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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6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

,自以周室舊臣,記憶體形跡,又憚帝英睿,乃請每事具札子進呈取旨,帝從之。由是坐論之禮遂廢。 己卯,以天下兵馬都元帥呈越國王錢俶為天下兵馬大元帥。俶名上一字犯宋諱,故去之。 丙戌,長春節,賜群臣衣各一襲。宰相率百官上壽,賜宴相國寺。 中書舍人安...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

學士錢塘崔仁冀代之。 壬戌,幸都亭驛,臨汴,觀飛江兵乘刀魚船習水戰。 曹彬等敗江南兵於秦淮北。 五月,壬申朔,以吳越國王錢俶守太師、尚書令,益食邑。 甲申,吳越王俶言江陰、寧遠軍及沿江諸寨皆降。 丁酉,王明破江南兵於武昌。 辛丑,河決濮州郭...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九

悉收取,斗升之逋,罪至鞭背,少者數十,多者至五百餘,訖於國除,民苦其政。旻即至,悉條奏,請蠲除之,詔從其請。 丁亥,徙封錢俶為淮海國王;以其子惟濬為淮南節度使,惟治為鎮國節度使,孫承祐為泰寧節度使,崔仁冀為淮南節度副使。 戊子,詔赦兩浙諸州...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

升台勞問。繼元叩頭曰:“臣自聞車駕親臨,即欲束身歸命,蓋亡命者懼死,劫臣不得降耳。”帝令籍亡命者至,悉斬之。顧謂淮海國王錢俶曰:“卿能保一方以歸於我,不致血刃,深可嘉也。” 北漢平,凡得州十,軍一,縣四十一,戶三萬五千二百二十,兵三萬。 命...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二

時加采聽以分殿最。民間有父母在而別籍異居者,聽鄰里覺察,坐之。有孝於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門。” 十二月,丁亥,淮海國王錢俶,三上表乞解兵馬大元帥、國王、尚書令、太師等官;詔罷元帥名,餘不許。 己亥,遼太后觀漁於玉盆灣;辛丑,觀漁於濬淵。 ...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三

租,敵所蹂踐者給復三年,軍所過二年,餘一年。 戊子,權罷廣南諸州煮鹽,有司奏積鹽可支三十年故也。 二月,丙申,以漢南國王錢俶為武勝軍節度使,徙封南陽國王;甲寅,復改封許王。 三月,癸亥朔,遼主幸長春宮,賞花釣魚,以牡丹遍賜近臣,歡宴累日。 ...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四

求啟沃,汝等當勿鄙人短,勿恃己長,乃可永守富貴而保令終。先賢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師,順吾者是吾賦。’此不可以不察也!” 錢俶改封鄧王。 甲辰,置建寧軍於建州。 丙午,詔:“諸道民有艱食者,所在發廩賑之。” 趙普再入相,方立班宣制,工部侍郎、...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六

已升擢者不在薦論;其有懷才外任,未為朝廷所知者,方得奏舉。” 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杭州掌庾吏葉彥安等百二十三人,欠錢俶俶日官倉米八十四萬餘石,鹽五萬餘石;甲申,詔並除之。 鹽鐵使魏羽等,言諸州茶鹽主吏,多負官課,請行決罰。帝曰:“當按...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三十七

商暠、珠展引兵拔其寨,謙走。 六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晝晦。 蘇州圍久不下,吳王以書遺張士誠,勸以全身保族,如漢竇融、宋錢俶故事,士誠不報。 己酉,士誠欲突圍決戰,覘城左方,見軍陣嚴整,不敢犯,乃遣徐義、潘元紹潛出西門,欲掩襲吳軍。轉至閶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三十八

延猶豫,計不早定,不可謂智。既許之降,抑又倍焉,不可謂信。彼之徵師,則有詞矣,我實負彼,不可謂直。幸而扶服聽命,庶幾可視錢俶乎!”國珍素戇暗,不能決,唯日夜運珍寶,集臣艦,為泛海計。 辛丑,吳置太常、司農、大理、匠作四司。 是月,李思齊遣部...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