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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順鼓篇

作者:王充

《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於社。說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 脅之。”脅則攻矣。〔陰〕勝,攻社以救之。

或難曰:攻社謂得勝負之義,未可得順義之節也。人君父事天,母事地。母之黨類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陰陽繆戾者,人君也。不自攻以復之,反逆節以犯尊,天地安肯濟?使湛水害傷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今湛水所傷,物也。萬物於地,卑也。害犯至尊之體,於道違逆,論《春秋》者,曾不知難。案雨出於山,流入於川,湛水之類,山川是矣。大水之災,不攻山川。社,土也。五行之性,水土不同。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攻社之義,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鑿也?以椎擊鑿,令鑿穿木。今儻攻土,令厭水乎?且夫攻社之義,以為攻陰之類也。甲為盜賊,傷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今雨者,水也。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案天將雨,山先出雲,雲積為雨,雨流為水。然則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重罪刑及族屬,罪父母子弟乎?罪其朋徒也?計山水與社,俱為雨類也,孰為親者?社,土也。五行異氣,相去遠。

殷太戊桑谷俱生。或曰高宗。恐駭,側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義,桑谷消亡,享國長久。”此說《春秋》〔者〕所共聞也。水災與桑谷之變何以異?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違反,行之何從?周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為害大矣。成王開金滕之書,求索行事周公之功,執書以泣遏,雨止風反,禾、大木復起。大雨久湛,其實一也。成王改過,《春秋》攻社,兩經二義,行之如何?

月令之家,蟲食谷稼,取蟲所類象之吏,笞擊僇辱以滅其變。實論者謂之未必真是,然而為之,厭合人意。今致雨者,政也、吏也,不變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復塞?苟以為當攻其類,眾陰之精,月也,方諸鄉月,水自下來,月離於畢,出房北道,希有不雨。月中之獸,兔、蟾蜍也。其類在地,螺與蚄也。月毀於天,螺、蚄舀缺,同類明矣。雨久不霽,攻陰之類,宜捕斬兔、蟾蜍,椎被螺、蚄,為其得實。蝗蟲時至,或飛或集。所集之地,穀草枯索。吏卒部民,塹道作坎,榜驅內於塹坎,杷蝗積聚以千斛數。正攻蝗之身,蝗猶不止。況徒攻陰之類,雨安肯霽?

《尚書》《大傳》曰:“煙氛郊社不修,出川不祝,風雨不時,霜雪不降,責於天公。臣多弒主,孽多殺宗,五品不訓,責於人公。城郭不繕,溝池不修,水泉不隆,水為民害,責於地公。”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諸侯卿大夫,各有分職。大水不責卿大夫而擊鼓攻社,何〔如〕?不然,魯國失禮,孔子作經,表以為戒也。公羊高不能實,董仲舒不能定,故攻社之義,至今復行之。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將難之曰:“久雨湛水溢,誰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復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過解天。如非君臣,陰陽之氣偶時運也,擊鼓攻社,而何救止?《春秋》說曰:“人君亢陽致旱,沈溺致水。”夫如是,旱則為沈溺之行,水則為亢陽之操,何乃攻社?攻社不解,硃絲縈之,亦復未曉。說者以為社陰、硃陽也,水陰也,以陽色縈之,助鼓為救。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眾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熱不能勝也。今國湛水,猶大山失火也;以若繩之絲,縈社為救,猶以壅水灌大山也。

原天心以人意,狀天治以人事。人相攻擊,氣不相兼,兵不相負,不能取勝。今一國水,使真欲攻陽,以絕其氣,悉發國人操刀把杖以擊之,若歲終逐疫,然後為可。楚、漢之際,六國之時,兵革戰攻,力強則勝,弱劣則負。攻社一人擊鼓,無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夫一暘一雨,猶一晝一夜也;其遭若堯、湯之水旱,猶一冬一夏也。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復塞其變,冬求為夏,夜求為晝也。何以效之?久雨不霽,試使人君高枕安臥,雨猶自止。止久至於大旱,試使人君高枕安臥,旱猶自雨。何則?〔陽〕極反陰,陰極反〔陽〕。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癉疾也?禱請求福,終不能愈,變操易行,終不能救;使醫食藥,冀可得愈;命盡期至,醫藥無效。

堯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聖君知之,不禱於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百川東流。夫堯之使禹治水,猶病水者之使醫也。然則堯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醫也。說者何以易之?攻社之義,於事不得。雨不霽,祭女媧,於禮何見?伏羲、女媧,俱聖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媧,《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議,其故何哉?夫《春秋經》但言“鼓”,豈言攻哉?說者見有“鼓”文,則言攻矣。夫鼓未必為攻,說者用意異也。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攻之,可也。”攻者,責也,責讓之也。六國兵革相攻,不得難此,此又非也。以卑而責尊,為逆矣。或據天責之也?王者母事地,母有過,子可據父以責之乎?下之於上,宜言諫。若事,臣子之禮也;責讓,上文禮也。乖違禮意,行文如何?故警戒下也。必以伐鼓為攻此社,此則鍾夫禮以鼓助號呼,明聲響也。古者人君將出,撞鐘擊鼓,聲鼓鳴攻擊上也。

大水用鼓,或時再告社,陰之太盛,雨湛不霽。陰盛陽微,非道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與日食鼓用牲於社,同一義也。俱為告急,彰陰盛也。事大而急者用鍾鼓,小而緩者用鈴{狄},彰事告急,助口氣也。大道難知,大水久湛,假令政治所致,猶先告急,乃斯政行。盜賊之發,與此同操。盜賊亦政所致,比求闕失,猶先發告。鼓用牲於社,發覺之也。社者,眾陰之長,故伐鼓使社知之。說鼓者以為攻之,故攻母逆義之難,緣此而至。今言告以陰盛陽微,攻尊之難,奚從來哉?且告宜於用牲,用牲不宜於攻。告事用牲,禮也;攻之用牲,於禮何見?硃絲如繩,示在暘也。暘氣實微,故用物微也。投一寸之針,布一丸之艾於血脈之蹊,篤病有瘳。硃絲如一寸之針、一丸之艾也?吳攻破楚,昭王亡走,申包胥間步赴秦,哭泣求救,卒得助兵,卻吳而存楚。擊鼓之人,〔誠〕如何耳;使誠若申包胥,一人擊得。假令一人擊鼓,將耐令社與秦王同感,以土勝水之威,卻止雲雨。雲雨氣得與吳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蒙霽晏,有楚國之安矣。迅雷風烈,君子必變,雖夜必興,衣冠而坐,懼威變異也。

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欲令人君高枕幄臥,以俟其時,無惻怛憂民之心。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倉頡作書,奚仲作車,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圖畫女媧之象為婦人之形,又其號曰“女”。仲舒之意,殆謂女媧古婦人帝王者也。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媧求福佑也。傳又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之足以立四極。仲舒之祭女媧,殆見此傳也。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儻女媧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譯文

按照《春秋》上說的道理,“發生水災,應當在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擊鼓獻上牲畜。”解釋《春秋》的人說:“擊鼓,就表示攻擊土地神。”有人又說:“威脅土地神。”威脅也就是攻擊了。陰勝過陽,就攻擊土地神以此來消除水災。有人責難說:攻擊土地神這種說法,可以認為符合爭勝負的道理,但是不能認為符合禮義的規定。君王把天當作父親來侍奉,把地當作母親來侍奉。母親的親族造成禍害,可以攻擊母親來消除禍害嗎?由於政令違犯了正道,致使陰陽錯亂的人,是君王。不責備自己以消除陰陽錯亂所造成的災禍,反而違背禮義冒犯尊長,天地怎么肯幫助他呢?如果大水傷害的是天,從不該以地害天的道理上,攻擊土地神是可以的。現在大水傷害的是萬物。萬物與土地相比,是卑賤的。因災害而冒犯最尊貴的土地之體,這是與道義相違反的。論述《春秋》的人,竟然不知道責難。

考察雨是產生於深山之中,流入於河川裡面,大水這類東西,是山川所造成的。大水的災害產生,人們不攻擊山川。社,是土地神。五行的性質,水與土是不相同的。因為大水造成災害而攻擊土地神,土是克水的,攻擊土地神的道理,不就像當今世上的工匠使用槌子和鑿子的道理一樣嗎?用槌子敲擊鑿子,使鑿子穿進木頭。現在如果說攻擊土地神是想讓它去克水嗎?而且攻擊土地神的理由,又把它說成是攻擊陰的同類事物了。某甲成了盜賊,傷害人民,某甲還在沒有逃跑,拋開某甲而去攻擊某乙之家,能制止某甲盜竊嗎?現在雨就是水。水還在,不去攻擊水神,反倒去攻擊土地神。考察天將要下雨,深山裡先出現雲,雲聚集而變成雨,雨又流為水。這樣,山就好比是父母;水就好比是子弟。犯了重罪的人受刑罰要牽連他的親族,應該懲罰他的父母子弟嗎?懲罰他的朋友徒弟嗎?衡量山、水與土地神,同樣屬於兩類,哪一個更親近呢?社,是土地神,五行中水、土屬於不同的氣,性質相距很遠,所以攻擊土地神是沒有道理的。

殷代太戊在位時,桑樹穀樹忽然一齊生長在宮廷中。有人說此事發生在殷高宗的時候。殷高宗驚恐害怕,惶惶不安地執行天道,思索執行先王的政治,復興滅亡了的國家,接續斷絕了的貴族世家,起用被遺落了的隱士,發揚奉養老人的道理,桑樹穀樹就消失了,國家就長治久安。這是解釋《春秋》的人所共同知道的事情。水災與桑樹穀樹的變異有什麼區別呢?殷王改變政治,《春秋》上攻擊土地神,與道理相違反,應當遵循哪一種做法呢?周成王的時候,天降大雷雨,禾苗倒伏大樹被連根拔起,造成的災害很大。周成王打開金縢之書,搜尋歷年往事,看見了周公的功績,手捧周公祈禱的冊書流淚悔過,遏止住了風雨,禾苗復原,大樹又立了起來。大雨和長久的水災,其實是一回事。周成王改正過錯,《春秋》上攻擊土地神,兩種經書兩種說法,按照哪一種說法執行呢?

按照“月令之家”的說法,害蟲吃谷禾莊稼,就捕捉害蟲所象徵的官吏,加以鞭打污辱,用這種辦法去消滅蟲害。據實論事的人認為這種做法不一定真能起作用,然而這樣做了,可以滿足迎合人們的心愿。現在招致久雨的原因在於政治和官吏本身,不改變這種政治,不懲罰那些官吏,而僅僅去攻擊土地神,怎么能夠消除和制止久雨呢?假如認為應當攻擊它的同類,那么所有陰類事物的精華是月亮。用方諸向著月亮,露水自然會下來。月亮靠近畢宿,出入於房星北邊一道,很少有不下雨的。月亮中的動物,是兔子和蟾蜍。它們在地下的同類,是螺和蚌。月亮在天空虧缺之時,螺蚌肉也會縮小,它們同屬一類是很明白的。雨下了很久天不放晴,攻擊屬於陰物的同類,就應當捕捉斬殺兔子和蟾蜍,槌破螺蚌的殼,這才符合它的道理。蝗蟲經常出現,或飛舞或聚落。蝗蟲聚落的地方,穀草全部枯敗。官吏差役和當地的老百姓,在路上挖濠溝掏坑穴,扑打驅趕蝗蟲到濠溝坑穴里,把蝗蟲耙在一起堆集之多要以千斛來計算,直接攻擊蝗蟲本身,蝗災還不能制止,何況僅僅去攻擊陰類事物,雨怎么能夠停止呢?

《尚書大傳》上說:“祭祀天地的時候不認真舉行儀式,不祭祀山川之神,風雨失調,霜雪不按時而降,就對天公進行責罰。臣下不應弒君而弒君,庶子不應弒嫡長子而弒,五常紊亂,就對人公進行責罰。不修治城牆,不清理溝池,水泉不旺盛,水給百姓造成了災害,就對地公進行責罰。”君王設定三公,各有所主管的事務,諸侯卿大夫,各有份內的職責。大水成災不責罰卿大夫,而去擊鼓攻擊土地神,怎么知道不能這樣做呢?魯國因此而違背了禮,孔子修《春秋》才指明它並以此作為警戒。公羊高不能正確加以解釋,董仲舒也不能作出定論,所以攻擊土地神的作法,到現在仍然在實行。假使公羊高還在活著,董仲舒也沒有死,我將要責問他們說:長時間下雨大水漫溢,是誰引起的?如果是君王,應當改革政治改變操行,以此來消除制止災害;如果是臣下,應當懲罰那個人,把他的過失稟告上天。如果不是君王和臣下的過失,而是當時陰陽之氣的運行偶然造成的,採用擊鼓攻擊土地神的辦法,怎么能救治和制止水災呢?

關於《春秋》的解釋說道:“君王驕橫就會招來旱災,迷戀酒色就會引來水災。”如此說來,旱災是君王驕橫的行為引起的,水災是君王迷戀酒色的行為引起的,為什麼卻要攻擊土地神呢?攻擊土地神的道理既不可理解,用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這種做法,仍然也不可理解。解釋這件事的人認為社屬於陰,紅色屬於陽。水,屬於陰,用紅色圍繞它,輔以擊鼓可以救治水災。如果大山上失火,用瓦罐裝水去澆滅,眾人都知道這樣不能滅火,為什麼呢?火勢盛大而水極少,熱氣使水不能壓滅它。現在一個國家發生水災,好比大山失火一樣。用像繩子一樣的朱絲,圍繞社壇來救治水災,就好比用瓦罐裝水去澆滅大山上的大火一樣。根據人的心意來推求天的心意,用人間的事情來比喻上天所治理的事情,人們互相攻擊,氣力不超過別人一倍,兵力不超過別人一倍,就不能取得勝利。現在一個國家發生水災,如果真想要攻陰,以斷絕造成水災的陰氣的話,應該把全國人都發動起來,拿著刀和棍子去攻擊土地神,就像年終驅逐疫鬼那樣,這樣做了以後才是適合的。楚、漢相爭的時候,六國征戰的時期,各國發兵戰守攻防,力量強大就獲勝,力量弱小就失敗。攻擊土地神,一個人擊鼓,沒有軍隊的威力,怎么能夠救治大雨造成的災害呢?一天晴一天雨,好比一晝一夜一樣。國家如果遭到像堯、湯那時的洪水和久旱,就好比一冬一夏一樣。如果有人想用人間祭祀的辦法去消除水旱災害,就像想使冬天變成夏天,夜晚變成白天一樣。用什麼來證實這一點呢?長久下雨不天晴,試讓君王在高枕上安心躺著,雨仍然會自行停止。雨停久了就出現大旱,試讓君王在高枕上安心躺著,旱久了就仍然會自行下雨。為什麼呢?天氣晴、早到了極點,就會轉變成陰、雨;天氣陰、雨到了極點就會轉變成晴、旱。所以天地之間出現了大水,憑什麼知道不像有水腫病的人呢?天地之間出現了久旱,憑什麼知道不像有黃疸病的人呢?禱告祈求神靈賜福,病終究不會痊癒;改變道德行為,最終也不能夠挽救。請醫生診病吃藥,才有希望痊癒。命里注定的壽限完了,死期到了,醫藥也就毫無效果。

堯在位時遭受洪水之災,這是《春秋》上記載的大水。聖君堯知道了此事,不對神禱告,不改變政治,派大禹去治理洪水,所有的河流都疏通向東流去。堯派大禹治水,好比水腫病人求醫治病。然而堯在位時的洪水,是天地的水腫病;大禹去治水,好比是洪水的良醫。解釋《春秋》的人怎么能改變這個事實呢?攻擊土地神的做法,不符合於事理。久雨不止,祭祀女媧,在禮制上哪裡見到過呢?伏羲、女媧,都是聖人,拋開伏羲而祭祀女媧,《春秋》上沒有講過這件事。董仲舒這種祭女媧的建議,其理由是什麼呢?《春秋經》上只是說到“擊鼓”,哪裡說是“攻擊”呢?解釋《春秋》的人見有“鼓”字,就認為是“攻擊”了。講到擊鼓未必就是攻擊,解釋者的用意和《春秋》經文有區別。“季孫氏比魯國的公室還富裕,冉求卻又幫他實行田賦制度,替他增加財富。孔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了,你們學生可以公開攻擊他。’”攻的意思是責備,是斥責他。因此六國用兵相互攻戰的事例,是不能用來指責攻社這件事的。這種說法又不對了。以卑下的身份去責備尊貴的人,是逆禮行事。或許是按照天意來譴責土地神吧。君王把土地當作母親來侍奉,母親有過錯,兒子可以按照父親的意志來譴責母親嗎?下對於上,應該用“諫”。這樣做,是臣和子應遵守的禮節;斥責,是君王應遵守的禮節。違反禮節,怎么去行動呢?按照禮儀,擊鼓是用來助長吶喊,使聲音更響亮的。古時候,君王將要外出,就要撞鐘擊鼓,本來是用來警戒臣民的。一定要把擊鼓說成是攻擊土地神,這就等於把鐘響鼓鳴說成是攻擊君王了。

大水時採用擊鼓的方式,也許是為了進一步向土地神告急。陰氣太盛,久雨成澇天不放晴,陰氣過盛陽氣衰微,與天道不相適宜。光憑嘴禱祝還不夠,另外用擊鼓來輔助,與日蝕時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個道理。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陰氣過盛了。事情重大而緊急就使用鐘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鈴簫,表明告急之書,輔助光用嘴禱告。天道難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於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這才修政改行。盜賊之事發生,與此同樣辦理。盜賊出現也是由於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尋求政治上的過失時,仍然是先發布文告。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讓它發現覺察到陰氣過盛了。社,是所有陰類之首,所以擊鼓使社知道陰氣過盛了。解釋“鼓”字的人認為擊鼓是攻擊土地神,所以“攻母”、“逆義”之類的非難,就由此產生了。現在說擊鼓是為了告訴土地神陰氣盛,陽氣衰,那么攻擊尊上的這種指責,又從何而來呢?而且禱告適宜於用犧牲,用犧牲並不適合於攻擊。禱告事由奉獻犧牲,是講禮儀;攻擊而奉獻犧牲,在禮儀上哪兒見到過呢?用朱絲或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是表示陽氣的存在。陽氣實在太微弱了,所以只能用細微的東西來表示。在經絡穴位上投入一寸長的針,施放一丸艾絨,重病也能治好。朱絲好比一寸之針、一丸之艾絨也能起作用。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國,向秦國哭泣請求救援,終於得到救兵,打退了吳軍而保存了楚國。擊鼓之人就看他誠意怎么樣了。假使誠意像申包胥一樣,有一個人擊鼓就可以了。假如讓一個人擊鼓,將能讓土地神同秦王一樣受感動,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雲雨之氣。雲雨之氣就會和吳國害怕秦國一樣,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災之害的老百姓,就會得到雨止天晴的好處,有像楚國一樣的安全。

迅猛的炸雷猛烈的颳風,君子也要改變常態,即使在半夜裡也要爬起來,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畏懼出現什麼異常情況。水旱災害就像雷風一樣,即使是陰陽之氣造成的意外之災,如果君王高枕安臥,等待晴天的到來,就表明君王沒有憐憫百姓的傷痛之心。堯不奉獻犧牲,或許是因為古代的人純樸的緣故。倉頡創造文字,奚仲製造車子,能因為前代之時沒有文字車子這樣的東西,就非議後世製作這些東西嗎?時代相同而做法不一樣,對這樣的事才能進行非難;時代不同,風俗習慣有所改變,怎么能相互非難呢?世俗之人圖畫女媧的像,把她畫成婦人的形體,又號稱她為“女”。董仲舒的原意,大概認為女媧是古代的女帝王。男屬陽女屬陰,陰氣造成災害,因此祭祀女媧求她給予福祐。傳上又說:“共工與顓頊爭戰想當天子,不能取勝,憤怒地撞碰不周山,使得天柱折斷,地的四角塌陷。女媧熔煉五色石來修補蒼天,砍斷鰲的四足來支撐大地的四邊。”董仲舒之所以要祭祀女媧,大約是見到過這本傳。女媧本來就具有修補蒼天、支撐大地四極的神通,天氣不調和,陽道勝不過陰道,也許女媧可以用她的精神幫助聖王止雨消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