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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哀伯諫納郜鼎

先秦左丘明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譯文及注釋

譯文一

夏季四月,(桓公)從宋國取得郜國大鼎,安放在太廟裡,這樣做不合禮制。

臧哀伯勸諫(桓公)說:“做國君的,應當發揚道德,阻塞邪惡,以(更好地)管理和監察百官;還怕有缺失的地方,所以發揚美德給子孫後代做示範。因此,太廟用茅草蓋頂,大車上用蒲蓆做墊子,(祭祀用的)肉汁不加調料,餅食不用精糧,這是為了昭示節儉;禮服、禮帽、蔽膝、玉笏,腰帶、裙衣、綁腿、鞋子以及冠冕上用的衡、紞、紘、綖(等各式各樣的帶子和飾物),這是為了昭示等級制度;玉器墊兒、刀劍套、佩刀刀鞘上的飾物、束衣革帶、飄帶、旌旗飾品、馬鞅,這是為了昭示(尊、卑)禮數;(在禮服上繡的)火、龍、黼、黻花紋,這是為了昭示文采;(在車服和其他有關器物上)用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按天地萬物的形貌繪出各種不同的形象,這是為了昭示物各有其用,而並非虛設;(系在車馬和旗幟上的各種鈴鐺)鍚、鸞、和、鈴,這是為了昭示動輒有聲;在旗幟上繪上(日、月、星)三辰,這是為了昭示光明。德(作為行為規範和準則),是儉約並有(相應的)制度(規定)的,或增或減都要有節制。(所有這些,)都要形成典章制度,把它記錄下來,並公開地發布出去,以此來管理監察百官,百官才有所警惕和畏懼,而不敢違規犯紀。現在泯滅道德而樹立邪惡,把人家用作賄賂的器物安放在太廟,公開地展示給百官。(如果)百官也以此為榜樣,還能懲罰誰呢?國家的衰敗,來自官員的邪惡;而官員喪失道德,是由於受寵而賄賂公行。郜鼎放在太廟,還有什麼比這更明顯的受賄呢?周武王攻滅殷商,把九鼎遷到雒邑,仁人義士中還有人非議他,更何況把表明違德亂禮的受賄器物放在太廟,這可該對它怎么辦呢?”桓公不聽。

譯文二

夏四月,魯桓公從宋國取得原屬郜國的傳國大鼎,放進太廟,這是不符合禮儀的。

臧哀伯規勸桓公說:“作百姓君主的人,要發揚德行,堵塞違禮的行為,以便監察百官,就這樣還怕有不足之處,還要顯示各種美德以傳示子孫。所以那清靜肅穆的太廟用茅草做屋頂,祭祀天地的車子用草蓆做墊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調和,黍稷、糕餅等祭品不用舂過的好米,這些是為了顯示節儉。祭祀的禮服、禮冠,蔽膝、大圭,腰帶、裙子、綁腿、靴子、冠上的橫簪、冠旁的填繩、系冠的帶子、冠頂的蓋版,這些是為了顯示等級上的差別。玉墊、刀飾、革帶、帶穗、旌旗上的飄帶、馬頸上的革帶,這些是為了顯示數量上的差別。禮服上火形、龍形、斧形、弓形等花紋,這些是為了顯示紋彩上的差別。用五色繪出各種圖象來裝飾器物服飾,這是為了顯示器物物色的差別。馬鈴、大小車鈴、旗鈴,是為了顯示聲音節奏,旌旗上畫的日、月、星辰,是為了顯示光明。所謂德行,就是節儉而有法度,事物的增減都有一定的數量,並用紋彩和顏色加以標誌,用聲音和光亮加以表現,以此來監察百官,百官這才警戒畏懼,而不敢違反法度。現在君王毀滅德行,樹立違禮的壞榜樣,把別國賄賂的寶器安放在太廟裡,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來效法,君王又用什麼去懲罰他們呢?國家的衰敗,是由於官吏不走正道。官吏喪失德行,則是由於國君寵愛和賄賂風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魯國的太廟,還有比這更公開的賄賂嗎?武王打敗殷商,將九鼎搬到王城,義士尚有批評他的,更何況將標誌違禮作亂的賄賂之器放在太廟,又該怎么樣呢?”桓公不聽。

注釋
(1)郜(ɡào):國名,姬姓,開國國君是周文王的一個庶子,春秋時為宋國所滅,其故地在今山東成武縣東南。鼎:古代的一種烹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記績的禮器,所以又作為傳國重器,其形制一般為三足兩耳。宋:國名,春秋時為十二諸侯之一,開國國君為殷紂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東部及山東、江蘇和安徽三省之間。
(2)大(tài)廟:即太廟,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的祖廟。
(3)臨照:管理和監察。臨,統管,治理。照,察看。
(4)令德:美德。令,美好。
(5)清廟:即祖廟,因其肅穆清靜,故稱。
(6)大路:也作“大輅”,即大車,特指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祭天時所乘的車子。越(yuè)席:用蒲草編織的蓆子。越,通“括”,結。
(7)大(tài)羹:即太羹,也作“泰羹”,古代祭祀時所用的肉汁。不致:指不調五味,不加各種作料。
(8)粢(zī)食:用黍稷加工品製作的餅食,祭祀用作供品。粢,黍稷,泛指穀類糧食。不鑿:不舂,這裡指不精細加工。
(9)袞(ɡǔn):古代帝王及公卿祭祀宗廟時所穿的禮服。冕(miǎn):古代帝王、公卿、諸侯所戴的禮帽。黻(fú):通“韍”,古代用做祭服的熟皮製蔽膝。珽(tǐnɡ):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見時所持的玉制朝板,即玉笏(hù)。
(10)帶:指束在腰間的革帶,皮帶。裳(chánɡ):古代男女穿的裙式下衣。幅:古代自足至膝斜纏在小腿部的帛條或布條,猶如今天的綁腿。舄(xì):雙底鞋,著地的一層為木底,這裡泛指鞋子。
(11)衡:把冠冕穩定在髮髻上的橫簪。紞(dǎn):古代垂在帽子兩旁用以懸掛塞耳用的玉瑱(tián)的帶子。紘(hónɡ):古代冠冕系在頷下的帶子。古人戴冠冕時,先用簪子別在髮髻上,再用紘挽住,系在簪子的兩端。綎(yán):古代覆在冠冕上的一種長方形飾物,以木板為乾(ɡàn),外包黑色布帛。
(12)藻率(lǜ):一種用來放玉的木墊兒,外包熟皮,並繪有水藻形圖案。鞞(bǐnɡ):刀劍套。鞛(běnɡ):佩刀刀鞘的飾物。
(13)鞶(pán):紳帶,又名“大帶”,束衣用。厲:下垂的大帶。或謂“鞶厲”:是一個詞,指束腰革帶與革帶下垂的部分。游:古代旗幟上下垂的飾物。纓:套在馬胸部的革帶,即馬鞅。數:禮數。
(14)火龍黼(fǔ)黻:都是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如火形者為“火”,如龍形者為“龍”,黑白色相間如斧形者為“黼”,黑青色相間如“亞”形者為“黻”。
(15)五色:指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比象:指比照天地萬物所畫出的各種圖像。
(16)鍚(yánɡ)鸞和鈴:都是系在車馬和旗幟上的鈴鐺,系在馬額頭上的叫“鍚”,系在馬嚼子上的叫“鸞”,系在車前用作扶手的橫木上的叫“和”,系在繪有龍形圖案的旗幟竿頭的叫“鈴”。
(17)三辰:指日、月、星。旂(qí):旗面繪有龍形圖案,竿頭系有小鈴鐺的旗子。
(18)登降:增減。登為增,降為減。有數:指有節度、節制。(注意此處的“數”字與上文“昭其數也”句的“數”字在詞義上的區別。)
(19)象:同“像”,法式,式樣,這裡是榜樣的意思。
(20)章:明顯。與下文“章孰甚焉”句之“章”義同。
(21)九鼎:相傳為夏禹所鑄,用以象徵九州。夏、商、周三代都把它作為政權的象徵,成為傳國之寶。
(22)雒(luò)邑:也作“洛邑”,東周都城所在,相傳周武王克商後由周公姬旦建設,其故地見《周鄭交質》一文的題解。

評析

《臧哀伯諫納郜鼎》的中心內容是臧哀伯批評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並“納於大廟”這件事的“非禮”。那么,到底什麼是禮呢?禮的範疇極其廣泛,內容極其複雜,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書《鄭莊公戒飭守臣》一文的評論文字所說:“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禮的歷史本質的話說,它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貴族等級制度下的社會規範、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它規範並制約著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刪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說:“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君子“約之以禮”《論語·雍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為國以禮”(《論語·先進》);“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聯繫古今關於禮的界說和孔夫子這些關於禮的言論,就不難理解作為魯大夫的臧哀伯為什麼非要冒著觸怒魯桓公的風險,向他“發表”這篇諫辭了;也就不難理解《臧哀伯諫納郜鼎》一開始就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了。

臧哀伯這篇諫辭,並不先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這件事如何不對,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勢,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會職責是“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接著就從禮制這個大視角,連用七個排比句,從七個方面,即“昭其儉”、“昭其度”、“昭其數”、“昭其文”、“昭其物”、“昭其聲”、“昭其明”,來闡明君主如何體現和落實這一根本社會責任;然後,話鋒一轉,才落到桓公“納郜鼎”這件“滅德立違”的事情上來。並在指出這一事件必將導致的惡劣後果以後,還用周武王克商後“遷九鼎於雒邑”招來“義士”非議的歷史教訓,警醒魯桓公必須清醒地認識這種“滅德立違”的錯誤舉措的危害性。這篇諫辭如此行文,不僅條理清楚,層次分明,結構謹嚴,具有強烈的邏輯能力,而且氣勢顯得特別恢弘,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至於諫辭中用了近乎後世才產生的賦的手法,鋪敘大量我們今天頗感陌生的具體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為這些事物都和當時的典章制度有密切關係。

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任何一種文化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許多或厚或薄的積澱層,而每個積澱層都會或深或淺地打上它的時代烙印。因此,在閱讀和欣賞此文的時候,也必須站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去審視,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去分析,去感悟,拋棄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華”。可以肯定地說,“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核心”還有很好的垂誡作用和警示作用。

創作背景

《臧哀伯諫納郜鼎》選自《左傳·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國太宰華父督殺死司馬孔父嘉,並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艷”的妻子。宋殤公為此很生氣,華父督害怕,就乾脆把殤公也殺了,另立宋莊公。華父督為了取得各諸侯國對此事的默認,先後對齊、陳、鄭、魯等國進行賄賂。魯桓公接受了宋國送給的郜鼎,並把它安放在太廟裡。魯國大夫臧哀伯認為這樣做“非禮”,會導致官員腐敗,甚至導致國家敗亡。於是對桓公進行勸諫。

左丘明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華夏人,生於前502年,死於前422年,享年80歲。丘穆公呂印的後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國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稱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稱“左丘明”,後為魯國太史 。左氏世為魯國太史,至丘明則約與孔子(前551-479)同時,而年輩稍晚。他是當時著名史家、學者與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傳》、《國語》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其所著《春秋左氏傳》與《國語》二書。左氏家族世為太史,左丘明又與孔子一起“如周,觀書於周史”,故熟悉諸國史事,並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36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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