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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四十三

作者:脫脫撰

程寀 任熊祥 孔璠(子拯) 范拱 張用直 劉樞 王翛 楊伯雄(兄伯淵) 蕭貢 溫迪罕締達 張翰 任天寵

程寀,字公弼,燕之析津人。祖冀,仕遼廣德軍節度使。冀凡六男,父子皆擢科第,士族號其家為“程一舉”。冀次子四穆,遼崇義軍節度使。寀,四穆之季子也。自幼如成人。及冠,篤學,中進士甲科,累遷殿中丞。天輔七年,太祖入燕,授尚書都官員外郎、錦州安昌令,累加起居郎,為史館修撰,以從軍有勞,加少府少監。熙宗時,歷翰林待制,兼右諫議大夫。寀上疏言事,其略曰:“殿前點檢司,古殿岩環衛之任,所以肅禁御,尊天子、備不虞也。臣幸得近清光,從天子觀時畋之禮。比見陛下校獵,凡羽衛從臣,無貴賤皆得執弓矢馳逐,而聖駕崎嶇沙礫之地,加之林木叢郁,易以迷失。是日自卯及申,百官始出沙漠,獨不知車駕何在。瞻望久之,始有騎來報,皇帝從數騎已至行在。竊惟古天子出入警蹕,清道而行。至於楚畋雲夢,漢獵長楊,皆大陳兵衛,以備非常。陛下膺祖宗付託之重,奈何獨與數騎出入林麓沙漠之中,前無斥候,後無羽衛,甚非肅禁御之意也。臣願陛下熟計之。後若復獵,當預戒有司,圖上獵地,具其可否,然後下令清道而行。擇衝要稍平之地,為駐蹕之所,簡忠義爪牙之士,統以親信腹心之臣,警衛左右。俟其麋鹿既來,然後馳射。仍先遣搜閱林藪,明立標幟,為出入之馳道。不然,後恐貽宗朝社稷之憂。”

又曰:“臣伏讀唐史,追尊高祖以下,諡號或加至十八字。前宋大中祥符間亦加至十六字,亡遼因之,近陛下亦受‘崇天體道欽明文武聖德’十字。臣竊謂人臣以歸美報上為忠,天子以追崇祖考為孝。太祖武元皇帝受命開基,八年之間,奄有天下,功德茂盛,振古無前,止謚‘武元’二字,理或未安,何以示將來?臣願詔有司定議諡號,庶几上慰祖宗在天之靈,使耿光丕烈,傳於無窮。”

又曰:“古者天子皆有巡狩,無非事者。或省察風俗,或審理冤獄,或問民疾苦,以布宣德澤,皆巡狩之名也。國家肇興,誠恐郡國新民,逐末棄本,習舊染之污,奢侈詐偽,或有不明之獄,僣濫之刑,或力役無時,四民失業。今鑾輅省方,將憲古行事,臣願天心洞照,委之長貳,釐正風俗,或置匭匣,以申冤枉,或遣使郡國,問民無告,皆古巡狩之事。昔漢昭帝問疾苦,光武求民瘼,如此則和氣通,天下丕平可坐而待也。”

又曰:“臣聞,善醫者不視他人之肥瘠,察其脈之病否而已;善計天下者不視天下之安危,察其紀綱理否而已。天下者人也,安危者肥瘠也,紀綱者脈也,脈不病雖瘠不害,脈病而肥者危矣。是故,四肢雖無故,不足恃也,脈而已矣。天下雖無事,不足矜也,綱紀而已矣。尚書省,天子喉舌之官,綱紀在焉。臣願詔尚書省,戒勵百官,各揚其職,以立綱紀。如吏部天官以進賢退不肖為任,誠使升黜有科,任得其人,則綱紀理而民受其賜,前代興替,未始不由此者。”

又曰:“虞舜不告而娶二妃。帝嚳娶四妃,法天之四星。周文王一後、三夫人,嬪御有數。選求淑媛以充後宮,帝王之制也。然女無美惡,入宮見妒,陛下欲廣嗣續,不可不知而告戒之。”

又曰:“臣伏見本朝富有四海,禮樂制度,莫不一新。宮禁之制,尚未嚴密,胥吏健卒之輩,皆得出入,莫有呵止,至淆混而無別。雖有闌入之法,久尚未行,甚非嚴禁衛、明法令之意,陛下不可不知而必行。”

疏奏,上嘉納之,於是始命有司議增上太祖尊謚。皇統八年十二月,由翰林侍講學士為橫海軍節度使,移彰德軍節度使。卒官,年六十二。寀剛直耿介,不諂奉權貴以希苟進,有古君子之風雲。

任熊祥,字子仁。八代祖圜,為後唐宰相。圜孫睿,隨石晉北遷,遂為燕人。熊祥登遼天慶八年進士第,為樞密院令史。太祖平燕,以其地畀宋,熊祥至汴,授武當丞。宋法,新附官不厘務,熊祥言於郡守楊皙曰:“既不與事,請止給半俸以養親。”皙雖不許,而喜其廉。金人取均、房州,熊祥歸朝,復為樞密院令史。時西京留守高慶裔攝院事,無敢忤其意者,熊祥未嘗阿意事之。其後杜充、劉筈同知燕京行省,法制未一,日有異論,熊祥為折衷之。歷深、磁州刺史,開封少尹,行台工部郎中,同知汴京留守事。天德初,為山東東路轉運使,改鎮西軍節度使。是時,詔徐文、張弘信討東海縣,弘信逗遛,稱疾不進,決杖二百。熊祥被詔為會試主文,以“事不避難臣之職”為賦題。及御試,熊祥復以“賞罰之令信如四時”為賦題,海陵大喜,以為翰林侍讀學士。大定初,起為太子少師。時契丹賊窩斡竊號,北鄙用兵未息,上以為憂,詔公卿百官議所以招伐之宜。眾皆異議,熊祥徐進曰:“陛下以勞民為憂,用兵為重,莫若以恩信招懷之。”上問:“孰可使者?”對曰:“臣雖老,憑國威靈,尚堪一行。”上曰:“卿老矣,無煩為此。”七年,復致仕。熊祥事母以孝聞,母沒時,熊祥年已七十,不食三日,人皆稱之。卒於家。

孔璠,字文老,至聖文宣王四十九代孫,故宋朝奉郎襲封端友弟端操之子。齊阜昌三年補迪功郎,襲封衍聖公,主管祀事。天會十五年,齊國廢。熙宗即位,興制度禮樂,立孔子廟於上京。天眷三年,詔求孔子後,加璠承奉郎,襲封衍聖公,奉祀事。是時,熙宗頗讀《論語》、《尚書》、《春秋左氏傳》及諸史、《通曆》、《唐律》,乙夜乃罷。皇統元年三月戊午,上謁奠孔子廟,北面再拜,顧謂侍臣曰:“朕幼年游佚,不知志學,歲月逾邁,深以為悔。大凡為善,不可不勉。孔子雖無位,其道可尊,萬世高仰如此。”皇統三年,璠卒。子拯襲封,加文林郎。

拯字元濟。天德二年,定襲封衍聖公俸格,有加於常品。是歲立國子監,久之,加拯承直郎。大定元年卒。弟總襲封,加文林郎。

總字元會。大定二十年,召總至京師,欲與之官。尚書省奏:“總主先聖祀事,若加任使,守奉有闕。”上曰:“然。”乃授曲阜縣令。明昌元年卒。子元措襲封,加文林郎。

元措字夢得。三年四月詔曰:“衍聖公視四品,階止八品,不稱。可超遷中議大夫,永著於令。”四年八月丁未,章宗行釋奠禮,北面再拜,親王、百官、六學生員陪位。承安二年正月,詔元措兼曲阜縣令,仍世襲。元措歷事宣宗、哀宗,後歸大元終焉。

四十八代端甫者,明昌初,學士党懷英薦其年德俱高,讀書樂道,該通古學。召至京師,特賜王澤榜及第,除將仕郎、國小教授,以主簿半俸致仕。

范拱,字清叔,濟南人。九歲能屬文,深於《易》學。宋末登進士第,調廣濟軍曹,權邦彥闢為書記,攝學事。劉豫鎮東平,拱撰謁廟文,豫奇之,深加賞識。拱獻《六箴》。

齊國建,累擢中書舍人。上《初政錄》十五篇:一曰《得民》,二曰《命將》,三曰《簡禮》,四曰《納諫》,五曰《遠圖》,六曰《治亂》,七曰《舉賢》,八曰《守令》,九曰《延問》,十曰《畏慎》,十一曰《節祥瑞》十二曰《戒雷同》,十三曰《用人》,十四曰《御將》,十五曰《御軍》。豫納其說而不能盡用也。久之,權尚書右丞,進左丞,兼門下侍郎。

豫以什一稅民,名為古法,其實裒斂,而刑法嚴急,吏夤緣為暴。民久罹兵革,益窮困,陷罪者眾,境內苦之。右丞相張孝純及拱兄侍郎巽,極言其弊,請仍因履畝之法,豫不從。巽坐貶官,自是無復敢言者。拱曰:“吾言之則為黨兄,不言則百姓困弊。吾執政也,寧為百姓言之。”乃上疏,其大略以為“國家懲亡宋重斂弊,什一稅民,本務優恤,官吏奉行太急,驅民犯禁,非長久計也”。豫雖未即從,而亦不加譴。拱令刑部條上諸路以稅抵罪者凡千餘人,豫見其多,乃更為五等稅法,民猶以為重也。

齊廢,梁王宗弼領行台省事,拱為官屬。宗弼訪求百姓利病,拱以減稅為請,宗弼從之,減舊三分之一,民始蘇息。拱慎許可,而推轂士,李南、張輔、劉長言皆拱薦也。長言自汝州郟城酒監擢省郎,人不知其所以進,拱亦不自言也。以久病乞近郡,除淄州刺史。皇統四年,以疾求退,以通議大夫致仕。齋居讀書,罕對妻子。

世宗在濟南聞其名。大定初,拱上封事。七年,召赴闕,除太常卿。議郊祀。或有言前代都長安及汴、洛,以太、華等山列為五嶽,今既都燕,當別議五嶽名。寺僚取《崧高》疏“周都酆鎬,以吳岳為西嶽”。拱以為非是,議略曰:“軒轅居上谷,在恆山之西,舜居蒲坂,在華山之北。以此言之,未嘗據所都而改岳祀也。”後遂不改。拱嘗言:“禮官當守禮,法官當守法,若漢張釋之可謂能守法矣。”故其議論確然不可移奪。九年,復致仕,卒於家,年七十四。

張用直,臨潢人。少以學行稱。遼王宗乾聞之,延置門下,海陵與其兄充皆從之學。天眷二年,以教宗子賜進士及第,除禮部郎中。皇統四年,為宣徽判官,歷橫海軍節度副使,改寧州刺史。海陵即位,召為簽書徽政院事、太常卿、太子詹事。海陵嘗謂用直曰:“朕雖不能博通經史,亦粗有所聞,皆卿平昔輔導之力。太子方就學,宜善導之。朕父子並受卿學,亦儒者之榮也。”為賀宋國正旦使,卒於汴。海陵深悼惜之,遣使迎護其喪,官給道途費。喪至,親臨奠,賜錢千萬。其養子始七歲,特授武義將軍。

劉樞,字居中,通州三河人。少以良家子從軍,屯河間。同輩皆騎射,獨樞刻意經史。登天眷二年進士,調唐山主簿。改飛狐令,蔚州刺史恃功貪污無所顧忌,屬邑皆厭苦之,樞一無所應,乃摭以他事系獄,將致之死。郡人有憐樞者,導樞脫走,訴於朝。會廉察使至,守倅而下皆抵罪廢,獨樞治狀入優等,躐遷奉直大夫。張浩建設燕京宮室,選樞分治工役。遷尚書刑部員外郎,鞫治太原尹徒單阿里出虎反狀,旬日獄具。轉工部郎中,進本部侍郎。正隆末,從軍還自江上。大定初,與左司郎中王蔚、右司員外郎王全俱出補外,樞為南京路轉運使事。初,世宗欲復用樞等,御史台奏:“樞等在正隆時皆以巧進,敗法蠹政,人多怨嫉之。”上以樞等頗幹濟,猶用之,戒之曰:“能悛心改過,必加升擢。不然,則斥汝等矣。”是時,阿勒根彥忠為南京都轉運使,不閒吏事,故用樞以佐之。遷山東路轉運使,改中都路轉運使。大定四年,卒於官。

王翛,字翛然,涿州人也。登皇統二年進士第,由尚書省令史除同知霸州事。累遷刑部員外郎。坐請囑故人奸罪,杖四十,降授泰定軍節度副使。四遷大興府治中,授戶部侍郎。世宗謂宰臣曰:“王翛前為外官,聞有剛直名。今聞專務出罪為陰德,事多非理從輕。又巧幸偷安,若果剛直,則當忘身以為國,履正以無偏,何必賣法以徼福耶?”尋命賑濟密雲等三十六縣猛安人戶,冒請粟三萬餘石,為尚書省奏奪官一階,出為同知北京留守事。上曰:“人多言王翛能官,以朕觀之,凡事不肯盡力,直一老奸耳。”二十四年,遷遼東路轉運使。歲余,改顯德軍節度使。以前任轉運使拽辱倉使王祺致死,追兩官解職,敕杖七十,降授鄭州防禦使。

章宗即位,擢同知大興府事。審錄官奏,翛前任顯德潔廉剛直,軍吏斂跡,無訟獄。遷禮部尚書,兼大理卿。使宋還,會改葬太師廣平郡王徒單貞。貞,章宗母孝懿皇后父也。帝欲用前代故事,班劍、鼓吹、羽葆等儀衛。宰臣以貞與弒熙宗誅死,意難之。於是詔下禮官議。翛言:“晉葬丞相王導,給前後羽葆、鼓吹、武賁、班劍百人。唐以來,大駕鹵簿有班劍,其王公以下鹵簿並無班劍,兼羽葆非臣下所宜用,國朝葬大臣亦無之。”上先知唐葬大臣李靖等皆用班劍、羽葆,怒曰:“典故所無,固可從,然用之亦不過禮。”一日,詔翛及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張暐詣殿門,諭之曰:“朝廷之事,汝諫官、禮官即當辯析。且小民言可采,朕尚從之,況卿等乎?自今議事,毋但附合尚書省。”

明昌二年,改知大興府事。時僧徒多游貴戚門,翛惡之,乃禁僧午後不得出寺。嘗一僧犯禁,皇姑大長公主為請,翛曰:“奉主命,即令出之。”立召僧,杖一百死,京師肅然。後坐故出人罪,復削官解職。明年,特授定海軍節度使。諭旨曰:“卿賦性太剛,率意行事,乃自陷於刑。若殿年降敘,念卿入仕久,頗有執持,故特起於罪謫之中,授以見職。且彼歲歉民飢,盜賊多,須用舊人鎮撫,庶得安治。勉晝乃心,以圖後效。”未幾,表乞致仕。上曰:“翛能幹者,得力為多。”不許。復申請,從之。泰和七年,卒,年七十五。

翛性剛嚴,臨事果決,吏民憚其威,雖豪右不敢犯。承安間,知大興府事闕,詔諭宰臣曰:“可選極有風力如王翛輩者用之。”其為上所知如此。

楊伯雄,字希雲,真定藁城人。八世祖彥稠,後唐清泰中為定州兵馬使。後隨晉主北遷,遂居臨潢。父丘行,太子左衛率府率。

伯雄登皇統二年進士,海陵留守中京,丘行在幕府,伯雄來省視,海陵見之,深加器重。久之,調韓州軍事判官。有二盜詐稱賈販,逆旅主人見欺,至州署陳訴,實欲劫取伯雄。伯雄心覺其詐,執而詰之,並獲其黨十餘人,一郡駭服。遷應奉翰林文字。是時,海陵執政,自以舊知伯雄,屬之使時時至其第,伯雄諾之而不往也。他日海陵怪問之,對曰:“君子受知於人當以禮進,附麗奔走,非素志也。”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數月,遷右補闕,改修起居注。海陵銳於求治,講論每至夜分。嘗問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海陵默然。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猛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邪?”對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維,長策也。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乙夜,復問鬼神事。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生,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頗譏之。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海陵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歷,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是不可為也。”海陵為之改容。夏日,海陵登瑞雲樓納涼,命伯雄賦詩,其卒章云:“六月不知蒸郁到,清涼會與萬方同。”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語不忘規戒,為人臣當如是矣。”再遷兵部員外郎。丁父憂,起復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遷直學士,再遷右諫議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與同直者竊議被責,語在《海陵諸子傳》。海陵議征江南,伯雄奏:“晉武平吳,皆命將帥,何勞親總戎律?”不聽。乃落起居注,不復召見。大定初,除大興少尹,丁母憂。顯宗為皇太子,遷東宮官屬,張浩薦伯雄,起復少詹事,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諫從,時論榮之。集古太子賢不肖為書,號《瑤山往鑒》,進之。及進《羽獵》、《保成》等箴,皆見嘉納。復為左諫議大夫、翰林直學士。會太子詹事闕,宰相復舉伯雄。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東宮亦須輔導。”遂以太子詹事兼諫議。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涼陘避暑,伯雄率眾諫官入諫。上曰:“朕徐思之。”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是年,至涼陘,徼巡果有疏虞。上思伯雄之言,及還,遷禮部尚書,謂近臣曰:“群臣有乾局者眾矣,如伯雄忠實,皆莫及也。”上謂伯雄曰:“龍逄、比干皆以忠諫而死,使遇明君,豈有是哉!”伯雄對曰:“魏徵願為良臣,正謂遇明君耳。”因顧謂宰相曰:“《書》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朕與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當面陳。卿等致位卿相,正行道揚名之時,偷安自便,徼幸一時,如後世何?”群臣皆稱萬歲。

十二年,改沁南軍節度使,召為翰林學士承旨。丞相石琚致仕,上問:“誰可代卿者?”琚對曰:“伯雄可。”時論以琚舉得其人。復權詹事,伯雄知無不言,匡救弘多。後宮僚有詭隨者,人必稱楊詹事以愧之。除定武軍節度使,改平陽尹。先是,張浩治平陽,有惠政,及伯雄為尹,百姓稱之,曰:“前有張,後有楊。”徙河中尹。卒,年六十五。謚莊獻。弟伯傑、伯仁,族兄伯淵。

伯淵字宗之。父丘文,遼中書舍人。伯淵早孤,事母以孝聞,疏財好施,喜收古書。天會初,以名家子補尚書省令史。十四年,賜進士第,歷吏、禮二部主事、御前承應文字,秩滿,除同知永定軍節度使事。召為司計郎中。知平定軍,用廉,遷平州路轉運使。知泰安軍,有惠政,百姓刻石紀其事。四遷山東東路轉運使。正隆末,群盜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獨濟南賴伯淵保全。大定三年,致仕,卒於家。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涇陽令,涇州觀察判官。補尚書省令史。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貢至數日,執政以為能,即用之。擢監察御史。提刑司奏涇州有美政,遷北京轉運副使。親老,歸養。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其文學,除翰林修撰。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識、操履,巧於案牘,不涉吏議者為工。用人不務因才授官,惟泥資敘。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倖。守令不務才實,民罹其害。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職業,慎名器以抑僥倖,重守令以厚邦本。然後政化可行,百事可舉矣。”詔詞臣作《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貢為第一,賜重幣四端。貢論時政五弊,言路四難,詞意切至,改治書侍御史。丁父憂,起復,改右司員外郎,尋轉郎中,遷國子祭酒,兼太常少卿,與陳大任刊修《遼史》。改刑部侍郎,歷同知大興府事、德州防禦使,三遷河東北路按察轉運使。大安末,改彰德軍節度事。坐兵興不能守城,亡失百姓,降同知通遠軍節度使。未幾,改靜難軍節度使,歷河東北路、南京路轉運使、御史中丞,戶部尚書。南京戒嚴,坐乏軍儲,詔釋不問。興定元年,致仕。元光二年卒,諡文簡。貢好學,讀書至老不倦,有注《史記》一百卷。

溫迪罕締達,該習經史,以女直字出身,累官國史院編修官。初,丞相希尹制女直字,設學校,使訛離剌等教之。其後學者漸盛,轉習經史,故納合椿年、紇石烈良弼皆由此致位宰相。締達最號精深。大定十二年,詔締達所教生員習作詩、策,若有文采,量才任使,其自願從學者聽。十三年,設女直進士科。是歲,徒單鎰等二十七人登第。十五年,締達遷著作佐郎,與編修官宗璧、尚書省譯史阿魯、吏部令史張克忠譯解經書。累遷秘書丞。十九年,改左贊善,以母老求養。顯宗使內直丞六斤謂締達曰:“贊善,初未除此官,天子謂孤曰:‘朕得一出倫之才,學問該貫,當令輔汝德義。’既數日,贊善除此官。自謂親炙德義,不勝其喜。未可去也,勿難於懷。”久之,轉翰林待制,卒。明昌五年,贈翰林學士承旨,諡文成。

子二十,章宗即位,以為符寶典書,累官左諫議大夫。貞祐四年,上疏,略曰:“今邊備未撤,徵調不休,州縣長吏不知愛養其民,督責征科,鞭笞逼迫,急於星火,文移重複,不勝其弊,宜敕有司務從簡易。兵興以來,忠臣烈士,孝子順孫,義夫節婦,湮沒無聞者甚眾,乞遣史官一員,廣為採訪,以議褒嘉。”興定元年,遷武勝軍節度使,改吏部尚書,知開封府。坐縱軍人家屬出城,當杖,詔解職。四年,復知開封府,復坐以事囑警巡使完顏金僧奴,降為鄭州防禦使。未幾,復為知開封府事。

張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隰州軍事判官。有誣昆弟三人為劫者,翰微行廉得其狀,白於州釋之。歷東勝、義豐、會川令,補尚書省令史,除戶部主事,遷監察御史。丁母憂,服闋,調山東路鹽使。丁父憂,起復尚書省都事、戶部員外郎。大安間,平章政事獨吉思忠、參知政事承裕行省戍邊,翰充左右司郎中,論議不相協。處置乖方,翰屢爭之不見省。承裕就逮,衛紹王知翰嘗有言,召見撫慰之。改知登聞鼓院,兼前職,遷侍御史。貞祐初,為翰林直學士,充元帥府經歷官。中都戒嚴,調度方殷,改戶部侍郎。宣宗遷汴,翰規措扈從糧草至真定,上書言五事:“一曰強本。謂當裒兵徒、徙豪民,以實南京。二曰足用。謂當按蔡、汴舊渠以通漕運。三曰防亂。謂當就集義軍假之官印,使相統攝,以安反側。四曰省事。謂縣邑不能自立者宜稍並之,既以省官,且易於備盜。五曰推恩。謂當推恩以示天子所在稱幸之意。”上略施行之。翰雅有治劇才,所至輒辦。遷河平軍節度使、都水監、提控軍馬使,俄改戶部尚書。是時,初至南京,庶事草略,翰經度區處,皆有條理。是歲卒,謚達義。

任天寵,字清叔,曹州定陶人也,明昌二年進士,調考城主簿,再遷威戎縣令。縣故堡寨,無文廟學舍,天寵以廢署建。有兄弟訟田者,天寵諭以理義,委曲周至,皆感泣而去。調泰定軍節度判官。丁父憂,服闋,調崇義軍節度判官。補尚書省令史、右三部檢法司正,遷監察御史。改右司都事,遷員外郎。改左司諫,轉左司郎中,遷國子祭酒。貞祐初,轉秘書監兼吏部侍郎,改中都路都轉運使。時京師戒嚴,糧運艱阻,天寵悉力營辦,曲盡勞瘁,出家貲以濟飢者,全活甚眾。監察御史高夔、劉元規舉天寵二十人公勤明敏,有材幹,可安集百姓。遷戶部尚書。三年,中都不守,天寵繼走南京,中道遇兵,死之。謚純肅。

贊曰:程寀、任熊祥,遼之進士,孔璠、范拱事宋、事齊,太祖皆見禮遇,而金之文治日以盛矣。張用直,海陵父子並列舊學。劉樞之練達,王翛之強敏於事,楊伯雄之善諷諫、工辭藻,蕭貢、溫迪罕締達之文藝適時,之數人者迭用於正隆、大定、明昌之間。張翰、任天寵之經理調度,宣宗南遷,猶賴其用焉。金源氏百餘年所以培植人才而獲其效者,於斯可概見矣。

部分譯文

程寀,字公弼,燕郡析津人。祖父程冀,任遼的廣德軍節度使。程冀有六個兒子,父子都從科第出身任職,士族們稱他家為“程一舉”。程冀的第二個兒子程四穆,是遼國的崇義軍節度使。

程寀是四穆的小兒子。他從小就像成年人一樣。二十歲時,好學,中進士甲科,累遷至殿中丞。天輔七年(1123),太祖入燕,被任命為尚書都官員外郎、錦州安昌縣令,累加至起居郎,任史館修撰,因為隨軍有功勞,加封少府少監。

金熙宗時,程寀歷任翰林待制,兼右諫議大夫。他上疏朝廷奏事,其大略說:“殿前點檢司,自古承擔殿堂環衛之責,用以使宮禁肅然,天子尊嚴,防備不測之事。臣下有幸得以接近皇上,跟從天子觀閱田獵之禮。我近見陛下打獵時,所有羽衛之士和侍從之臣不分貴賤都能夠手執弓矢馳馬追逐,而聖駕馳騁於崎嶇不平的沙礫之地,加之林木叢中,容易迷失。當天從卯時直至申時,百官才走出沙漠,唯獨不知皇上車駕在什麼地方。等候了許久,才有騎士來報,說皇帝已帶幾騎人馬到了行宮。我私下認為,古代的天子出入警蹕,清道以後才出行。至於楚田獵於雲夢,漢校獵於長楊,都大舉陳列兵士護衛,以防備非常之事發生。陛下身膺祖宗的重託,怎么能夠和數騎人馬獨自進出於林間沙漠之中,前無斥候,後無羽林侍衛,實在不能體現出宮禁中那種莊嚴肅穆的氣氛來。微臣願陛下深思熟慮。以後如再舉行校獵,應當事先告誡有關人員,畫好圍獵場的地圖,詳細研究是否可行,然後下令清道再出行。選擇交通要道旁的比較平坦的地方,作為皇帝休息的處所,挑選忠義的心腹衛士,由親信心腹近臣加以統率,在周圍加以警衛,等候麋鹿到來之後,再騎上馬追射。還需事先派遣人員,搜尋叢中林木,並清楚地設立標誌,作為進出行走的道路。不然,只怕會留下讓宗廟社稷憂慮之事。”

他又說“:臣下讀《唐史》時,見追尊高祖以下的皇帝諡號,有的多至十八個字。前宋朝大中祥符年間諡號也多達十六個字,已滅亡的遼國也依照此例,近來陛下也接受了‘崇天體道欽明文武聖德’十個字。臣私下認為,人臣以歸美報上為忠,天子以追崇祖宗為孝。太祖武元皇帝接受天命開啟帝基,八年之間,包有天下,功德茂盛,史無前例,卻只謚為‘武元’二字,理實未妥,怎么能昭示於未來?臣願陛下詔令有關方面定議諡號,也許能夠上慰祖宗在天之靈,使之光芒萬丈,傳至無窮。”

又說“:自古以來天子都有巡狩四方的慣例,無不因事而行。或者視察民間風俗,或者審理各種冤獄,或訪問民眾疾苦,以布施恩德,這都是巡狩的含義。國家初興,唯恐郡國新附民眾,棄本逐末,仍依照舊時陋習,奢侈奸詐作偽,或者有審理不清的冤獄,官吏濫施刑罰,或者勞役無窮無盡,使四民各失其業。如今聖駕省察四方,將依照古代慣例行事,臣下願天心洞照一切,委派大小官員,端正民風民俗,或者設立匣箱,以聽人投訴申冤,或派遣使者巡視郡國,訪問民情聽理上告,這都是古代巡狩應辦之事。以前漢昭帝慰問民眾疾苦,光武帝訪求民眾災難,這樣就民和氣順,天下太平可坐而待之了。”

又說:“臣聽說,高明的醫生不是觀察人長的胖瘦,而是診察他的脈絡是否有病而已。善於觀察天下形勢的人不是光看天下是否安寧,而是看法令制度是否理順而已。天下也就如同一個人,安危也就像人的胖瘦,法令制度就如同人的血脈,血脈沒有毛病即使長得瘦也不要緊,血脈有病即使長得肥胖也是危險的。所以,人的四肢雖然齊全無病,也不足以此而有恃無恐,關鍵在於血脈。天下雖然安寧,也不足以誇耀,關鍵還在於法制如何。尚書省,是天子的喉舌之官,制定法制的機構。臣下願皇上詔令尚書省官員,嚴令和督責百官,各盡其職,以立國家法度。如果吏部天官以舉薦賢能,黜退不肖之徒為己任,就能使升降有章可循,選任合適官員,則法度立而民受其利,前代的興亡,沒有不是因此造成的。”

又說“:舜帝沒有告知父母而娶了娥皇女英二妃。帝嚳娶了四個王妃,以配合天上的四星。周文王有一位王后、三位夫人,嬪妃若干人。所以選求淑女以充實後宮,是帝王的制度。但是女子無論美醜,入宮以後容易產生嫉妒之心,陛下如果想要多子女,不能不知道這種情形並事先加以告誡。”

又說“:臣下見本朝富有四海之地,禮樂制度,無不粲然一新。但宮禁中的制度,尚未嚴密。普通吏人兵士之流,都能任意出入其中,沒有人加以檢查,以至於好壞混雜而無區別。雖然制定一些禁令,但久未執行,實在不符合嚴格禁衛、申明法令的本意,這種情況,陛下不能不知道,一定要嚴加執行。”

他奏疏送上以後,皇帝十分讚賞並加以採納,於是命令有關部門商議增上太祖諡號的事情。皇統八年(1148)十二月,程寀由翰林侍講學士改任橫海軍節度使,又轉為彰德軍節度使。死於任上,當年六十二歲。程寀為人剛直耿介,不阿諛奉承權貴以希圖進取,有古代君子的風度。
 
任熊祥,字子仁。他八代祖任圜,是後唐的宰相。任圜的孫子任睿,跟隨石晉北遷,因而成為燕人。任熊祥是遼國天慶八年(1118)的進士,當了樞密院令史。金太祖平燕以後,將燕郡給了宋人,任熊祥因而到了汴京,被任命為武當郡丞。宋朝法令規定,剛歸附的官員不理政務,任熊祥便對郡守楊皙說:“既然不參預政務,請求只給我半俸來奉養雙親。”楊皙雖然沒有答應,但很喜歡他的清廉。

金人攻占了均州和房州以後,任熊祥又到了金朝,重新被任命為樞密院令史。當時,西京留守高慶裔代管樞密院事,沒有人敢於違抗他的命令,任熊祥也不阿諛奉承他。後來杜充、劉薚同知燕京行省,法制不統一,經常產生異議,任熊祥經常在中間調解處置。後來他歷任深州、磁州刺史,開封少尹,行台工部郎中,同知汴京留守事。天德初年,任山東東路轉運使,又改任鎮西軍節度使。當時,朝廷命令徐文、張弘信討伐東海縣,張弘信有意逗留,宣稱有病不肯前去,被責打二百杖。任熊祥被任命為會試主考官,他以“事不避難臣之職”作為賦題。當在朝廷御試時,他又以“賞罰之令信如四時”作為試題,海陵王大喜,任命他為翰林侍讀學士。

大定初年,他出任太子少師。當時契丹賊人窩斡竊用王號,北部連連用兵不止,皇帝深感憂慮,下令公卿百官商議進行招撫或討伐的意見。眾人有不同看法。任熊祥進言說:“陛下憂慮勞困民眾,連連用兵,不如用恩惠和信義來招撫感化他。”皇帝問“:誰可以充當使者?”任熊祥說“:微臣雖然年老,但憑藉國家的威靈,還能充任前往。”皇帝說:“卿已年老,不需再煩你了。”大定七年(1167),又告退回家。任熊祥以事奉母親孝順而聞名。母親去世時,他已經七十歲了,停食三天,人人都稱讚他。後死於家中。

王翛,字翛然,涿州人。皇統二年(1142)中進士,由尚書省令史任同知霸州事。累遷至刑部員外郎,因為替故人說情而獲罪,被責打四十杖,降任泰定軍節度副使。四遷而任大興府治中,被任命為戶部侍郎。金世宗對宰臣說“:王袺過去當外地官員時,以剛直而聞名。而今聽說專門替人減免罪刑以積陰德,各種事情他都不按法令而從輕處理。又善於僥倖以偷安,如果真是剛直的話,就應當為國家而忘記自身,公正而不偏頗,何必賣法來求得福佑呢?”不久任命他去賑濟密雲等三十六縣猛安的民戶,他多請了三萬多石的粟米,被尚書省參奏而降了一階官階,出任同知北京留守事。皇帝說“:人們多認為王袺是名有才幹的官員,依我看法,他凡事不肯盡力去辦,只不過是個老奸巨猾的人罷了!”大定二十四年(1184),改任遼東路轉運使。一年多以後,又改任顯德軍節度使。因為他在轉運使的任上曾強扯硬拉侮辱倉使王祺致死,追降兩級官階解除現職務,並被命令打七十杖,降任鄭州防禦使。

金章宗即位,又提升為同知大興府事。審錄官員上奏說,王袺在擔任顯德軍節度使時,廉潔剛直,軍吏們都服從命令,遵紀守法,沒有發生爭執訴訟。於是,被提升為禮部尚書,兼任大理卿。他出使宋朝回國之後,正值朝廷要改葬太師廣平郡王徒單貞。徒單貞是金章宗母親孝懿皇后的父親。皇帝打算引用前代舊例,賜予班劍、鼓吹和羽葆等儀仗護衛。宰臣因為徒單貞是因參與刺殺金熙宗而被殺的,感到很為難。於是,皇帝下詔讓禮官們提出看法。王袺上奏說“:晉朝埋葬丞相王導時,給予前後部的羽葆、鼓吹、武賁、班劍百人。唐朝以來,皇帝的儀仗使用班劍,王公以下的大臣使用的儀仗並無班劍,兼用羽葆也不是適宜臣子使用的,國朝以來埋葬大臣也沒有採用過。”皇帝事先已經知道唐朝在安葬大臣李靖等人時都用了班劍和羽葆,便生氣地說:“過去典故沒有的,固然可以遵從,但使用了也並不過禮。”有一天,章宗詔令王袺和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張日韋到殿門來,對他們說:“朝廷中的事情,你們這些諫官、禮官也應當加以爭辯和分析。小民百姓的言論可以採納的,我尚且聽從,何況你們呢?自今以後在朝中議事,不能夠都附和尚書省的意見。”

明昌二年(1191),改任知大興府事。當時許多僧人喜歡到各貴戚家裡去游串,王袺十分厭惡,於是禁止僧人午後走出寺院。曾經有位僧人違犯了禁令,皇姑大長公主來替他求情,王袺說:“有皇帝的命令,立即可以放掉他。”於是,他立即召來這位僧人,打了一百杖致死,從此京城肅然。後來,他又因故意放縱罪人而獲罪,又被削去官職。第二年,皇帝特別任命他為定海軍節度使。並對他說:“你的性格過於剛直,隨著自己心意辦事,因而自陷於刑罰。你在年底被降職,我念你任職日久,頗有主見,所以特地把你從遭罪貶謫之中提拔起用,授以現職。況且那個地方年成歉收,民眾饑荒,盜賊眾多,你必須仍用熟悉情況的舊人加以鎮守和安撫,才能使地方安寧和得到治理。希望你盡力而為,以圖後效。”不久,他便上表請求退休。皇帝說“:王袺是個能幹的人,國家的事情他出力很多。”因而不許可。後來,王袺又再次請求,這才答應了。泰和七年(1207),死去,時年七十五歲。

王袺性情剛直嚴厲,遇事果斷,官員和民眾都害怕他的威嚴,就是有權勢的豪強們也不敢觸犯他。承安年間(1196~1200),知大興府官員出缺,皇帝對宰輔大臣們說“:要選用很有風度和氣魄的就像王袺這樣的官員當這個職務。”他就是這樣被皇帝所深知。

范拱,字清叔,濟南人。九歲就能寫文章,尤其深通《易學》。北宋末年考取進士,任廣濟軍曹,權邦彥任用他為書記,管理學校方面事務。劉豫鎮守東平時,范拱撰寫了一篇謁廟的文章,劉豫讀後感到驚訝,十分賞識他。范拱便向劉豫進獻了《六箴》。

齊國建立後,范拱累遷任中書舍人。他上奏了《初政錄》共十五篇:一為《得民》,二為《命將》,三為《簡禮》,四為《納諫》,五為《遠圖》,六為《治亂》,七為《舉賢》,八為《守令》,九為《延問》,十為《畏慎》,十一為《節祥瑞》,十二為《戒雷同》,十三為《用人》,十四為《御將》,十五為《御軍》。劉豫很賞識他的這些意見但並不能完全採用。過了許久,被任命代理尚書右丞,又進升為左丞,兼任門下侍郎。

劉豫實行收取什一稅的方法,名為古法,實際上是搜括民眾,加上刑法嚴厲峻急,官吏們因而十分殘暴。民眾久遭兵災,就更加貧困,許多人又被判罪入獄,境內百姓苦不堪言。右丞相張孝純和范拱的哥哥侍郎范巽,竭力進言說明這些辦法的弊端,請求仍實行履畝而稅的方法,劉豫不肯聽從。范巽還因此而被貶了官,從此以後沒有人敢進言。范拱說“:我如果進言的話就會被認為和哥哥是同黨,不進言百姓就會困苦不堪。我既然參與朝政,就要為百姓而進諫。”於是,他便上疏向劉豫進諫,大意是說:“國家以宋朝因重斂而亡作為教訓,採用什一稅法,本意在減輕民眾負擔,而官吏們實行的過於嚴急,使民眾違犯禁令,這不是國家長久實行的良策。”劉豫雖然沒有立即聽從,也並不處罰他。范拱便讓刑部上奏各路以稅抵罪的總人數多達一千多人。劉豫見人數太多,便更改為五等稅法,但民眾仍然認為賦稅過重。

齊國被廢以後,梁王宗弼主管行台省事,范拱是他的屬官。宗弼訪查對民眾有利和有害的事情,范拱請求減少百姓的賦稅,宗弼聽從了,百姓所交納的賦稅減少了三分之一,民眾這才獲得喘息之機。范拱不輕易讚譽別人,但對有才幹的人都加以舉薦,李南、張輔、劉長言都是范拱舉薦的。劉長言從汝州的郟城縣酒監被提升為行台省郎,沒有人知道他是怎樣被提升的,范拱自己也絕口不談。後來,他因久病而請求到近郡任職,被任命為淄州刺史。皇統四年(1144),以疾病為由請求退職,於是以通議大夫名義退休。他靜居書室讀書,很少和妻子交談。

金世宗在濟南時就聽說了他的聲名。大定初年,范拱上疏奏事。七年(1167),朝廷徵召他入朝,任命為太常卿。負責有關郊祀的事務。有人進言說,過去歷代建都於長安和汴京、洛陽,所以確定泰山、華山等為五嶽,如今既然定都燕京,應當另行確定五嶽的山名。寺中的臣僚們以《經?嵩高》疏中有“周朝建都酆鎬,以吳岳為西嶽”的話為據。范拱認為不對,他在奏議中說:“軒轅皇帝居於上谷,在恆山之西,舜帝居於蒲坂,在華山之北。以此而論,並沒有根據所定居的都城而改變五嶽的祭祀山名。”後來也就確定不改變祭祀的山嶽。范拱曾經說“:禮官應當遵守禮法,法官應當遵守法令,像漢代的張釋之可以說是能夠真正守法的人了!”所以他所說的意見也就成了確定不可改變的。大定九年(1169),他又再次退休,死在家中,年紀七十四歲。
 
楊伯雄,字希雲,真定藁城人。八世祖楊彥稠,後唐清泰年間,任定州兵馬使。後來跟隨後晉國君北遷,便居住在臨潢。他的父親楊丘行,任太子左衛率府率。

楊伯雄在皇統二年(1142)中進士,海陵王留守中京時,楊丘行在那裡當幕府官員。楊伯雄前來省親,海陵王見到之後,十分器重他。過了許久,他被調任韓州軍事判官。有兩個盜賊裝成商人,說是受到旅店主人的欺負,一同跑來州衙中陳訴,其實是想挾迫楊伯雄。楊伯雄細心地覺察到他們的奸詐,便將他們抓起來審問,一起抓獲了他們的同黨十多人,一郡人都驚訝和敬服。又升任應奉翰林文字。當時,海陵王執政,他自以為和楊伯雄是舊相識,便吩咐他時常到自己家裡走走。楊伯雄應許了但並不去。有一天,海陵王很奇怪地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君子受知於人就應當以禮而進,依附於別人四處鑽營,不是我平素的性格。”從此,海陵王更加厚待他。

海陵王篡位自立後,過了幾個月,提升他擔任右補闕,改任修起居注。海陵王急於求得國家大治,經常和他談論到深夜。曾經問道:“國君治理天下之道,以什麼為貴?”楊伯雄回答說“:貴靜。”海陵王聽後沉默不語。第二天,又問他說:“我遷徙了諸部猛安分別駐守邊境戍鎮,前夜的回答是不是認為這種做法不合乎靜的?”回答說:“移兵以分駐邊境,使之能夠南北相互聯繫,這是國家長久之計。我所說的靜,是指不擾民。”二更時分,又詢問楊伯雄有關鬼神的事情。楊伯雄進言說“:漢文帝召見賈誼,夜半時分,向前移動坐席,不詢問有關百姓的事情而問鬼神之事,後世人頗以此來譏笑他。陛下如果不認為我學識淺陋愚昧無知的話,希望能夠問及治理天下的大計,鬼神之事我不曾學過。”海陵王說“:你只管隨便說說,以減輕夜間的睏倦罷了。”楊伯雄無可奈何,便說:“臣下家裡有一卷書,裡面寫有人死後復活的故事。人們便問地獄中的官員,怎樣給以免罪。回答說,你設一本日曆,把白天所做的事情,在夜裡記錄下來,凡是不能寫上去的就是不應當做的事情。”海陵王聽後,臉色變得莊重起來。夏天時,海陵王登上瑞雲樓乘涼,他讓楊伯雄作詩。詩的末章寫道:“六月不知蒸鰘到,清涼會與萬方同。”海陵王看後很高興,拿給身邊的人看並說:“伯雄一說話就忘不了進行規勸,當臣子的就是應當這樣啊!”再遷為兵部員外郎。守父喪,服終起任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遷任直學士,再改任右諫議大夫兼任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去世,伯雄因和他一起值班的同僚私下議論而獲罪受責罰,話語寫在《海陵諸子傳》中。海陵王商議南征江南時,楊伯雄上奏說:“晉武帝平吳時也都是任命將帥出征,何必親自總領軍隊?”海陵王不聽勸諫。於是,免除了他修起居注的官職,也不再召見他。

大定初年,被任命為大興府少尹,因服母喪而離職。顯宗當皇太子時,挑選東宮的屬官,張浩向他推薦楊伯雄,於是在服滿後被起用任少詹事。楊伯雄哥哥的兒子蟠擔任左贊善,他們進諫時言聽計從,當時的輿論都以此為榮。楊伯雄收集了古代的太子賢能的和不肖的事跡,寫成一部書,書名叫《瑤山往鑒》,進獻給朝廷。這本書和他又進獻的《羽獵》、《保成》等箴言,都受到朝廷的嘉獎和採納。又被任命為左諫議大夫、翰林直學士。正遇到太子詹事職務缺人,宰相又舉薦楊伯雄擔任。皇帝說“:伯雄不能離開我的身邊,而東宮也需要他去輔導。”於是任命他為太子詹事兼諫議大夫。

大定六年(1166),皇帝巡幸西京,準備順道到涼陘去避暑。楊伯雄領著諫官們一起進宮勸諫。皇帝說“:讓我再慢慢考慮。”而楊伯雄仍然勸說個不停。同僚們都已經引退出去了,楊伯雄又過了很長時間才起身告退。當年到了涼陘,在巡行過程中果然出現了疏漏和失誤。皇帝又回想起楊伯雄說過的話,當回宮以後,任命他為禮部尚書,並對身邊的近臣們說:“群臣之中有才幹有氣度的人不少,但沒有人像伯雄那樣忠實。”皇帝又對伯雄說:“龍逄、比干都是因為忠諫而死的,如果他們能夠遇到明君,怎么會這樣呢!”楊伯雄回答說“:魏徵願意成為良臣,正是因為他認為自己遇到明君啊!”於是,皇帝對著宰相們說:“《尚書》上說:‘你們不要當面表示聽從,離開以後又另有說法。’我和你們一起治理天下,事情可不可行,應當立即當面陳說。卿等位居卿相,正是行道揚名之時,如偷安自便,僥倖於一時,如何向後世交代?”群臣都高呼萬歲。

大定十二年(1172),楊伯雄改任為沁南軍節度使,又召回朝廷任翰林學士承旨。丞相石琚退休時,皇帝問他:“誰能替代你?”石琚回答說“:伯雄可以。”當時人議論都認為石琚舉薦得人。朝廷又任命楊伯雄代理詹事職務。他知無不言,提出了許多匡助朝政的好見解。後來宮廷中的官員有狡詐善變的人時,人們便必定以稱讚楊詹事的正直來使他羞恥。後被任命為定武軍節度使,改任平陽尹。起先,張浩曾經在平陽任職,有仁政。楊伯雄當了平陽尹後,百姓們都稱頌他,並說:“前有張,後有楊。”又改任河中尹。死時六十五歲,謚為莊獻。他的弟弟叫伯傑和伯仁,族兄名伯淵。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大定二十二年(1182),中進士。調為鎮戎州判官、涇陽縣令、涇州觀察判官。補為尚書省令史。依照舊規定,必須試補兩個月以後才正式補用。蕭貢到尚書省只試用幾天,上司就認為他有才幹,當即正式補用他。後晉升為監察御史。提刑司上奏說,蕭貢在涇州時有美政,因而被升任北京轉運副使。雙親年老,便回家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舉薦蕭貢有文學才能,被任命為翰林修撰。蕭貢上書朝廷說:“近年的弊端,在於選拔人才不注意器度見識和品行,只要善於寫文書、不涉及吏議的就是能幹。用人時不注意因才任職,只拘泥於資格加以任用。爵名重器的賜予不慎重,人人懷有僥倖之心。選用守令不重視真才實學的人員,民眾遭受其害。希望朝廷提拔真才以振改淺薄的習俗,考核功績才能以確定職務功業,慎用名器以抑止僥倖之心,注重守令的選用以厚邦本。然後政令和教化可行,百事可舉了!”皇帝下詔讓文臣們寫一篇《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蕭貢所寫的被評為第一名,獲得皇帝賞賜的上等繒帛四端。蕭貢評論當時治政方面的五弊、開言路方面的四難,言辭懇切,被改任為治書侍御史。守父喪,服喪期滿重新任用,後改任右司員外郎,不久又轉任郎中,升國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他與陳大任一起修訂《遼史》。又改任刑部侍郎,歷任同知大興府事、德州防禦史,三次升遷任河東北路按察轉運使。

大安末年,改任彰德軍節度使。因“兵起不能守住城池,亡失百姓”的罪名,被降為同知通遠軍節度事。不久,又改任靜難軍節度使,歷任河東北路、南京路轉運使、御史中丞、戶部尚書。南京戒嚴時,被指責軍儲物資缺乏治罪,皇帝下詔釋放他不予追究。興定元年(1217)退休。元光二年(1223)去世,謚為文簡。蕭貢好學,讀書到老也不倦怠,注有《史記》一百卷。

溫迪罕締達,通習經史,從女真字開始任官,累遷至國史院編修官。起初,丞相希尹創造了女真字,並設立學校,讓訛離剌等人任教。後來讀的人越來越多了,他就轉為學習經史。原先納合椿年、紇石烈良弼都是從這條路後來直當到丞相的。溫迪罕締達被認為是最精深此道的。大定十二年(1172),朝廷下詔要締達所教的學生學習做詩和策文,如果寫得有文采的,就根據才學加以任用,自願繼續學習的也聽從選擇。大定十三年,設女真進士科。當年,徒單鎰等二十七人中進士。十五年,溫迪罕締達升任著作佐郎,和編修官宗璧、尚書省譯史阿魯、吏部令史張克忠一起翻譯和注釋經書。累遷任秘書丞。

大定十九年(1179),改任左贊善,因母親年老請求離職歸養。顯宗派內直丞六斤對溫迪罕締達說:“贊善,開始時並未任命你當這個官職,皇上對我說:‘我得到一個出類拔萃的人才,學問博通,應該讓他來輔導你有關德義方面知識。’過了幾天,任命你當了贊善。我自以為親身受到有關德義方面的教益,不勝欣喜。你現在還不能離去,不要心中為難。”過了許久,轉任翰林待制,死於任上。明昌五年(1194),追贈為翰林學士承旨,謚為文成。

張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進士,調任隰州軍事判官。有人誣告一家兄弟三人攔路搶劫,張翰暗訪得知真實情況,就向州里說明並釋放了他們。歷任東勝、義豐、會川縣令,補任尚書省令史,又任戶部主事,升為監察御史。服母喪,服終,調任山東路鹽使。服父喪,起復任尚書省都事、戶部員外郎。大安年間,平章政事獨吉思忠、參知政事承裕行省戍守邊境,張翰任左右司郎中,由於意見不一致,處置不得法,張翰多次力爭不被採納。承裕被逮捕後,衛紹王知道張翰事先已經提過不同看法,便召見他並加以安慰。改任知登聞鼓院,仍兼原來職務,又升為侍御史。貞..初年,任翰林直學士,充元帥府經歷官。中都戒嚴時,調度有方,改任戶部侍郎。

金宣宗遷都汴京,張翰規劃籌措糧草並隨從至真定,他上書皇帝進言五事:“一為強本,也就是要聚集兵士、遷徙豪強,以充實南京。二為足用,也就是說應當依照蔡州、汴河的舊渠道來通漕運。三為防亂,就是應當聚集義軍,發給官印,讓他們相互統帥,以使內部安定不致反覆。四為省事,是說縣、邑不能自保的應當加以合併,既可減少官員人數,又便於防盜。五為推恩,也就是應當廣施恩惠,以示天子所在地值得慶幸的意思。”皇帝略加施行了。

張翰一向善於治理煩難的事務,每到一處就辦理得有條不紊。升任河平軍節度使、都水監、提控軍馬使,不久又改為戶部尚書。當時,剛遷都南京,各種事情正是草創階段,張翰處置得有條有理。當年去世,謚為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