川去。孛羅帖木兒知是朴不花等誣陷,乃拒不奉詔。宗王不顏貼木兒等也力陳孛羅帖木兒受到冤枉。朝廷當時也有點怕孛羅帖木兒的勢力太大,不可強制。故又再次下詔,說處分孛羅帖木兒是因為搠思監、朴不花封鎖訊息,蒙蔽聖上所致,為了懲治彼等之罪以平眾憤,朝廷決心放逐搠思監於嶺北,放逐朴不花於甘肅,並恢復孛羅帖木兒的官爵。不過,這次的詔書,並未實行。朴不花和搠思監都未離開京城。

不久,孛羅帖木兒遣禿堅帖木兒興師上都,聲言要“清君側”。四月十二日,兵抵清河,順帝遣國師往返問明“清君側”是指誰,得知必交出搠、朴二人才退兵。不得已,乃執二人交送孛羅帖木兒,其兵乃退。朴不花後為孛羅帖木兒所殺。詳見《搠思監傳》、《孛羅帖木兒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