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規:一曰保業,二曰惜時,三曰遠謀,四曰重微,五曰務實。 乙亥,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王介、福昌縣主簿蘇軾、澠池縣主簿蘇轍。軾所對入第三等,介第四等,轍第四等次。以軾為大理評事、簽署鳳翔府判官事;介為秘書丞、知靜海縣;轍為... 閱讀全文
為一國太祖,則人心悅而天意解,大雨之眚何用禳哉!”百祿,鎮從子也。 清臣,安陽人,韓琦妻以其兄之子,歐陽修奇其文,以為似蘇軾。試秘閣,考官韓維曰:“荀卿氏筆力也。”試文至中書,修迎語曰:“清臣不第則繆矣。”發視,如言。及廷對,或謂清臣當以《... 閱讀全文
之機,不可不審。願陛下以天地之量,包荒含垢,特追誨等敕命,令依舊供職,則天下幸甚!” 二月,乙酉朔,白虹貫日。 命殿中丞蘇軾直史館。帝在籓邸,聞軾名,欲以唐故事召人翰林,知制誥,韓琦曰:“蘇軾,遠大之器也,它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久... 閱讀全文
,其詩賦、明經諸科悉罷,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詔兩制、兩省、御史台、三司、三館議之。時議者多欲變舊法,直史館、判官告院蘇軾獨以為不必變,議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皁隸未嘗無人... 閱讀全文
聚斂之臣,財智方略未見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由,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權開封府推官蘇軾亦言:“均輸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廣置官屬,多出緡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而不與... 閱讀全文
。 乙丑,司馬光因入對,乞外。帝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詆毀,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後復毀之。彼一人之身,前是... 閱讀全文
敦厚之人,以變風俗。”帝嘉綱之。居數日,敏求及襄有是命。 帝嘗訪人材之可用者,襄對以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蘇頌、范純仁、蘇軾,下至鄭俠,凡三十三人。且謂:“光、維、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俠愚直敢言,發於忠義,投竄瘴癘,朝不謀夕,願使... 閱讀全文
中書!”可刊之。” 是月,遼放進士劉瑰等一十三人。 秋,七月,己巳,三佛齊、詹卑國使來貢方物。 御史中丞李定言:“知湖州蘇軾,本無學術,偶中異科,初騰沮毀之論,陛下猶置之不問。軾怙終不悔,狂悖之語日聞。軾讀史傳,非不知事君有禮,訕上有誅,而... 閱讀全文
見陛下聖德寬大,聽納不疑,故不敢以眾人好勝之常心望於陛下,且意陛下它日親見用兵之害,必將哀痛悔恨而追咎左右大臣未嘗一言。臣亦將老且死,見先帝於地下,亦有以藉口矣。惟陛下哀而察之!”其詞蓋蘇軾所為也。帝頗為感動,迄不能從。至永樂敗,果如其言。... 閱讀全文
準為安定郡王。 遼復建南京奉福寺浮圖。 癸丑,夏人寇蘭州,李憲等擊走之。 甲寅,進賢妃硃氏為德妃。 辛酉,詔黃州團練副使蘇軾移汝州。帝每憐軾才,嘗語輔臣曰:“國史大事,朕意欲俾蘇軾成之。”輔臣有難色,帝曰:“非軾則用曾鞏。”其後鞏亦不副上意...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