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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六十五

作者:魏收

宋翻 辛雄 羊深 楊機 高崇

宋翻,字飛鳥,廣平列人人也,吏部尚書弁族弟。少有操尚,世人以剛斷許之。 世宗初,起家奉朝請,本州治中、廣平王郎中令。尋拜河陰令。

翻弟道璵,先為冀州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愉反,逼道璵為官,翻與弟世景俱 囚廷尉。道璵後棄愉歸罪京師,猶坐身死,翻、世景除名。久之,拜翻治書侍御史、 洛陽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又遷左將軍、南兗州刺史。時蕭衍遣 將先據荊山,規將寇竊。屬壽春淪陷,賊遂乘勢徑趨項城。翻遣將成僧達潛軍討襲, 頻戰破之,自是州境帖然。

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尹。初,翻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 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 流汗沾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翻曰: “且置南牆下,以待豪家。”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命取尾青 以鎮之。既免,入訴於世宗。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罪。翻具自陳狀。詔曰: “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 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小駒者耳。”於是威振京師。及為洛陽,迄 於為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滅損。永安三年,卒於位。贈侍中、 衛將軍、相州刺史。出帝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 謚曰貞烈。

子思遠,卒於司空從事中郎。

翻弟毓,字道和,敦篤有志行。平西將軍、太中大夫。

子世軌,齊文襄王大將軍府祭酒。

毓弟世景,在《良吏傳》。

世景弟叔集,亦有學行。征東裴衍之討葛榮也,表為員外散騎侍郎,引同戎役。 及衍敗,同時遇害。

叔集弟道璵,少而敏俊。世宗初,以才學被召,與秘書丞孫惠蔚典校群書,考 正同異。自太學博士轉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臨死,作詩及輓歌詞,寄之親朋,以 見怨痛。道璵又曾贈著作佐郎張始均詩,其末章云:“子深懷璧憂,余有當門病。” 道璵既不免難,始均亦遇世禍,時鹹怪之。無子,兄毓以第三子子叔繼。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父暢,字幼達,大將軍諮議參軍、汝南鄉郡二郡 太守,太和中,本郡中正。雄有孝性,頗涉書史,好刑名,廉謹雅素,不妄交友, 喜怒不形於色。釋褐奉朝請。父於郡遇患,雄自免歸,晨夜扶抱。及父喪居憂,殆 不可識,為世所稱。

正始初,除給事中,十年不遷職,乃以病免。清河王懌為司空,辟戶曹參軍, 攝田曹事。懌遷司徒,仍隨授戶曹參軍。並當煩劇,諍訟填委。雄用心平直,加以 閒明,政事經其斷割,莫不悅服。懌重之,每謂人曰:“必也無訟乎?辛雄其有焉。” 由是名顯。懌遷太尉,又為記室參軍。神龜中,除尚書駕部郎中,轉三公郎。其年, 沙汰郎官,唯雄與羊深等八人見留,余悉罷遣,更授李琰等。

先是,御史中尉、東平王元匡復欲輿棺諫諍,尚書令、任城王澄劾匡大不敬, 詔恕死為民。雄奏理匡曰:“竊惟白衣元匡,歷奉三朝,每蒙寵遇。謇諤之性,簡 自帝心;鷹鸇之志,形於在昔。故高祖錫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彈糾。至若茹皓升 輦,匡斥宜下之言;高肇當政,匡陳擅權之表。剛毅忠款,群臣莫及;骨鯁之跡, 朝野共知。當高肇之時,匡造棺致諫,主聖臣直,卒以無咎。假欲重造,先帝已容 之於前,陛下亦宜寬之於後,況其元列由緒與罪按不同也。脫終貶黜,不在朝廷, 恐杜忠臣之口,塞諫者之心,乖琴瑟之至和,違鹽梅之相濟。祁奚云:叔向之賢, 可及十世。而匡不免其身,實可嗟惜。”未幾,匡除龍驤將軍、平州刺史。右僕射 元欽謂左僕射蕭寶夤曰:“至如辛郎中才用,省中諸人莫出其右。”寶夤曰:“吾 聞游僕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治省事,足矣。’今日之賞,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 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詔令門下、尚書、廷尉議之。雄議曰:

《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今議者不忍 罪奸吏,使出入縱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殷勤隱恤者也!仰 尋周公不減流言之愆,俯惟釋之不加驚馬之辟,所以小大用情,貴在得所。失之千 里,差在毫釐。雄久執案牘,數見疑訟,職掌三千,願言者六。

一曰:御史所糾,有注其逃走者。及其出訴,或為公使,本曹給過所有指,如 不推檢,文案灼然者,雪之。二曰:御史赦前注獲見贓,不辨行賕主名。檢無賂以 置直之主,宜應洗復。三曰:經拷不引,傍無三證,比以獄案既成,因即除削。或 有據令奏復者,與奪不同,未獲為通例。又須定何如得為證人。若必須三人對見受 財,然後成證,則於理太寬。若傳聞即為證,則於理太急。令請以行賕後三人俱見, 物及證狀顯著,準以為驗。四曰:赦前斷事,或引律乖錯,使除復失衷,雖案成經 赦,宜追從律。五曰:經赦除名之後,或邀駕訴枉,被旨重究;或訴省稱冤,為奏 更檢。事付有司,未被研判,遂遇恩宥。如此之徒,謂不得異於常格,依前案為定。 若不合拷究,已復之流,請不追奪。六曰:或受辭下檢反覆,使鞫獄證占分明,理 合清雪,未及告案,忽逢恩赦。若從證占而雪,則違正格;如除其名,罪濫潔士。 以為罪須案成,雪以占定,若拷未畢格及要證一人未集者,不得為占定。

古人雖患察獄之不精,未聞知冤而不理。今之所陳,實士師之深疑,朝夕之急 務,願垂察焉。

詔從雄議。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庶人無致仕之文。《禮記》:“八 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鄭玄注云:“復除之。”然則止復庶民,非 公卿大夫士之謂。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書奏,肅宗納之。以母憂去任。 卒哭,右僕射元欽奏雄起復為郎。俄兼司州別駕,加前軍將軍。

孝昌元年,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城南叛,蕭衍遣蕭綜來據彭城。時遣大都督、安 豐王延明督臨淮王彧討之,盤桓不進。乃詔雄副太常少卿元晦為使,給齊庫刀,持 節、乘驛催軍,有違即令斬決。肅宗謂雄曰:“誨朕家諸子,摽以親懿。籌策機計, 仗卿取勝耳。”到軍,勒令並進徐州,綜送降款。冀州刺史侯剛啟為長史,肅宗以 雄長於世務,惜不許之,更除司空長史。於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 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肅宗欲親討,以荊州為先,詔雄為行台 左丞,與前軍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鵶路。衍稽留未進,彧師已次汝濱。 北溝求救,彧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雄曰:“今裴衍未至,王士眾已集,蠻左唐 突,撓亂近畿,梁汝之間,民不安業,若不時撲滅,更為深害。王秉麾閫外,唯利 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苟安社稷,理可專裁。所謂臣率義而行,不待命者也。” 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雄以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 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賊聞之,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 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 子。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鐘鼓之聲, 見旌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懸於前,欲罷不能 耳。自秦隴逆節,將歷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師 眾,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 降明詔,賞不移時。然兵將之勛,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致令節士無所 勸慕,庸人無所畏懾。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此其所以 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若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臣聞 必不得已,去食就信。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 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臣既庸弱,忝當戎使,職司所見, 輒敢上聞。惟陛下審其可否。”

會右丞闕,肅宗詔僕射、城陽王徽舉人,徽遙舉雄。仍除輔國將軍、尚書右丞。 尋轉吏部郎中,遷平東將軍、光祿大夫,郎中如故。上疏曰:“帝王之道,莫尚於 安民,安民之本,莫加於禮律。禮律既設,擇賢而行之,天下雍熙,無非任賢之功 也。故虞舜之盛,穆穆標美;文王受命,濟濟以康。高祖孝文皇帝,天縱大聖,開 復典謨,選三代之異禮,采二漢之典法。端拱而四方安,刑措而兆民治。世宗重光 繼軌,每念聿修,官人有道,萬里清謐。陛下劬勞日昃,躬親庶政,求瘼恤民,無 時暫憩,而黔首紛然,兵車不息。以臣愚見,可得而言。自神龜末來,專以停年為 選。士無善惡,歲久先敘;職無劇易,名到授官。執按之吏,以差次日月為功能; 銓衡之人,以簡用老舊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貪鄙。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碩 鼠以百里之命,皆貨賄是求,肆心縱意。禁制雖煩,不勝其欲。致令徭役不均,發 調違謬,箕斂盈門,囚執滿道。二聖明詔,寢而不遵;畫一之法,懸而不用。自此 夷夏之民相將為亂。豈有餘憾哉?蓋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當今天 下黔黎,久經寇賊,父死兄亡,子弟淪陷,流離艱危,十室而九,白骨不收,孤煢 靡恤,財殫力盡,無以卒歲。宜及此時,早加慰撫。蓋助陛下治天下者,惟在守令, 最須簡置,以康國道。但郡縣選舉,由來共輕;貴游俊才,莫肯居此。宜改其弊, 以定官方。請上等郡縣為第一清,中等為第二清,下等為第三清。選補之法,妙盡 才望,如不可並,後地先才。不得拘以停年,竟無銓革。三載黜陟,有稱者補在京 名官,如前代故事,不歷郡縣不得為內職。則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強 暴自息,刑政日平,民俗奉化矣。復何憂於不治,何恤於逆徒也。竊見今之守令, 清慎奉治,則政平訟理;有非其才,則綱維荒穢。伏願陛下暫留天心,校其利害, 則臣言可驗,不待終朝。昔杜畿寬惠,河東無警;蘇則分糧,金城克復。略觀今古, 風俗遷訛,罔不任賢,以相化革,朝任夕治,功可立待。若遵常習故,不明選典, 欲以靜民,便恐無日。”書奏,會肅宗崩。

初,蕭寶夤在雍州起逆,城人侯眾德等討逐之,多蒙爵賞。武泰中,詔雄兼尚 書,為關西賞勛大使。未行之間,會爾朱榮入洛,及河陰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 不出。莊帝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分。”莊帝曰:“寧失 亡而用之,不可失存而不用也。”遂除度支尚書,加安南將軍。元顥入洛也,北中 郎將楊侃從駕北出,莊帝以侃為度支尚書。及乘輿反洛,復召雄上。雄面辭曰: “臣不能死事,俯眉從賊,乃是朝廷罪人,縱陛下不賜誅罰,而北來尚書勛高義重, 臣宜避賢路。”莊帝曰:“卿且還本司,朕當別有處分。”遂解侃尚書。

未幾,詔雄以本官兼侍中、關西慰勞大使。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 宜悉不征。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民命。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 檢,不得均一。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 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 卓然者,宜表其門閭。仍啟曰:“臣聞王者愛民之道有六:一曰利之,二曰成之, 三曰生之,四曰與之,五曰樂之,六曰喜之。使民不失其時,則成之也;省刑罰, 則生之也;薄賦斂,則與之也;無多徭役,則樂之也;吏靜不苛,則喜之也。伏惟 陛下道邁前王,功超往代,敷春風而鼓俗,旌至德以調民。生之養之,正當茲日; 悅近來遠,亦是今時。臣既忝將命,宣揚聖澤,前件六事,謂所宜行。若不除煩收 疾,惠孤恤寡,便是徒乘官驛,虛號王人,往還有費於郵亭,皇恩無逮於民俗。謹 率愚管,敢以陳聞,乞垂覽許。”莊帝從之,因詔民年七十者授縣,八十者授郡, 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三年,遷鎮南將軍、都官尚書、行河南尹。普泰時,為鎮軍將軍、殿中尚書, 又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秦州大中正。太昌中,又除殿中尚書、兼吏部尚書。尋 除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仍尚書。永熙二年三月,又兼吏部尚書。於時近習專 恣,請託不已,雄懼其讒慝,不能確然守正,論者頗譏之。

出帝南狩,雄兼左僕射留守京師。永熙末,兼侍中。帝入關右,齊獻武王至洛, 於永寧寺集朝士,責讓雄及尚書崔孝芬、劉欽、楊機等曰:“為臣奉主,扶危救亂。 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寵,急便竄避,臣節安在?”諸人默然不能對。雄 對曰:“當主上信狎近臣,雄等不與謀議;及乘輿西邁,若即奔隨,便恐跡同佞黨; 留待大王,便以不從蒙責。雄等進退如此,不能自委溝壑,實為慚負。”王復責曰: “卿等備位納言,當以身報國,不能盡忠,依附諂佞,未聞卿等諫諍一言,使國家 之事忽至於此,罪欲何歸也!”乃誅之,時年五十。沒其家口。二子士璨、士貞, 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學涉文史,溫良雅正。初為兗州安東府主簿。與秘書丞 同郡李伯尚有舊,伯尚與鹹陽王禧同逆,逃竄投纂。事覺,坐免官。積十餘年,除 奉朝請。稍轉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及欲定考,懌曰:“辛騎兵 有學有才,宜為上第。”轉越騎校尉。尚書令李崇北伐蠕蠕,引為錄事參軍。臨淮 王彧北征,以纂隨崇有稱,啟為長史。及廣陽王淵北伐,又引為長史。尋拜諫議大 夫。雅為彧所稱嘆,屢在朝廷薦舉之。

蕭衍遣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持節、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率眾赴接,至便 破之。義宗等以其勁速,不敢復進。於時海內多虞,京師更無繼援,惟以二千餘兵 捍禦疆埸。又詔為荊州軍司,除驍騎將軍,加輔國將軍。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 賊甚憚之。會肅宗崩,諱至。鹹以對敵,欲秘凶問。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 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還入州城,申以盟約。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莊帝即 位,除通直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兼尚書,仍行台。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擒之。 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台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入朝,言於莊帝, 稱纂固節危城,宜蒙爵賞,以勸將來。帝乃下詔慰勉之。

尋除持節、平東將軍、中郎將,賜絹五十匹、金裝刀一口。永安二年,元顥乘 勝,卒至城下。爾朱世隆狼狽退還,城內空虛,遂為顥擒。及莊帝還宮,纂謝不守 之罪。帝曰:“於時朕亦北巡。東軍不守,豈卿之過?”還鎮虎牢,俄轉中軍將軍、 滎陽太守。民有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為患。 纂伺捕擒獲,梟於郡市,百姓忻然。加鎮東將軍。太昌中,除左光祿大夫。纂僑寓 洛陽,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使持節、河內太守。齊獻武王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王曰: “纂受詔於此,本有御防。大王忠貞王室,扶獎顛危,纂敢不匍匐。”王曰:“吾 志去奸佞,以康國道,河內此言,深得王臣之節。”因命前侍中司馬子如曰:“吾 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便入洛。

九月,行西荊州事、兼尚書、南道行台,尋正刺史。時蠻酋樊五能破析陽郡, 應宇文黑獺。纂議欲出軍討之,纂行台郎中李廣諫曰:“析陽四面無民,唯一城之 地耳。山路深險,表里群蠻。今若少遣軍,則力不能制賊;多遣,則減徹防衛,根 本虛弱。脫不如意,便大挫威名。人情一去,州城難保。”纂曰:“豈得縱賊不討, 令其為患日深!”廣曰:“今日之事,唯須萬全。且慮在心腹,何暇疥癬?聞台軍 已破洪威,計不久應至。公但約勒屬城,使各修完壘壁,善撫百姓,以待救兵。雖 失析陽,如棄雞肋。”纂曰:“卿言自是一途,我意以為不爾。”遂遣兵攻之,不 克而敗,諸將因亡不返。城人又密招西賊,黑獺遣都督獨孤如願率軍潛至,突入州 城,遂至閣。纂左右惟五六人,短兵接戰,為賊所擒,遂害之。贈都督定殷二州 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定州刺史。

子子炎,武定中,博陵太守。

雄從祖曇護,以謹厚見稱。卒於并州州都。

子熾,武定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雄族祖琛,字僧貴。父敬宗,延興中,代郡太守。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 母兄弟悉無恙,垂涕久之。釋褐奉朝請,滎陽郡丞。太守元麗性頗使酒,琛每諫之。 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高祖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 郡事,如太守也。”景明中,為伏波將軍、濟州輔國府長史。轉奉車都尉,出為揚 州征南府長史。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諍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 後加龍驤將軍,帶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 佐何如人耳?”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 崇有慚色。卒於官。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當官奉法,在所有 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為侍御史,監揚州軍。賊平,錄勛書,時崇猶為 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崇曰:“我昔值其父,今復逢其子。”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東益州征虜府外兵參軍。府主魏子建為山南行台, 以為郎中,有軍國機斷。還京,於滎陽為人劫害。贈征虜將軍、東秦州刺史。

俊弟術,武定末,散騎常侍。

術弟休,字季令。休弟修,字季緒。俱有學尚,亦早卒,時人傷惜之。

琛族子珍之,少有氣力。太尉鎧曹行參軍,稍遷中堅將軍、司徒錄事參軍、廣 州大中正。丁憂去任。尋起為汝北太守。永安中,司空諮議參軍、通直常侍。永熙 中,襄城太守。天平初,洛州以南人情駭懼,敕為大使,持節慰諭廣洛二州。三年, 除征東將軍、行陽平郡事。郡民路黑奴起逆攻郡,為黑奴所執。諸賊勸殺之,黑奴 曰:“成敗未可知,何為先殺太守也?”乃將珍之自隨,待遇以禮。右衛將軍郭瓊 討平黑奴,乃得免。興和中,為衛將軍、司徒司馬。武定三年,除驃騎將軍、北海 太守。還為儀同開府長史、兼光祿少卿。未幾,詔珍之持節為廣洛北荊揚雍襄六州 慰勞大使、北荊鎮城、行廣州事,招納有稱。齊文襄王遣書慰勉,賜以衣帛。尋敕 行平州,卒於官。贈驃騎大將軍、洛州刺史,謚曰恭。

子懿,武定末,開府鎧曹參軍。

羊深,字文淵,太山平陽人,梁州刺史祉第二子也。早有風尚,學涉經史,好 文章,兼長几案。少與隴西李神俊同志相友。自司空府記室參軍轉輕車將軍、尚書 騎兵郎。尋轉駕部,加右軍將軍。於時沙汰郎官,務精才實,深以才堪見留。在公 明斷,尚書僕射崔亮、吏部尚書甄琛鹹敬重之。肅宗行釋奠之禮,講《孝經》,儕 輩之中獨蒙引聽,時論美之。

正光末,北地人車金雀等帥羌胡反叛,高平賊宿勤明達寇豳夏諸州。北海王顥 為都督、行台討之,以深為持節、通直散騎常侍、行台左丞、軍司,仍領郎中。顥 敗,還京。頃之,遷尚書左丞,加平東將軍、光祿大夫。蕭寶夤反,攻圍華州。王 平、薛鳳賢等聚眾作逆,敕深兼給事黃門侍郎,與大行台僕射長孫稚共會潼關,規 模進止。事平,以功賜爵新泰男。

靈太后曾幸邙山,集僧尼齋會,公卿盡在座。會事將終,太后引見深,欣然勞 問之。深謝曰:“臣蒙國厚恩,世荷榮遇,寇難未平,是臣憂責,而隆私忽被,犬 馬知歸。”太后顧謂左右曰:“羊深真忠臣也。”舉坐傾心。孝昌末,徐方多事, 以深為東道慰勞使,即為二徐行台。莊帝踐祚,除安東將軍、太府卿,又為二兗行 台。深處分軍國,損益隨機,亦有時譽。

初,爾朱榮殺害朝士。深第七弟侃為太山太守,性粗武,遂率鄉人外托蕭衍。 深在彭城,忽得侃書,招深同逆。深慨然流涕,斬侃使人,並書表聞。莊帝乃下詔 曰:“羊侃作逆,霧起瑕丘,擁集不逞,扇擾疆場。傾宗之禍,侃乃自貽;累世之 節,一朝毀污。羊深血誠奉國,秉操罔貳,聞弟猖勃,自劾請罪。此之丹款,實戢 於懷。且叔向復位,《春秋》稱美;深之慷慨,氣同古人。忠烈遠彰,赤心已著。 可令還朝,面受委敕。”乃歸京師,除名。久之,除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元 顥入洛,以深兼黃門郎。顥平,免官。後拜大鴻臚卿。普泰初,遷散騎常侍、衛將 軍、右光祿大夫,監《起居注》。自天下多事,東西二省官員委積,前廢帝敕深與 常侍盧道虔、元晏、元法壽選人補定,自奉朝請以上,各有沙汰。尋兼侍中,廢帝 甚親待之。

是時膠序廢替,名教陵遲,深乃上疏曰:

臣聞崇禮建學,列代之所修;尊經重道,百王所不易。是以均塾洞啟,昭明之 頌載揚;膠序大辟,都穆之詠斯顯。伏惟大魏,乘乾統物,欽若奉時,模唐軌虞, 率由前訓。重以高祖繼聖垂衣,儒風載蔚,得才之盛,如彼薪楢。固以追隆周而並 驅,駕炎漢而獨邁。宣皇下武,式遵舊章,用能揄揚盛烈,聿修厥美。自茲已降, 世極道消,風猷稍遠,澆薄方競,退讓寂寥,馳競靡節。進必吏能,升非學藝。是 使刀筆小用,計日而期榮;專經大才,甘心於陋巷。然治之為本,所貴得賢,苟值 其人,豈拘常檢?三代、兩漢,異世間出。或釋褐中林,郁登卿尹;或投竿釣渚, 徑升公相。事炳丹青,義在往策。彼哉邈乎,不可勝紀。

竊以今之所用,弗修前矩。至如當世通儒,冠時盛德,見征不過四門,登庸不 越九品。以此取士,求之濟治,譬猶卻行以及前,之燕而向楚。積習之不可者,其 所由來漸矣。昔魯興泮宮,頌聲爰發;鄭廢學校,《國風》以譏。將以納民軌物, 莫始於經禮;《菁莪》育才,義光於篇什。自兵亂以來,垂將十載,干戈日陳,俎 豆斯闕。四海荒涼,民物凋敝,名教頓虧,風流殆盡。世之陵夷,可為嘆息。

陛下中興纂歷,理運惟新,方隅稍康,實惟文德。但禮賢崇讓之科,沿世未備; 還淳反樸之化,起言斯繆。夫先黃老而退《六經》,史遷終其成蠹;貴玄虛而賤儒 術,應氏所以亢言。臣雖不敏,敢忘前載。且魏武在戎,尚修學校;宣尼確論,造 次必儒。臣愚以為宜重修國學,廣延胄子,使函丈之教日聞,釋奠之禮不闕。並詔 天下郡國,興立儒教。考課之程,鹹依舊典。苟經明行修,宜擢以不次。抑斗筲喋 喋之才,進大雅汪汪之德。博收鴻生,以光顧問;縶維奇異,共精得失。使區寰之 內,競務仁義之風;荒散之餘,漸知禮樂之用。豈不美哉!臣誠暗短,敢慕前訓, 用稽古義,上塵聽覽。伏願陛下,垂就日之監,齊非煙之化,倘以臣言可采,乞特 施行。

廢帝善之。

出帝初,拜中書令。頃之,轉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永熙三年六月,以深 兼御史中尉、東道軍司。及出帝入關,深與樊子鵠等同逆於兗州。子鵠署深為齊州 刺史,於太山博縣商王村結壘,招引山齊之民。天平二年正月,大軍討破之,於陳 斬深。

子肅,武定末,儀同開府東閣祭酒。

楊機,字顯略,天水冀人。祖伏恩,郡功曹,赫連屈丐時將家奔洛陽,因以家 焉。機少有志節,為士流所稱。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郡事。或 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何得委事於機,高臥而已?”暉曰:“吾聞君子 勞於求士,逸於任賢。故前代有坐嘯之人,主諾之守。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解褐奉朝請。於時皇子國官,多非其人,詔選清直之士,機見舉為京兆王愉國 中尉,愉甚敬憚之。遷給事中、伏波將軍、廷尉評。延昌中,行河陰縣事。機當官 正色,不避權勢,明達政事,斷獄以情,甚有聲譽。平東將軍、荊州刺史楊大眼啟 為其府長史。熙平中,為涇州平西府長史。尋授河陰令,轉洛陽令,京輦伏其威風, 希有乾犯。凡訴訟者,一經其前後,皆識其名姓,並記事理,世鹹異之。遷鎮軍將 軍、司州治中,轉別駕。荊州蠻叛,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討之。還,除中散大夫, 復為別駕,州牧、高陽王雍事多委機。出除清河內史,轉左將軍、河北太守,並有 能名。建義初,拜平南將軍、光祿大夫、兼廷尉卿。又除安南將軍、司州別駕。未 幾,行河南尹。轉廷尉卿,徙衛尉卿,出除安西將軍、華州刺史。永熙中,衛將軍、 右光祿大夫。尋除度支尚書。機方直之心久而彌厲,奉公正己,為時所稱。家貧無 馬,多乘小犢車,時論許其清白。與辛雄等並誅,年五十九。

子毗羅,解褐開府參軍事,卒於鎮遠將軍。

機兄順,字元信,梁郡太守。

順子僧靜,武定中,太中大夫。

機兄子虬,少有公幹,頻為司州記室戶曹從事。早卒。

高崇,字積善,渤海蓚人。四世祖撫,晉永嘉中與兄顧避難奔於高麗。父潛, 顯祖初歸國,賜爵開陽男,居遼東,詔以沮渠牧犍女賜潛為妻,封武威公主。拜駙 馬都尉,加寧遠將軍,卒。

崇少聰敏,以端謹見稱。征為中散,稍遷尚書三公郎。家資富厚,僮僕千餘, 而崇志尚儉素,車馬器服,充事而已。自修潔,與物無競。初崇舅氏坐事誅,公主 痛本生絕胤,遂以崇繼牧犍後,改姓沮渠。景明中,啟複本姓,襲爵,遷領軍長史、 伏波將軍、洛陽令。為政清斷,吏民畏其威風,每有發擿,不避強御,縣內肅然。 朝廷方有遷授,會病卒,年三十七。贈漁陽太守。永安二年,復贈征虜將軍、滄州 刺史,謚曰成。

初,崇謂友人曰:“仲尼四科,德行為首。人能立身約己,不忘典訓,斯亦足 矣。故吾諸子。囗”

子謙之,字道讓。少事後母李以孝聞,李亦撫育過於己生,人莫能辨其兄弟所 出同異。論者兩重之。及長,屏絕人事,專意經史,天文、算曆、圖緯之書,多所 該涉,日誦數千言,好文章,留意《老》、《易》。襲爵,釋褐奉朝請,加宣威將 軍,轉奉車都尉、廷尉丞。正光中,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及蠕蠕大 掠而還,置孚歸國。事下廷尉,卿及監以下謂孚無坐,惟謙之以孚辱命,□以流罪。 尚書同卿執,詔可謙之奏。

孝昌初,行河陰縣令。先是,有人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市人馬,因逃去。 詔令追捕,必得以聞。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市,宣言是前詐市馬賊,今欲刑之。 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議者。有二人相見忻然曰:“無復憂矣。”執送按問,具伏盜馬, 徒黨悉獲。並出前後盜竊之處,資貨甚多,遠年失物之家,各來得其本物。具以狀 奏。尋詔除寧遠將軍,正河陰令。在縣二年,損益治體,多為故事。弟道穆為御史, 在公亦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

舊制,二縣令得面陳得失,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罷。謙之乃上疏 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撓,稱是官方,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 守器之節。但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皆有盜憎之色,鹹起怨 上之心。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明詔,得使面陳所懷。臣亡父先臣崇之為 洛陽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斂手,無敢幹政。近日以來,此制遂寢,致使神 宰威輕,下情不達。今二聖遠遵堯舜,憲章高祖。愚臣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乞 新舊典,更明往制。庶奸豪知禁,頗自屏心。”詔曰:“此啟深會朕意,付外量聞。”

謙之又上疏曰:

臣聞夏德中微,少康成克復之主;周道將廢,宣王立中興之功。則知國無常安, 世無恆敝,唯在明主所以變之有方,化之有道耳。

自正光已來,邊城屢擾,命將出師,相繼於路,軍費戎資,委輸不絕。至如弓 格賞募,鹹有出身;槊刺斬首,又蒙階級。故四方壯士,願征者多,各各為己,公 私兩利。若使軍帥必得其人,賞勛不失其實,則何賊不平,何征不捷也!諸守帥或 非其才,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別倩他人引弓格,虛受征官。身不赴陳,惟遣奴客充 數而已,對寇臨敵,曾不彎弓。則是王爵虛加,征夫多闕,賊虜何可殄除,忠貞何 以勸誡也?且近習、侍臣、戚屬、朝士,請託官曹,擅作威福。如有清貞奉法不為 回者,鹹共譖毀,橫受罪罰。在朝顧望,誰肯申聞?蔽上擁下,虧風壞政。使讒諂 甘心,忠讜息義。

況且頻年以來,多有徵發,民不堪命,動致流離,苟保妻子,競逃王役,不復 顧其桑井,憚比刑書。正由還有必困之理,歸無自安之路。若聽歸其本業,徭役微 甄,則還者必眾,墾田增闢,數年之後,大獲課民。今不務以理還之,但欲嚴符切 勒,恐數年之後,走者更多,安業無幾。

故有國有家者,不患民不我歸,唯患政之不立;不恃敵不我攻,唯恃吾不可侮。 此乃千載共遵,百王一致。且琴瑟不韻,知音改弦更張;騑驂未調,善御執轡成組。 諺云:“迷而知反,得道不遠。”此言雖小,可以諭大。陛下一日萬機,事難周覽; 元、凱結舌,莫肯明言。臣雖庸短,世受榮祿,竊慕前賢匪躬之義,不避斧鉞之誅, 以希一言之益。伏願少垂覽察,略加推采,使朝章重舉,軍威更振,海內起惟新之 歌,天下見復禹之績。則臣奏之後,笑入下泉。

靈太后得其疏,以責左右近侍。諸寵要者由是疾之,乃啟太后云:“謙之有學 藝,宜在國學,以訓胄子。”詔從之,除國子博士。

謙之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之徒,鹹申款舊。好於贍恤,言諾無虧。 居家僮隸,對其兒不撻其父母,生三子便免其一,世無髡黥奴婢,常稱“俱稟人體, 如何殘害?”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曾據涼土,國書漏闕,謙之乃修《涼書》十卷,行 於世。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因稱佛是九流之一家。當世名士,競以佛理來難, 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以時所行歷,多未盡善,乃更改元修撰,為一家之 法,雖未行於世,議者嘆其多能。

於時朝議鑄錢,以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乃上表求鑄三銖錢曰:

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太公為周置九府 圜法,至景王時更鑄大錢。秦兼海內,錢重半兩。漢興,以秦錢重,改鑄榆莢錢。 至文帝五年,復為四銖,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至元狩中,變為五銖。又 造赤仄之錢,以一當五。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 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孫權江左,鑄大錢,一 當五百。權赤烏年,復鑄大錢,一當千。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 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儲畜既盈,民無困敝,可以寧謐 四極,如身使臂者矣。昔漢之孝武,地廣財豐,外事四戎,遂虛國用。於是草萊之 臣,出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廟堂。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鹽鐵既興, 錢幣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外辟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今群妖 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資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稅之秋, 桑、兒言利之日。夫以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小大,子母相權,況今寇難未除, 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國用少,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 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惟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 之於今矣。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民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 贖民之賣子者。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

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穆公之言 於斯驗矣。臣雖術愧計然,識非心算,暫充錢官,頗睹其理。苟有所益,不得不言。 脫以為疑,求下公卿博議,如謂為允,即乞施行。

詔將從之,事未就,會卒。

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恆以 為憾。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寵任,直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 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時將赦,神軌乃啟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時年四十二。 朝士莫不哀之。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永安中,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 曰康。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謙之妻中山張氏,明識婦人也,教勸諸子,從師 受業,常誡之曰:“自我為汝家婦,未見汝父一日不讀書。汝等宜各修勤,勿替先 業。”

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元顥入洛,其叔道穆從駕北巡。子儒後逾河至行宮, 莊帝見之,具訪洛中事意,子儒備陳元顥敗在旦夕。帝謂道穆曰:“卿初來日,何 故不與子儒俱行?”對曰:“臣家百口在洛,須其經營。且欲其今日之來,知京師 後事。”帝曰:“子儒非直合卿本懷,亦大慰朕意。”仍授秘書郎中,轉通直郎。 後除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祭酒。襲爵。興和初,除兼殿中侍御 史。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甚多。後以公事 去官。武定六年卒,時年四十一。

子儒弟緒,字叔宗,明悟好學。謙之常謂人曰:“興吾門者,當是此兒。”及 長,涉獵書傳,好文詠。司空行參軍、轉長流參軍。除鎮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 參軍,為府主封隆之所賞。隆之行梁州、濟州,引自隨,恆令總攝數郡。武定三年 卒,年三十二。

緒弟孝貞,武定中,司徒士曹參軍。

孝貞弟孝乾,司空東閣祭酒。

謙之弟恭之,字道穆,行字於世。學涉經史,非名流俊士,不與交結。幼孤, 事兄如父母。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脫羊裘,朝佩珠玉者。 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於匡曰:“道穆生自蓬檐,長於陋巷。頗獵 群書,無純碩之德;尚好章詠,乏雕掞之工。雖欲廁影髦徒,班名俊伍,其可得哉? 然凝明獨斷之主,雄才不世之君,無藉朽株之資,求人屠釣之下;不牽暗投之誚, 取士商歌之中。是以聞英風而慷慨,望雲路而低徊者,天下皆是也。若得身隸繡衣, 名充直指,雖謝周生騎上之敏,實有茅氏就鑊之心。”匡大喜曰:“吾久知其人, 適欲召之。”遂引為御史。其所糾擿,不避權豪,台中事物,多為匡所顧問。道穆 曾進說於匡曰:“古人有言,罰一人當取千萬人懼,豺狼當道,不問狐狸。明公荷 國重寄,宜使天下知法。”匡深然之。

正光中,出使相州。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貴盛一時,多有非法,逼買 民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道穆繩糾,悉毀去之,並 發其贓貨,具以表聞。又爾朱榮討蠕蠕,道穆監其軍事,榮甚憚之。還,除奉朝請, 俄除太尉鎧曹參軍。

蕭寶夤西征,以道穆為行台郎中,軍機之事,多以委之。大都督崔延伯敗後, 賊勢轉強,屬請益兵,朝廷不許。寶夤謂道穆曰:“非卿一行,兵無益理。”遂令 乘傳赴洛。靈太后親問賊勢,道穆具以狀對,太后怒曰:“比來使人皆言賊弱,卿 何獨雲其強也!”道穆曰:“前使不實者,當是冀陛下恩顏,望沾爵賞。臣既忝使 人,不敢虛妄。願令近臣親檢,足知虛實。”事訖當反,遇病不行。

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託身於莊帝。帝時為侍中,特相欽重,引居第 中,深相保護。俄而,帝以兄事見出。道穆懼禍,乃攜家趣濟陰,變易姓名,往來 於東平畢氏,以避時難。莊帝即位,征為尚書三公郎中,加寧朔將軍。尋兼吏部郎 中,與薛曇尚書使晉陽,授爾朱榮職,賜爵龍城侯。九月,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 人。遭母憂去職,帝令中書舍人溫子升就宅弔慰,詔攝本任,表辭不許。三年,加 前軍將軍。

及元顥逼虎牢城,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對曰:“關中今日殘荒, 何由可往?臣謂元顥兵眾不多,乘虛深入者,由國家將帥征捍不得其人耳。陛下若 親率宿衛,高募重賞,背城一戰,臣等竭其股肱之力,破顥孤軍,必不疑矣。如恐 成敗難測,非萬乘所履,便宜車駕北渡,循河東下。征大將軍天穆合於滎陽,向虎 牢;別征爾朱王軍,令赴河內以掎角之。旬月之間,何往不克!臣竊謂萬全之計, 不過於此。”帝曰:“高舍人語是。”其夜到河內郡北,未有城守可依,帝命道穆 秉燭作詔書數十紙,布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除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 安喜縣開國公,食邑千戶。於時爾朱榮欲回師待秋,道穆謂榮曰:“元顥以蕞爾輕 兵,奄據京洛,使乘輿飄露,人神恨憤,主憂臣辱,良在於今。大王擁百萬之眾, 輔天子而令諸侯,自可分兵河畔,縛筏造船,處處遣渡,徑擒群賊,復主宮闕,此 桓文之舉也。且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徵兵天下,所謂 養虺成蛇,悔無及矣。”榮深然之,曰:“楊黃門侃已陳此計,當更議決耳。”

及莊帝反政,因宴次謂爾朱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則社稷不安。可為朕 勸其酒令醉。”榮對曰:“臣本北征蠕蠕,高黃門與臣作監軍。臨事能決,實可任 用。”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御史中尉。尋即真,仍兼黃門。道穆外秉直 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以奏聞。諫諍極言,無所顧憚。選用御史, 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 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自 頃以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 斤餘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懼罪者雖多,奸鑄者彌眾。今錢徒有五 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此乃因循有 漸,科防不切,朝廷之愆,彼復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故鑄四銖,至武帝復 改三銖為半兩。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 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 鉛沙,縱復私營,不能自潤。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以臣測之, 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爾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帝姊壽陽公主行犯 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公主深以為恨,泣以訴帝。帝謂公 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道穆後見帝,帝曰: “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道穆免冠謝曰:“臣蒙陛下恩,守陛下法,不 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以此負陛下。”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尋敕監 儀注。又詔曰:“秘書圖籍所在,內典□書,又加繕寫,緗素委積,蓋有年載。出 內繁蕪,多致零落,可令御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道穆總集帳目,並牒儒學之士, 編比次第。”

道穆又上疏曰:“臣聞舜命皋陶,奸宄是托;禹泣罪人,堯心為念,所以舉直 錯枉,事切曩賢;明德慎罰,議存先典。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 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者矣。臣以無庸,忝當今任,所 思報效,未忘寢興。但識謝知今,業慚稽古,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 索米長安,豈不知恥?至於職司其憂,猶望僶俛。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 獲罪人,亦不無枉濫。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守令為政,容有愛憎。奸猾之 徒,恆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御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 以虛為實,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 清肅。若仍踵前失,或傷善人,則尸祿之責,無所逃罪。所以夙夜為憂,思有悛革。 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選歷官有稱、心 平性正者為之。御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廷尉遣司直與御史俱發,所 到州郡,分居別館。御史檢了,移付司直覆問,事訖與御史俱還。中尉彈聞,廷尉 科按,一如舊式。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若御史、司直 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聽以所檢,迭相糾發。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 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按檢。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棘之下,受罪吞聲者 矣。”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爾朱榮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因謂之曰:“自今日後,常得 精選御史矣。”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黨為御史,故有此詔。及爾朱世隆等率其部 類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 加衛將軍、假車騎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又除車騎將軍,余 官如故。時雖外托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未發,會爾朱兆入洛, 道穆慮禍及己,託病去官。世隆以道穆忠於前朝,遂害之,時年四十二。泰昌中, 贈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為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擁入關。

道穆弟謹之,繼沮渠氏後。卒於滄州平東府主簿,年三十五,贈通直郎。無子。

謹之弟慎之,字道密。好學,有諸兄風。年二十三,卒。無子,以兄謙之第二 子緒繼焉。

史臣曰:宋翻剛鯁自立,猛而斷務。辛雄以吏能歷職,任智效官。羊深以才幹 從事,聲跡可紀。楊機清斷在公。高崇明濟為用。謙之兄弟,鹹政事之敏,飾學有 聞,列於朝廷,豈徒然也。深失之晚節,至於顛覆,惜乎!

部分譯文

宋翻,字飛烏,廣平列人人氏,吏部尚書宋弁同族弟弟。少年即有志操,世人都認為他剛毅果斷。世宗即位之初,起家為官,任本州治中、廣平王郎中令。不久被朝廷拜授為河陰令。

宋翻弟弟宋道璵,先為冀州京兆王元愉法曹行參軍,元愉反叛,逼宋道璵為官,宋翻與弟弟宋世景都被囚禁在廷尉那裡。宋道璵後來背棄元愉歸罪京師,還是被處死了,宋翻、世景被除名。很久以後,朝廷拜翻為治書侍御史、洛陽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職。又遷任左將軍、南兗州刺史。當時蕭衍派將領先占據荊山,準備侵犯。逢壽春淪陷,敵人乘勢徑直奔項城而來。宋翻派將成僧達前去偷襲,頻頻打敗敵人,從此以後州境安寧。

孝莊時,除官為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尹。當初,宋翻任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搶劫民財,順陽公主攝奪而不送官,宋翻領兵圍困公主家宅,綁起駙馬馮穆,向縣衙而去。當時正值天熱,人們暴曬日中,流汗沾地。縣裡原來有大刑枷,時人稱為“彌尾青”,等宋翻為縣令,吏卒請求把它燒掉。宋翻說:“暫且放置南牆下,以待豪家。”沒多久,有內監楊小駒到縣中請事,言辭不遜,宋翻命人取出彌尾青懲罰他。放出之後,楊小駒在世宗面前控訴。世宗大怒,敕河南尹驗核其罪。宋翻說出全部情況。帝下詔說:“卿故意違犯朝中法律,難道不是作威以沽名釣譽嗎?”宋翻回答說:“造枷的不是為臣,買名的也不是為臣。之所以要把它留下來,臣不敢在百姓頭上施刑,是用它來對付凶暴之徒如楊小駒之類人罷了。”從此威震京城。等到為政洛陽,終於為尹,他畏懼權勢,巴結奉承達官貴人,所以當世之名大致都減損完了。永安三年(530),死於任上。朝廷贈其為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出帝初年,重新贈官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謚稱貞烈。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父親辛暢,字幼達,任大將軍諮議參軍、汝南鄉郡二郡太守,太和年間,為本郡中正。辛雄很有孝性,廣泛涉獵書冊史籍,喜歡刑名法術,廉潔謹慎,雅潔素泊,不隨便交朋友,喜怒哀樂不輕易現於臉上。脫下布衫,奉朝請做官。他父親在郡任上患病,辛雄自請免官回家侍奉,晨扶夜抱。等到父親病逝,服喪期間,憂傷太過,人形全無,難以辨識,世人盛讚他的孝行。

正始初年,授官給事中,十年沒有升遷,於是辛雄自稱有病,免職而歸。清河王元懌任司空,征他為戶曹參軍,管理農業事宜。懌遷任司徒,辛雄也跟著授官戶曹參軍。神龜年間(518~520),辛雄升為尚書駕部郎中,轉任三公郎。這一年,篩選淘汰郎一級官員,只有辛雄等八人被留職,其餘都或罷或遷,改為任李琰等人為郎。

在這以前,御史中尉、東平王元匡打算抬棺上朝諍諫,尚書令、任城王元澄彈劾元匡對皇上大不敬,皇帝下詔免元匡死罪、削職為民。辛雄上書議論說:“臣私下考慮平民元匡,前後盡職三朝,每每蒙受皇帝恩寵。正直之性,聖上心中有數;勇猛之志,過去多有表現。所以高祖賜給他‘匡’的名字,陛下您任命他為彈糾一職。以至於像茹皓升職,匡有斥其宜下之言;高肇當政,匡陳奏其弄權章表。元匡的剛正堅毅、忠誠款直,群臣沒有能趕上他的;正直耿節的行為,朝野上下,人所共知。處在高肇時期,元匡造棺陳奏,聖主英明,大臣忠直,終而無可罪責。假使聖上打算重任元匡官職,先帝已有寬容之例在前,陛下您也應寬容在後,何況其當初諫諍行為與因罪伏罰性質不同啊。如他以貶黜終結,脫離朝廷,我擔心這會杜絕忠臣之口,填塞諫奏之心,妨礙琴瑟之音的和諧,違背國政的濟接。祁奚說,叔向的賢德,可施及十世,而今元匡卻其身難免,實在是令人嗟嘆惋惜。”沒多久,元匡又被朝廷任為龍驤將軍、平州刺史。右僕射元欽對左僕射蕭寶夤說:“至如像辛郎中的才幹,省中諸人沒有超過他的。”寶夤說:“我聽游僕射說:‘得到像辛雄這樣的四五個人共同處理省中事務,就足夠了。’您今天才誇獎他,不覺太晚了!”

當初,廷尉少卿袁翻因犯罪的人,憑恩競相訴訟,是非曲直難以斷明,於是上奏皇上稱這些人只要是他們曾經被人議論的,不問曲直,一律判罪,全不用仔細調查判斷。皇帝得知,詔令門下、尚書、廷尉一起討論此事。辛雄議論說:

“《春秋》的說法:不幸而有過失,寧願遺漏罪人也不濫責好人。失檢則遺漏罪人,濫責則傷害好人。而今有議論者不忍得罪奸吏,致使他們任情胡來,以致君子小人香臭無別,這哪是什麼賞善罰惡,心存惻隱憐恤的做法呢?仰尋周公不追究流言的過失、俯思釋之不調查驚馬的罪責,這都是以事情大小,以情況定奪的做法,目的是以得失為貴。事情往往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臣辛雄久掌案牘,屢見疑難訴訟。臣從處理的眾多案子中提煉出六點看法。

“一是:御史所糾,有註明當事者其人逃走的。等到他出庭訴訟,或為公使,本衙判明其過有所指,如不推檢,文案明白,昭雪不論。二是:御史赦原查明贓物,不明行賄主人名字,檢按沒有賄賂所受對象為誰的,宜應剔除。三是:經過拷打不供罪,旁邊又無三證,即使罪名已立,也應解罪。或有根據律令奏復的,與奪不同,不能按此辦理。這一條,又必須確定什麼樣的人才能為證人。如若必須三人同時見到當事人接受財物,然後才能定為證人,那於法理太寬。若據傳聞作證即為證人,則於法理又太急迫。現在我建議當事人行賄後三人都見到了,贓物及提供的情況相同,則視為事實成立。四是:赦前斷事,或是因引據刑律乖離錯誤,致使定奪失公,雖然定成經赦,也應回到準律定奪的軌道上來。五是:經赦除名之後,或是向聖抗訴說枉曲,被聖上下旨重新追究;或上省訴冤,上書要求重新審理。上書交付有關部門之後,未被研究判理,便遇上恩赦。像這樣的一些人,也不能與通常的辦案程式相違,依照前判為定。如若不與拷究相符合,已復案的人,請不追奪。六是:或受辭下檢反覆,使究獄證占分明,理應清雪罪名,沒來得及上告檢按,忽然就碰上恩赦。假若依據證占而昭雪其罪,則違反正常的法律程式;如果除其名字,那就濫罪潔白之士。臣認為他們的罪行必須按察之後才能成立,昭雪必須以占定為準則,如若拷問沒有完成程式以及重要證人有一人沒有到的,則不能算作結案。

“古來人士雖然擔心檢察獄案的工作不能儘量精細,但臣沒有聽說有誰明知冤屈卻不審理。臣今日所陳奏的,實在是朝野人士眾目所待,國家朝夕之間必須處理的緊急事情,願皇上垂情深察為盼。”

皇上下詔,依從辛雄所議。從此以後,每有疑議,辛雄與公卿大臣辯論,總是最後按照他的意見辦,於是他的才名日盛一日。

辛雄又作《祿養論》,稱讚孔子陳述五孝,自天子至平民沒有“退休”的文字。《禮記》:“八十歲,一個兒子不從政;九十歲,一家不從政。”鄭玄注說:“恢復其官職。”然而,這只是指恢復庶民而言,並非指的公卿士大夫。我認為宜順其祿養,不必限定年齡。”論文奏上,肅宗收下了。辛雄因母親去世離任回家。喪期一滿,右僕射元欽上書建議還授辛雄郎官職。不久,兼任司州別駕,加前軍將軍。

辛雄從父兄辛纂,字伯將。學業博涉文史,性情溫良雅正。初為官任兗州安東府主簿。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交,伯尚與鹹陽王元禧一同叛逆,事敗後逃竄到辛纂處。事情被發覺後,被免去官職。過了十多年,應朝請為官。漸轉為太尉騎兵參軍,經常被府主清河王元懌所嘉賞。等到定考官績,元懌說:“辛騎兵有學識有才能,應考績為上第。”轉任越騎校尉。尚書令李崇北伐柔然,引薦他為錄事參軍。臨淮王元..北征,以辛纂跟隨李崇有功,啟奏他為長史。等到廣陽王元淵北伐,又引薦他為長史。不久拜授諫議大夫。大為元..所稱嘆,屢屢在朝廷稱讚薦舉他。

蕭衍派將曹義宗攻打新野,帝詔辛纂為持節、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率部支援,到新野便打敗了敵人。義宗等人以其勁速,不敢再前進。當時國家處多事之秋,京城更無援兵可調,辛纂只有以二千多名士兵捍禦疆場。帝又詔辛纂為荊州軍司,除任驍騎將軍,加授輔國將軍。辛纂善於撫慰將士,戰士個個勇敢無當,敵人很是害怕。恰逢肅宗逝世,大家都認為大敵當前,應封鎖凶喪訊息。辛纂說:“安危在人,與敵有什麼相干。”於是發喪號哭,三軍全都披麻戴孝。還軍入州城,申以盟約。很快城被義宗圍起來,城中守軍固城自守。莊帝即位,除授他為通直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兼任尚書,仍為行台。後來大都督費穆攻擊曹義宗,擒獲了他。軍隊入城,費穆舉起酒杯對辛纂說:“如不是有辛行台在此,我也無法建立這個功勳。”入朝,費穆在莊帝面前說起這件事,稱辛纂固守危城,應蒙賞爵,以激勵將來的人。帝於是下詔慰勉。

不久,除任持節、平東將軍、中郎將,賜給絹五十匹,金裝刀一口。永安二年(529),元顥乘著勝利的勁頭,突然兵臨京都城下,..朱世隆狼狽逃回城中,城內空虛,於是被元顥擒獲。等到莊帝還宮,辛纂謝請城池失守之罪。莊帝說:“那時朕也北逃。東軍不守,哪是卿的過錯?”又讓他鎮虎牢關,不久轉任中軍將軍、滎陽太守。百姓中有叫姜洛生、康乞得的,原來是太守鄭仲明左右,恣肆奸滑,偷竊民財,境內為患。辛纂伺捕擒住,斬於郡市,百姓歡欣鼓舞。朝廷加授其為鎮東將軍。太昌年間,除任左光祿大夫。辛纂僑居洛陽,仍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534),除任使持節、河內太守。齊獻武王兵赴洛陽,兵集城下,辛纂出城謁見王說:“纂我受詔在此,本有防禦。大王忠貞王室,扶持危顛,辛纂我敢不匍匐待您。”王說:“我志在除奸,以康正國道,河內這話,深得王臣之節。”因命前侍中司馬子如說:“我一路勞頓疲憊,你代我與河內聯手。”於是大軍入洛陽。

九月,辛纂行西荊州事、兼尚書、南道行台,不久為正刺史。當時,蠻酋樊五能攻破析陽郡,回響宇文黑獺。辛纂建議出軍討伐,他的行台郎中李廣諫說:“析陽四面無民,只有一城之地罷了。山路危險深幽,里外都是蠻賊。現在如少派軍隊,則力量不足制住敵人;多派,則需減撤後方防衛,根本虛弱。萬一不能達到預期目的,則會大大損害我軍威名。人心一亂,州城難保。”辛纂說:“豈能放縱敵人而不征討,讓他們為患日深!”李廣說:“今日之事,惟須想個萬全之計。況且心腹有患,何暇顧及疥癬。我聽說台軍已破洪威,量其不久便該來了。公只管督管城中,使人各自修繕壁壘,好好撫慰百姓,等待救兵到來。雖然失去析陽,就好比棄掉雞肋骨,無甚可惜。”辛纂說:“卿說的自然是一種辦法,我卻不是這樣考慮。”於是派兵攻擊,不能克敵而敗,諸將逃亡不歸。城中人又秘密招來西邊敵人,黑獺派都督獨孤如願率領軍隊偷偷前來,突入州城,拿下州府。辛纂左右只剩下五六個人,短兵接戰,被敵擒獲,殺害了他。朝廷贈他為都督定、殷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定州刺史。

高崇的兒子高謙之,字道讓。少小時侍奉後母李氏,孝名遠揚,李氏撫養他所耗費的心血也過於自己親生孩子,以致旁人難以辨別他們兄弟所出的同異差別。時人把他們一樣看重。等到長大,摒絕人事,專攻經史,天文曆法、算學圖緯之類書籍,廣泛涉獵,每天誦讀幾千字,喜好文章,留心《老》、《易》。繼承父親爵位,脫下布衣,接受朝廷任職,朝廷加授他為宣威將軍,轉任奉車都尉、廷尉丞。

正光年間(520~525),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等到蠕蠕大肆掠搶而還,安排元孚回國。此事交廷尉處置,廷尉卿及監以下官員都稱元孚無罪,只有高謙之認為元孚有辱使命,應處以流放之罪。尚書同卿與之爭執不下,皇帝下詔同意高謙之所奏。

孝昌初年(525),代河陰縣令。這以前,有人在袋子裡裝上瓦礫,稱是錢物,詐欺別人馬匹,得手後逃走。皇帝下詔追捕,並要求把結果上報。高謙之於是用枷鎖綁著一名假囚徒置於馬市,聲稱這人就是以前在馬市上詐取馬匹的賊,今天就要行刑了。暗地裡派心腹窺探集市看客中議論的人。有兩人看到這種情景高興地說:“我們不用擔驚受怕了。”這兩人立即被抓了起來,進行審問,他們都承認了騙取馬匹的罪行,他們的同夥也被挖了出來。這次連帶查出他們前後盜竊的案子,搜出很多贓物,很久以前失去自家物件的人,都各自來領取被盜物品。這一切,高謙之寫成奏本,上表皇帝去了。不久,皇帝下詔升任他為寧遠將軍,正式任河陰縣令。在河陰兩年,增益減損,政體昭然,所辦的事情,多成為治事典範。他的弟弟高道穆任御史,在公事上也頗有幹才,世人以他們父子兄弟為官都著名而在當時傳為美談。

舊制,兩個縣的縣令可以在朝面陳得失,而當時奸佞僥倖的人憎恨他掌握了某些情況,於是一起上書請求罷免他的官職。高謙之於是上疏說:“臣以平庸之才,忝居神邑縣令之位,臣心中確實想執法嚴明,秉公辦事,以答謝朝廷浩蕩之恩,竭盡人臣忠直之節。然而豪貴之家,支屬廣布,六親七戚,夠上判罪者,比比皆是,他們對我都起憎恨之色,對皇上皆起怨怒之心。而縣令職位輕弱,哪能盡數糾正。先帝過去發布明詔,讓縣令們可以在聖上那裡面陳掌握的情況。臣先父高崇任洛陽令時,經常能夠進入朝廷面陳是非,所以能使朝中顯貴斂手旁立,不敢違逆政體所禁。最近以來,這項制度漸漸廢止,致使縣令威輕,下情不能上達。今日二聖遠遵堯舜,效法高祖。愚臣希望效其魯鈍蹇慢之才,早立功名。臣請求更新舊典彰明往制。以期奸詐豪縱之徒知禁難犯,收斂賊心。”詔書稱:“這個奏啟與朕意深相符合,立即交付執行。”

高謙之又上疏說:

“臣聽說夏朝德運衰敗,少康成為克復之主;周道將要廢棄,宣王立下中興之功。由此可知,國家沒有恆常的安寧,世事也無永久的弊端,只是在於英明的君主以行之有效的辦法改變現狀,化弊有道有術而已。

“自從正光年間以來,邊城屢遭侵擾,將帥出師,相繼於路,軍費戎資,輸送不絕。至於弓格賞募,都有出身;殺敵斬首,又蒙恩賜。所以四方之士,願意應徵的人數很多,各自為己,公私兩利。如果軍中統帥選準其人,犒賞功勳不失其實,那么什麼樣的賊不能平,什麼征戰不能大捷而還!諸守帥也許不是那類人才,多派親近進入軍中,另請他人拉弓引駑,虛受征官。自己身不赴陣,只派奴客之類入軍中領戰,對寇臨敵,手不彎弓,兵不血刃。像這樣則會導致王爵之賞虛加其人,征夫也無參軍的積極性,那賊虜怎能被剿滅,拿什麼來勸誡人們的忠誠貞節?況且近臣、侍臣、親戚、朝士,紛紛托求官衙,擅作威福。如果清廉貞節執法不二的人,也會一同遭到誣陷,無端受到懲罰。朝臣顧望,誰肯訴說實際情況?這樣下去,就會導致聖上被蒙蔽,壞人被縱容,虧損皇風,破壞政體。使諂諛小人意氣洋洋,忠讜之言,不復鼓耳。

“況且連年以來,國家多有征戰,民不堪命,動不動流離失所,保全妻子兒女,競爭地逃王家兵役,不再顧及其桑蠶糧田,害怕國家刑律。這正是由於還家必有困頓之理,歸來沒有自安之路所致。假如朝廷聽任百姓歸其本業,微征徭役,那么歸家還田者人數必定很多,他們定會墾田闢土,數年之後,朝廷一定會大獲稅民。而今官府不做以理召還流民的工作,只管嚴令強迫,這樣下去,臣擔心數年之後,逃離家園者更多,安居樂業者無人了。

“所以有國有家者,不操心百姓不歸順自己,只擔心政策得不到落實執行,不僥倖敵人不侵犯我,只依賴自己不可侮犯的信心。這個道理乃是千年共遵,百王一致的普遍真理。而且琴瑟之聲不協調,知音的人便改弦更張;拉車的馬匹腳步不一,善於駕駛的便要調整韁索。諺語說:‘迷途知返,得道不遠。’這話雖不起眼,但道理極深。陛下日理萬機,事情難以全面掌握,元、凱無言,不肯直陳。臣謙之雖平庸無才,但世代蒙受聖上榮祿,竊自嚮往前賢盡忠不惜身的義舉,不怕身遭刀斧之刑,只要有一句有益於皇上,義不辭死。只求聖上略垂覽察,微加推尋採納,使朝章重新振舉,軍威更而復振,四海之內響起維新之歌,天下之人見到大禹之績,那么臣上奏之後,便可含笑九泉而無絲毫遺憾了。”

靈太后得到高謙之的疏章,責問左右近臣,追問怎么回事。這些得寵顯要的人由此記恨高謙之,於是有人向太后建議:“高謙之有學識藝才,適宜在國學任職,以訓導王公貴戚的後代。”下詔任命,除授國子博士。

高謙之到了國子學,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等人,重溫舊情。高謙之喜歡贍養孤老、撫恤貧弱,答應的從不失言。對待家中僕僮奴隸,當著他們子女的面從不鞭打其父母,奴僕中若有人生有三個兒子,他便免除其中一子做奴僕的義務,他家中從來沒有受過刑的奴婢。他常說,奴僕也是人的血肉之軀,怎能忍心殘害。高謙之因父舅氏沮渠蒙遜曾經據占涼州,國史缺漏,他於是編《涼書》十卷,流行於世。涼國佛道興盛,謙之作論貶抑,稱佛教是九流之中的一家。惹得當世名士,競相以佛理前來詰難,謙之也以佛教義理對答,名士們終不能使謙之心悅誠服。高謙之又因當時實行的曆法,許多地方不完備,於是便改元修訂,成為一家之法,雖然他訂的曆法沒有被採用,評論的人卻嘆服其多才多藝。

在這個時候,朝廷議論鑄造錢幣的事情,任命高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他上書請求鑄造三銖錢說:

“大凡錢貨之立,本意是互通有無,便利交易。所以錢的重量,世代不同。姜太公為周朝置九府圓法,到景王時更而鑄造大號錢幣。秦朝統一海內,錢重半兩。漢興,因秦朝錢重,改造榆莢錢。到了漢文帝五年(前175),又變為四銖錢。孝武帝時,全部銷毀,改造三銖錢,到了元狩年間,又變為五銖錢。又造赤仄錢,以一當五個五銖錢。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除五銖錢。到了明帝又恢復了。孫權立國江左,鑄造大錢,一當五百。孫權在位的赤烏年間,又造大錢,以一當千。由此可見,錢幣規制大小輕重,無不隨時變化。

“臣認為財政經濟的重要,在食、貨、祀、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八政之中列在首位;聚集財物的可貴,典籍之中,論述俯拾皆是。所以古來帝王,乘著天地的豐饒,臨著海內的富足,無不廣集糧食於太倉,富藏錢幣於府庫,儲備既多,民免困窮,朝廷便可以讓天下四方安寧下來,就如驅使身體伸出胳膊那樣容易。過去漢代的孝武皇帝,雖然地廣財豐,但連年征戰戎敵,於是國庫空虛。這時,民間富紳,獻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朝廷。市場之上,設立收稅之官;邑里鄉間,置有催賦之令。鹽鐵經營既然方興未艾,朝廷便屢改錢幣,少府於是充實起來,上林也變得十分富足。儘管國家拓疆闢土,但國內卻不加賦稅,這都是計利的緣故啊。而今群妖未息,四方多存壁壘,徵稅既已麻煩,而千金卻一日盡完,官倉府庫儲備漸漸耗盡,財貨度用也將枯竭,誠是當初楊代獻策之秋,桑、兒言利之日。而且以當初西京的興盛,錢幣猶且屢次改動,大小貨幣並行於世,子母之錢相權不悖,更何況今日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隊國家缺少日用,另外鑄造小錢,可以有益於國家富足,那裡會損害政體,妨害百姓呢?而且政事興旺不因為錢大,政體衰落也不因為錢小,而只重在公私得失與否,政治教化虧損與否,改鑄錢幣之事既已有古人所做在先,今天我們也當效法啊。過去禹遭大水,用歷山之金鑄錢,拯救民困。湯遭大旱,拿莊山之金鑄錢,贖回百姓賣掉的子女。今天百姓窮困憔悴,過於往日,英明之主哪能夠袖手旁觀呢?

“臣今日所鑄之錢,是用來接濟流通的貧乏,五銖之錢,任其使用並行,流通無損,只會國家受益,穆公之言在這一點上應驗了。微臣我雖然理錢之術不如計然,識非心算,暫且充當錢官,也對其道理有些理解。只要此舉利於國家,我便不能沉默。如有疑慮,請求公卿大臣廣為議論。如果大家都認為公平允當,即請求施行。”

皇帝下詔準備按他的意見辦,事情未成,他便死了。

當初,高謙之弟弟高道穆,正光年間任御史,糾察相州刺史李世哲的案子,大加凌辱,世哲家人深深記恨。到這時,李世哲弟李神軌被靈太后深為寵愛,恰逢謙之家僮控告主人,神軌操縱了這名家僮,並與尚書說了此事,於是判定禁囚高謙之於廷尉。準備釋放他時,李神軌啟奏靈太后,請求發布詔書,在獄中賜死,死時,高謙之才四十二歲。朝中人士無不嘆惜哀痛。高謙之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永安年間,朝廷贈他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曰康,又授一個兒子出身為官,以此昭明謙之冤屈。高謙之的妻子中山張氏,是有見識的婦女。教育子女,從師學授業。經常告誡他們說:“自從我成為你們家主婦,從未看見你父親一天不讀書。你們應該各自發奮努力,不要廢棄祖宗之業。”

高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元顥入洛陽,他的叔叔高道穆跟隨皇駕北巡,高子儒隨後渡河到了皇帝行宮,莊帝見到他,仔細詢問洛陽的情況,子儒詳細陳述元顥敗在旦夕。皇帝對道穆說:“卿初來時,為什麼不與子儒一起?”道穆說:“臣家百口在洛陽,必須他維持經營。而且要他今天來此,也可通報京師後來發生的事情。”皇帝說:“子儒不但不負愛卿你的期待,也大慰朕意。”於是授予他秘書郎中,轉授通直郎。後來又升任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任祭酒,襲任父爵。興和初年,除授兼殿中侍御史。當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流民很多。後來因為公事離職。武定六年(548)死,當時四十一歲。

子儒弟弟高緒,字叔宗,聰明捷悟,勤奮好學。高謙之常對人說:“興我門庭的,當是此兒。”等到他長大,涉獵書傳,喜好文詠。任司空行參軍、轉任長流參軍,升任鎮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被府主封隆之所賞識。隆之到梁州、濟州,讓他跟隨左右,總是讓其管理數郡。武定三年(545)死,年僅三十二歲。

高緒弟孝貞,武定年間,任司徒司曹參軍。孝貞弟孝乾,任司空東..祭酒。

 

高謙之弟恭之,字道穆,以字被世人稱呼。高道穆學涉經史,不是名流雋士,他便不與他們交接。幼時即孤,事兄如奉父母。經常對人說:“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被知,當使晚脫羊裘,朝佩珠玉者。如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高道穆上書給元匡說:“高道穆生自貧寒,長於陋巷。頗讀群書,卻無純大之德;喜好文章,卻乏雕飾之工。雖想躋身名士,列名俊伍,能夠得到嗎?然而碰上凝明獨斷之主,雄才一世之君,不藉朽株之資,求人於屠夫釣翁之中,不慮暗投之誚,取士荒野之中。村野之人聞英風而慷慨,望官途而低徊者,天下到處都是。臣如能夠身得繡衣,名充官伍,即使不如周生才幹敏捷,實有茅氏敢進油鍋之心。”元匡看完大喜,說:“我很久以前就知道這個人了,正要徵召他。”於是引薦他為御史。高道穆所糾摘的,不論權豪,都在彈劾之列,朝野之政,元匡多有過問。高道穆曾對元匡進言說:“古人有言,罰一人應當使千萬人都害怕,豺狼當道,不問狐狸。明公你肩負國家重託,應使天下人知法。”元匡覺得他的話十分有道理。

正光年間,道穆出使相州。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李崇之子,貴盛一時,經常做違法的事,逼迫百姓賣出住宅,他大建房宅,在其中置放鷂鷹,又在習射馳道的土堆上安置持節的木人。高道穆糾查出來,盡都毀壞廢除,並且揭發其貪污受賄的贓物,上表朝廷。又..朱榮討伐柔然,高道穆監察其軍事,..朱榮也很怕他。還朝後,任官奉朝請,不久就除授太尉鎧曹參軍。

蕭寶夤西征,任高道穆為行台郎中,軍機大事,蕭寶夤經常委任於他。大都督崔延伯戰敗以後,敵人勢力轉而強大,寶夤屢屢請求增加兵力,朝廷不同意。蕭寶夤對高道穆說:“卿如不親自走一趟,是達不到增兵目的的。”於是令他馳驛赴京。靈太后親自向他詢問敵人的情況,高道穆匯報了具體情況。太后大怒說:“以往來的人都說敵人勢力單弱,卿為什麼獨說它們強大呢!”道穆說:“以前使者匯報不實,是希望陛下龍顏和悅,希求得到賞爵之賜。為臣既忝居使人,不敢虛妄不實。臣希望您派近臣檢視,便可知道真實情況了。”事完之後,應當返回,可道穆染上疾病,留在京城。

後來,其兄高謙之被害,道穆惴惴不安,於是託身於莊帝。莊帝當時為侍中,特別欽佩敬重他,引居自家府中,深相保護。不久,莊帝因其兄的事情被黜罷官職。高道穆害怕遇上災禍,於是攜家奔濟陰而去,改換姓名,往來於東平畢氏,以躲避災難。

莊帝即位,征高道穆為尚書三公郎中,加授寧朔將軍。不久兼吏部郎中,與薛曇尚書一起出使晉陽,授..朱榮官職,朝廷賜予他龍城侯爵位。九月,除任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遭母喪去職歸家守喪,莊帝派中書舍人溫子升到他家中弔唁,帝下詔讓他復職,道穆上表不同意。三年(530),加授前軍將軍。

等到元顥兵逼虎牢城,有人勸莊帝赴關西,莊帝詢問高道穆,道穆回答說:“關中現在殘破荒涼,有什麼理由前去。臣認為元顥兵馬不多,乘虛深入國境的原因,是因為國家征伐固守的將帥不得其人。陛下您如親自率領宿衛將士,高募重賞勇敢將士,背城一戰,為臣竭盡輔佐之力,打敗元顥孤軍,必定是必然的事。假如擔心成敗難測,覺得這不是陛下所能冒的險,也應車駕北渡,沿河東下。徵召大將軍元天穆在滎陽會合,進軍虎牢;另征..朱王的軍隊,讓他奔赴河內以為犄角之勢。這樣旬月之間,何往不克。臣私以為萬全之計不過如此。”莊帝說:“高舍人說的是。”這天夜裡莊帝到河內郡北面,沒有城守可依,莊帝命高道穆點蠟燭寫詔書數十紙,告示遠近,於是四方之人都知道皇駕所在。皇帝除授他為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開國公,食邑一千戶。這時..朱榮打算回師等待秋天到來,高道穆對..朱榮說:“元顥以蕞爾微小的兵力,占領京城洛陽,致使皇帝乘輿飄泊零落,人神恨憤,主憂臣辱,實在於今。大王擁眾百萬,輔佐天子而令諸侯,自己即可分兵於黃河水邊,縛筏造船,處處遣渡,徑擒群賊,復主宮闕,這是當年桓文之舉也。況且一旦縱敵,數世受其禍患,今天如若還師,令元顥重新修好防守設備,徵兵天下,正是所謂養虺成蛇,悔之不及的行為。”..朱榮深以為然,說:“楊黃門侃已經陳說此計,卿今又如此說法,我當重新予以討論決定。”

等到莊帝返政,在一次宴會上對..朱榮說:“前番如果不採用高黃門這個計策,則國家至今不安。你可代替朕勸他酒,一定要他醉。”..朱榮回答說:“為臣先前北征柔然,高黃門給臣作監軍,臨事決斷迅速,實可任用。”除授高道穆為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任御史中尉。不久正除御史中尉,仍兼黃門職。高道穆外秉繩糾之職,內參家國大計,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定奏聞皇上。諫諍極言,無所忌怕。選用御史,都是當代有名望的人,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都任過御史。

當時錢幣漸薄,高道穆上表說:“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之先。一向以來,私鑄錢幣薄且多,官司所糾,掛萬漏一。市場銅價,八十一文錢可買銅一斤,私造薄錢,斤余銅可得錢二百文。既以深厚的利益示民,又以重刑罪民,受到處罰的雖多,但奸商鑄造的也更猛。而今錢空有五銖之文,而實際上連二銖的重量也沒有,甚至薄如榆莢,一穿便破,放在水上,恨不得都掉不下去。這種現象因循有漸,防堵不徹,是朝廷的過失,這些人有什麼罪失。過去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錢,至武帝又改三銖為半兩。這都是以大易小,以重代輕的事實。論今據古,我認為朝廷應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銅鑄成錢只有七十六文。銅價最賤五十多文一斤,其中人工、食料、錫炭、鉛沙都算進去,即使私人鑄錢,也無錢可賺。無利可圖,那么私鑄之人,自然就收了這顆心,何況還有那么嚴厲的刑罰擺在那裡。以臣推測,這樣做後,必然會使錢貨暢通,公私各便。”後來就採用了楊侃(疑誤,當為高道穆)的計策,鑄造永安五銖錢。

僕射..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在宮廷內看見他衣冠失儀,高道穆便立即糾劾。皇帝姐姐壽陽公主行犯官路,手拿赤棒的士卒呵斥不止,高道穆命令士卒用棒砸破她的車子。公主深深記恨在心,哭泣著到皇帝面前告狀。皇帝對公主說:“高中尉是清正剛直之人,他所行的是公事,朕怎么能以私恨責怪他?”道穆後來見莊帝,莊帝說:“一日家中姐姐行路相犯,朕極以為愧。”高道穆免冠謝罪說:“臣蒙受陛下恩,遵守陛下刑法,不敢獨獨在公主身上虧損朝廷典章,因此辜負陛下。”皇帝說:“朕對不起卿,卿卻反而說對不起我。”不久帝命記下此事。又下詔說:“秘書省是國家圖籍所在的地方,掌管群籍,又加繕寫,尺牘委積,已有多年。出納繁蕪,多致零落。可令御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高道穆總集賬目,並集儒學之士,編排次序。”

高道穆又上疏說:“為臣聞舜命皋陶,奸宄受懲;禹泣罪人,堯心為念。所以舉直置枉,事關先賢;明德慎刑,議存舊典。高祖太和初年,設定廷尉司直,論證刑罰是非,雖然事非古來就有,然切時要。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就是這個道理。臣以無用,忝居今任,所思報效,日思夜務。但是見識不足知今,學業慚愧古人,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食俸長安,豈不知愧。至於為臣職責所憂,猶望陛下體察。竊見御史出使,都是由於某事某人已經傳開,雖然懲罰了罪人,但也不免枉濫好人。什麼原因呢?得堯之罰,不能不怨。守令為政,容有愛憎。奸猾之徒,總是以惡報恩,多有莫須有的無名罪狀,共相誣謗。御史一經檢考,恥於罪名不成,於是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而不能雪冤的,哪裡可以盡數?為臣雖然愚陋短見,才不稱職,繡衣所指,都希求肅清,如仍蹈前失,或許傷害好人,則對不起俸祿,無可逃避罪責。所以晝思夜憂,思有變革。依臣鄙見,請依太和舊例,仍然設定司直十人,屬官廷尉,給五品官秩,選拔那些政績很好、心平性直的人充任其職。御史如出糾劾,即移交廷尉,令知人數。廷尉派司直與御史一起出發,所到州郡,分開居住。御史檢核完了,移交司直復檢,事情完後與御史一起還朝。中尉彈劾報送朝廷,廷尉按察虛實,一如舊式。如使獄成罪定,不再寬假;作惡取敗,不得稱枉。如司直、御史糾劾失實,都按所斷三獄的罪行定論。聽其以所檢查的,迭相糾發。如果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任罪家到門下省抗訴,另加按查檢校。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荊之下,受罪者不再吱聲了。”帝下詔從之,又設定司直一官。

等到..朱榮死後,皇帝召請高道穆草擬赦書,宣告天下。因對他說:“從今以後,應當精選御史了。”這以前,..朱榮常常想讓他的親信黨羽任御史,所以令他作此詔書。等到..朱世隆等人率其部下戰於大夏門北,高道穆受詔督戰,又參與謀劃太府卿李苗的斷橋計策,..朱世隆等人於是北逃。朝廷加授其為衛將軍、假車騎大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又除授他為車騎將軍,余官仍舊。當時雖然對外說征討蠻人,而皇帝擔心北軍不利,實則謀劃南逃計策。車駕未出發,逢..朱兆攻入洛陽,高道穆擔心禍及自己,託病辭官。..朱世隆以高道穆忠於前朝,於是加害於他,時年四十二歲。太昌年間(532),朝廷贈他為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