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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4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一

舉,上合格進士博羅張宋卿等,帝親策試。既而以手詔宣示考試官曰:“對策中有鯁亮切直者,並置上列,以稱朕取士之意。” 時樂清王十朋,首以法天、攬權為對,其略曰:“臣勸陛下攬權者,非欲陛下衡石量書如秦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陛下傳飧聽政如隋文帝...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四

也。” 甲寅,少師、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為太傅、充醴泉觀使,賜玉帶,奉朝請。 存中領殿岩幾三十年,至是王十朋、陳俊卿、李浩,相繼訟言存中之過,帝惑其言。存中聞北事有萌,乃上疏言金人年來規劃有異,雖信好未渝,而薦食之心已露,...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七

賀。乙巳,金以斡罕平詔中外。辛亥,斡罕磔於市,其黨瓜里扎巴南走,左宣徽使宗亨追之,不及,瓜里扎巴遂來降。 甲寅,詔胡銓、王十朋並赴行在。 冬,十月丙寅,詔:“侍從、兩省、台諫、卿、監,各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分為二等,一見今可用,一將來可用...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八

、準備差使。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分差沿邊備使。”從之。 自建炎以來,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而朝廷姑息,莫知所懲。國子司業王十朋,極言其弊之當革,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帝嘉納。 以知饒州胡銓為秘書少監。銓論史官失職者四,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九

皆可斬也。願陛下先正三賊之罪以明示天下,仍竄其黨洪适、晁公武,而用陳康伯、胡銓為腹心,召金安節、虞允文、王大寶、陳俊卿、王十朋、陳良翰、黃中、龔茂良、劉夙、張栻、查籥,協謀同心,以濟大計。”帝大怒,欲加重罪。晁公武及右正言龔茂良同入對,帝怒...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二

員。誰可當此選者?”允文等舉恭邸講讀官李彥穎、劉焞,帝曰:“焞有學問,彥穎有操履。卿等更選取數人。”及進呈,帝覽之曰;“王十朋、陳良翰二人俱可。十朋舊為國小教授,性極疏快,但臨事堅執耳。”允文曰:“賓僚無佗事,惟以文學議論為職,不嫌于堅執也...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一

之,使宰相不得議其制置之得失,給諫不得論其除授之是非,則陛下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聖王明矣。 “至於輔翼太子,則自王十朋、陳良翰之後,宮僚之選,號為得人,而能稱其職者,蓋已鮮矣。而又時使邪佞、儇薄、闒冗、庸妄之輩,或得參錯於其間。所謂...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三

嘗擬陳之茂進職與郡,壽皇知之茂嘗毀浩,曰:“卿豈以德報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為怨而以德報之,是有心也。”莫濟狀王十朋行事,詆浩尤甚,浩薦濟掌內制,壽皇曰:“濟非議卿者乎?”浩曰:“臣不敢以私害公。”遂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待之如初... 閱讀全文

笑林廣記·殊稟部

臉蠻子害了。”演戲有演《琵琶記》者,找戲是《荊釵逼嫁》。忽有人嘆曰:“戲不可不看,極是長學問的,今日方知蔡伯喈的母親就是王十朋的丈母。”祛盜一痴人聞盜入門,急寫“各有內外”四字,貼於堂上。聞盜已登堂,又寫“此路不通”四字,貼於內室。聞盜復至...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一

政事。庚申,更定福建路鹽法。癸亥, 加劉錡太尉。 三月己巳,命京局改官人先除知縣。乙酉,赤氣出紫微垣。丙戌,賜禮部進士 王十朋以下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丁亥,詔焚交阯所貢翠羽於通衢,仍禁宮人 服用銷金翠羽。己丑,減三川對糴米歲十六萬九千石...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