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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6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四

去官,於法當選。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修在銓曹未浹旬也。 八月,癸巳,以判吏部南曹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馮京同判登聞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充上疏為歐陽修辨,不報。 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令入...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五

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十一月,辛酉,以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須為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訪問,不暇遍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一

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製度,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民力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準。”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相繼上言:“請遵先帝遺詔,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建中,須城人也...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四

數以事侵庠;及庠在洛陽,邈子為府屬所惡,欲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 戊申,以河東轉運使吳充為鹽鐵副使。帝雅知充,數問充所在。會充入覲,帝諭以教授時事,嘉勞之。居河東才半歲,即召入。 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胡宿,...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五

無由。有薛良孺者,修妻之從弟也,坐舉官被劾,冀會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良孺怨修切齒。修長子發娶鹽鐵副使吳充女,良孺因謗修帷薄,事連吳氏。集賢校理劉瑾,與修亦仇家,亟騰其謗。思永聞之,間以語其僚屬。之奇始緣濮議合修意,修特薦...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六

”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 京師地又震。 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時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破城池廬舍,吏民皆幄寢茇舍。甫至,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八

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附己,於是聽其罷相。 辛丑,以樞密副使馮京參加政事,翰林學士、三司使吳充為樞密副使。京為中丞時,嘗疏論王安石更張失當,累數千言。安石指為邪說,請黜之,帝不從,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御崇政殿...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九

如此!” 壬辰,以趙尚寬等前守唐州闢田疏水有功,增秩,以勸天下。 丙午,太白晝見。 行保馬法。 王安石始建此議,文彥博、吳充以為不便,安石持論益堅。乃詔開封府界諸縣保甲,願牧馬者聽,仍令以陝西所市馬選給之。於是曾布等上其條約,凡陝西五路義勇...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一

。 太常禮院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當正東向之位,仍請自今禘祫著為定禮。”乙亥,詔恭依。 丙子,遼賑平州飢。 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 壬午,湖南江水溢。 乙酉,遼主如犢山。 閏月,樞密使陳昇之以足疾請外;乙未,罷為檢校太尉、鎮江軍節度使、...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二

中允程顥改太常丞。以知河南府賈昌衡等言顥通古今,行誼修潔,改官八年,未嘗磨勘故也。 戊午,詔修仁宗、英宗兩朝正史,命宰臣吳充提舉,以龍圖閣直學士宋敏求為修史,集賢院學士蘇頌同修史,集賢校理王存、黃履、林希並為編修官。 癸亥,知越州、資政殿大...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