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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7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三

臣無厭之私惠,俾之從政,徒以害民。欲乞今後約束人數,定其久制,以為萬世法。”沔累奏皆與大臣牾,又薦田況、歐陽修、張方平、曾公亮、蔡襄、王素可任諫官自代。甲子,沔罷為工部員外郎、提點兩浙路刑獄。 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三司給陝西軍費。 乙丑,...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六

遣延昌宮使高嘉努讓之。 甲寅,復置諸路轉運判官,仍詔中書、樞密院同選用。 乙卯,詔修兵書,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提舉,集賢校理曾公亮等為檢閱官。 己未,范仲淹言:“臣竊見京朝官、使臣、選人等進狀,或理會勞績,或訴雪過犯,或陳乞差遣,其事理分明可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八

遂罷出獵。又詔停建州造龍鳳茶。 丁酉,改樞密副使文彥博參知政事,以權御史中丞高若訥為樞密副使。 己亥,賜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曾公亮三品服。故事,待制入謝,未始賜服。至是帝御邇英閣面賜之。 公亮自修起居注,當遷知制誥,賈昌朝其友婿也,避嫌,故使待...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九

,兵農要務,邊防備御,將帥能否,財賦利害,錢法是非,與夫讒人害政,奸盜亂俗,及所以防微杜漸之策,悉對於篇。”是曰,知制誥曾公亮以母病在告,亦遣內侍賜詔令上對。 殿中侍御史何郯既對詔所問,又言:“天下利害,非一日可盡條陳,欲乞特頒詔旨,告諭兩...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一

,不當遽有此除,公弼因是乞罷。帝謂輔臣曰:“古之君子,貴夫幾諫,今則務計人陰私以沽直名,朕不取也。” 以刑部郎中、知制誥曾公亮為翰林學士。公亮自為集賢校理,即預經筵,凡十餘年,帝每厚遇之。及遷學士,管句三班,三班吏叢猥,老胥抱文書升堂取判者...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六

將士,錢不勝多。己亥,始行東京所鑄錢。 乙巳,遼南京獄空,進留守以下官。 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複決。 丙辰,召知鄭州曾公亮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公亮治郡有能名,盜賊悉竄它境,至外戶不閉,民呼為“曾開門”。 甲子,遼主詔曰:“方夏長養鳥獸...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七

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牴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于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九

誡。御前忠佐,年當揀退,乃復姑息。其徇私罔公率如此。”章凡四上,右司諫趙抃亦論庠不才,詔從優禮罷之。以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曾公亮依前官充樞密使。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張曰、禮部侍郎孫抃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禮部待郎、知制誥、史館修撰歐陽修,樞密...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

方平復奏諒祚已引兵西去擊棟戩矣。諒祚尋復為棟戩所敗,築堡於古渭州之側而還。 諫官司馬光因劾奏方平怯懦輕舉,請加竄謫。宰相曾公亮獨右方平,乃言曰:“兵不出塞,何名為輕舉?且寇所以不入者,以有備故也。有備而賊不至,顧以輕舉罪之,邊臣自是不敢為先...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一

以當厚賜!”因固辭,卒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以金遺其舅氏焉。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陽修、趙概並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並加給事中。 知諫院司馬光上...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