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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令儀誨人

宋代王辟之

曹州於令儀者,市井人也,長厚不忤物,晚年家頗豐富。一夕,盜入其室,諸子擒之,乃鄰子也。令儀曰:“汝素寡悔,何苦而為盜邪?”曰:“迫於貧耳!”問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與之。既去,復呼之,盜大恐。謂曰:“汝貧甚,夜負十千以歸,恐為人所詰。留之,至明使去。"盜大感愧,卒為良民。鄉里稱君為善士。君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室,延名儒以掖之,子、侄傑仿舉進士第,今為曹南令族。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魏國有個叫於令儀的商人,他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時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竊,被他的幾個兒子逮住了,發現原來是鄰居的小孩。 於令儀問他說:“你一向很少做錯事,有什麼苦衷要做賊呢?”小偷回答說:“為貧困所迫罷了。”於令儀再問他想要什麼東西,小偷說:“能得到十貫錢足夠穿衣吃飯就行了。”於令儀依照他的要求給了他。小偷已經離開,於令儀又叫住他,小偷大為恐懼。於令儀對他說:“你十分貧窮,晚上帶著十貫銅錢回去,恐怕你會被人追問的,留下錢財,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慚愧,後來終於成了善良的人。鄰居鄉里都稱令儀是好人。

注釋
(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經商。
(2)長(zhǎng)厚:品行敦厚(厚:寬厚)。
(3)盜:賊。
(4)乃:原來。
(5)素:向來。
(6)邪:同“耶”,表疑問、反問語氣。
(7)十千:指十貫銅錢。
(8)去:離開,使去:拿走。
(9)延:聘請。掖:教育。
(10)令族:有聲望的家族。
(11)足:足夠。
(12)使:讓。
(13)卒:最後,最終。
(14)物:人。
(15)既:已經。
(16)忤(wǔ)物:做事情違背天理和人情。忤:違反、牴觸的意思。
(17)寡悔:很少有懊悔,意為很少做錯事。即為人謹慎小心。
(18)詰:追問。
(19)負:背。
(20)頗:很
(21)掖:教育

賞析

在《於令儀濟盜成良》這個故事中,於令儀通過自己的言行來教誨周圍的人,並且用寬厚的心去感化別人,甚至是盜賊。文章揭示的現實意義是,對於別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斷性的結論,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諒和向善的心,這樣就能贏得他人的尊敬。

王辟之

王辟之(1031—?),字聖塗,臨淄(今山東臨淄)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宋哲宗元佑年間(1086—1094),他擔任任河東縣(今山西省永濟縣)知縣,曾“廢撤淫祠之屋,作伯夷叔齊廟”,以“貴德尚賢”聞名。► 1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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