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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5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九

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丙子,命張士遜撰《藉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藉田記》。 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為張士遜所沮。丁丑,以綬為翰林侍讀學...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

傳之夐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佺,可使度量權衡協和。”詔許之,仍就錫慶院鑄。 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上《大樂圖義》二卷。 帝未有儲嗣,取汝南郡王允讓子宗實入宮中,皇后拊鞠之,時生四年矣。 丁卯,知兗州范諷,責授武昌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一

正月,辛丑,遼主如混同江。 癸卯,趙元昊請遣人供佛五台山,乞令使臣引護,並給館券;從之。元昊實欲窺河東道故也。 同知禮院宋祁上疏曰:“去年火焚興國寺浮屠,延燔藝祖神御殿,已而盜壞宗廟釦器者再,則神不昭格之意也。自昔災異之發,遠者十數年,近者...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二

,仍給田五頃。 壬寅,以參知政事王鬷知樞密院,翰林學士、知制誥宋庠參知政事。 時陝西用兵,調費日蹙,天章閣待制、同判禮院宋祁上疏論三冗三費:“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冗也;僧道日益多而不定數,三冗也。道場齋醮,無日不有...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六

、周惟德取勘劉滬等所犯因依情罪聞奏,仍送邠州拘管,聽候朝旨。” 范仲淹等意欲復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詔近臣議。於是宋祁、王拱辰、張方平、歐陽修等八人合奏曰:“教不本於學校,士不察於鄉里,則不能核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於記誦,則不足...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七

聞宦者操文書逮捕館職甚急,眾聽紛駭。舜欽一醉飽之過,止可付有司治之,何至是!”帝悔見於色。 益柔亦仲淹所薦,拱辰既劾奏,宋祁、張方平又助之,力言益柔作傲歌,罪當誅,蓋欲因益柔以累仲淹也。章得象無所可否,賈昌朝陰主拱辰等議。及輔臣進對,琦獨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

之。 甲戌,以知永興軍葉清臣為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丙子,詔:“科場舊條皆先朝所定,宜一切無易。”時禮部貢院言:“四年,宋祁等定貢舉新制,會明年詔下,且聽須後舉施行。今秋試有期,緣新制諸州軍發解,但令本處官屬保明行實,其封彌、譽錄,一切罷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一

。先是禮官議王者郊用辛,蓋取齋戎自新之義,又,《通禮》祀明堂亦用辛;遂下司天擇日,而得辛亥吉,蓋九月二十七日也。 丙辰,宋祁上《明堂通議》二篇。 知府州折繼閔卒,以其弟繼祖領府州軍事。 夏,四月,甲子,沙州符骨篤末、似婆溫等來貢玉。 乙丑,...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二

官年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課遷官;其有功於國,有惠於民,當加賞者,勿拘。” 以益州鄉貢進士房庶為試校書郎。庶,成都人,宋祁嘗上其所著《樂書補亡》二卷,田況自蜀還,亦言其知音。既召赴闕,庶自言:“嘗得古本《漢志》云:‘度起於黃鐘之長,以子谷...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三

罪,青拊逵背曰:“違令而勝,權也,何罪之有!” 壬戌,以知定州韓琦為武康節度使、知并州,徙判并州李昭亮判成德軍,知成德軍宋祁知宋州。琦至并州,首罷昭亮所興不急之役。走馬承受廖浩然,怙中官勢,既誣奏昭亮,所為益不法,琦奏還之,帝命鞭諸本省。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