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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方下·百合第十二

作者:孫思邈

(論二首 方七首)

論曰∶百合病者,謂無經絡百脈一宗悉致病也。皆因傷寒虛勞,大病已後不平復,變成斯病。其狀惡寒而嘔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當愈。其狀腹滿、微喘、大便堅,三四日一大便,時復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當愈。其狀小便淋瀝難者,病在下焦也,三十三日當愈。各隨其證以治之。百合之為病令人意欲食,復不能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飲食臭時,如有寒其實無寒,如有熱其實無熱,常默默欲臥復不得眠,至朝口苦小便赤澀,欲行復不能行,諸藥不能治,治之即劇吐利,如有神靈所為也。百合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其候每溺時即覺頭痛者,六十日乃愈。百合病候之溺時頭不覺痛,淅淅然寒者四十日愈。百合病候之溺時覺快,然但覺頭眩者二十日愈。百合病證,其人或未病而預見其候者,或已病四五日而出,或一月二十日後見其候者,治之善誤也,根據證治之。

論曰∶百合病見在於陰而攻其陽,則陰不得解也,復發其汗為逆也。見在於陽而攻其陰,則陽不能解也,復下之其病不愈。(《要略》雲,見於陽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陰者以陰法解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其病,難治。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其病難治。)

百合知母湯
治百合病已經發汗後更發之方。

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兩)

上二味,以泉水先洗漬百合一宿,當沫出水中,明旦去水。取百合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置之。復取知母切,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汁合和百合汁中,復煮取一升半,分再服,不瘥更根據法合服。

  百合滑石代赭湯
治百合病下後更發者方。

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兩) 代赭(一兩)

上三味,先以泉水漬百合一宿,明旦去水,更以泉水二升煮百合取一升,去滓。又以水二升煮餘二味,取一升,納百合汁,如前法復煎取一升半,分再服。

百合雞子湯
治百合病已經吐後更發者方。

以百合七枚擘漬一宿去汁,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取雞子黃一枚納汁中,攪令調,分再

百合地黃湯
治百合病始不經發汗吐下,其病如初者方。

以百合七枚擘,漬一宿去汁,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納生地黃汁一升,復煎取一升半,分再服,大便當去惡沫為驗也。

治百合病經月不解變成渴者方∶

百合根一升,以水一斗漬一宿,以汁先洗病患身,後食白湯餅,勿與鹽豉也,渴不瘥,可用栝蔞根並牡蠣等分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

治百合病變而發熱者方∶

百合根(一兩,乾) 滑石(三兩)

上二味治,下篩,飲服方寸匕,日三,當微利,利止勿復服,熱即除。(一本雲治百合病

治百合病變腹中滿痛者方∶

但取百合根隨多少,熬令黃色,搗篩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滿消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