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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7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二

丙寅,親饗太廟。丁卯,祀天地於南郊,以宣祖配天而太祖配上帝,從禮官扈蒙議也。是日,大赦天下,改元雍熙。 癸酉,以建州進士楊億為秘書省正字,時年十一。億七歲能屬文,帝聞其名,詔江南轉運使開封張去華就試詞藝,遣赴闕。連三日得對,試賦五篇,皆援筆...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十九

贄治大籓而不行,則何以使人!”卒遣之。 帝謂宰相曰:“朝行中頗有淹滯者,如梁周翰夙負詞名,三十年屈於眾僚;朕在宮府,多令楊億草箋奏,文理精當,宜即加擢。”辛亥,以工部郎中、史館修撰周翰為駕部郎中、知制誥,著作郎、直集賢院億為左正言,館職並如...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二

知樞密院事王旦為工部侍郎、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並為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禮部郎中薛映、兵部員外郎梁鼎、左司諫楊億並知制誥。帝初欲用著作佐郎、直集賢院梅詢,命中書召試映、鼎及詢等。宰相李沆素不喜詢,言於帝曰:“梅詢險薄,不可用;楊...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五

紂,前歌后舞。《春秋》不以家事辭王事,凱鏇用樂,於禮無嫌。”帝復詔輔臣共議,皆固以請,乃從之。 寇準在澶州,每夕與知制誥楊億痛飲,謳歌諧謔,喧譁達旦,帝使人覘知之,喜曰:“準如此,吾復何憂!”時人比之謝安。 既而曹利用與韓杞至行在議和,準畫...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六

問。”帝曰:“綸性純謹有學問,此奏乃未諭詔旨耳。” 丁巳,詔修太祖、太宗正史,命王旦監修,王欽若、陳堯叟、趙安仁、晁迥、楊億同修。 置龍圖閣直學士,以杜鎬為右諫議大夫,充其職,班在樞密直學士之下。 權三司使丁謂上《景德會計錄》六卷,詔獎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七

卷奏知。異時比較功程,庶分勤惰。”欽若為人傾巧,所修書或當帝意,褒賞所及,欽若即自名表首以謝;或謬誤有所譴問,則戒書吏稱楊億以下所為;同僚皆疾之。 先是帝嘗問輔臣以天下貢舉人數,王旦曰:“萬三千有餘,約常例,奏名十一而已。”帝曰:“若此,則...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八

皇帝大中祥符二年(遼統和二十七年) 春,正月,丁巳朔,召輔臣至內殿朝拜天書。自是歲以為常。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秘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靡。”帝曰:“詞臣學者宗師,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二十九

度,詔褒之。 己酉,發陝西、河東兵五千人赴汾陰給役,置急腳遞鋪,出廄馬,增驛傳遞鋪卒至八千餘人。 庚戌,命翰林學士晁迥、楊億等與太常禮院詳定祀汾陰儀注。 詔:“汾陰路禁弋獵,不得侵占民田,如東封之制。” 壬子,升、洪、潤州屢火,遣使存撫,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

舍、什物,數少者望令鼓司勿受。”帝曰:“軍民訴事瑣細者,朕常寢而不行。若明諭有司,則下情壅塞矣。”不許。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以疾賜告。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輩善。當時文士鹹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誹。王欽若驟...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一

朔,置景靈宮使,以向敏中為之。 是日,遼主如沙嶺。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帝謂王旦曰:“億文學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旦曰:“億諧謔過當,則恐有之,訕讟之事,保其...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