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詩文/作者/古籍2 / 24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六

禍福不細。”帝默然良久。又問為治所先,弼曰:“阜安宇內為先。”帝稱善,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弼力辭,赴郡。 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安石素與韓絳、韓維及呂公著相友善,帝在籓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維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七

廣淵,皆條奏置義倉事。知陳留縣蘇涓,亦言“臣勸諭百姓立義倉以備水旱”,因條上措置事。義倉自慶曆中罷,帝善其法,將復之;會王安石主青苗,己巳,言於帝曰:“民有餘粟,乃使之輸官,非良法也。”乃止。 庚午,詔御史中丞舉可為御史者,不限官高卑;趙抃...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八

遼鹹雍六年) 秋,七月,辛卯,詔新判太原府歐陽修罷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辭官,至五六,因論青苗法不便;又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 壬辰,樞密使呂公弼罷;以御史中丞馮京為樞密副使。公弼以王安石變法,數勸其務安靜,安石不悅。...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九

濼。 己丑,詔聽降羌歸國。 己亥,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 辛丑,司天監靈台郎亢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罷免王安石。”帝以瑛狀付中書,安石遂謁告。詔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日乃出。 遼境自壬寅後,昏霧連日。 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

二萬。乞罷之以寬民力。”從之。 詔:“聞定州民有折賣屋木以納免役錢者,令安撫、轉運、提舉司體量,具實以聞。” 癸丑,帝問王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中書實無此文字。陛下治身無愧於堯...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一

鑄大錢,從皮公弼請也。 丙寅,封皇子僴為景國公。 丁卯,遼以祥州火災,遣使恤之。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府王安石復以本官同平章事。初,呂惠卿迎合安石,驟至執政。既得志,遂叛安石,忌其復用,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為。一時朝士見惠卿...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二

入粟,邊儲失備。朝廷疑之,召陝西轉運使皮公弼入議其事,公弼極陳官賣鹽為不便,詔與三司議之。沈括在三司,雖不能奪公弼議,然王安石方主景溫,括希安石意,乃言若通商,則歲失官賣緡線二十餘萬。雖乞將管城等十一縣並南京、孟、陝、同、華、衛六州府通商,...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三

欽仁聖孝皇帝元豐元年(遼太康四年。戊午,一零七八年) 春,正月,庚戌,命河北轉運使令所在長吏分禱名山,旱故也。 乙卯,以王安石為尚書左僕射、舒國公、集禧觀使。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奉詔遣人送方物,乞賜還廣源、機榔等州縣。”詔:“候進奉人...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四

國公,致仕。己未,升之卒,年六十九。贈太保、中書令,謚曰成肅。 □□□□□□□□□□□□□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王安石用事,引升之自助,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為相。甫得志,即□□□□□求解條例司。時為小異,...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五

鍾已敝者一縣。樂工皆不平,夜易之。而傑弗知。明日,執政至,傑厲聲云:“朴鍾甚不諧美。”使樂工叩之,音韻更佳。傑大慚沮。 王安石上改定《詩》、《書》、《周禮義》誤字,詔錄送國子監修正。 戊午,彗不見。 九月,壬戌,增宣祖定州東安墳地二十頃及守...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