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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3頁

容齋隨筆·卷十一·楊虞卿

劉禹錫有《寄毗陵楊給事》詩云:“曾主魚書輕刺史,今朝自請左魚來。青雲直上無多地,卻要斜飛取勢回。”以其時考之,蓋楊虞卿也。按唐文宗大和七年,以李德裕為相,與之論朋黨事。時給事中楊虞卿、蕭澣、中書舍人張元夫依附權要,上乾執政,下撓有司,上聞而... 閱讀全文

資治通鑑·唐紀·唐紀五十七

乙卯,尊郭貴妃為皇太后上御丹鳳門樓,赦天下。事畢,盛陳倡優雜戲於門內而觀之。丁亥,上幸左神策軍觀手搏雜戲。庚寅,監察御史楊虞卿上疏,以為:“陛下宜延對群臣,周遍顧問,惠以氣色,使進忠若趨利,論政若訴冤,如此而不致昇平者,未之有也。”衡山人趙... 閱讀全文

資治通鑑·唐紀·唐紀六十

”悰曰:“靖安相公令悰達意。”即以大夫之命告之。德裕驚喜泣下,曰:“此大門官,小子何足以當之!”寄謝重沓。宗閔復與給事中楊虞卿謀之,事遂中止。虞卿,汝士之從弟也。◎ 太和七年癸丑,公元八三三年春,正月,甲午,加昭義節度使劉從諫同平章事,遣歸... 閱讀全文

資治通鑑·唐紀·唐紀六十一

悅。戊辰,以左丞王璠為戶部尚書、判度支。京城訛言鄭注為上合金丹,須小兒心肝,民間驚懼,上聞而惡之。鄭注素惡京兆尹楊虞卿,與李訓共構之,雲此語出於虞卿家人。上怒,六月,下虞卿御史獄。注求為兩省官,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宗閔不許,注毀之於... 閱讀全文

舊唐書·本紀·卷十七

杜忭檢校禮部尚書,充鳳翔隴右節度。己酉,安南奏:蠻寇寇當管金龍州, 當管生獠國、赤珠落國同出兵擊蠻,敗之。庚戌,出給事中楊虞卿為常州刺史,中 書舍人張元夫汝州刺史。以太府卿韋長為京兆尹。丙辰,以散騎常侍嚴休復為河南 尹。丁巳,以給事中蕭浣為... 閱讀全文

舊唐書·本紀·卷十八

不會我意。不放子弟,即太過,無論子弟、寒門,但取實藝耳。” 李德裕對曰:“鄭肅、封敖有好子弟,不敢應舉。”帝曰:“我比聞楊虞卿弟朋比 貴勢,妨平人道路。昨楊知至、鄭朴之徒,並令落下,抑其太甚耳。”德裕曰: “臣無名第,不合言進士之非。然臣祖...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零七

,改陝虢觀察使。歲滿,征拜尚書左 丞,駁吏部授官不當者六十人。弘景素以鯁亮稱,及居綱轄之地,郎吏望風修整。 會吏部員外郎楊虞卿以公事為下吏所訕,獄未能辨,詔下弘景與憲司就尚書省詳讞。 虞卿多朋游,人多向附之。弘景素所不悅,時已請告在第,及準...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一十六

無意於出處,唯以逍遙自得,吟詠情性為事。太和已後,李宗 閔、李德裕朋黨事起,是非排陷,朝升暮黜,天子亦無如之何。楊穎士、楊虞卿與 宗閔善,居易妻,穎士從父妹也。居易愈不自安,懼以黨人見斥,乃求致身散地, 冀於遠害。凡所居官,未嘗終秩,率以病...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一十九

貫太平之術,以為 朝夕可致昇平。兩奸合從,天子益惑其說。是時,訓、注之權,赫於天下。既得行 其志,生平恩仇,絲毫必報。因楊虞卿之獄,挾忌李宗閔、李德裕,心所惡者,目 為二人之黨。朝士相繼斥逐,班列為之一空,人人惴慄,若崩厥角。帝微知之,下 ...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二十三

。八年,遷戶部尚書。 其年,德裕罷相,宗閔復知政,與李訓、鄭注同排斥李德裕、李紳。二人貶黜,覃 亦左授秘書監。九年六月,楊虞卿、李宗閔得罪長流,復以覃為刑部尚書。十月, 遷尚書右僕射,兼判國子祭酒。訓、注伏誅,召覃入禁中草制敕,明日以本官同...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