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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經絡·二十三難

作者:佚名

曰: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

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兩足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復還注手太陰。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經云:明知始終,陰陽定矣。何謂也?

然:終始者,脈之紀也。寸口、人迎,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故曰始也。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