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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訊息賦五

作者:萬民英

妙在識其通變,拙說猶神;巫瞽昧於調弦,難希律呂。

(凡命運,吉凶禍福,如上所云,賦特言其大概。妙在識其通變,賦辭雖拙,而理妙應如神,設若不能通變,譬之巫瞽昧於調弦,希律呂之和難矣。)

庚辛臨於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運在南方,貿易獲其厚利。

(金木有相得之理,水火有既濟之道,故特舉而言之曰:

庚辛臨於甲乙,則餘八乾可知也。北人運在南方,則余東西可知也。言君子見小人則不然,言北人須亥子方為是。

甲以辛為官,乙以庚為官,如庚辛之運歲,來臨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在小人反以為鬼也。亥子北方之水,巳午南方之火,以水行運至火,我克之為財,所以貿易獲其厚利。或謂壬癸之位,其卦屬坎,丙丁之位,其卦屬離,水歸火地,運至財鄉。不知壬癸是祿,巳午是命,乾支不相入,如壬癸得丙丁,止可謂之祿財而已,不可以貿易言也。談命者須當分祿命身。)

聞朝歡而夕泣,為盛火之炎陽;觀禍福之賒遲,則多因於水土。

(此論五行之性,明禍福之遲速也。

火之性暴而多傷,故鑽木而煙飛,擊石而光發,朝歡鏇泣,今是昨非,由火傳薪,莫知其極也。

水土為物,其性柔和,致於禍福之端,得其遲緩之意,蓋智與信也。火木性快,易發易休;水土性遲,難成難敗。

金木未能成器,聽哀樂以難名,似木盛而花繁,狀密雲而不雨。

(言金者則尚木,金得用而木乃成,是以剛濟柔也。言木者則尚金,木成器而金得著,仁者必有勇也。若有金無木,勇而無禮則亂;有木無金,庚辛虧而義寡。金者,西方之器也,主哀;木者,東方之物也,主樂。樂而不淫者、木遇金也;哀而不傷者,金得木也。凡此者皆大人之命也。若明水火之歸中,用乎金木之間隔,由是哀樂不能動其心,乃外方難名之人。若偏陰偏陽,似木盛花繁,偏陽之謂伏;密雲不雨,偏陰之謂見。人命要陰陽兩停,則為應格之命,故下文云云。

又曰:金不能成器,藉火以陶熔;木未能成功,假金以削刻。故樂必以哀為主,益必以損為先。木盛花繁,秀而不實;密雲不雨,晦而難明。兩在未測之間,擬議生矣。是故旺而不可無制,衰而不可無生,得處比和,復歸純粹。)

乘軒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陰陽不定。

(前論水火以相濟而成慶,次論金木而為官鄉,是知水貴升,火貴降,木要濟柔為剛,金要損剛益柔,則互用為慶。其間獨有金剛火強,不可不知也。金至堅之物,非盛火則不能革化;火至暴之物,非金無以顯諸用。金火兩停,方為鑄印之象,故賦雲,乘軒衣冕,此君子之器也,須金火兩停者當之。若火多金少,金多火輕,皆為凶暴之命。金旺於西方,火旺於南方,各恃其勢,則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雖日時有用,終歸於位劣班卑而已,是陰陽不能定分故也。

金,陰也。火,陽也。既陰陽兩偏,則貴賤高卑,無所定著。況有金而無火,有火而無金,其為兇徒,又可知也。或曰,人命四柱,五行金火多者不足貴。以金剛不能順物,火暴而難益其生,為氣不常,故君子之道鮮美。庚人得丙,辛人得丁,純陰純陽,為克為鬼,是為陰陽不定,雖有出身,亦位劣班卑,不能大顯。亦通。)

所以龍吟虎嘯,風雨助其休祥;火勢將興,故先煙而後焰。

(此為上文五行相剋,或未成器,合貴不貴,此又言相剋相生之性,因以龍虎煙焰為喻。若五行各得其所,則如龍行雨降,虎嘯風生。又如火旺,先有其煙,後有其焰。或以龍吟虎嘯二句,喻人年吉而歲運又吉。若初凶後吉者必不然。譬若火之始然,先煙而後焰也。蓋煙生於火而能鬱火。煙以有氣未通為義,豈非火外景而內晦,煙達而後生,不猶人之始凶終吉者哉。徐解:龍吟虎嘯,當以戊辰、甲寅,其義甚詳,不然,但遇寅與辰相得亦是,先煙後焰,明陰陽氣順,有次序,與其為氣也不殊。終非賦義。)

每見凶中有吉、吉乃先凶;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此本上文,言吉兇相為倚伏。如前論,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吉也。是酉中辛克辰中乙木為財,辰乃水鄉,復能奪辛金之官,論財卻不缺,而失官為凶。大沖臨昂胄之鄉,人元有害,凶也。卻木用金為官,酉則不背官祿,凶中反吉。賦意始於說運,次議五行,之後再詳言之。

又如火人,行水運,則是七煞,凶也。或用水為官、吉也。水行巳午運南方,獲利為財,吉也。卻下有戊己七煞,凶也。如此極多,要學人深造變通,以根本取最重者言之。

曇瑩曰:吉凶之相,仍禍福之相因,陰陽之常理也。世固有吉人凶於吉,凶人吉於凶者,君子所不道也,亦道其常而已。凶若勝吉,吉蘊凶中;吉若勝凶,凶藏吉內。駁雜生於純粹,比和出於戰爭,故四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禍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才入衰鄉,論災宜其逆課。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陰陽二氣,逆順折除。

此言災禍吉凶,由於行運。禍旬向末:如見凶運十年,終滿前交吉運,若當生年月氣深,或行年太歲扶助,向祿臨財,更不須待交運,只在此向末,便可迎詳而推之。才入衰鄉:人命久歷福地,方交背祿財絕之運,然未可便以凶言,是論災於逆課也。男迎女送,陽男陰女,運順行也。一運十年,更分前後各五年,凡入吉運,得節氣深,男迎者,前五年發福女送者,後五年發福。或曰:男詳大運,初入之年,迎何災福,故云迎。女詳大運,將出之年,送何災福,故云送。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作一義看。迎吉送凶,迎凶送吉,是否泰交居也。陰男陽女,陽男陰女,依逆順行運折除,即前折除三歲為年也,看新舊運上有何吉凶,以運數言。

曇瑩曰:此論行運,各指長生,次於衰地,如金生於巳而衰於戌,戌上男順行於死囚休廢,女逆行於帝旺、臨官;

巳上男順旺於申酉之鄉,女逆困於寅卯之地,故云禍旬云云。陰陽二氣,蓋言小運,乃年之氣也。大運是月之氣也。日乾為運,月支為氣。小運則從生日後交;大運則論其氣而過,二氣運行,由我命者也。故曰陰陽二氣云云。)

占其金木之內,顯於方所分野;標其南北之間,恐不利於往來。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乾。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

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窮通;審吉量凶,述歲中之否泰。

(此言運行東西南北、金木水火之鄉,有利、不利,兼歲中否泰言也。王氏曰:木火金水乃四方專一之氣,各擅方所分野。如春之辛卯、夏之戊午,秋之癸酉,冬之丙子,四方各抱自旺之氣,而不可相犯。

故五行旺氣,取仲一辰,謂之白虎煞。如東方之木,往西方逢金:南方之火,來北地遇水,所謂煞忌四仲,物禁失道,曰君曰父,不可兩亡;以其相剋,往必不利。若五行衰絕無氣,逢相衝往來,則反互相為福。如乙亥火得癸巳水,火至巳而旺,水至亥而旺,互換逢旺,往來何傷?壬寅之金,為臣不強;庚申之木,事君不暴,獨占一隅,奚有造化?蓋祿旺貴其自享,患難欲得相救故也。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乾,以年之乾,則有以知甲之所寓,於是同旬之生也。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謂一歲之中則有異者,陰陽男女之命也。

求於月而問日者,欲知節氣日數,以定幾歲為行大運之法也。運之行也,宜向三元生氣,避五鬼絕路。指陳方面,窮通陰陽,觀祿馬之向背,大運之盛衰,由此以審吉凶。不出指顧間,能述歲中之否泰。或以生氣、福德、天醫為向三;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為避五。

徐曰:占,讀作去聲,看當生歲月所占。如木用金為官,在陽命男運,出未入申;陰命男運,出亥入戌,是向祿臨財,於金木分野之際。如金用木為財,陽命男運,出醜入寅;陰命男運,出巳入辰,是向祿臨財,在木火方所之中。更加太歲、月令、氣候扶同言之。標對本言,又有標準之義。則是命基本也。

南者向明而往也。北者向北而來也。此言運氣出入動靜,或吉、或凶,不可駁雜。或遇交運之年,不可輕舉。一旬之內,於年中問乾,是月中求日也。一歲之中,求月中問日,是年中求月也。向三、避五,是歲中求吉利方所也。凡坐作進退,向吉避凶,莫大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