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梁鴻尚節

南北朝范曄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選自南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十三》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梁鴻雖然家庭貧困,然而他推崇禮節,廣泛閱讀(書本),沒有不通曉的(事情)。並且他不死記硬背章句。讀完書,就到上林苑放豬,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蔓延到別人的房屋。梁鴻就尋訪被燒到的人家,問他損失的財物,用自己全部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富,願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鴻)於是勤奮做工,從早到晚從不鬆懈。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於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並且稱讚梁鴻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還給他,梁鴻沒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鄉 。

注釋
而:表順連,不譯
尚:崇尚、推崇
覽:閱覽
通:通曉
延:蔓延
不為章句:為,著述;不死記硬背一章一句
畢:此指讀書結束
上林苑:古宮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其主:其,其中
猶:還
牧:放養牲畜
舍:房屋,住所
去:離開
恆:平常,普通
責讓:責備批評
豕(zhì):豬
償:償還
許:允許,同意
他:別的
因:於是
見:看見
還:歸還
執勤:執守做工
懈:鬆懈
耆老:老人,耆,老
曾誤遺火: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
願以身居作:願意讓自己留下做事
悉推豕償之:了解後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房屋主人
稱鴻長者:稱讚梁鴻是忠厚的人

范曄

范曄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為“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後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原計畫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後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續漢書》中抽出來補進去的。其中《楊震暮夜卻金》已編入國小教材,《強項令》選入中學教材。► 4篇詩文

猜您喜歡

田子方教育子擊

宋代司馬光

子擊出,遭田子方於道,下車伏謁。子方不為禮。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去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去家。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

狼三則

清代蒲松齡

其一
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欻一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隨尾行數里。屠懼,示之以刃,少卻;及走,又從之。屠無計,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屠歸。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近視之,則死狼也。仰首細審,見狼口

張孝基仁愛

宋代方勺

許昌士人張孝基,娶同里富人女。富人惟一子,不肖,斥逐去。富人病且死,盡以家財付孝基。孝基與治後事如禮。久之,其子丐於途,孝基見之,惻然謂曰:“汝能灌園乎?”答曰:“如得灌園以就食,何幸!”孝基使灌園。其子稍自力,孝基怪之,復謂曰:“汝能管庫乎?”答曰:“得灌園,已出望外,況管庫乎?又何幸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