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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3 / 16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十八

、中太一宮使。未幾,卒,謚莊簡。 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振恤壓溺者。 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宮張耒,在潁州聞蘇軾身亡,出己俸於薦福禪院為軾飯僧,縞素而哭。”詔:“張耒責授房州別駕,黃州安置。” 辛亥,詔:“昨降置講議司手詔內事件...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十九

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 元祐奸黨,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司馬光等二十七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四十九人;餘官,秦觀等一百七十六人;武臣,張巽等二十五人;內臣,梁惟簡等二十九人。為臣不忠,曾任宰臣,王珪、章惇。...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九十三

以隸人畜之,命入處殿中,凡御書號令,皆出其手,多擇善書吏習仿帝書,雜詔旨以出,外庭莫能辨。師成實不能文,而高自標榜,自言蘇軾出子。時天下禁誦軾文,其尺牘在人間者皆毀去,師成訴於帝曰:“先臣何罪?”自是軾之文乃稍出。以翰墨為己任,四方名士,必...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九十五

世笑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且吾廢斥幾三十年,未嘗有一點墨與權貴。吾欲為元祐全人,見司馬光於地下耳。”還其書不答。蘇軾嘗評元祐人物曰:“器之真鐵漢!”器之,安世字也。 秋,七月,庚午朔,詔:“士庶毋以天、王、君、聖為名字。” 壬申,金...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九十六

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此無異論之效也。京又以學校之法馭士人,如軍法之馭卒伍,一有異論,累及學官,若蘇軾、黃庭堅之文,范鎮、沈括之雜說,悉以嚴刑重賞禁其收藏,其苛錮多士,亦已密矣,而澥猶以為太學之盛,欺罔不已甚乎!章惇、...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九十七

,可以號召四方也。今宜舉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幸西洛,連據秦雍,領天下兵親征,以圖興復。”帝將從之。領開封府何入見,引蘇軾所論,謂周之失計,未有如東遷之甚者。帝翻然而改,以足頓地曰:“今當以死守社稷!”及叔夜入對,亦言敵鋒甚銳,願如明皇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一

,亦遷延不行。 時鄜延人以秋深必被兵,多避地者,道出環慶,吏兵民皆惡其驚徙,所在掠其財而殺之,閭里蕭條矣。 乙未,詔:“蘇軾追復端明殿學士,盡還合得恩數。”時軾孫司農寺丞符,以軾政和中復職未盡,訴於朝,乃有是命。 戊戌,河北制置使王彥,以八...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九

行在。 戊寅,同知樞密院事李回參知政事,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富直柔同知樞密院事。 庚辰,故追復端明殿學士、降授奉議郎蘇軾特贈資政殿學士、朝奉大夫,以其孫宣教郎、知蜀州符言復官未盡也。 辛巳,詔尚書省復置催驅三省房及催驅六曹房。 范宗尹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二十二

揮,許令入覲。欲望因其自請,別與差遣。”於是中孚等皆改命。 甲午,名皇太后宮曰慈寧。 丙申,詔:“汝州郟城縣故資政殿學士蘇軾墳、寺,以旌賢、廣惠為名。”以孫札部侍郎符援范鎮家賜剎例有請故也。 金主初居新宮,立太祖原廟於慶元宮,盧彥倫監造宮室...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四十二

任得敬以謀篡伏誅。 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練達政,金主所諮詢,盡誠開奏,多稱旨。以母憂去位,九月,庚辰,起復。 壬辰,賜蘇軾諡文忠。 壬寅,新權發遣衢州施元之進對,論用人責小過太詳。帝曰:“今日之弊正在此。” 詔:“役法為下三等戶之害,並以...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