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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14頁

智囊(選錄)·上智部·范仲淹

【原文】范文正公用士,多取氣節而略細故,如孫威敏、滕達道,皆所素重。其為帥日,辟置僚幕客,多取謫籍未牽復人。或疑之。公曰:“人有才能而無過,朝廷自套用之。若其實有可用之材,不幸陷於吏議,不因事起之,遂為廢人矣。”故公所舉多得士。[馮述評]天... 閱讀全文

智囊(選錄)·術智部·范仲淹

【原文】皇祐二年,吳中大飢,時范仲淹領浙西,發粟及募民存餉,為術甚備。吳人喜競渡,好為佛事。仲淹乃縱民競渡,太守日出宴於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遊。又召諸佛寺主守,諭之曰:“今歲工價至賤,可以大興土木。”於是諸寺工作並興。又新倉廒吏舍,日...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二

“得人矣!”特召金吾給七騶,出兩節傳呼,因以為例。準性自矜,尤惡南人輕巧,既出,謂同列曰:“又與中原奪得一狀元。” 吳人范仲淹,生二歲而孤,母貧,更適長山硃氏,從其姓,名說。讀書僧舍,日作粥一器,分塊為四,早暮取二塊,斷齏數莖,入少鹽以啖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七

之高明也。” 壬申,詔諸路轉運使舉所部官通經術者。 八月,丁亥,築泰州捍海堰。先是堰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監西谿鹽稅范仲淹言於發運副使張綸,請修復之。綸奏以仲淹知興化縣,總其役。議者謂濤患息則積潦必為災,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災十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八

討諸叛邑。平吼山賊,延琳深溝自衛,固守不敢出。 十一月,癸亥,冬至,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秘閣校理范仲淹疏言:“天子有事親之道,無為臣之禮;有南面之位,無北面之儀。若奉親於內而行家人禮可也。今顧與百官同列,虧君體,損主...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三十九

詔:“內外毋得進獻以祈恩澤,及緣親戚通章表。”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 癸丑,召知應天府宋綬、同判陳州范仲淹赴闕。 初,太后稱制,宦者江德明、歲崇勛、任守忠等,交通請謁,權寵頗盛;參知政事薛奎言不遂斥逐,恐階以為亂。帝不欲...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

升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為奸利。居月餘,聲動京師。後改知審官院,其裁製如判銓法。 以知蘇州、左司諫范仲淹為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 太常禮院言:“侍御史劉夔請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所加太字。蓋入廟稱後,繫於夫,在朝稱...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一

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小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報可。 壬辰,徙知饒州范仲淹知潤州,監筠州稅余靖監泰州稅,夷陵縣令歐陽修為光化軍乾德縣令,帝諭執政令移近故也。 先是京師地震,直史館葉清臣上疏...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二

掠地,蠲其夏稅,軍民及內屬蕃部為賊所害者,量賜其家緡錢。 是日,改元,去尊號“寶元”二字,許中外臣庶上封章議朝政得失。自范仲淹貶,禁中外越職言事。知諫院富弼因論日食,謂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願降詔求直言,盡除越職之禁,帝嘉納焉。 丁未,詔陝西安...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四十三

) 春,正月,辛亥朔,御大慶殿受朝。 丁巳,以太子中舍壽光任顓為三司句當公事。 朝廷既用韓琦等所畫攻策,先戒師期。知延州范仲淹言:“正月內起兵,軍馬糧草,動逾萬計,入險阻之地,塞外雨雪大寒,暴露僵仆,使賊乘之,所傷必眾。今鄜延路城壘、兵甲、...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