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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六十六

作者:魏收

孫紹 張普惠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父協,字文 和,上黨太守。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初為校書 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 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 失機,雖成必敗。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 畢世後仁,祚隆七百。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長安、鄴 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儲 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 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懷怨。中 正賣望於下里,主案舞筆於上台,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使 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 心不亡亂。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詭名托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藪,漁獵 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兼 職人子弟,隨逐浮游,南北東西,卜居莫定。關禁不修,任意取適。如此之徒,不 可勝數。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 日。流浪之徒,決須精校。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 勢,竊謂危矣。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 也。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隨洿隆以牧物。文質應世,道形自安; 洿隆獲衷;權勢亦濟。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 地。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臣以令之為體,即帝 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 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 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若令依古, 高祖之法,復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不理。然律令相須,不 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 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 實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正光初,兼中 書侍郎,使高麗。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久之,為徐兗和糴使。還朝,大陳軍 國利害,不報。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 通濟。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 霍均美,既致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 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臣雖愚短,具鑒始末。往在代都, 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 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 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今東南有竊號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 實尤人矣。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意。若仍持疑,變亂尋作, 肘腋一乖,大事去矣。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 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 正。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泣血上陳,願垂采察。若得言參 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墾切,不憚犯忤。但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 之,不見採納。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舍之而去, 世以此尚之。除驍騎將軍,使吐谷渾。還,為太府少卿。曾因朝見,靈太后謂曰: “卿年稍老矣。”紹曰:“臣年雖老,臣節乃少。”太后笑之。遷右將軍、太中大 夫。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紹於眾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眾外,竊 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雄甚駭愕,不測所以。未 幾有河陰之難。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建義初,除衛尉少卿,將軍如 故。轉金紫光祿大夫。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歷》,賜爵新昌子。 太昌初,遷左衛將軍、右光祿大夫。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贈都督冀瀛滄三州 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謚曰宣。

子伯元,襲。齊受禪,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彝,字鳳倫。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卒於武邑太守。贈征虜將 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身長八尺,容貌魁偉。父曄,為齊州中水縣令。 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及還鄉里,就程玄講習,精於《三禮》, 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 祖所知。轉尚書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 惠言論,亦善之。世宗初,轉積射將軍。澄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 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普惠奏記于澄曰:“竊聞三 殺九親,別疏昵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則 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 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禮》:大練之日,鼓素琴。蓋推以即吉也。 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 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又曰: ‘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注云:‘為其 忘哀疾。’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云:‘大功以 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食猶擇人,於射為惑。伏見 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舍。 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 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按《射儀》, 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鐘鼓弗設,不可謂樂。舍此二者,何用射 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庫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 趣,停之為便。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 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伏惟慈明遠被,萬民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 更廣訪,賜垂曲采,昭其管見之心,恕其讜言之責,則芻蕘無遺歌,輿人有獻誦矣。” 澄意納其言,託辭自罷,乃答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 今雖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既不勞民損公,任其私射,復何失也?且纂 文習武,人之常藝,豈可於常藝之間,要須令制乎?比適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務之 暇,肄藝良辰,亦未言費用庫物也。《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功,客至主 不絕樂。聽樂則可,觀武豈傷?直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澄轉揚州,啟普惠以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尋加威遠將軍。普惠既為 澄所知,歷佐二籓,甚有聲譽,鏇京之日,裝束藍縷,澄賚絹二十匹以充行資。還 朝,仍羽林監。

又澄遭太妃憂,臣僚為立碑頌,題碑欲雲“康王元妃之碑”。澄訪於普惠,答 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魯夫人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繼室 聲子’相對。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字以別 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既葬, 以謚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皆以謚配姓。 古者婦人從夫謚,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錫,乃萬代之高事,豈容於定名 之重,而不稱烈懿乎?”澄從之。

及王師大舉,重征鍾離,普惠為安樂王詮別將長史。班師,除揚烈將軍、相州 安北府司馬。遷步兵校尉。後以本官領河南尹丞。世宗崩,坐與甄楷等飲酒游從, 免官。驍騎將軍刁整,家有舊訓,將營儉葬。普惠以為矯時太甚,與整書論之。事 在《刁雍傳》。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降一階而敘;若才優擢授,不拘此限。熙 平中,吏部尚書李韶奏普惠有文學,依才優之例,宜特顯敘,敕除寧遠將軍、司空 倉曹參軍。朝議以不降階為榮。時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與三年,博士執意不同,詔群僚會議。 普惠議曰:“謹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於天子,為始封 之母矣。《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傳》曰:‘貴父命也。’鄭注 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父卒則皆得申。’此大夫 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命其所 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輕重顛倒,不可之甚者也。《傳》 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則當服其親服。若魯衛列國,相為服期,判無 疑矣。何以明之?《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傳》曰:‘何以 大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然則 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準公子,遠厭天王。故降有四品, 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名例不同,何可亂也?《禮》:大夫之 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 大邦,舍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亦不是過。《服問》曰:‘有 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公子雖厭,妻尚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則封 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承妃纂重,遠別先皇,更以先後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 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今既許其申服,而復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 《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傳》曰:‘何以期?父母長子 君服斬,妻則小君。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 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議者近背正經以附非類,差之毫毛,所失或遠。且天 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不聽子服其親乎?《記》曰:‘從服者, 所從亡,則已。’又曰:‘不為君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今所從既亡,不以 親服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若以諸王入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 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今之諸王,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 不得以諸侯言之。敢據《周禮》,輒同三年。”當時議者亦有同異。國子博士李郁 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普惠據《禮》還答,鄭重三返,郁議遂屈。轉諫議大夫。 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唯喜諫議得君。”

時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後父無“太上”之 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左右畏懼,莫敢為通。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磐石,乃密 表曰:

臣聞優名寶位,王者之所光錫;尊君愛親,臣子所以慎終。必使勳績相侔,號 秩相可,然後能顯揚當時,傳徽萬代者矣。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實 誕聖后,載育至尊,母儀四海,近樞克唯允之寄,居槐體論道之明。故以功餘九錫, 褒假鑾纛,深聖上之加隆,極慈後之至愛,憲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號, 竊謂未衷。何者?《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故曰“大哉乾元”,又曰 “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並大。《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 尊無二上。”明君臣不可並上。伏見詔書,以司徒為太上秦公,夫人為太上秦君。 夫人蒙號於前,司徒系之於後,尊光之美盛矣。竊惟高祖受禪於獻文皇帝,故仰尊 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 列於十亂,則司徒之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春秋傳》曰:“葬稱公,臣子辭。” 明不可復加上也。《書》曰:“茲予大饗於先王,爾祖其從與饗之。”司徒位尊屬 重,必當配饗先朝,稱太上以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漢祖創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靈後”,乃帝者之事。晉有“小 子侯”,尚曰僭之於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號於帝乎?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 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謙尊 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 道惡盈而好謙。”又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故受之以井。”此克吉定兆,而以 淺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清。伏願聖后,回日月之明, 察微臣之請,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逾之稱,畏困上之鑑,邀謙光之福,則天 下幸甚。

臣聞見災修德,災變成善。此太戊所以興殷,桑谷以之自滅。況今卜遷方始, 當修革之會,愚以為無上之名,不可假之,脫譏於千載,恐貽不言之咎。且君之於 臣,比葬三臨之,禮也。司徒誠為後父,實人臣也。雖子尊不加於父,乃天下母以 義斷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況乃應坤之載,承 天之重,而朔望於司徒之殯,晨昏於郊墓之間,雖聖思蒸蒸,其不虞宜戒。離宸極 之嚴居,疲雲蹕於道路,此亦億兆蒼生,瞻仰失圖。伏願尋《載馳》之不歸,存靜 方之光大,則草木可繁,人靈斯穆。臣職忝諫司,敢獻狂瞽,謹冒上聞,不敢宣露, 乞垂省覽,昭臣微款,脫得奉謁聖顏,曲盡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議其事,遣使 召普惠與相問答,又令侍中元義、中常侍賈璨監觀得失。任城王澄問普惠曰:“漢 高作帝,尊父為太上皇。今聖母臨朝,贈父太上公,求之故實,非為無準。且君舉 作則,何必循舊?”對曰:“天子稱詔,太后稱令,故周臣十亂,文母預焉。仰思 所難,竊謂非匹。”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故不稱耳。 何得以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對曰:“後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豈不 欲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未審太后何故謙於稱詔,而不謙於 太上。竊願聖后終其謙光。”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僭晉,褚氏臨朝,殷浩遺 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而致疑?”對曰:“褚裒以女輔政辭 不入朝。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稱其非,不記其是。不謂殿下以此賜難。” 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正經。”對曰:“雖非正 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公好古習禮,復固斯難?”御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 “張《表》雲,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僭。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晉小子, 義似相類。但不學不敢辨其是非。”普惠對曰:“中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 望於三獨?”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之號不應施於人臣。然周有太公 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可 稱;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義異,此亦非並。”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 有文子、武子。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於同也?”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 之跡,故跡同則謚同。太上者,尊極之位,豈得通施於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 “《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數雖殊,同名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 普惠厲聲訶翻曰:“禮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與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 舉,不得非極。雕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慚色,默不 復言。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言所見,至於用舍,固在應時。卿向答袁氏, 聲何太厲?”普惠對曰:“所言若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是非須辨, 非為苟競。”澄曰:“朝廷方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義,何雲乃 慮罪罰?”議者鹹以太后當朝,志相黨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 所同。渙汗已流,請依前詔。”太后復遣元義、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向召卿與 群臣對議,往復既終,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 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得難言。”普惠於是拜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普 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 官尸祿。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及議罷,旨 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時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秉 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一昨承胡司徒等,當面折庭諍,雖問難 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群後逡巡,庶僚拱默,雖 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聞風快然,敬裁此白。”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 實。

普惠以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征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何者?聞復高祖 舊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戰違法。仰惟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 秤,所以愛萬姓,從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麻之利, 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萬姓得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荷輕賦之饒, 不適於綿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職,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億兆樂於下。故 《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伏惟皇太后未臨朝之前,陛下居 諒暗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輻廣、度長、秤重、斗大,革 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 以未悅者也。尚書既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 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不思庫中大 有綿麻,而群官共竊之。愚臣以為於理未盡。何者?今宮人請調度,造衣物,必度 忖秤量。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未聞依律罪 州郡。若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者也。今百官 請俸,人樂長闊,並欲厚重,無復準極。得長闊厚重者,便雲其州能調,絹布精闊 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此百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今若必復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嚴禁,複本幅度,新綿麻之典, 依太和之稅。其在庫絹布並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 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總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 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 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伏願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自此之後,月一陛見。又以肅宗不親視朝, 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恤祀,成湯光六百之祚;嚴 父配天,孔子稱周公其人也。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 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鹹秩無文。而告朔朝廟,不親於明 堂;嘗禘郊社,多委於有司。觀射游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殖不 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 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從朝夕之 因,求秪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伏 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 發不寐,潔誠禋稞。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則一人有喜,兆民賴之。 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道由化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量撤 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 仍舊亦可,何必改作?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臣學不經遠,言多孟浪,忝職其憂, 不敢默爾。”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克日蝕,豫敕罷朝。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又表論時政得失。一 曰,審法度,平斗尺,調租務輕,賦役務省。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有 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四曰,興 滅國,繼絕世,勛親之胤,所宜收敘。書奏,肅宗、靈太后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 難詰,延對移時。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普惠僶俛不言。令曰: “卿似欲致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陳之。”對曰: “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父,夫、父之不可, 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或權時所行,在後以 為不可者,皆追而正之。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一皆抑之,豈蒼生黎 庶所仰望於聖德?”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煩擾。”普惠曰:“聖 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而不救,豈赤 子所望於慈母!”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普惠曰:“天下之親懿, 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微細之苦,何可得無?”太后曰:“彭城之苦, 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普惠曰:“聖后封彭城之三子,天下莫不忻至德,知 慈母之在上。臣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聖察。”太后曰:“卿雲‘興滅國, 繼絕世’,滅國絕世,竟復誰是?”普惠曰:“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 肉之不可棄,親親故也。竊見故太尉鹹陽王、冀州刺史京兆王,乃皇子皇孫,一德 之虧,自貽悔戾,沉淪幽壤,緬焉弗收,豈是興滅繼絕之意?乞收葬二王,封其子 孫,愚臣之願。”太后曰:“卿言有理,朕深戢之,當命公卿博議此事。”

及任城王澄薨,普惠以吏民之義,又荷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寒暑 風雨,無不必至。初,澄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靈太后既深悼澄,覽啟 從之。詔行之後,尚書諸郎以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放上省, 紛紜多日乃息。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瑰還國。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曰: “臣聞乾元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非類則不從。故能始萬物 而化天下者也。伏惟陛下叡哲欽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蠕蠕相害於 朔垂,妖師扇亂於江外,此乃封豕長蛇,不識王度,天將悔其罪,所以奉皇魏,故 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樂也。宜安民以悅其志,恭己以懷其心。而先自勞 擾,艱難下民,興師郊甸之內,遠投荒塞之外,救累世之勍敵,可謂無名之師。諺 曰‘唯亂門之無過’,愚情未見其可。當是邊將窺竊一時之功,不思兵為兇器,不 得已而用之者也。夫白登之役,漢祖親困之。樊噲欲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季布以 為不可,請斬之。千載以為美。況今旱酷異常,聖慈降膳,乃以萬五千人使楊鈞為 將而欲定蠕蠕,忤時而動,其可濟乎?阿那瑰投命皇朝,撫之可也,豈容困疲我兆 民以資天喪之虜?昔莊公納子糾,以致乾時之敗;魯僖以邾國,而有懸胄之恥。今 蠕蠕時亂,後主繼立,雖雲散亡,奸虞難抑。脫有井陘之慮,楊鈞之肉其可食乎! 高車、蠕蠕,連兵積年,饑饉相仍,須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並之。此卞 氏之高略,所以獲兩虎,不可不圖之。今土山告難,簡書相續,蓋亦無能為也,正 與今舉相會,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兩強,並興大眾。脫狂狡構間於其 間,而復事連中國,何以寧之?今宰輔專欲好小名,不圖安危大計,此微臣所以寒 心者也。那瑰之不還,負何信義?此機之際,北師宜停。臣言不及義,文書所經過, 不敢不陳。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二虜自滅之形,可以為殷鑑。伏願輯和萬國, 以靜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臣愚昧多違,必無可采,匹夫之智,願以呈獻。” 表奏,詔答曰:“夫窮鳥歸人,尚或興惻,況那瑰嬰禍流離,遠來依庇,在情在國, 何容弗矜?且納亡興喪,有國大義,皇魏堂堂,寧廢斯德?後主亂亡,似當非謬, 此送彼迎,想無拒戰。國義宜表,朝算已決,卿深誠厚慮,脫用嘉戢。但此段機略, 不獲相從,脫後不逮,勿憚匡言。”

時蕭衍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揚州刺史長孫稚遣別駕封壽入城固守,衍將 裴邃、湛僧率眾攻逼,詔普惠為持節、東道行台,攝軍司赴援之。軍始渡淮,而封 壽已棄城單馬而退。軍罷還朝。蕭衍弟子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款,朝廷頗事當迎,普 惠上疏,請赴揚州,移還蕭氏,不從。俄而,正德果逃還。涼州刺史石士基、行台 元洪超並贓貨被繩,以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即為西行台。以病辭免。除光祿 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群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運久絕。詔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 行台。給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東 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軍資板印之屬, 悉以自隨。普惠至南秦,停岐、涇、華、雍、豳、東秦六州兵武,召秦州兵武四千 人,分配四統;令送租兵連營接柵,相繼而進,運租車驢,隨機輸轉。別遣中散大 夫封答慰喻南秦,員外常侍楊公熙宣勞東益氐民。於時,南秦氐豪吳富聚合凶類, 所在邀劫。公熙既至,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密與普惠書,言公熙舊是蕃國之胤,而諸 氐與相見者,必有陰私,言宜加圖防。普惠乃符攝公熙,令赴南秦。公熙果已密遣 其從兄山虎與吳富同逆,又妄自說鄉里,紛動群氐,托雲與崔南秦有隙,拒而不赴。 租達平落,吳富等果脅車營,實公熙所潛遣也。後吳富雖為左右所殺,而徒黨猶盛。 秦□所綰武都、武階,租頗得達。東益群氐先款順,故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粟便 得入。其應入東益十萬石租,皆稽留費盡,升斗不至,鎮戍兵武,遂致飢虛,鹹恨 普惠經略不廣。事訖,普惠拜表按劾公熙。還朝,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冤屈,普惠上疏曰:

《詩》稱“文王孫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皆所 以明德睦親,維城作翰。漢祖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國以永存, 爰及苗裔。”又申之以丹書之信,重之以白馬之盟。其以強大分王,罪犯蹙邑者, 蓋有之矣;未聞父基子構,世載忠賢,一死一削,用為恆典者也。故尚書令臣肇, 未能遠稽古義,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詔,有親王二千戶、始蕃一千戶、二蕃五百戶、 三蕃三百戶,謂是親疏世減之法;又以開國五等,有所減之言,以為世減之趣。遂 立格奏奪,稱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謬之來,亦已甚矣。遂使勛親懷屈,幽顯 同冤,紛訟彌年,莫之能息。

臣輒遠研旨格,深窮其事,世變減奪,今古無據。又尋詔書,稱昔未可采,今 始列辭,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故樂良、樂安,同蕃異封;廣陽、安豐,屬別戶 等。安定之嫡,邑齊親王;河間戚近,更從蕃食。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倫級,勛 親兼樹,非世減之大驗者也。博陵襲爵,亦在太和之年,時不世減,以父嘗全食, 足戶充本,同之始封,減從今式。如此,則減者減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減之內。 減足之旨,乃為所貢所食耳。欲使諸王開國,弗專其民,賦役之差,貴賤有等。蓋 準擬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 分之一。是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故始封承襲,俱稱所減謂減之以貢, 食謂食之於國,斯實高祖霈然之詔。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帛,猶有未盡。 時尚書臣琇疑減足之參差,旨又判之,以開訓所減之旨,可以不疑於世減矣。而臣 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之法;以王封有親疏之等,謂是代削之 條。妄解成旨,雷同世奪。以此毒天下,民其從乎!故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樞弼 累朝,識洞今古,為尚書之日,殷勤執請,孜孜於重議。被旨不許,於此遂停。

又律罪例減,及先帝之緦麻;令給親恤,止當世之有服。律、令相違,威澤異 品。使七廟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則爵祿無窮,枝庶則屬內貶絕。儀刑作孚,億兆 何觀。夫一人吁嗟,尚曰虧治。今諸王五等,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訟其切。陳 訴之案,盈於省曹,朝言巷議,鹹雲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萬國,親諸侯,睦九族 之義也。

臣猥忝今任,於茲五年,推尋旨格,謂無世減之理。請近遵高祖減食之謨,遠 循百代象賢之誥,退由九伐,進從九儀,則刑罰有倫,封不虛黜。斯乃文王所以克 慎,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訪冤滯,愚以此為大者。求尋光錫 之詔,並諸條格,所奪所請,事事窮審。諸王開國,非犯罪削奪者,並求還復。其 昔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令式者,從前則力多於親懿,全奪則減足之格不行,愚 謂祿力並應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則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戶邑雖盈之減兩。秦既 有全食足戶之異,故不得同於新封之力耳。親恤所裒,請依律斷。伏惟親親尊賢, 位必功立。尊賢以司民,可不慎乎?親親以牧族,其可棄乎?如脫蒙允求以旨判為 始,其前來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聞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鹹有一德,殷湯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從, 風動草偃;畏之如雷電,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綏萬國,若天之無不覆, 地之無不載。遷都之構,庶方子來,泛澤所沾,降及陪皁。寧有岳牧、二千石、縣 令、丞、尉、治中、別駕及諸軍幢,受命於朝廷,而可不預乎?此之班駁,雲雨之 不平,謂是當時有司出納之未允。何以明之?仰尋世宗詔書,百官普進一級,中有 朝臣刺史登時褒授,則內外貴賤,莫不同澤。又覆奏稱爰及陪皁,明無不逮。自後 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限以泛前,更為年斷。六年、三年之考,以 意折之;泛前、泛後之歲,隔而絕之。遂使如綸之旨,頓於一朝。泛前六年上第者 全不得泛,三年上第者蒙半階而已。泛前泛後合考者隔絕而不得,無考者無折而全。 泛前泛後,有考無考,並蒙全泛。與否乖違,勤舊彌屈。差若毫釐,謬以千里,其 此之謂乎?《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下,可不慎歟!”言之不從,無以 抑之,遂奏奪牧守外祿,全不與泛。散官改為四年之考,泛前者八年一階。政令不 一,冤訟惟甚,與而復奪,其本在茲。致使邀駕擊鼓者,無理以加其罪;誹謗公聽 者,無辭以抑其言。噂沓所由生,慢悖所由起。

夫琴瑟不調,澆而更張。善人,國之本也,其可棄乎?《詩》云:“樂只君子, 邦家之基。”《堯典》曰:“克明俊德。”《呂刑》曰:“何擇非人。”《周官》 曰:“官弗必備惟其人。”《咎繇》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詩》云: “人之雲亡,邦國殄悴。”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孔子曰:“不患貧而 患不均。”如此則官必擇人,泛則宜溥。請遠遵正始元旨,近準聖明二泛,內外百 官,悉同一階,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則同雲共澍,四海均洽。如謂未可, 宜以權理折之。

《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實位曰仁。”《春秋傳》曰:“一曰擇人。” 如此,則乃可無泛,不可無考,守宰之泛,既以追奪,則百官之泛,不應獨沾。溥 澤既收,復誰敢怨!夫三載之考,興於太和;再周之陟,通於景明。閒劇祿力,自 有加減。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則三年,朝官既祿等平曹,更四周乃陟。考祿參差, 各稱其枉。且一日從軍征戍,苦於煩任終年;專使決斷,重於陪臣恆上。若通為三 載之考,無泛隔折,則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群口,遠綏四方。

日昳求賢,猶有所失,況不遵擇人之訓,唯以停久而進乎?自今已後,考黜願 以三宅革心,選進願以三俊居德。《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其人, 惟爾弗任。”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臣忝官樞副,毗察冤訟,寤寐惟省, 謂宜追正,愚固所陳,萬無可采。

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雜 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宰守因此綰攝有方,奸盜 不起,民以為便。蕭衍遣將胡廣來寇安陽,軍主陳明祖等脅白沙、鹿城二戍,衍又 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竊陷石頭戍,徑據安陂城;郢州新塘之賊,近在州西 數十里。普惠前後命將拒戰,並破之。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冀州人侯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其 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其合 門拯給之。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時年五十八。贈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謚曰宣 恭。

長子榮俊,武定末,齊王相府屬。

榮俊弟龍子,揚州驃騎府長史。

史臣曰:孫紹關右之士,又能指論世務,亦其志也。張普惠明達典故,強直從 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