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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3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四

。 金北部復叛,參知政事裔戰敗。丙戌,以丞相襄為左副元帥蒞師。裔鏇罷。 金右丞胥持國,席龍擅政,多結黨援。御史台劾右司諫張復亨,右拾遺張嘉貞,同知安豐軍節度使事趙樞,同知定海軍節度使事張光庭,戶部主事高元甫,刑部員外郎張岩叟,尚書省令史傅汝...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五十六

官。 己卯,以福建觀察使嚴為威武軍節度使,封衛國公。 復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金主以交鈔事,令戶部尚書孫鐸、侍郎張復亨議於內殿。復亨以三契約鈔可行。鐸言:“民間銷多,宜收斂。院務課程及諸窠名錢,須要全收交鈔。秋夏稅本色外,盡令折鈔,...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三十

騎欲還。德崖軍先發在道者忿恨,擁元璋行數里,遇德崖弟,欲加害,有張某者力止之。子興聞元璋被執,如失左右手,亟遣徐達往代,張復諭其眾歸元璋。於是子興亦釋德崖去,即而達亦脫歸。 子興勇悍善戰,而性悻直,不能容物,以德崖故,飲恨而終。子興既卒,眾...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三十二

北、燕南士民接踵而至,積粟百萬石,綺段萬匹,以供軍費,民獲少蘇。 中書右丞烏古遜良楨論罷陷賊延坐之令;有惡少年誣知宜興州張復通賊之罪,中書將籍其孥,吏抱案請署,良楨曰:“手可斷,案不可署!”同列變色,卒不署。 良楨自左曹登政府,多所建白,罷... 閱讀全文

禮記·仲尼燕居

夫夔,達于樂而不達於禮,是以傳此名也,古之人也。」子張問政,子曰:「師乎!前,吾語女乎?君子明於禮樂,舉而錯之而已。」子張復問。子曰:「師,爾以為必鋪几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後謂之禮乎?爾以為必行綴兆。興羽龠,作鐘鼓,然後謂之樂乎?言而履之,...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一十八

居無何,出溫 為宣歙觀察使,辟鄭處誨為觀察判官,德裕愈不悅。池州人訟郡守,溫按之無狀, 杖殺之。 明年,瘍生於首,謂愛婿張復魯曰:“予任校書郎時,夢二黃衣人齎符來追, 及滻,將渡,一人續至曰:‘彼墳至大,功須萬日。’遂不涉而寤。計今萬日矣,...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八

劾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葬,知 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樵採之禁。乙酉,免大食國蕃客稅之半。 龜茲國使張復延等貢玉勒鞍馬,令給其直。己丑,王旦對於崇政殿。 秋七月丁未,霖雨,放朝。己未,幸魏鹹信第視疾。甲子,魏鹹信卒。 八...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二百

物議,自是彌加精厲。從祀譙、亳,時同職分局掌事,振獨直行在,專典綸翰,箋奏填委,套用無滯,時推其敏贍。七年,同修起居注,張復、崔遵度以書事誤失降秩,擇振與夏竦代之。嗜酒得疾,其冬卒,年五十八。錄其子綸為太常寺奉禮郎。振純厚無城府,恂恂如也,... 閱讀全文

金史·志·卷二十九

稅各帶納一分,雖止系本路者,亦許不限路分通納。戶部見征累年鋪馬錢,亦聽收其半。閏十二月,上以交鈔事,召戶部尚書孫鐸、侍郎張復亨,議於內殿。復亨以三契約鈔可行,鐸請廢不用,既而復亨言竟詘。自是而後,國虛民貧,經用不足,專以交鈔愚百姓,而法又不...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三十七

行,無恤小民之言。”國子司業紇石烈善才亦言:“頒行法令,絲綸既出,尤當固守。”上然之。泰和二年閏十二月,上召鐸、戶部侍郎張復亨議交鈔。復亨曰:“三契約鈔可行。”鐸請廢不用,詰難久之,復亨議詘。上顧謂侍臣曰:“孫鐸剛正人也,雖古魏徵何加焉!”...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