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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5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一

、武翼郎郭應五來賀昇平,獻黃金器千一百三十六兩,明珠百,沈香千斤,翠羽五百隻,雜色綾絹五千匹,馬十,象九。詔尚書左司郎中汪應辰燕國於玉津園。遷國為太平州團練使,義左武大夫,應五武經郎,加賜襲衣、金帶、器、幣有差。 辛卯,參知政事陳克俊罷,為...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四

彼乎!汝等歸告汝主,令有司宣諭朕意,使淮南之民無懷疑懼。” 甲午,集英殿修撰、知鼎州凌景夏權尚書吏部侍郎。丙申,秘書少監汪應辰權尚書吏部侍郎。 己亥,詔:“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和國公張浚,湖南路任便居住。” 時浚尚責居永州,殿中待御史陳...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五

寬從行,仍命景夏等分攝六曹職事。時權兵部侍郎陳俊卿措置海道,而戶部侍郎劉岑、中書舍人虞允文先往建康,從官兩省留臨安者,惟汪應辰、徐嘉、黃中、路彬、許尹、唐文若六人而已。寬,舜明子也。 始,有司辨嚴,用紹興七年故事。杜莘老為帝言:“今親征與曩...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八

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三十九

“果有此數,見今委都司毀抹。”帝曰:“此事甚不可得。”於是詔武略大夫、忠州團練使劉源,特轉武顯大夫、高州防禦使。 甲子,汪應辰請優恤利州路運糧百姓,漕臣亦具奏,請運糧二石,人支錢引三道,計合降度牒八十餘道。帝曰:“中間亦曾免一處。”洪适等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四十

以相挾制者,陳俊卿曰:“近來此風頗盛,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郡守不敢按縣官。”帝曰:“此風誠不可長。” 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利州。 修揚州城。 辛酉,王炎言:“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且如近詔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朝士皆紛然以...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一

,不免用庸人。”帝曰:“朕以為戒,嘗誦古語云:‘不察察以為明,不穆穆以為恭。’能不使小人迎合,斯可矣!” 戊戌,吏部尚書汪應辰罷。應辰正直多言,立朝務革弊政,多不喜之者,內侍尤側目。先是應辰舉李垕應制科,有旨召試。權中書舍人林機,言垕詞業未...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五

必易集也。” 甲申,賜韓世忠謚忠武。 庚寅,金沈王妃圖克坦氏,以奸伏誅。妃,平章政事克寧之女也。克寧坐是罷。 端明殿學士汪應辰卒。 應辰接物溫遜,而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七年,秦檜死,始還朝,正直敢言。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為金萬...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六十九

位事始》,悉本先帝遣訓,可宣付史館。” 丁酉,諸王官大國小教授王辰言:“蜀中舊例,乾道初,虞允文以同知樞密為四川宣撫時,汪應辰歸班。開禧間,安丙在沔州,楊輔為成都制置,鏇即召還。今李埴宣撫在內,楊恢制置在外,號令未免牽制。”帝曰:“適與輔臣...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三十二

戰於定山,敗之。任天錫復虢州,守 將蕭信遁去。庚午,通州守臣崔邦弼棄城去。辛未,成閔引兵發應城縣,援淮西。 遣權吏部侍郎汪應辰詣浙東措置海道。壬申,以張浚判建康府。召王權赴行在,以 李顯忠代將。邵宏淵為池州都統制。金人犯瓜州,鎮江中軍統制劉...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