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第六七則

作者:王永彬

縱容子孫偷安,其後必至耽酒色而敗門庭;專教子孫謀利,其後必至爭貲財而傷骨肉。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放縱子孫只圖取眼前的逸樂,子孫以後一定會沉迷於酒色,敗壞門風。專門教子孫謀求利益的人,子孫必定會因爭奪財產而彼此傷害。

注釋
偷安:不管將來,只求目前的安逸。
敗門庭:敗壞家風。
貲財:財產。
骨肉:比喻至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