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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四十四

作者:脫脫撰

張暐 張行簡 賈益謙 劉炳 術虎高琪 塔不也

張暐,字明仲,莒州日照縣人。博學該通。登正隆五年進士。調陳留主簿、淄州酒稅副使,課增羨,遷昌樂令。改永清令,補尚書省令史,除太常博士,兼國子助教。丁父憂,服除,調山東東路轉運副使,入為太常丞,兼左贊善大夫。章宗封原王,兼原王府文學。章宗冊為皇太孫,復為左贊善,轉左諭德,兼太常丞,充宋國報諭使。至盱眙,宋人請赴宴,暐曰:“大行在殯,未可。”及受賜,不舞蹈,宋人服其知禮。使還,遷太常少卿,兼修起居注。改禮部郎中,修起居注如故。遷右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

明昌二年,太傅徒單克寧薨,章宗欲親為燒飯,是時,孝懿皇后梓宮在殯,暐奏:”仰惟聖慈,追念勛臣,恩禮隆厚,孰不感勸。太祖時享,尚且權停,若為大臣燒飯,禮有未安。今已降恩旨,聖意至厚,人皆知之,乞俯從典禮,則兩全矣。”章宗從之。上封事者言提刑司可罷,暐上疏曰:“陛下即位,因民所利,更法立制,無慮數十百條。提刑之設,政之大者,若為浮議所搖,則內外無所取信。唐開元中,或請選擇守令,停採訪使,姚崇奏‘十道採訪猶未盡得人,天下三百餘州,縣多數倍,安得守令皆稱其職?’然則提刑之任,誠不可罷,擇其人而用之,生民之大利,國家之長策也。”因舉漢刺史六條以奏。上曰:“卿言與朕意合。”

拜禮部尚書。孫即康鞫治鎬王永中事,還奏,有詔復訊,群臣舉暐及兵部侍郎烏古論慶裔。上使參知政事馬琪諭暐曰:“百官舉閱實鎬王事,要勿屈抑其人,亦不可虧損國法。”上因謂宰臣曰:“鎬王視永蹈為輕。”馬琪曰:“人臣無將。”由是永中之獄決矣。霍王從彝母早死,溫妃石抹氏養之,明昌六年溫妃薨,上問從彝喪服。暐奏:“慈母服齊衰三年,桐杖布冠,禮也。從彝近親,至尊壓降與臣下不同,乞於未葬以前服白布衣絹巾,既葬止用素服終制,朝會從吉。”上從其奏。

承安元年八月壬子,上召暐至內殿,問曰:“南郊大祀,今用度不給,俟他年可乎?”暐曰:“陛下即位於今八年,大禮未舉,宜亟行之。”上曰:“北方未寧,致齋之際,有不測奏報何如?”對曰:“豈可逆度而妨大禮。今河平歲豐,正其時也。”上復問曰:“僧道三年一試,八十而取一,不亦少乎?”對曰:“此輩浮食,無益有損,不宜滋益也。”上曰:“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皆賢君,其壽不永,雖曰偶然,似亦有因也。”對曰:“三君矯枉太過。今不毀除、不崇奉,是為得中矣。”是歲,郊見上帝焉。

頃之,翰林修撰路鐸論胥持國不可再用,因及董師中趨走持國及丞相襄之門,上曰:“張暐父子必不如是也。”三年,為御史大夫,懇辭,不許。明年,坐奏事不實,奪一官,解職。起為安武軍節度使。致仕,例給半俸,久之,暐不復請,遂止。

暐自妻卒後不復娶,亦無姬侍,齋居與子行簡講論古今,諸孫課誦其側,至夜分乃罷,以為常。歷太常,禮部二十餘年,最明古今禮學,家法為士族儀表。子行簡、行信,行信自有傳。

行簡字敬甫。穎悟力學,淹貫經史。大定十九年進士第一,除應奉翰林文字。丁母憂,歸葬益都,杜門讀書,人莫見其面。服除,復任。章宗即位,轉修撰,進讀陳言文字,攝太常博士。夏國遣使陳慰,欲致祭大行靈殿。行簡曰:“彼陳慰非專祭,不可。”廷議遣使橫賜高麗,“比遣使報哀,彼以細故邀阻,且出嫚言,俟移問還報,橫賜未晚”。徒單克寧韙其言,深器重之。轉翰林修撰,與路伯達俱進讀陳言文字,累遷禮部郎中。

司天台劉道用改進新曆,詔學士院更定歷名,行簡奏乞復校測驗,俟將來月食無差,然後賜名。詔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等復校。懷英等校定道用新曆:明昌三年不置閏,即以閏月為三月;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金木星俱在危十三度,道用歷在十三日,差一日;三年四月十六日夜月食,時刻不同。道用不會考驗古今所記,比登事跡,輒以上進,不可用。道用當徒一年收贖,長行彭徽等四人各杖八十罷去。

群臣屢請上尊號,章宗不從,將下詔以示四方,行簡奏曰:“往年饑民棄子,或丐以與人,其後詔書官為收贖,或其父母衣食稍充,即識認,官亦斷與之。自此以後,飢歲流離道路,人不肯收養,肆為捐瘠,餓死溝中。伏見近代御災詔書,皆曰‘以後不得復取’今乞依此施行。”上是其言,詔書中行之。久之,兼同修國史。改禮部侍郎、提點司天台,直學士,同修史如故。

行簡言:“唐制,僕射、宰相上日,百官通班致賀,降階答拜。國朝皇太子元正、生日,三師、三公、宰執以下須群官同班拜賀,皇太子立受再答拜。今尚書省宰執上日,分六品以下別為一班揖賀,宰執坐答揖,左右司郎中五品官廷揖,亦坐答之。臣謂身坐舉手答揖,近於坐受也。宰執受賀,其禮乃重於皇太子,鞏於義未安。別嫌明微,禮之大節,伏請宰執上日令三品以下官同班賀,宰執起立,依見三品官儀式通答揖。”上曰:“此事何不早辨正之,如都省擅行,卿論之是矣。”行簡對曰:“禮部蓋嘗參酌古今典禮,擬定儀式,省廷不從,輒改以奏。”下尚書省議,遂用之。宰執上日,三品以下群官通班賀,起立答拜,自此始。

行簡轉對,因論典故之學,乞於太常博士之下置檢閱官二員,通禮學資淺者使為之,積資乃遷博士。又曰:“今雖有《國朝集禮》,至於食貨、官職、兵刑沿革,未有成書,乞定會要,以示無窮。”承安五年,遷侍講學士,同修史、提點司天如故。

泰和二年,為宋主生日副使。上召生日使完顏瑭戒之曰:“卿過界勿飲酒,每事聽於行簡。”謂行簡曰:“宋人行禮,好事末節,苟有非是,皆須正之,舊例所有,不可不至。”上復曰:“頗聞前奉使者過淮,每至中流,即以分界爭渡船,此殊非禮。卿自戒舟人,且語宋使曰:‘兩國和好久矣,不宜爭細故傷大體。’丁寧諭之,使悉此意也。”四年,詔曰:“每奏事之際,須令張行簡常在左右。”

五年,群臣復請上尊號,上不許,詔行簡作批答,因問行簡宋范祖禹作《唐鑒》論尊號事。行簡對曰:“司馬光亦嘗諫尊號事,不若祖禹之詞深至,以謂臣子生謚君父,頗似慘切。”上曰:“卿用祖禹意答之,仍曰太祖雖有尊號,太宗未嘗受也。”行簡乞不拘對偶,引祖禹以微見其意。從之。其文深雅,甚得代言之體。

改順天軍節度使。上謂行簡曰:“卿未更治民,今至保州,民之情偽,卒難臆度,如何治之則可?”對曰:“臣奉行法令,不敢違失,獄訟之事,以情察之,鈐制公吏,禁抑豪猾,以鎮靜為務,庶幾萬分之一。”上曰:“在任半歲或一年,所得利害上之。”行簡到保州,上書曰:“比者括官田給軍,既一定矣,有告欲別給者,輒從其告,至今未已。名曰官田,實取之民以與之,奪彼與此,徒啟爭端。臣所管已撥深澤縣地三百餘頃,復告水占沙鹼者三分之二,若悉從之,何時可定。臣謂當限以月日,不許再告為便。”下尚書省議,奏請:“如實有水占河塌,不可耕種,本路及運司佐官按視,尚書省下按察司復同,然後改撥。若沙鹼瘠薄,當準已撥為定。”制曰:“可。”

六年,召為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秘書監進《太一新曆》,詔行簡校之。七年,上遣中使馮賢童以實封御紥賜行簡曰:“朕念鎬、鄭二王誤乾天常,自貽伊戚。藁葬郊野,多歷年所,朕甚悼焉。欲追復前爵,備禮改葬,卿可詳閱唐貞觀追贈隱、巢,並前代故事,密封以聞。”又曰:“欲使石古乃於威州擇地營葬,歲時祭奠,兼命衛王諸子中立一人為鄭王后,謹其祭祀。此事既行,理須降詔,卿草詔文大意,一就封進。”行簡乃具漢淮南厲王長、楚王英、唐隱太子建成、巢剌王元吉、譙王重福故事為奏,並進詔草,遂施行焉。累遷太子太保、翰林學士承旨,尚書、修史如故。

貞祐初,轉太子太傅,上書論議和事,其略曰:“東海郡候嘗遣約和,較計細故,遷延不決。今都城危急,豈可拒絕。臣願更留聖慮,包荒含垢,以救生靈。或如遼、宋相為敵國,歲奉幣帛,或二三年以繼。選忠實辨捷之人,往與議之,庶幾有成,可以紓患。”是時,百官議者,雖有異同,大概以和親為主焉。莊獻太子葬後,不置宮師官,升承旨為二品,以寵行簡,兼職如故。

三年七月,朝廷備防秋兵械,令內外職官不以丁憂致仕,皆納弓箭。行簡上書曰:“弓箭非通有之物,其清貧之家及中下監當,丁憂致仕,安有所謂如法軍器。今繩以軍期,補弊修壞,以求應命而已,與倉猝製造何以異哉。若於隨州郡及猛安謀克人戶拘括,擇其佳者買之,不足則令職輸所買之價,庶不擾而事可辦。”左丞相仆散端、平章政事高琪、盡忠、右丞賈益謙皆曰:“丁憂致仕者可以免此。”權參政烏古論德升曰:“職官久享爵祿,軍興以來,曾無寸補,況事已行而復改,天下何所取信。”是議也,丁憂致仕官竟得免。是歲,卒,贈銀青榮祿大夫,諡文正。

行簡端愨慎密,為人主所知。自初入翰林,至太常、禮部,典貢舉終身,縉紳以為榮。與弟行信同居數十年,人無間言。所著文章十五卷,《禮例纂》一百二十卷,會同、朝獻、禘佩、喪葬,皆有記錄,及《清台》,《皇華》、《戒嚴》、《為善》、《自公》等記,藏於家。

贊曰:張暐、行簡世為禮官,世習禮學。其為禮也,行於家庭,講於朝廷,施用於鄰國,無不中度。古者官有世掌,學有專門,金諸儒臣,唯張氏父子庶幾無愧於古乎。

賈益謙,字彥亨,沃州人也,本名守謙,避哀宗諱改焉。大定十年詞賦進士,歷仕州郡,以能稱。明昌間,入為尚書省令史,累遷左司郎中。章宗諭之曰:“汝自知除至居是職,左司事不為不練,凡百官行止、資歷固宜照勘,勿使差繆。若武庫署直長移刺郝自平定州軍事判官召為典輿副轄,在職才五月,降授門山縣簿尉。朕比閱貼黃,行止乃俱書作一十三月,行止尚如此失實,其如選法何?蓋是汝不用心致然爾。今姑杖知除掾,汝勿復犯之。”

五年,為右諫議大夫,上言:“提刑司官不須遣監察體訪,宜據其任內行事,考其能否而升黜之。”上曰:“卿之言其有所見乎?”守謙對曰:“提刑官若不稱職,眾所共知,且其職與監察等,臣是故言之。”上嘉納焉。是年夏,上將幸景明宮清暑,守謙連上疏,極諫之。上御後閣,召守謙入對,稱旨。進兼尚書吏部侍郎。時鎬王以疑忌下獄,上怒甚,朝臣無敢言者。守謙上章論其不可,言極懇切。上諭之曰:“汝言諸王皆有覬心,而游其門者不無橫議。此何等語,固當罪汝。以汝前言事亦有當處,故免。”既而以議鎬王事有違上意,解職,削官二階。承安元年七月,降為寧化州刺史。五年八月,改為山東路按察使,轉河北西路轉運使。泰和三年四月,召為御史中丞。四年三月,出為定武軍節度使。

八年六月,復為御史中丞。八月,改吏部尚書。九月,詔守謙等一十三員分詣諸路,與本路按察司官一員同推排民戶物力。上召見於香閣,諭之曰:“朕選卿等隨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強、銷乏戶,雖集眾推唱,然銷乏者勿銷不盡,如一戶元物力三百貫,今蠲減二百五十貫,猶有不能當。新強者勿添盡,量存氣力,如一戶添三百貫而止添二百貫之類。卿等宜各用心。百姓應當賦役,十年之間,利害非細。苟不稱所委,治罪當不輕也。”尋出知濟南府,移鎮河中。大安末,拜參知政事。貞祐二年二月,改河東南路安撫使,俄知彰德府。

三年,召為尚書省右丞。會宣宗始遷汴梁,益謙乃建言:“汴之形勢,惟恃大河。今河朔受兵,群盜並起,宜嚴河禁以備不虞,凡自北來而無公憑者,勿聽渡。”是時,河北民遷避河南者甚眾。侍御史劉無規上言:“僑戶宜與土民均應差役。”上留中,而自以其意問宰臣。丞相端、平章盡忠以為便。益謙曰:“僑戶應役,甚非計也。蓋河北人戶本避兵而來,兵稍息即歸矣。今旅寓倉皇之際,無以為生,若又與地著者並應供憶,必騷動不能安居矣。豈主上矜恤流亡之意乎。”上甚嘉賞,曰:“此非朕意也。”因出元規章示之。三年八月,進拜尚書左丞。四年正月,致仕,居鄭州。

興定五年正月,尚書省奏:“《章宗實錄》已進呈,衛王事跡亦宜依《海陵庶人實錄》,纂集成書,以示後世。”制可。初,胡沙虎弒衛王,立宣宗,一時朝臣皆謂衛王失道,天命絕之,虎實無罪,且有推戴之功,獨張行信抗章言之,不報,舉朝遂以為諱。及是,史官謂益謙嘗事衛王,宜知其事,乃遣編修一人就鄭訪之。益謙知其旨,謂之曰:“知衛王莫如我。然我聞海陵被弒而世宗立,大定三十年,禁近能暴海陵蟄惡者,輒得美仕,故當時史官修實錄多所附會。衛王為人勤儉,慎惜名器,較其行事,中材不及者多矣。吾知此而已,設欲飾吾言以實其罪,吾亦何惜餘年。”朝議偉之。正大三年,年八十,薨。三子:賢卿、頤卿、翔卿,皆以門資入仕。

贊曰:賈益謙於衛紹王,可謂盡事君之義矣。海陵之事,君子不無憾焉。夫正隆之為惡,暴其大者斯亦足矣。中綍之醜,史不絕書,誠如益謙所言,則史亦可為取富貴之道乎?嘻,其甚矣。《傳》曰:“不有廢者,其何以興!”

劉炳,葛城人。每讀書,見前古忠臣烈士為國家畫策慮萬世安,輒嘆息景慕。貞祐三年,中進士第,即日上書條便宜十事:

其一曰,任諸王以鎮社稷。臣觀往歲,王師屢戰屢衄,率皆自敗。承平日久,人不知兵,將帥非才,既無靖難之謀,又無效死之節,外托持重之名,而內為自安之計,擇驍果以自隨,委疲懦以臨陣,陣勢稍動,望塵先奔,士卒從而大潰。朝廷不加詰問,輒為益兵。是以法度日紊,倉庾日虛,閭井日凋,土地日蹙。自大駕南巡,遠近相望,益無固志。吏任河北者以為不幸,逡巡退避,莫之敢前。昔唐天寶之末,洛陽、潼關相次失守,皇輿夜出,向非太子回趨靈武,率先諸將,則西行之士當終老於劍南矣。臣願陛下擇諸王之英明者,總監天下之兵,北駐重鎮,移檄遠近,戒以軍政。則四方聞風者皆將自奮,前死不避。折衝厭難,無大於此。夫人情可以氣激不可以力使,一卒先登,則萬夫齊奮,此古人所以先身教而後威令也。

二曰,結人心以固基本。天子惠人,不在施予,在於除其同患,因所利而利之。今艱危之後,易於為惠,因其欲安而慰撫之,則忠誠親上之心,當益加於前日。臣願寬其賦役,信其號令,凡事不便者一切停罷。時遣重臣按行郡縣,延見耆老,問其疾苦,選廉正,黜貪殘,拯貧窮,恤孤獨,勞來還定,則效忠徇義,無有二志矣。故曰安民可與行義,危民易與為亂,惟陛下留神。

三曰,廣收人材以備國用。備歲寒者必求貂狐,適長途者必畜騏驥。河南、陝西,車駕臨幸,當有以大慰士民之心。其有操行為民望者,稍擢用之,平居可以勵風俗,緩急可以備驅策。昭示新恩,易民觀聽,陰系天下之心也。

四曰,選守令以安百姓。郡守、縣令,天子所恃以為治,百姓所依以為命者也。今眾庶已弊,官吏庸暗,無安利之才,貪暴昏亂,與奸為市,公有斗粟之賦,私有萬錢之求,遠近囂囂,無所控告。自今非才器過人,政跡卓異者,不可使在此職。親勛故舊,雖望隆資高,不可使為長吏。則賢者喜於殊用,益盡其能,不肖者愧慕而思自勵矣。

五曰,褒忠義以勵臣節。忠義之士,奮身效命,力盡城破而不少屈。事定之後,有司略不加省,棄職者顧以恩貸,死事者反不見錄,天下何所慕憚,而不為自安之計邪?使為臣者皆知殺身之無益,臨難可以苟免,甚非國家之利也。

六曰,務農力本以廣蓄積。此最強兵富民之要術,當今之急務也。

七曰,崇節儉以省財用。今海內虛耗,田疇荒蕪,廢奢從儉以紓生民之急,無先於此者。

八曰,去冗食以助軍費。兵革之後,人物凋喪者十四五,郡縣官吏署置如故,甚非審權救弊之道。

九曰,修軍政以習守戰。自古名將料敵制勝,訓練士卒,故可使赴湯蹈火,百戰不殆。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與敵也。卒不服習,以其將與敵也。將不知兵,以其主與敵也。主不擇將,以其國與敵也。”可不慎哉。

十曰,修城池以備守御。保障國家,惟都城與附近數郡耳。北地不守,是無河朔矣,黃河豈足恃哉。

書奏,宣宗異焉。複試之曰:“河北城邑,何術可保?兵民雜居,何道可和?鈔法如何而通?物價如何而平?”炳對大略以審擇守將則城邑固,兵不侵民則兵民和,斂散相權則鈔法通,勸農薄賦則物價平。宣宗雖異其言,而不能用,但補御史台令史而已。

論曰:劉炳可謂能言之士矣。宣宗召試既不失對,而以一台令史賞之,足以倡士氣乎?

術虎高琪,或作高乞,西北路猛安人。大定二十七年充護衛,轉十人長,出職河間都總管判官,召為武衛軍鈐轄,遷宿直將軍,除建州刺史,改同知監洮府事。泰和六年,伐宋,與彰化軍節度副使把回海備鞏州諸鎮,宋兵萬餘自鞏州轆轤嶺入,高琪奮擊破之,賜銀百兩、重彩十端。青宜可內附,詔知府事石抹仲溫與高琪俱出界,與青宜可合兵進取。詔高琪曰:“汝年尚少,近聞與宋人力戰奮勇,朕甚嘉之。今與仲溫同行出界,如其成功,高爵厚祿,朕不吝也。”

詔封吳曦為蜀國王,高琪為封冊使。詔戒諭曰:“卿讀書解事,蜀人亦識威名,勿以財賄動心,失大國體。如或隨去奉職有違禮生事,卿與喬宇體察以聞。”使還,加都統,號平南虎威將軍。

宋安丙遣李孝義率步騎三萬攻秦州,先以萬人圍皂角堡,高琪赴之。宋兵列陣山谷,以武車為左右翼,伏弩其下來逆戰。既合,宋兵陽卻。高琪軍見宋兵伏不得前,退整陣,宋兵復來。凡五戰,宋兵益堅,不可以得志。高琪分騎為二,出者戰則止者俟,止者出則戰者還,還者復出以更。久之,遣蒲察桃思剌潛兵上山,自山馳下合擊,大破宋兵,斬首四千級,生擒數百人,李孝義乃解圍去。宋兵三千致馬連寨以窺湫池,遣夾谷福壽擊走之,斬七百餘級。

大安三年,累官泰州刺史,以颭軍三千屯通玄門外。未幾,升縉山縣為鎮州,以高琪為防禦使,權元帥右都監,所部颭軍賞賚有差。至寧元年八月,尚書左丞完顏綱將兵十萬行省於縉山,敗績。貞祐初,遷元帥右監軍。閏月,詔高琪曰:“聞軍事皆中覆,得無失機會乎?自今當即行之,朕但責成功耳。”

是月,被詔自鎮州移軍守御中都迤南,次良鄉不得前,乃還中都。每出戰輒敗,紇石烈執中戒之曰:“汝連敗矣,若再不勝,當以軍法從事。”及出,果敗,高琪懼誅。十月辛亥,高琪自軍中入,遂以兵圍執中第,殺執中,持其首詣闕待罪。宣宗赦之,以為左副元帥,一行將士遷賞有差。丙寅,詔曰:“胡沙虎畜無君之心,形跡露見,不可盡言。武衛副使提點近侍局慶山奴、近侍局使斜烈、直長撒合輦累曾陳奏,方慎圖之。斜烈漏此意於按察判官胡魯,胡魯以告翰林待制訛出,訛出達於高琪,今月十五日將胡沙虎戮訖。惟茲臣庶將恐有疑,肆降札書,不匿厥旨。”論者謂高琪專殺,故降此詔。頃之,拜平章政事。

宣宗論馬政,顧高琪曰:“往歲市馬西夏,今肯市否?”對曰:“木波畜馬甚多,市之可得,括緣邊部落馬,亦不少矣。”宣宗曰:“盡括邊馬,緩急如之何?”閱三日,復奏曰:“河南鎮防二十餘軍,計可得精騎二萬,緩急亦足用。”宣宗曰:“馬雖多,養之有法,習之有時,詳諭所司令加意也。”貞祐二年十一月,宣宗問高琪曰:“所造軍器往往不可用,此誰之罪也?”對曰:“軍器美惡在兵部,材物則戶部,工匠則工部。”宣宗曰:“治之!且將敗事。”宣宗問楊安兒事,高琪對曰:“賊方據險,臣令主將以石牆圍之,勢不得出,擒在旦夕矣。”宣宗曰:“可以急攻,或力戰突圍,我師必有傷者。”

應奉翰林文字完顏素蘭自中都議軍事還,上書求見,乞屏左右。故事,有奏密事輒屏左右。先是,太府監丞游茂以高琪威權太重,中外畏之,常以為憂,因入見,屏人密奏,請裁抑之。宣宗曰:“既委任之,權安得不重?”茂退不自安,復欲結高琪,詣其第上書曰:“宰相自有體,豈可以此生人主之疑,招天下之議。”恐高琪不相信,復曰:“茂嘗間見主上,實惡相公權重。相公若能用茂,當使上不疑,而下無所議。”高琪聞茂嘗請間屏人奏事,疑之,乃具以聞。游茂論死,詔免死,杖一百,除名。自是凡屏人奏事,必令近臣一人侍立。及素蘭請密,召至近侍局,給筆札,使書所欲言。少頃,宣宗御便殿見之,惟留近侍局直長趙和和侍立。素蘭奏曰:“日者元帥府議削伯德文哥兵權,朝廷乃詔領義軍。改除之命拒而不受,元帥府方欲討捕,朝廷復赦之,且不令隸元帥府。不知誰為陛下畫此計者,臣自外風聞皆出平章高琪。”宣宗曰:“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素蘭曰:“臣見文哥與永清副提控劉溫牒雲,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道副樞平章處分,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毋遵中都帥府約束。溫即具言于帥府。然則文哥與高琪計結,明矣。”上頷之。素蘭復奏曰:“高琪本無勛望,向以畏死擅殺胡沙虎,計出於無聊耳。妒賢能,樹黨與,竊弄威權,自作威福。去歲,都下書生樊知一詣高琪,言颭軍不可信,恐生亂。高琪以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使其黨移剌塔不也為武寧軍節度使,招颭軍,已而無功,復以為武衛軍使。以臣觀之,此賊滅亂紀綱,戕害忠良,實有不欲國家平治之意。惟陛下斷然行之,社稷之福也。”宣宗曰:“朕徐思之。”素蘭出,復戒曰:“慎無泄也。”

四年十月,大元大兵取潼關,次嵩、汝間,待闕台院令史高嶷上書曰:“向者河朔敗績,朝廷不時出應,此失機會一也。及深入吾境,都城精兵無慮數十萬,若效命一戰,必無今日之憂,此失機會二也。既退之後,不議追襲,此失機會三也。今已度關,不亟進御,患益深矣。乞命平章政事高琪為帥,以厭眾心。”不報。御史台言:“兵逾潼關、崤、澠,深入重地,近抵西郊。彼知京師屯宿重兵,不復叩城索戰,但以游騎遮絕道路,而別兵攻擊州縣,是亦困京師之漸也。若專以城守為事,中都之危又將見於今日,況公私蓄積視中都百不及一,此臣等所為寒心也。不攻京城而縱其別攻州縣,是猶火在腹心,撥置於手足之上,均一身也,願陛下察之。請以陝西兵扼拒潼關,與右副元帥蒲察阿里不孫為掎角之勢,選在京勇敢之將十數人,各付精兵數千,隨宜伺察,且戰且守,復諭河北,亦以此待之。”詔付尚書省,高琪奏曰:“台官素不習兵,備御方略,非所知也。”遂寢。高琪止欲以重兵屯駐南京以自固,州郡殘破不復恤也。宣宗惑之,計行言聽,終以自斃。

未幾,進拜尚書右丞相,奏曰:“凡監察有失糾彈者從本法。若人使入國,私通言語,說知本國事情,宿衛、近侍官、承應人出入親王、公主、宰執之家,災傷闕食,體究不實,致傷人命,轉運軍儲,而有私載,及考試舉人關防不嚴者,並的杖。在京犯至兩次者,台官減監察一等論贖,余止坐專差者。任滿日議定升降。若任內有漏察之事應的決者,依格雖為稱職,止從平常,平常者從降罰。”制可。高琪請修南京里城,宣宗曰:“此役一興,民滋病矣。城雖完固,能獨安乎?”

初,陳言人王世安獻攻取盱眙、楚州策,樞密院奏乞以世安為招撫使,選謀勇二三人同往淮南,招紅襖賊及淮南宋官。宣宗可其奏,詔泗州元帥府遣人同往。興定元年正月癸未,宋賀正旦使朝辭,宣宗曰:“聞息州透漏宋人,此乃彼界饑民沿淮為亂,宋人何敢犯我?”高琪請伐之以廣疆土。上曰:“朕但能守祖宗所付足矣,安事外討。”高琪謝曰:“今雨雪應期,皆聖德所致。而能包容小國,天下幸甚,臣言過矣。”四月,遣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簽樞密院事完顏賽不經略南邊,尋復下詔罷兵,然自是與宋絕矣。

興定元年十月,右司諫許古勸宣宗與宋議和,宣宗命古草牒,以示宰臣,高琪曰:“辭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不足取。遂寢。集賢院諮議官呂鑒言:“南邊屯兵數十萬,自唐、鄧至壽、泗沿邊居民逃亡殆盡,兵士亦多亡者,亦以人煙絕少故也。臣嘗比監息州榷場,每場所獲布帛數千匹、銀數百兩,大計布帛數萬匹,銀數千兩,兵興以來俱失之矣。夫軍民有逃亡之病,而國家失日獲之利,非計也。今隆冬冱寒,吾騎得騁,當重兵屯境上,馳書諭之,誠為大便。若俟春和,則利在於彼,難與議矣。昔燕人獲趙王,趙遣辯士說之,不許,一牧豎請行,趙王乃還。孔子失馬,馭卒得之。人無貴賤,苟中事機,皆可以成功。臣雖不肖,願效牧豎馭卒之智,伏望宸斷。”詔問尚書省。高琪曰:“鑒狂妄無稽,但其氣岸可尚,宜付陝西行省備任使。”制可。十二月,胥鼎諫伐宋,語在鼎傳。高琪曰:“大軍已進,無復可議。”遂寢。

二年,胥鼎上書諫曰:“錢穀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天子總大綱,責成功而已。”高琪曰:“陛下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務,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鼎言非是。”宣宗以南北用兵,深以為憂,右司諫呂造上章:“乞詔內外百官各上封事,直言無諱。或時召見,親為訪問。陛下博採兼聽,以盡群下之情,天下幸甚。”宣宗嘉納,詔集百官議河北、陝西守御之策。高琪心忌之,不用一言。是時,築汴京城裡城,宣宗問高琪曰:“人言此役恐不能就,如何?”高琪曰:“終當告成,但其濠未及浚耳。”宣宗曰:“無濠可乎?”高琪曰:“苟防城有法,正使兵來,臣等愈得效力。”宣宗曰:“與其臨城,曷若不令至此為善。”高琪無以對。

高琪自為宰相,專固權寵,擅作威福,與高汝礪相唱和。高琪主機務,高汝礪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凡言事忤意,及負材力或與己頡頑者,對宣宗陽稱其才,使幹當於河北,陰置之死地。自不兼樞密元帥之後,常欲得兵權,遂力勸宣宗伐宋。置河北不復為意,凡精兵皆置河南,苟且歲月,不肯輒出一卒,以應方面之急。平章政事英王守純欲發其罪,密召右司員外郎王阿里、知案蒲鮮石魯剌、令史蒲察胡魯謀之。石魯剌、胡魯以告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仆散奴失不以告高琪。英王懼高琪黨與,遂不敢發。頃之,高琪使奴賽不殺其妻,乃歸罪於賽不,送開封府殺之以滅口。開封府畏高琪,不敢發其實,賽不論死。事覺,宣宗久聞高琪奸惡,遂因此事誅之,時興定三年十二月也。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以英王謀告高琪,論死。蒲鮮石魯剌、蒲察胡魯各杖七十,勒停。

初,宣宗將遷南,欲置颭軍於平州,高琪難之。及遷汴,戒彖多厚撫此軍,彖多輒殺颭軍數人,以至於敗。宣宗末年嘗曰:“壞天下者,高琪、彖多也。”終身以為恨雲。

移剌塔不也,東北路猛安人。明昌元年,累官西上閣門使。二年,襲父謀克。泰和伐宋,有功,遙授同知慶州事,權迪列颭詳穩。丁父憂,起復西北路招討判官,改尚輦局使、曹王傅。貞祐二年,遷武寧軍節度使,招徠中都颭軍,無功,平章高琪芘之,召為武衛軍都指揮使。應奉翰林文字完顏素蘭嘗面奏高琪黨比,語在《高琪傳》。尋知河南府事,兼副統軍,徙彰化軍節度使。上言:“盡籍山東、河間、大名猛安人為兵,老弱城守,壯者捍禦。”又言:“河東地險人勇,步兵為天下冠,可盡調以戍諸隘。”從之。自是河東郡縣屯兵少,不可守矣。改知臨洮府事,兼陝西副統軍。貞祐三年十一月,破夏兵於熟羊寨。平章高琪率宰臣入賀曰:“塔不也以少敗眾,蓋陛下威德所致。”宣宗曰:“自古興國皆賴忠賢,今茲立功,皆將率諸賢之力也。”乃以塔不也為勸農使,兼知平涼府事,進階銀青榮祿大夫。四年,伐西夏,攻威、靈、安、會等州。興定元年,知慶陽府事。三年,遷元帥左都監,卒。

論曰:高琪擅殺執中,宣宗不能正其罪,又曲為之說,以詔臣下。就其事論之,人君欲誅大臣,而與近侍密謀於宮中,已非其道。謀之不密,又為外臣所知,以告敗軍之將,因殺之以為說,此可欺後世邪?金至南渡,譬之尫羸病人,元氣無幾。琪喜吏而惡儒,好兵而厭靜,沮遷颭之議,破和宋之謀,正猶繆醫,投以烏喙、附子,只速其亡耳。使宣宗於擅殺之日,即能伸大義而誅之,何至誤國如是邪。

部分譯文

程寀,字公弼,燕郡析津人。祖父程冀,任遼的廣德軍節度使。程冀有六個兒子,父子都從科第出身任職,士族們稱他家為“程一舉”。程冀的第二個兒子程四穆,是遼國的崇義軍節度使。

程寀是四穆的小兒子。他從小就像成年人一樣。二十歲時,好學,中進士甲科,累遷至殿中丞。天輔七年(1123),太祖入燕,被任命為尚書都官員外郎、錦州安昌縣令,累加至起居郎,任史館修撰,因為隨軍有功勞,加封少府少監。

金熙宗時,程寀歷任翰林待制,兼右諫議大夫。他上疏朝廷奏事,其大略說:“殿前點檢司,自古承擔殿堂環衛之責,用以使宮禁肅然,天子尊嚴,防備不測之事。臣下有幸得以接近皇上,跟從天子觀閱田獵之禮。我近見陛下打獵時,所有羽衛之士和侍從之臣不分貴賤都能夠手執弓矢馳馬追逐,而聖駕馳騁於崎嶇不平的沙礫之地,加之林木叢中,容易迷失。當天從卯時直至申時,百官才走出沙漠,唯獨不知皇上車駕在什麼地方。等候了許久,才有騎士來報,說皇帝已帶幾騎人馬到了行宮。我私下認為,古代的天子出入警蹕,清道以後才出行。至於楚田獵於雲夢,漢校獵於長楊,都大舉陳列兵士護衛,以防備非常之事發生。陛下身膺祖宗的重託,怎么能夠和數騎人馬獨自進出於林間沙漠之中,前無斥候,後無羽林侍衛,實在不能體現出宮禁中那種莊嚴肅穆的氣氛來。微臣願陛下深思熟慮。以後如再舉行校獵,應當事先告誡有關人員,畫好圍獵場的地圖,詳細研究是否可行,然後下令清道再出行。選擇交通要道旁的比較平坦的地方,作為皇帝休息的處所,挑選忠義的心腹衛士,由親信心腹近臣加以統率,在周圍加以警衛,等候麋鹿到來之後,再騎上馬追射。還需事先派遣人員,搜尋叢中林木,並清楚地設立標誌,作為進出行走的道路。不然,只怕會留下讓宗廟社稷憂慮之事。”

他又說“:臣下讀《唐史》時,見追尊高祖以下的皇帝諡號,有的多至十八個字。前宋朝大中祥符年間諡號也多達十六個字,已滅亡的遼國也依照此例,近來陛下也接受了‘崇天體道欽明文武聖德’十個字。臣私下認為,人臣以歸美報上為忠,天子以追崇祖宗為孝。太祖武元皇帝接受天命開啟帝基,八年之間,包有天下,功德茂盛,史無前例,卻只謚為‘武元’二字,理實未妥,怎么能昭示於未來?臣願陛下詔令有關方面定議諡號,也許能夠上慰祖宗在天之靈,使之光芒萬丈,傳至無窮。”

又說“:自古以來天子都有巡狩四方的慣例,無不因事而行。或者視察民間風俗,或者審理各種冤獄,或訪問民眾疾苦,以布施恩德,這都是巡狩的含義。國家初興,唯恐郡國新附民眾,棄本逐末,仍依照舊時陋習,奢侈奸詐作偽,或者有審理不清的冤獄,官吏濫施刑罰,或者勞役無窮無盡,使四民各失其業。如今聖駕省察四方,將依照古代慣例行事,臣下願天心洞照一切,委派大小官員,端正民風民俗,或者設立匣箱,以聽人投訴申冤,或派遣使者巡視郡國,訪問民情聽理上告,這都是古代巡狩應辦之事。以前漢昭帝慰問民眾疾苦,光武帝訪求民眾災難,這樣就民和氣順,天下太平可坐而待之了。”

又說:“臣聽說,高明的醫生不是觀察人長的胖瘦,而是診察他的脈絡是否有病而已。善於觀察天下形勢的人不是光看天下是否安寧,而是看法令制度是否理順而已。天下也就如同一個人,安危也就像人的胖瘦,法令制度就如同人的血脈,血脈沒有毛病即使長得瘦也不要緊,血脈有病即使長得肥胖也是危險的。所以,人的四肢雖然齊全無病,也不足以此而有恃無恐,關鍵在於血脈。天下雖然安寧,也不足以誇耀,關鍵還在於法制如何。尚書省,是天子的喉舌之官,制定法制的機構。臣下願皇上詔令尚書省官員,嚴令和督責百官,各盡其職,以立國家法度。如果吏部天官以舉薦賢能,黜退不肖之徒為己任,就能使升降有章可循,選任合適官員,則法度立而民受其利,前代的興亡,沒有不是因此造成的。”

又說“:舜帝沒有告知父母而娶了娥皇女英二妃。帝嚳娶了四個王妃,以配合天上的四星。周文王有一位王后、三位夫人,嬪妃若干人。所以選求淑女以充實後宮,是帝王的制度。但是女子無論美醜,入宮以後容易產生嫉妒之心,陛下如果想要多子女,不能不知道這種情形並事先加以告誡。”

又說“:臣下見本朝富有四海之地,禮樂制度,無不粲然一新。但宮禁中的制度,尚未嚴密。普通吏人兵士之流,都能任意出入其中,沒有人加以檢查,以至於好壞混雜而無區別。雖然制定一些禁令,但久未執行,實在不符合嚴格禁衛、申明法令的本意,這種情況,陛下不能不知道,一定要嚴加執行。”

他奏疏送上以後,皇帝十分讚賞並加以採納,於是命令有關部門商議增上太祖諡號的事情。皇統八年(1148)十二月,程寀由翰林侍講學士改任橫海軍節度使,又轉為彰德軍節度使。死於任上,當年六十二歲。程寀為人剛直耿介,不阿諛奉承權貴以希圖進取,有古代君子的風度。

任熊祥,字子仁。他八代祖任圜,是後唐的宰相。任圜的孫子任睿,跟隨石晉北遷,因而成為燕人。任熊祥是遼國天慶八年(1118)的進士,當了樞密院令史。金太祖平燕以後,將燕郡給了宋人,任熊祥因而到了汴京,被任命為武當郡丞。宋朝法令規定,剛歸附的官員不理政務,任熊祥便對郡守楊皙說:“既然不參預政務,請求只給我半俸來奉養雙親。”楊皙雖然沒有答應,但很喜歡他的清廉。

金人攻占了均州和房州以後,任熊祥又到了金朝,重新被任命為樞密院令史。當時,西京留守高慶裔代管樞密院事,沒有人敢於違抗他的命令,任熊祥也不阿諛奉承他。後來杜充、劉薚同知燕京行省,法制不統一,經常產生異議,任熊祥經常在中間調解處置。後來他歷任深州、磁州刺史,開封少尹,行台工部郎中,同知汴京留守事。天德初年,任山東東路轉運使,又改任鎮西軍節度使。當時,朝廷命令徐文、張弘信討伐東海縣,張弘信有意逗留,宣稱有病不肯前去,被責打二百杖。任熊祥被任命為會試主考官,他以“事不避難臣之職”作為賦題。當在朝廷御試時,他又以“賞罰之令信如四時”作為試題,海陵王大喜,任命他為翰林侍讀學士。

大定初年,他出任太子少師。當時契丹賊人窩斡竊用王號,北部連連用兵不止,皇帝深感憂慮,下令公卿百官商議進行招撫或討伐的意見。眾人有不同看法。任熊祥進言說:“陛下憂慮勞困民眾,連連用兵,不如用恩惠和信義來招撫感化他。”皇帝問“:誰可以充當使者?”任熊祥說“:微臣雖然年老,但憑藉國家的威靈,還能充任前往。”皇帝說:“卿已年老,不需再煩你了。”大定七年(1167),又告退回家。任熊祥以事奉母親孝順而聞名。母親去世時,他已經七十歲了,停食三天,人人都稱讚他。後死於家中。

王翛,字翛然,涿州人。皇統二年(1142)中進士,由尚書省令史任同知霸州事。累遷至刑部員外郎,因為替故人說情而獲罪,被責打四十杖,降任泰定軍節度副使。四遷而任大興府治中,被任命為戶部侍郎。金世宗對宰臣說“:王袺過去當外地官員時,以剛直而聞名。而今聽說專門替人減免罪刑以積陰德,各種事情他都不按法令而從輕處理。又善於僥倖以偷安,如果真是剛直的話,就應當為國家而忘記自身,公正而不偏頗,何必賣法來求得福佑呢?”不久任命他去賑濟密雲等三十六縣猛安的民戶,他多請了三萬多石的粟米,被尚書省參奏而降了一階官階,出任同知北京留守事。皇帝說“:人們多認為王袺是名有才幹的官員,依我看法,他凡事不肯盡力去辦,只不過是個老奸巨猾的人罷了!”大定二十四年(1184),改任遼東路轉運使。一年多以後,又改任顯德軍節度使。因為他在轉運使的任上曾強扯硬拉侮辱倉使王祺致死,追降兩級官階解除現職務,並被命令打七十杖,降任鄭州防禦使。

金章宗即位,又提升為同知大興府事。審錄官員上奏說,王袺在擔任顯德軍節度使時,廉潔剛直,軍吏們都服從命令,遵紀守法,沒有發生爭執訴訟。於是,被提升為禮部尚書,兼任大理卿。他出使宋朝回國之後,正值朝廷要改葬太師廣平郡王徒單貞。徒單貞是金章宗母親孝懿皇后的父親。皇帝打算引用前代舊例,賜予班劍、鼓吹和羽葆等儀仗護衛。宰臣因為徒單貞是因參與刺殺金熙宗而被殺的,感到很為難。於是,皇帝下詔讓禮官們提出看法。王袺上奏說“:晉朝埋葬丞相王導時,給予前後部的羽葆、鼓吹、武賁、班劍百人。唐朝以來,皇帝的儀仗使用班劍,王公以下的大臣使用的儀仗並無班劍,兼用羽葆也不是適宜臣子使用的,國朝以來埋葬大臣也沒有採用過。”皇帝事先已經知道唐朝在安葬大臣李靖等人時都用了班劍和羽葆,便生氣地說:“過去典故沒有的,固然可以遵從,但使用了也並不過禮。”有一天,章宗詔令王袺和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張日韋到殿門來,對他們說:“朝廷中的事情,你們這些諫官、禮官也應當加以爭辯和分析。小民百姓的言論可以採納的,我尚且聽從,何況你們呢?自今以後在朝中議事,不能夠都附和尚書省的意見。”

明昌二年(1191),改任知大興府事。當時許多僧人喜歡到各貴戚家裡去游串,王袺十分厭惡,於是禁止僧人午後走出寺院。曾經有位僧人違犯了禁令,皇姑大長公主來替他求情,王袺說:“有皇帝的命令,立即可以放掉他。”於是,他立即召來這位僧人,打了一百杖致死,從此京城肅然。後來,他又因故意放縱罪人而獲罪,又被削去官職。第二年,皇帝特別任命他為定海軍節度使。並對他說:“你的性格過於剛直,隨著自己心意辦事,因而自陷於刑罰。你在年底被降職,我念你任職日久,頗有主見,所以特地把你從遭罪貶謫之中提拔起用,授以現職。況且那個地方年成歉收,民眾饑荒,盜賊眾多,你必須仍用熟悉情況的舊人加以鎮守和安撫,才能使地方安寧和得到治理。希望你盡力而為,以圖後效。”不久,他便上表請求退休。皇帝說“:王袺是個能幹的人,國家的事情他出力很多。”因而不許可。後來,王袺又再次請求,這才答應了。泰和七年(1207),死去,時年七十五歲。

王袺性情剛直嚴厲,遇事果斷,官員和民眾都害怕他的威嚴,就是有權勢的豪強們也不敢觸犯他。承安年間(1196~1200),知大興府官員出缺,皇帝對宰輔大臣們說“:要選用很有風度和氣魄的就像王袺這樣的官員當這個職務。”他就是這樣被皇帝所深知。

范拱,字清叔,濟南人。九歲就能寫文章,尤其深通《易學》。北宋末年考取進士,任廣濟軍曹,權邦彥任用他為書記,管理學校方面事務。劉豫鎮守東平時,范拱撰寫了一篇謁廟的文章,劉豫讀後感到驚訝,十分賞識他。范拱便向劉豫進獻了《六箴》。

齊國建立後,范拱累遷任中書舍人。他上奏了《初政錄》共十五篇:一為《得民》,二為《命將》,三為《簡禮》,四為《納諫》,五為《遠圖》,六為《治亂》,七為《舉賢》,八為《守令》,九為《延問》,十為《畏慎》,十一為《節祥瑞》,十二為《戒雷同》,十三為《用人》,十四為《御將》,十五為《御軍》。劉豫很賞識他的這些意見但並不能完全採用。過了許久,被任命代理尚書右丞,又進升為左丞,兼任門下侍郎。

劉豫實行收取什一稅的方法,名為古法,實際上是搜括民眾,加上刑法嚴厲峻急,官吏們因而十分殘暴。民眾久遭兵災,就更加貧困,許多人又被判罪入獄,境內百姓苦不堪言。右丞相張孝純和范拱的哥哥侍郎范巽,竭力進言說明這些辦法的弊端,請求仍實行履畝而稅的方法,劉豫不肯聽從。范巽還因此而被貶了官,從此以後沒有人敢進言。范拱說“:我如果進言的話就會被認為和哥哥是同黨,不進言百姓就會困苦不堪。我既然參與朝政,就要為百姓而進諫。”於是,他便上疏向劉豫進諫,大意是說:“國家以宋朝因重斂而亡作為教訓,採用什一稅法,本意在減輕民眾負擔,而官吏們實行的過於嚴急,使民眾違犯禁令,這不是國家長久實行的良策。”劉豫雖然沒有立即聽從,也並不處罰他。范拱便讓刑部上奏各路以稅抵罪的總人數多達一千多人。劉豫見人數太多,便更改為五等稅法,但民眾仍然認為賦稅過重。

齊國被廢以後,梁王宗弼主管行台省事,范拱是他的屬官。宗弼訪查對民眾有利和有害的事情,范拱請求減少百姓的賦稅,宗弼聽從了,百姓所交納的賦稅減少了三分之一,民眾這才獲得喘息之機。范拱不輕易讚譽別人,但對有才幹的人都加以舉薦,李南、張輔、劉長言都是范拱舉薦的。劉長言從汝州的郟城縣酒監被提升為行台省郎,沒有人知道他是怎樣被提升的,范拱自己也絕口不談。後來,他因久病而請求到近郡任職,被任命為淄州刺史。皇統四年(1144),以疾病為由請求退職,於是以通議大夫名義退休。他靜居書室讀書,很少和妻子交談。

金世宗在濟南時就聽說了他的聲名。大定初年,范拱上疏奏事。七年(1167),朝廷徵召他入朝,任命為太常卿。負責有關郊祀的事務。有人進言說,過去歷代建都於長安和汴京、洛陽,所以確定泰山、華山等為五嶽,如今既然定都燕京,應當另行確定五嶽的山名。寺中的臣僚們以《經?嵩高》疏中有“周朝建都酆鎬,以吳岳為西嶽”的話為據。范拱認為不對,他在奏議中說:“軒轅皇帝居於上谷,在恆山之西,舜帝居於蒲坂,在華山之北。以此而論,並沒有根據所定居的都城而改變五嶽的祭祀山名。”後來也就確定不改變祭祀的山嶽。范拱曾經說“:禮官應當遵守禮法,法官應當遵守法令,像漢代的張釋之可以說是能夠真正守法的人了!”所以他所說的意見也就成了確定不可改變的。大定九年(1169),他又再次退休,死在家中,年紀七十四歲。

楊伯雄,字希雲,真定藁城人。八世祖楊彥稠,後唐清泰年間,任定州兵馬使。後來跟隨後晉國君北遷,便居住在臨潢。他的父親楊丘行,任太子左衛率府率。

楊伯雄在皇統二年(1142)中進士,海陵王留守中京時,楊丘行在那裡當幕府官員。楊伯雄前來省親,海陵王見到之後,十分器重他。過了許久,他被調任韓州軍事判官。有兩個盜賊裝成商人,說是受到旅店主人的欺負,一同跑來州衙中陳訴,其實是想挾迫楊伯雄。楊伯雄細心地覺察到他們的奸詐,便將他們抓起來審問,一起抓獲了他們的同黨十多人,一郡人都驚訝和敬服。又升任應奉翰林文字。當時,海陵王執政,他自以為和楊伯雄是舊相識,便吩咐他時常到自己家裡走走。楊伯雄應許了但並不去。有一天,海陵王很奇怪地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君子受知於人就應當以禮而進,依附於別人四處鑽營,不是我平素的性格。”從此,海陵王更加厚待他。

海陵王篡位自立後,過了幾個月,提升他擔任右補闕,改任修起居注。海陵王急於求得國家大治,經常和他談論到深夜。曾經問道:“國君治理天下之道,以什麼為貴?”楊伯雄回答說“:貴靜。”海陵王聽後沉默不語。第二天,又問他說:“我遷徙了諸部猛安分別駐守邊境戍鎮,前夜的回答是不是認為這種做法不合乎靜的?”回答說:“移兵以分駐邊境,使之能夠南北相互聯繫,這是國家長久之計。我所說的靜,是指不擾民。”二更時分,又詢問楊伯雄有關鬼神的事情。楊伯雄進言說“:漢文帝召見賈誼,夜半時分,向前移動坐席,不詢問有關百姓的事情而問鬼神之事,後世人頗以此來譏笑他。陛下如果不認為我學識淺陋愚昧無知的話,希望能夠問及治理天下的大計,鬼神之事我不曾學過。”海陵王說“:你只管隨便說說,以減輕夜間的睏倦罷了。”楊伯雄無可奈何,便說:“臣下家裡有一卷書,裡面寫有人死後復活的故事。人們便問地獄中的官員,怎樣給以免罪。回答說,你設一本日曆,把白天所做的事情,在夜裡記錄下來,凡是不能寫上去的就是不應當做的事情。”海陵王聽後,臉色變得莊重起來。夏天時,海陵王登上瑞雲樓乘涼,他讓楊伯雄作詩。詩的末章寫道:“六月不知蒸鰘到,清涼會與萬方同。”海陵王看後很高興,拿給身邊的人看並說:“伯雄一說話就忘不了進行規勸,當臣子的就是應當這樣啊!”再遷為兵部員外郎。守父喪,服終起任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遷任直學士,再改任右諫議大夫兼任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去世,伯雄因和他一起值班的同僚私下議論而獲罪受責罰,話語寫在《海陵諸子傳》中。海陵王商議南征江南時,楊伯雄上奏說:“晉武帝平吳時也都是任命將帥出征,何必親自總領軍隊?”海陵王不聽勸諫。於是,免除了他修起居注的官職,也不再召見他。

大定初年,被任命為大興府少尹,因服母喪而離職。顯宗當皇太子時,挑選東宮的屬官,張浩向他推薦楊伯雄,於是在服滿後被起用任少詹事。楊伯雄哥哥的兒子蟠擔任左贊善,他們進諫時言聽計從,當時的輿論都以此為榮。楊伯雄收集了古代的太子賢能的和不肖的事跡,寫成一部書,書名叫《瑤山往鑒》,進獻給朝廷。這本書和他又進獻的《羽獵》、《保成》等箴言,都受到朝廷的嘉獎和採納。又被任命為左諫議大夫、翰林直學士。正遇到太子詹事職務缺人,宰相又舉薦楊伯雄擔任。皇帝說“:伯雄不能離開我的身邊,而東宮也需要他去輔導。”於是任命他為太子詹事兼諫議大夫。

大定六年(1166),皇帝巡幸西京,準備順道到涼陘去避暑。楊伯雄領著諫官們一起進宮勸諫。皇帝說“:讓我再慢慢考慮。”而楊伯雄仍然勸說個不停。同僚們都已經引退出去了,楊伯雄又過了很長時間才起身告退。當年到了涼陘,在巡行過程中果然出現了疏漏和失誤。皇帝又回想起楊伯雄說過的話,當回宮以後,任命他為禮部尚書,並對身邊的近臣們說:“群臣之中有才幹有氣度的人不少,但沒有人像伯雄那樣忠實。”皇帝又對伯雄說:“龍逄、比干都是因為忠諫而死的,如果他們能夠遇到明君,怎么會這樣呢!”楊伯雄回答說“:魏徵願意成為良臣,正是因為他認為自己遇到明君啊!”於是,皇帝對著宰相們說:“《尚書》上說:‘你們不要當面表示聽從,離開以後又另有說法。’我和你們一起治理天下,事情可不可行,應當立即當面陳說。卿等位居卿相,正是行道揚名之時,如偷安自便,僥倖於一時,如何向後世交代?”群臣都高呼萬歲。

大定十二年(1172),楊伯雄改任為沁南軍節度使,又召回朝廷任翰林學士承旨。丞相石琚退休時,皇帝問他:“誰能替代你?”石琚回答說“:伯雄可以。”當時人議論都認為石琚舉薦得人。朝廷又任命楊伯雄代理詹事職務。他知無不言,提出了許多匡助朝政的好見解。後來宮廷中的官員有狡詐善變的人時,人們便必定以稱讚楊詹事的正直來使他羞恥。後被任命為定武軍節度使,改任平陽尹。起先,張浩曾經在平陽任職,有仁政。楊伯雄當了平陽尹後,百姓們都稱頌他,並說:“前有張,後有楊。”又改任河中尹。死時六十五歲,謚為莊獻。他的弟弟叫伯傑和伯仁,族兄名伯淵。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大定二十二年(1182),中進士。調為鎮戎州判官、涇陽縣令、涇州觀察判官。補為尚書省令史。依照舊規定,必須試補兩個月以後才正式補用。蕭貢到尚書省只試用幾天,上司就認為他有才幹,當即正式補用他。後晉升為監察御史。提刑司上奏說,蕭貢在涇州時有美政,因而被升任北京轉運副使。雙親年老,便回家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舉薦蕭貢有文學才能,被任命為翰林修撰。蕭貢上書朝廷說:“近年的弊端,在於選拔人才不注意器度見識和品行,只要善於寫文書、不涉及吏議的就是能幹。用人時不注意因才任職,只拘泥於資格加以任用。爵名重器的賜予不慎重,人人懷有僥倖之心。選用守令不重視真才實學的人員,民眾遭受其害。希望朝廷提拔真才以振改淺薄的習俗,考核功績才能以確定職務功業,慎用名器以抑止僥倖之心,注重守令的選用以厚邦本。然後政令和教化可行,百事可舉了!”皇帝下詔讓文臣們寫一篇《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蕭貢所寫的被評為第一名,獲得皇帝賞賜的上等繒帛四端。蕭貢評論當時治政方面的五弊、開言路方面的四難,言辭懇切,被改任為治書侍御史。守父喪,服喪期滿重新任用,後改任右司員外郎,不久又轉任郎中,升國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他與陳大任一起修訂《遼史》。又改任刑部侍郎,歷任同知大興府事、德州防禦史,三次升遷任河東北路按察轉運使。

大安末年,改任彰德軍節度使。因“兵起不能守住城池,亡失百姓”的罪名,被降為同知通遠軍節度事。不久,又改任靜難軍節度使,歷任河東北路、南京路轉運使、御史中丞、戶部尚書。南京戒嚴時,被指責軍儲物資缺乏治罪,皇帝下詔釋放他不予追究。興定元年(1217)退休。元光二年(1223)去世,謚為文簡。蕭貢好學,讀書到老也不倦怠,注有《史記》一百卷。

溫迪罕締達,通習經史,從女真字開始任官,累遷至國史院編修官。起初,丞相希尹創造了女真字,並設立學校,讓訛離剌等人任教。後來讀的人越來越多了,他就轉為學習經史。原先納合椿年、紇石烈良弼都是從這條路後來直當到丞相的。溫迪罕締達被認為是最精深此道的。大定十二年(1172),朝廷下詔要締達所教的學生學習做詩和策文,如果寫得有文采的,就根據才學加以任用,自願繼續學習的也聽從選擇。大定十三年,設女真進士科。當年,徒單鎰等二十七人中進士。十五年,溫迪罕締達升任著作佐郎,和編修官宗璧、尚書省譯史阿魯、吏部令史張克忠一起翻譯和注釋經書。累遷任秘書丞。

大定十九年(1179),改任左贊善,因母親年老請求離職歸養。顯宗派內直丞六斤對溫迪罕締達說:“贊善,開始時並未任命你當這個官職,皇上對我說:‘我得到一個出類拔萃的人才,學問博通,應該讓他來輔導你有關德義方面知識。’過了幾天,任命你當了贊善。我自以為親身受到有關德義方面的教益,不勝欣喜。你現在還不能離去,不要心中為難。”過了許久,轉任翰林待制,死於任上。明昌五年(1194),追贈為翰林學士承旨,謚為文成。

張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進士,調任隰州軍事判官。有人誣告一家兄弟三人攔路搶劫,張翰暗訪得知真實情況,就向州里說明並釋放了他們。歷任東勝、義豐、會川縣令,補任尚書省令史,又任戶部主事,升為監察御史。服母喪,服終,調任山東路鹽使。服父喪,起復任尚書省都事、戶部員外郎。大安年間,平章政事獨吉思忠、參知政事承裕行省戍守邊境,張翰任左右司郎中,由於意見不一致,處置不得法,張翰多次力爭不被採納。承裕被逮捕後,衛紹王知道張翰事先已經提過不同看法,便召見他並加以安慰。改任知登聞鼓院,仍兼原來職務,又升為侍御史。貞祐初年,任翰林直學士,充元帥府經歷官。中都戒嚴時,調度有方,改任戶部侍郎。

金宣宗遷都汴京,張翰規劃籌措糧草並隨從至真定,他上書皇帝進言五事:“一為強本,也就是要聚集兵士、遷徙豪強,以充實南京。二為足用,也就是說應當依照蔡州、汴河的舊渠道來通漕運。三為防亂,就是應當聚集義軍,發給官印,讓他們相互統帥,以使內部安定不致反覆。四為省事,是說縣、邑不能自保的應當加以合併,既可減少官員人數,又便於防盜。五為推恩,也就是應當廣施恩惠,以示天子所在地值得慶幸的意思。”皇帝略加施行了。

張翰一向善於治理煩難的事務,每到一處就辦理得有條不紊。升任河平軍節度使、都水監、提控軍馬使,不久又改為戶部尚書。當時,剛遷都南京,各種事情正是草創階段,張翰處置得有條有理。當年去世,謚為達義。

張行簡,字敬甫。他聰明而又苦學,博通經史。大定十九年(1179)考中第一名進士,被任命為應奉翰林文字。因母親去世而服喪,葬母於益都,閉門讀書,沒有人能夠見到他。服喪期滿,恢復原職。金章宗即位後,轉任修撰,進讀上奏朝廷的奏疏等,代太常博士。夏國派使者前來慰問,準備在皇帝去世的靈殿舉行祭祀。張行簡說:“他是被派來訪問的,不是專祭的使者,不能這樣。”朝廷商議準備廣賜給高麗物品。張行簡說“:近時我國派使者前去報喪,他們因一些小事加以阻攔,況且出言不遜,必須等移問的文書答覆之後,再廣賜不遲。”徒單克寧認為他說得對,對他十分器重。又轉任翰林修撰,和路伯達一同進讀上奏的疏文。累遷至禮部郎中。

司天台劉道用修改了新曆法進上朝廷,皇帝下詔讓學士院重新確定曆法的名稱。張行簡上奏說,請再校正和測驗一段時間,等以後月食時計算得沒有差錯,然後再賜給歷名。皇帝詔令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等人再行校正。党懷英等校定劉道用上奏的新曆:明昌三年不設閏月,就將閏月作為三月;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金星和木星都在危十三度的地方,而劉道用的曆法是在十三日,相差一天;三年四月十六日夜裡發生月食,新曆計算的時刻和實際月食時刻不同。劉道用沒有考察和檢驗古今的記載,也沒有經過事實的驗證,輕率進上朝廷,不能使用。劉道用被判了一年徒刑先關押後被贖出,任長行的彭徽等四人各被責打八十杖後罷免。

群臣多次請皇帝上尊號,章宗不答應。當準備下詔書頒布天下時,張行簡上奏說“:往年饑民遺棄子女,有的送給人家收養,後來朝廷下詔讓官府為他們收養或贖回,有的其父母衣食稍微充裕之後,就又去領認,官府也就判還給他們。從此之後,災荒年景,孩子流亡於道路之上,沒有人肯去收養,許多人因而餓死和病死於溝壑之中。我見近代發布的救災詔書,上面都寫上‘以後不得復取’的字樣,如今請仍依照施行。”皇帝贊同他的話,令中書省照辦。過了許久,張行簡又兼同修國史,又改為禮部侍郎、提點司天台,直學士、同修國史如故。

張行簡進言說“:唐朝制度,僕射、宰相上任時,百官通班祝賀,僕射、宰相降階答拜。國朝的皇太子在正月初一、生日時,三師、三公、宰相以下官員同班前往拜見祝賀,皇太子站立接受拜賀然後答拜。而現今尚書省正副主官上任之日,分為六品以下官員排為一班拱手祝賀,正副官員坐而答禮;左右司郎中五品官員上堂拱手祝賀,正副官員也是坐著答禮。我認為身體坐著舉手答禮,近於坐下接受祝賀。這樣,正副官員接受祝賀的禮儀,比皇太子還隆重,恐怕於理不妥。區別事情的大小,這是禮儀方面的重要問題,請讓宰執官員上任之時,令三品以下官員同班祝賀,宰執官員起立,依照見三品官的儀式拱手答拜。”皇帝說:“這種事情怎么不早些加以區分和糾正呢?或者是都省擅作主張的,卿所論極是。”張行簡回答說“:禮部曾經參考古今的禮儀,擬定了各種儀式,但省廷不肯聽從,便更改以後上奏了。”皇帝將張行簡的意見交尚書省商議,於是照他辦法實行了。所以宰執們上任之日,三品以下官員一起向他祝賀,宰執們起立答拜的禮節,是從這時開始實行的。

張行簡又在和皇帝對問時,論及典章制度的故事是一門學問,請求在太常博士下面設定兩名檢閱官員,讓精通禮學但資歷較淺的人擔任,等資格比較深了就升為博士。又說“:現今雖然有國朝所編的《集禮》,可是有關食貨、官職、兵刑沿革等方面,都尚未成書,請求編成會要,以傳於後世。”承安五年(1200),他被升任侍講學士,同修國史、提點司天監如故。

泰和二年(1202),他擔任了給宋朝國君生日祝壽的副使。皇帝召見了正使完顏瑭,告誡他:“你過境以後不要喝酒,各事聽從張行簡的。”又對張行簡說“:宋人行禮時,喜歡關注一些細節問題,如果有不合適的,都應加以糾正,凡是舊例有的不能不辦。”接著又說“:我聽說以前派去的使者過淮河時,往往到中流,就在分界線爭渡船,這實在非禮,你自己事先告訴船工,並且對宋國使者說:‘兩國和好日久,不要爭論細節小事傷了大體。’多說幾遍,讓他們都知道我方意圖。”泰和四年,又下詔說:“每當奏事時,必須讓張行簡常在身邊。”

泰和五年,群臣又上疏請皇帝上尊號,皇帝不答應,讓張行簡寫詔書做批答,同時又詢問他宋朝的范祖禹曾經寫了《唐鑒》一文論述上尊號的事情。張行簡回答說“:司馬光也曾經反對上尊號的事情,不過文章沒有范祖禹的言詞深刻,范認為臣子在皇帝活著的時候就給國君上諡號,頗令人想起傷感的事情。”皇帝說“:你就用范祖禹的意思加以回答,並且說,太祖雖然有尊號,太宗卻沒有接受過。”張行簡要求寫文詞時不拘泥於用對偶句式,引用范祖禹的一些看法來說明問題。皇帝答應了,這篇詔文寫得深刻而有雅意,是一篇很好的代言體文章。

後來,張行簡改任順天軍節度使。皇帝對張行簡說“:你過去沒有治理過民眾之事,如今前往保州,這裡民情奸偽,難以一時揣測,怎樣治理比較合適?”張行簡回答說“:微臣遵奉法令,不敢違背,獄訟之事,以詳情細察,管好官吏,抑制豪強姦猾之徒,以安定為主,大概能有所成就吧!”皇帝說:“你到任半年或一年後,將所了解到的利害方面重要問題上奏。”張行簡到保州以後,上書奏說:“近些時候,收官田給軍隊所用,早已定過。有再來請求另外撥給的,也都按照要求給予,這事至今不停。但這些名為官田,其實是收取民田送給的,奪民與軍,只會開啟爭端。我所管轄的地方已撥給深澤縣田地三百餘頃,但又來報告說水淹和沙鹼地有三分之二,如果全部聽從,什麼時候才能結束。我認為應當確定一個日期,不允許再求告為便。”皇帝將奏書批下尚書省議定,尚書省奏請:“如實有被水淹和因河岸崩塌不能耕種的,由本路和運司的佐官查驗,尚書省批給按察司覆核無誤後,再行改撥。如沙鹼地貧瘠,應當照已撥為定。”皇帝批示“:可以。”

泰和六年(1206),召回任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秘書監送上《太一新曆》,皇帝詔令張行簡校定。七年,皇帝派中使馮賢童送來一封封好口的御書給張行簡,信上說:“朕念及鎬、鄭二王違背天理,自遭災禍。草草葬於郊野,已歷多年,朕十分痛惜。想追改恢復原來爵位,備禮改葬。卿可詳細查閱唐貞觀年間追贈隱、巢,以及前代故事,密封奏聞。”又說“:我想讓石古乃在威州選擇地方埋葬,按時令進行祭奠,同時讓衛王從幾個孩子中選一人立為鄭王的後嗣,認真祭祀。此事既已實行,以理必須下詔,你可草寫一封詔文,大體寫就後一起封好進上。”張行簡便將漢朝淮南厲王劉長、楚王劉英、唐朝隱太子建成、巢剌王元吉、譙王重福的故事一起進奏,並寫好了詔書同進,於是加以施行。累遷至太子太保、翰林學士承旨,尚書、修史如故。

貞祐初年,轉任太子太傅,他上書談論議和一事,大意說:“東海郡侯曾經派人來商定議和,因計較一些細節,拖延不決。如今都城危急,怎能拒絕。臣願陛下再加考慮,暫且包容荒垢,以救生靈。或者如同遼、宋,同為敵國,每歲送去幣帛,或二三年送一次。要選派忠誠幹練的人員,前去議和,大概可以成功,這樣可以緩解目前困境。”當時,百官們的議論,雖然有所差別,但大體以和為主。莊獻太子去世後,宮中不設師傅官員,張行簡被升為翰林承旨,二品,以示優寵,其餘所兼任職務如故。

三年七月,朝廷預備秋天防敵的器械,下令內外官員不論服喪或退休在家的,都要預備弓箭。張行簡上書說:“弓箭不是通常使用之物,那些家境清貧以及中下級官員,服喪退休者,哪會有所規定的兵器。如今以軍期規定,只能修補殘破損壞的,以求應付命令而已,這和倉促製造出來的有何區別?如果在各州郡和猛安謀克人的家裡收取,選擇優良的購買下來,不夠的部分,讓有關部門按價購買,這樣就能不擾民而事情可以辦好。”左丞相仆散端、平章政事高琪、盡忠、右丞相賈益謙也都說:“服喪和退休的人可以免去。”代理參政烏古論德升說“:官員們長期享有爵位俸祿,戰事興起以來,對國家沒有一點裨益,況且如今事情已確定並在實行中,再為更改,怎么取信於天下?”這次爭議結果,那些服喪和退休在家的官員因而得以免除。當年,張行簡去世,贈封銀青榮祿大夫,謚為文正。

張行簡品行端正,辦事細心謹慎,被皇帝所知遇。他從初入翰林院到太常寺、禮部,終身掌管貢舉官員的要職,縉紳們都以此為榮。他和弟弟張行信同居幾十年,沒有人說過閒話。所寫的文章有十五卷,《禮例纂》一百二十卷,有關會同、朝獻、..舉祭禮、喪葬等事,均有記錄,同時還有《清台》、《皇華》、《戒嚴》、《為善》、《自公》等書,都收藏在家裡。

劉炳,是葛城人。每次讀書,看見古代為國家萬世安定謀劃策略的忠臣烈士,就讚嘆仰慕。貞祐二年(1215)中進士第,當天上書皇帝分列了適宜做的十件事:

“其一曰:任用諸王來安定國家。我看過去幾年,王師屢戰屢敗,大都是自己先輸。太平的日子長了,人民不懂軍事,將帥沒有才能,既沒有平定患難的謀略,又沒有效力至死的節操,對外假託做事謹慎的美名,內心為自己的安全打算,挑選勇猛果敢的跟隨自己,委派疲憊懦弱的到陣前交戰,陣勢稍有移動,望塵先逃,士卒跟著跑而大敗。朝廷不加追問,只是增加兵力。因此法度日益混亂,倉庫空虛,市井衰敗,土地日縮。從聖駕南遷,遠近相望,更無鬥志。官吏把在河北任職當作不幸,徘徊退避,沒有人敢前進。從前唐天寶末年,洛陽、潼關相繼失守,皇帝夜逃,如果不是太子返回靈武,統帥諸將,那么西行的人將老死在劍南。我希望皇上把各王中傑出的人選出來,統領天下兵馬,駐軍北方重鎮,向遠近地區傳遞檄文,警告有關軍政要事。那么四方聞風者都將自奮,前死不避。抵禦敵人的困難,無大於此。人們可用勇氣激勵不可用力強制,一卒先登,則萬夫齊奮,這就是古人首先以身作則然後威嚴發令的原因。

“二曰:取得人心來穩固基業。天子給人恩惠,不在於給予,在於消除他們共同的憂患,按他們所需利益來給他們好處。如今艱危之後,有必要施加恩惠,根據他們想要安定而慰撫他們,那么忠誠親近皇上之心意,應當比前日更濃。我希望皇上放寬賦役,對發出的號令講信用,凡事不利的一切停罷。常派重臣巡行郡縣,邀請長者,問他們的疾苦,選拔廉正,罷黜貪婪,拯救貧窮,救濟孤獨,勤勉以得到安定,那么他們就會效忠徇義,沒有二志了。所以說,安民可幫助行義,危民容易引發叛亂,請皇上留心。

“三曰:廣收人才以備用。準備禦寒的人必求貂狐,到遠處去的人一定要養騏驥。河南、陝西皇上親臨,應當有用來大慰士民之心的作用。其中有操行被民敬仰的,稍提拔任用,日常可以勸勉風俗,緩急可以備有驅敵之策。昭示新恩,轉變百姓的看法,心裡想著天下人的想法。

“四曰:選拔守令以安百姓。郡守、縣令,天子治理國家所憑藉,百姓維護生存所依靠的人。如今百姓疲憊,官吏昏庸,無安民利國之才,貪暴昏亂,與奸民做交易,公家給予斗粟之賦,私人占有萬錢的賄賂,遠近吵鬧,沒有告發的地方。自今不是才器過人、政績卓異的,不可以在郡縣任職。親勛故舊,雖聲望高資歷深,也不可用為長吏。那么賢者因為特殊地使用他感到高興,增盡其能,不賢的人慚愧羨慕而自然受到激勵。

“五曰:褒獎忠義以勵臣節。忠義之士,奮身效命,力盡城破也不稍微屈服。事定之後,有司忽略不加察看,棄職的用恩惠寬免給予關心,而為事死節的人反而不見記載,天下還有什麼用來仰慕畏懼,而不為自己安全打算的人呢?讓做臣子的都知道死節沒有好處,遇到危險可以苟且求全,實在不是國家的利益。

“六曰:從事農業來廣蓄積。這是最為富國強兵的重要方法,當今最緊急的任務。

“七曰:推崇節儉以省財用。現在國內貪乏耗盡,田地荒蕪,停止奢侈提倡節儉來延緩養民之急,沒有比這先需要做的了。

“八曰:去掉冗食來助軍費。戰亂之後,人員死亡十有四五,郡縣官吏像往常一樣設定,實在不是詳查權力挽救弊病的方法。

“九曰:整頓軍務以熟習守戰。自古名將以謀略取勝,訓練士卒,故可使赴湯蹈火,百戰不殆。孔子說:‘用沒有經過訓練的士兵作戰,這叫拋棄他們。’兵法說‘:兵器不鋒利,是把他的士兵送給敵人。士兵不反覆訓練,是把他的將送給敵人。將不知兵,是把他的主送給敵人。主不選將,是把他的國家送給敵人。’怎么能不慎重呢!

“十曰:整修城池來準備守御。保障國家,只有都城和附近數郡罷了。北方之地失守,這就沒有河朔一帶了,黃河怎么能夠足以憑藉呢。”

書奏上去,宣宗感到驚奇。再次考試問他說:“河北城鎮,什麼方法可以保住?兵民雜亂居住,什麼方法可以使他們和睦?紙幣制度如何貫徹?物價怎樣才能平穩?”劉炳的回答大略是慎重選擇守將那么城邑可以鞏固,兵不侵擾百姓就可以使兵民和睦相處,聚集分散,相互平衡那么紙幣制度可以通行,獎勵農業減少賦稅那么物價可以平穩。宣宗雖對他說的感到驚異,但是不能採用,只給他補個御史台令史罷了。

評論說:劉炳可謂是會說的人。宣宗召見廷試而他沒有言辭失當,僅拿個台令史來獎賞他,這足夠提高士氣嗎?

術虎高琪,或寫成高乞,是西北路猛安人。大定二十七年擔任護衛,轉為十人長,出任河間都總管判官,又召回任武衛軍鈐轄,升為宿直將軍,授為建州刺史,改任同知臨洮府事。

泰和六年(1206),討伐宋國,他和彰化軍節度副使把回海防備鞏州諸鎮。宋軍一萬多人從鞏州轆轤嶺入侵,高琪奮力迎擊,打敗了他們,受賜銀百兩,各色彩錦十端。青宜可前來歸降,詔令知府事石抹仲溫和術虎高琪一同出界,和青宜可合兵繼續進攻。皇帝對術虎高琪說“:你年紀還輕,近來聽說在和宋軍作戰時奮力勇敢,我很高興。如今和仲溫一起出境攻打,如果成功,高爵厚祿,我是不會吝惜的。”

朝廷下詔封吳曦為蜀國國王,派高琪為封冊使。皇帝告誡他說“:卿喜歡讀書又懂事,蜀人也聽知你的盛名,不要因財物而動心,有失國家大體。如果跟從的人員有違禮生事的,你和喬宇嚴加觀察回來上報朝廷。”出使回京,加封為都統,號稱平南虎威將軍。

宋將安丙派李孝義率領三萬步騎兵攻打秦州,他先用一萬人包圍皂角堡,高琪領兵救援。宋軍在山谷列下陣勢,以戰車為左右翼,設下弓弩前來迎戰。兩軍交戰後,宋軍假裝敗退。高琪見宋軍設有埋伏不能前進,便讓軍隊後退以整頓陣容,宋兵又來戰。先後打了五仗,宋軍越加堅固,難以取勝。高琪便將軍隊分為兩隊,一隊出戰一隊休息,那部分戰回這部分又出去接戰,相互輪換。過了許久,他又派蒲察桃思剌悄悄帶一部分軍隊上了山,從山上居高臨下,前後夾擊,大敗宋軍,斬首四千級,活捉幾百人,李孝義這才解圍而去。宋兵三千人占領馬連寨準備進攻湫池,高琪派夾谷福壽打敗了他們,斬首七百餘級。

大安三年(1211),累官至泰州刺史,帶領礣軍駐守在通玄門外。不久,縉山縣升格為鎮州,任命高琪為防禦使,代理元帥右都監,所領的礣軍也分別各有賞賜。至寧元年(1213)八月,尚書左丞完顏綱領兵十萬在縉山設定行省,兵敗。貞祐初年,高琪晉升為元帥右監軍。閏月,皇帝對高琪說:“聽說有關軍中事務都要等待朝廷答覆才辦,這樣能不失去機會嗎?從今以後應噹噹機立斷,我只是要求你們取得成功罷了!”

當月,皇帝下詔將高琪的軍隊從鎮州調回鎮守中都南面,到達良鄉時難以前進,便返回中都。他每次出戰都失敗,紇石烈執中警告他說:“你連吃敗仗,如再戰不勝,當以軍法從事。”再出戰果然又敗。高琪害怕被殺。十月十五日,高琪帶軍隊入京,進而包圍了紇石烈執中的家,殺了執中,提著他的首級到朝廷請罪。金宣宗赦免了他,並任命他為左副元帥,一起的將士都各有封賞不等。三十日,下詔說:“胡沙虎蓄謀叛亂,罪行顯露,難以盡言。武衛副使提點近侍局慶山奴、近侍局使斜烈、直長撒合輦曾多次陳奏,正打算加以除去。斜烈將這個意圖泄漏給按察判官胡魯,胡魯告訴了翰林待制訛出,訛出告訴了高琪,本月十五日將胡沙虎殺了。因為這件事怕臣民恐懼猜疑,故特廣下書札,不隱匿內情。”議論者認為是術虎高琪擅自殺了胡沙虎,所以才發布這份詔書。不久,任命術虎高琪為平章政事。

金宣宗在論及馬政時,對高琪說:“往年到西夏買馬,現在西夏還肯賣嗎?”高琪回答說:“木波養了許多馬,可以買到,收取邊境部落的馬匹,數量也不少了。”宣宗說:“把邊境的馬匹都收來,遇到危急時怎么辦?”過了三天,高琪又上奏說:“河南各鎮防備部隊有二十多軍,估計可以得到精銳騎兵二萬,這樣危急時也就夠用了。”宣宗說:“馬匹雖多,飼養有一定方法,練習也有固定時間,詳告各有關方面讓他們多加留心。”貞祐二年(1213)十一月,宣宗問高琪說:“所製造的兵器往往不能用,這是誰的罪責?”回答說“:軍器的好壞在於兵部,材料物資則屬戶部,工匠則歸工部。”宣宗說:“要治罪,否則將會壞了大事。”宣宗問楊安兒的事,高琪回答說:“賊人據險固守,我讓主將用石牆將他圍在裡面,這樣就跑不出來,早晚可以活捉他。”宣宗說:“可以加急進攻。如果讓敵人力戰突圍,我軍必有傷亡。”

應奉翰林文字完顏素蘭從中都商議軍事回京,上書求見皇帝,並請求屏去左右隨從。過去有慣例,上奏秘密要事時就讓左右退下。前些時候,太府監丞游茂因為高琪威權過大,朝內外都害怕,他常因此感到憂慮,便入見皇帝,屏去左右密奏,請皇帝加以抑制。宣宗說:“既然已經委任了他,權力怎么會不重?”游茂回去以後心中不安,就又想交結術虎高琪,便跑到他家裡上書說:“宰相自有制度,怎么能夠因此而招致國君的猜疑,使天下人在背後議論。”他還怕高琪不相信,又說:“我曾經私下見了皇上,他確實厭惡相公權力過重。相公如能任用我的話,我一定能夠使皇上不懷疑,下面也沒有人加以議論。”高琪聽說游茂曾經請求屏去左右向皇帝奏事,心中懷疑,便將這事奏告皇帝。游茂論罪應死,下詔免去死刑,責打一百杖,除名。從此凡是屏退左右奏事的,一定讓一位近臣侍立於旁。當完顏素蘭請求密奏皇帝時,就將他召到近侍局,給他紙筆,讓他把想說的話都寫在上面。過了一會兒,宣宗在便殿召見他,只留近侍局直長趙和和在旁邊侍立。完顏素蘭上奏說:“近日,元帥府商議要削去伯德文哥的兵權,朝廷便下詔他統領義軍。可是,他不肯接受改任的命令,元帥府已準備討伐和逮捕他,朝廷卻又下詔赦免了他,而且不讓他的軍隊隸屬於元帥府。不知是誰替陛下出的計謀,我在外面聽到傳聞都說出自平章高琪。”宣宗說:“你怎么知道這事出自高琪?”素蘭說“:臣下見到伯德文哥送給永清副提控劉溫的文書上說,差人張希韓從南京回來,說是副樞平章處理這事,已上奏讓伯德文哥隸屬大名行省,不必聽從中都帥府的管束。劉溫便將此事告知帥府。由此可見,術虎高琪和伯德文哥相互勾結,此事已清楚了。”皇帝點了點頭。完顏素蘭又上奏說“:高琪原來沒有多少功勞和聲望,以前是因為怕死而擅自殺了胡沙虎,這是無可奈何才採取的辦法。他嫉忌賢能,私結黨羽,竊奪威權,作威作福。去年,京都有位書生叫樊知一的去見術虎高琪,對他說礣軍不可信任,只怕會發生變亂。高琪用刀杖把他殺掉了,從此沒有人敢再進言軍國大事了。他又派同黨移剌塔不也任武寧軍節度使,招撫礣軍,但徒勞而無功,又任命他當了武衛軍使。依臣所見,這個賊臣滅亂朝廷綱紀,殘殺忠良,實在有不讓國家安寧和得到治理的心思。望陛下果斷處置,才是社稷的福祉啊!”宣宗說:“讓我慢慢考慮。”完顏素蘭離開時,宣宗又告誡他說“:千萬不可泄漏。”

四年十月,大元的大軍攻下了潼關,到達嵩、汝之間,待闕台院令史高嶷上書說“:原來在河朔失敗時,朝廷沒有及時出兵應戰,這是首次失去機會。當深入我國境內時,都城中精兵不下數十萬人,如果盡力為國作戰,必定沒有今日之憂,這是第二次失去了機會。退卻之後,又不商議追擊敵人,這是失去了第三次時機了。如今敵人已越過關隘,不加緊進行防禦,禍患更深重。請命令平章政事高琪當元帥,以滿足大家的願望。”上書後沒有答覆。御史台說“:敵軍越過潼關和崤關、澠池,深入重地,已近至京城西郊。敵人知道京城駐有重兵,因此並不攻城討戰,只是用游擊的騎兵部隊阻斷交通要道,另派軍隊攻打各州縣,這也是逐步圍困京城的辦法。如果只是專心防守京城,中都危險的情景又將見於今日。況且如今公家和私人的積蓄財物不及中都的百分之一,這是臣等感到寒心的事。敵人不攻京城而另外派部隊攻打州縣,這是如同要在心腹中放火,先放在手足之上,實際上都是身體一部分,請陛下認真細察。請將陝西部隊扼守潼關,跟右副元帥蒲察阿里不孫形成掎角之勢,選派在京都的勇將十幾人,讓他們各帶領幾千精兵,隨機作戰,邊戰邊守,同時下令河北部隊,也以這種辦法對付敵人。”皇帝詔令交尚書省。高琪上奏說“:朝官們平時不懂軍事,防備敵人的計謀,不是他們所能知曉的。”於是將這份奏疏擱置下來。高琪只想留下重兵防守南京,使之穩固些,州縣被攻破,他並不心疼。宣宗被他所迷惑,對之言聽計從,終於導致自斃。不久,升任術虎高琪為尚書右丞相,他上奏說:“凡是監察有失於糾正彈劾的請遵從本法。如果使者入國以後,私通言語,告知本國事情的,或宿衛、近侍官員、承應人出入於親王、公主、宰執重臣家裡的,因災荒受傷害而缺少食物,體察情況不實,致傷亡人命的,轉運軍儲物資,卻裝載私貨的,以及對參加考試的舉人關隘檢查不嚴的,一併給予杖責。在京城連犯兩次的,朝官降為監察一等以抵罪,其餘的只由專差坐罪。任滿時確定官員升降,如果在任內有漏於審察的事情應當處置的,依照規定屬於稱職一類的,只以平常認定;政績平常的,按照降罰一類處置。”皇帝認為可行。高琪又請求修築南京的內城。宣宗說“:這個工程一動工,民眾就受累了。城池雖然堅固了,能夠獨自安寧嗎?”

起初,有個叫王世安的向朝廷進言,獻攻取盱眙和楚州的計策,樞密院上奏請求任命王世安為招撫使,選派有勇有謀的兩三個人一起前往淮南,招撫紅襖賊徒和淮南的宋朝官員。宣宗同意奏請,詔令泗州的元帥府派人隨同前往。興定元年(1217)正月初五,赴宋朝祝賀新年的使者上朝辭行,宣宗說:“聽說息州那裡跑來許多宋人,這是宋國邊界上的饑荒民眾在沿淮一帶作亂,宋人怎么敢來進犯我國?”高琪請求攻打宋國以擴大國土。皇帝說“:我只要能夠守住祖宗所交給的土地就夠了,何必還要向外攻打。”高琪謝罪說:“如今雨雪如期而至,都是聖德所致。我國能夠包容小國,天下大幸,我所說的過份了。”四月,派遣元帥左都監烏古論慶壽、簽樞密院事完顏賽不南取土地,不久立即下詔罷兵,但是從此和宋斷絕往來了。

興定元年十月,右司諫許古勸告宣宗跟宋國議和,宣宗讓許古草擬文書,然後傳示宰輔之臣。高琪說“:文辭中有哀告祈求之意,這是自示衰弱,不能用。”這件事也就停止了。集賢院咨議官呂鑒進言說“:南部邊境屯兵幾十萬,從唐州、鄧州至壽州、泗州,沿邊民眾逃亡將盡,兵士們也多有逃亡的,這也是人煙稀少的原因。臣下曾經任息州榷場監管,每場可以收入布帛幾千匹、銀子幾百兩,總計可以收得布帛幾萬匹、銀子幾千兩,戰爭以來都失去了。這樣,軍士和民眾都遭受逃亡之苦,而國家也失去日常收入,不是良策。如今正是隆冬嚴寒時節,我軍騎兵可以來回馳騁,應當派重兵屯守邊境,同時送去書信曉諭,這是有利的時機。如果等到春暖時,對方就處於有利時機,難以議和了。過去燕人抓獲了趙王,趙派一位能言善辯的人去說詞,燕國不答應,一位牧童請求前往,趙王於是得以放回。孔子走失的馬匹,被車夫抓到了。人無論貴賤,只要適合辦事,都可以取得成功。微臣雖然不肖,願意效法牧童和車夫之智謀,請聖意裁斷。”詔令尚書省提意見。高琪說:“呂鑒狂妄,無稽之談,但他的氣概還是值得讚賞的,可以讓他到陝西行省,以備出使時所用。”皇帝表示贊同。十二月,胥鼎進諫伐宋的事情,諫語寫在《胥鼎傳》中。高琪說:“大軍已經進發,不能再複議。”於是又停止了。

二年,胥鼎上書進諫說:“錢糧這種繁雜之事,不是天子所能兼管的。天子總管大政,責成下面辦好而已。”高琪說:“陛下效法於‘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意,憂慮和勤於日常事務,日夜不停,這是將會取得太平的步驟啊!胥鼎所說的不對。”宣宗因南北兩面同時作戰而深為憂慮,右司諫呂造上奏章說:“請下詔讓內外百官各自上密封的奏章言事,直言無所避諱。有時召見,親自訪問。陛下博採眾議兼聽,則讓下屬人員都能盡情表達意見,天下大幸。”宣宗表示讚許並採納,詔令百官議論有關河北、陝西防守禦敵的計策。高琪內心十分忌恨,不採納一句話。當時,正修建汴京的內城,宣宗問高琪“:人們都在傳言說這個工程恐怕難以修好,你以為如何?”高琪說:“終當修成,但城下壕溝來不及挖吧!”高宗問“:沒有城壕行嗎?”高琪說“:如果防守得法,即使敵兵前來,臣等越加能夠效力。”宣宗說:“與其讓敵人到城下,何如不讓他們到這裡更好。”高琪無話可答。

高琪自從當了宰相以後,專力鞏固權勢和求得皇帝的寵信,擅自作威作福,和高汝礪一唱一和。高琪主管機要事務,高汝礪掌管財利大權,依附自己的就重用,不依附自己的就排斥。凡是進言時和自己想法相反的,或者自負有才幹敢於同自己抗衡的,他便表面上向宣宗讚揚他的才能,同時讓他到河北去辦事,實際上是暗中置之死地。自從他不再兼任樞密元帥以後,便時常想掌握兵權,因而力勸宣宗攻打宋朝。他不再把河北方面事情放在心上,所有的精兵都布置在河南,苟且度日,不肯輕易出動一兵一卒,以援救危急的地方。

平章政事英王守純要告發高琪的罪狀,密召右司員外郎王阿里、知案蒲鮮石魯剌、令史蒲察胡魯一起謀劃。石魯剌、胡魯把這件事告訴了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仆散奴失不又告訴了高琪。英王因害怕高琪同黨為數眾多,因而不敢加以揭發。不久,高琪讓他的奴僕賽不殺了他的妻子,然後歸罪於賽不,要把他送到開封府殺掉滅口。開封府害怕高琪的威勢,不敢追究真實情況,便判賽不死刑。事情被覺察之後,宣宗早就聽說術虎高琪奸詐無惡不作,便因這件事而殺掉他,這時是興定三年(1219)十二月間。尚書省都事仆散奴失不將英王的計謀告訴了高琪,論罪判死刑。蒲鮮石魯剌、蒲察胡魯各被責打七十杖,勒令停職。

起初,宣宗準備遷都南京,打算把礣軍安置在平州,高琪不願意。當遷都汴京以後,宣宗告誡彖多,讓他厚待這支軍隊,而彖多卻很快殺了礣軍的幾個人,以致失敗。宣宗到晚年時曾說“:壞我天下的,是高琪和彖多啊!”他終身引以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