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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皓

洪皓

洪皓(1088~1155),字光弼,徽宗政和五年(1115)進士。歷台州寧海主簿,秀州錄事參軍。宋代詞人。► 177篇詩文

生平

洪皓,江西樂平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進士。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以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使金被留,紹興十三年(一一四三)始歸。遷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尋因忤秦檜,出知饒州。十七年,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英州安置。二十五年,主管台州崇道觀,卒謚忠宣。有文集五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為《鄱陽集》四卷,另有《松漠紀聞》二卷行世。事見《盤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宋史》卷三七三有傳。洪皓,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鄱陽集》為底本,酌校他書。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曾任寧海主簿、秀州司錄。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五月,宋高宗準備將都城由杭州遷往建康(今南京),以避金兵鋒芒。洪皓不顧職位卑微,上書諫阻。他的意見雖未被採納,但卻因此為高宗賞識。高宗特意召見他,擢升其為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出使金國。金國留不遣返。在金15年,直至紹興十三年(1143年)歸。在金期間,威武不屈,時人稱之為“宋之蘇武”。後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封魏國忠宣公。宋高宗於杭州西湖邊葛嶺賜建國公府。明王守仁《謚襄惠兩峰洪公墓志銘》稱:“維洪氏世顯於鄱陽。自宋太師忠宣公皓始賜第於錢塘西湖之葛嶺,三子景伯、景嚴、景廬皆以名德相承,遂為錢塘望族。”清梁章鉅《楹聯叢話》云:“西湖葛嶺下有洪忠宣公皓祠。

相關事件

洪皓被派出使金國議和,但金沒有議和之意,所以當時的使節非常危險。“凡宋使者如(王)倫及宇文虛中、魏行可、顧縱、張邵等,皆留之不遣。”(《金史·王倫傳》)洪皓行至太原,被金人扣留近一年,第二年轉至雲中(今山西大同),見到金國權臣完顏宗翰。完顏宗翰不許洪皓請歸二帝之要求,逼迫他到金廷操縱的偽齊劉豫政權去當官。洪皓嚴詞拒絕:“萬里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鑊無悔。”(《宋史·洪皓列傳》)完顏宗翰大怒,下令推出斬首。兩名壯士“執劍夾承”,擁之以下。洪皓面不改色,從容而行。一位貴族見狀,深受感動,不覺失聲說道:“真忠臣也。”遂用目光制止劍士暫緩行刑,並親自跪下請求完顏宗翰免除洪皓一死。完顏宗翰雖然免洪皓死,但把他流放到遙遠的冷山(今黑龍江五常境內的大青頂子山)。

冷山氣候寒冷,十分荒涼,一年四季多被凍指裂膚的寒冷包圍著。那裡是女真貴族完顏希尹家族的駐地。洪皓以他淵博的學識和聰明才智,很快得到了完顏希尹的賞識。完顏希尹破例讓他教授自己的八個兒子讀書。洪皓時刻不忘自己的使命,一有機會就勸金國貴族與宋議和。完顏希尹最初力主攻宋。曾說:“孰謂海大,我力可乾。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洪皓聽後,警告他說:“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宋史·洪皓列傳》)建炎四年(1130年)以後,金強宋弱的形勢開始逐步向宋強金弱方面轉化。到了紹興七年至八年間(1137—1138年),宋強金弱的形勢開始形成,金人遂有議和思想。以宗盤、撻懶等人為首的一派,主張在交還南宋河南、陝西地的條件下與宋講和,並於紹興八年與南宋簽訂了和議。在議和期間,完顏希尹曾就所議十事徵求洪皓意見。洪皓條分縷析,完顏希尹以為洪皓說得實在,並沒有誑他,遂於紹興十年(1140年)帶領洪皓趕赴燕京(今北京),意欲遣洪皓歸宋進行議和。但在是否需要在歸宋河南、陝西地的條件下與宋議和的問題上,金人內部存在著嚴重分歧。以完顏宗弼(兀朮)為代表的一派堅決反對交還,後來聯合完顏希尹,殺了宗盤、撻懶等人,重新發動了攻宋戰爭。完顏宗弼殺了撻懶等人之後,又殺了完顏希尹。洪皓因與完顏希尹有過異論,才幸免於難。

在燕京,洪皓見到了昔日好友宇文虛中,宇文虛中被金人扣留後當了金朝大官。見到洪皓以後,宇文虛中勸他留在金朝當官,並積極向金熙宗推薦。金熙宗表示可以任為翰林直學士,洪皓堅辭不就。金人不甘心,換官時仍讓洪皓就職。洪皓請求允許他到臨近宋的真定(今河北正定)、大名(今河北大名)等地“自養”,以便尋機逃回宋朝。金朝參政韓昉看出了洪皓的意圖,讓洪皓任中京(今內蒙古寧城西大明城)副留守,洪皓堅決不允。金人又降其官為留司判官,並催促他儘快起行,洪皓置之不理,誓死不就。金人見高官厚祿留不住洪皓,又想出了新的辦法。根據金法規定,雖未任金官,但只要被金人任使,則“永不可歸”。韓昉為了留下洪皓,遂令其“校雲中進士試”。洪皓深知其意,裝病力辭。但韓昉不允,洪皓只得前往雲中。到了雲中以後,他不履行職責,對院官說:“今取士以賦,吾故學經耳。”雲中院官和考官沒有辦法,只好將洪皓送回燕京。在燕京期間,他一直關心宋朝的發展和強大。當聽說完顏宗弼在順昌(今安徽阜陽)被劉錡打敗而宋朝卻撤兵的訊息以後,寫了數萬言的秘信,謂:“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王師亟還,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宋史·洪皓列傳》)此後又多次送秘信。紹興十三年(1143年),金熙宗喜得貴子,大赦天下,允許宋朝使者回歸,洪皓與張邵、朱弁等都在被赦之列。

洪皓知識淵博,於“書無所不讀,雖食不釋卷”,不但精通經學、史學,也精通詩文詞賦。留金期間曾經寫下上千首詩詞,金人“爭抄誦求鋟鋅”,後來大部分散逸。今《鄱陽集》所存數十首,皆清新樸實,含義深遠。洪皓又曾同張邵、朱弁寫詩唱和,集成《軒唱和集》三卷,今已不存。洪皓還“善琴奕”,“能別三代彝器”,識書畫。留金期間,他通過言傳身教,將漢文化向北傳播。著名的故事如“無紙則取樺葉寫《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傳之,時謂‘樺葉四書’”(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炎興下帙66引《金虜節要》)。他通過教授金人讀書和其他接觸方式,與許多女真人結下了深厚的友情。女真人把洪皓視為知心朋友,熱情地邀請他參加婚禮、禮佛、生產等活動。他每到一地,人們“爭持酒食相勞苦”。在涿州,過韃靼帳,“其酋聞洪尚書名,爭邀入廬,出妻女胡舞,舉渾脫酒以勸”(《容齋五筆》卷三)。

洪皓對金國的自然地理、歷史沿革、經濟社會、風土人情、禮儀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物產等都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考察,積累了大量的歷史資料。《松漠紀聞》原書為洪皓留金時所記金國雜事,及歸宋時,懼為金人搜獲,悉付諸火。回宋後乃復追述一二,名曰《松漠紀聞》。書未刻而秦檜有私史之禁,其書遂秘而不宣。後其長子洪适於乾道初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時,厘為正、續二卷。又後,次子洪遵根據洪皓生前談及的往事,整理為11條,稱《松漠紀聞補遺》。這就是今天所見的《松漠紀聞》。洪适《松漠紀聞續》云:“先君銜使十五年,深阸窮漠,耳目所接,隨筆纂錄。聞孟公庾發篋汴都,危變歸計,創艾而火其書,禿節來歸,因語言得罪柄臣,諸子佩三緘之誡,循陔侍膝,不敢以北方事置齒牙間。及南徙炎荒,視膳余日,稍亦談及遠事。凡不涉今日強弱利害者,因操牘記其一二。未幾,復有私史之禁,先君亦枕末疾,遂廢不錄。及柄臣蓋棺,弛語言之律,而先君已齎恨泉下。鳩拾殘稿,僅得數十事,反袂拭面,著為一篇。”“松漠”是“千里松林”和“平地松林”之意。唐貞觀二十二年(648年),太宗在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境設定松漠都督府,由契丹酋長充任都督。因洪皓流放的地區就在古松漠都督府之北,書中所寫的內容都是發生在廣大的塞北地區,因此取書名《松漠紀聞》。

洪皓的詩文

江梅引·憶江梅

宋代洪皓

歲在壬戌,甫臨長至,張總侍御邀飲。眾賓皆退,獨留少款。侍婢歌江梅引,有“念此情、家萬里”之句,仆曰:此詞殆為我作也。又聞本朝使命將至,感慨久之。既歸,不寢,追和四章,多用古人詩賦,各有一笑字,聊以自寬。如暗香、疏影、相思等語,雖甚奇,經前人用者眾,嫌其一律,故輒略之。卒押吹字,非風即笛,不可易也。此

漁家傲

宋代洪皓

侍宴樂游游賞慣。今茲弔影難呼伴。欲上望鄉台復倦。愁滿眼。琵琶莫寫昭君怨。
滿目平蕪無足玩。南冠未稅徒增嘆。萬里庭闈安否斷。形魄散。此身何暇窮游觀。

漁家傲(重九良辰,翻成感愴,因用前韻,少豁旅情)

宋代洪皓

臂上萸囊懸已滿。杯中菊蕊浮無限。縱使登高寧忍看。昏復旦。心腸似鐵還須斷。
歲月川流難把玩。平生萬事思量遍。但對割愁山似劍。聊自勸。東坡海島猶三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