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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卷四十七

◎河渠四○汴河下 洛河 蔡河 廣濟河 金水河 白溝河 京畿溝渠 白河 三白渠 鄧許諸渠附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復言:"汴口歲開閉,修堤防,通漕才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引洛水入汴,患黃河齧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通汴渠,功...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五十

◎河渠七○東南諸水下淮郡諸水:紹興初,以金兵蹂踐淮南,猶未退師,四年,詔燒毀揚州灣頭港口閘、泰州姜堰、通州白莆堰,其餘諸堰,並令守臣開決焚毀,務要不通敵船;又詔宣撫司毀拆真、揚堰閘及真州陳公塘,無令走入運河,以資敵用。五年正月,詔淮南宣撫司...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五十三

◎禮三(吉禮三)○北郊 祈谷 五方帝 感生帝北郊。宋初,方丘在宮城之北十四里,以夏至祭皇地祇。別為壇於北郊,以孟冬祭神州地祇。建隆以來,迭奉四祖崇配二壇。太平興國以後,但以宣祖、太祖更配。真宗乃以太宗配方丘,宣祖配神州地祇。皇祐初,禮官言:...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五十六

◎禮六吉禮六○朝日夕月 九宮貴神 高禖 大火 壽星靈星 風伯雨師 司寒 蠟 七祀 馬祖 酺神朝日,夕月。慶曆,用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天禧初,太常禮院以監察御史王博文言,詳定:"準禮,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六十二

◎禮十二(吉禮十二)○後廟 景靈宮 神御殿 功臣配侑 群臣家廟後廟之制。建隆三年,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后,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薦常饌,不設牙盤祭器。乾德元年,孝明皇后王氏崩,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以孝明正...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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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卷七十八

◎禮二十八(凶禮四)○士庶人喪禮 服紀士庶人喪禮。開寶三年十月,詔開封府:禁喪葬之家不得用道、釋威儀及裝束異色人物前引。太平興國七年正月,命翰林學士李昉等重定士庶喪葬制度。昉等奏議曰:"唐大曆七年,詔喪葬之家送葬祭盤,只得於喪家及...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八十三

◎樂五高宗南渡,經營多難,其於稽古飾治之事,時靡遑暇。建炎元年,首詔有司曰:"朕承祖宗遺澤,獲托臣民之上,扶顛持危,夙夜痛悼。況於聞樂以自為樂,實增感於朕心。"二年,復下詔曰:"朕方日極憂念,屏遠聲樂,不令過耳...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樞密院 宣徽院 三司使 翰林學士院 侍讀侍講 崇政殿說書 諸殿學士 諸閣學士 諸修撰直閣 東宮官 王府官樞密院 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命,以佐邦治。凡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皆掌之...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御史台 秘書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大宗正司附:光祿寺 衛尉寺 大仆寺【御史台】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辨,小事則奏彈。其屬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隸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凡祭祀、朝會,則...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農田)昔武王克商,訪箕子以治道,箕子為之陳《洪範》九疇,五行五事之次,即曰"農用八政",八政之目,即以食貨為先。五行,天道也;五事,人道也。天人之道治,而國家之政興焉。是故食貨而下,五卿之職備舉於是矣:宗伯掌...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