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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9 / 16頁

新唐書·列傳·卷五十三

殺人,以公主子,廷尉上請,帝垂涕曰: ‘法令者,先帝之所造也,用親故誣先帝法,吾何面目入高廟乎?’卒可其奏。隋 文帝子秦王俊為并州總管,以奢縱免官。楊素曰:‘王,陛下愛子,請赦之。’帝 曰:‘法不可違,若如公意,我乃五兒之父,非兆人之父,何...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二十五

知樞 密院事兼宣撫處置副使。乙巳,詔江西、閩、廣、荊湖諸路團教峒丁、槍杖手。山 東賊郭仲威陷淮陽軍。翟興引兵入汝州,與賊王俊戰,敗之。 八月己酉,移浙西安撫司於鎮江府。庚戌,李邴罷。壬子,以吏部尚書劉珏為 端明殿學士、權同知三省、樞密院事。...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二十六

置 使、諸州守臣兼管內安撫使。是月,劉超據荊南,分兵犯峽州,又合叛將彭筠犯復 州。淮西敗將崔增陷焦湖水砦。河東、北經制使王俊舉兵及金人戰於襄城縣,敗之, 復潁昌府。張浚承制以金、房州隸利路。 六月辛未朔,蠲紹興府三縣湖田米。詔侍從、台諫、諸...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二十九

復為金有。甲子,以釋奠文宣王為大 祀。乙丑,增收州縣頭子錢為激賞費。金人圍淮寧府,趙秉淵棄城南歸。辛未,金 人犯盭厔縣,王俊逆戰於東洛谷,卻之。 八月壬申朔,以張九成、喻樗、陳剛中、凌景夏、樊光遠、毛叔度、元盥等七 人嘗不主和議,皆降黜之。...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五

;孝永,邢州觀察使,贈司空、廣陵郡王;孝詒、孝騭、孝悅、孝穎、孝願,皆至節度使。神宗十四子:長成王佾,次惠王僅,次唐哀獻王俊,次褒王伸,次冀王僴,次哲宗,次豫悼惠王價,次徐沖惠王倜,次吳榮穆王佖,次儀王偉,次徽宗,次燕王俁,次楚榮憲王似,次...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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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列傳·卷一百二十四

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飛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檜志未伸也,又諭張俊令劫王貴、誘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鑄鞠之,...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二十五

明日,大出兵。統領王喜、王武率銳士,分紫、白旗入金營,金陣亂。奮擊,射韓常,中左目,金人始宵遁。玠遣統制官張彥劫橫山砦,王俊伏河池扼歸路,又敗之。以郭震戰不力,斬之。是役也,金自元帥以下,皆攜孥來。劉夔乃豫之腹心。本謂蜀可圖,既不得逞,度玠...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二十七

肯,曰:"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檜、俊不能屈,俊劫貴以私事,貴懼而從。時又有王俊者,善告訐,號"雕兒",以奸貪屢為憲所裁。檜使人諭之,俊輒從。檜、俊謀以憲、貴、俊皆飛將,使其徒...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二百一十一

,兼知河南府。楊進屯鳴皋山北,興與子琮帥鄉兵時出擾之,進懼,棄輜重南走,興邀擊於魯山縣,進中流矢死,餘眾潰去,西京平。賊王俊據汝州,興引兵攻之,俊棄城去,退保繖蓋山。興進攻,免胄大呼曰:"賊識我乎?我翟總管也。"眾皆披靡... 閱讀全文

金史·列傳·卷三十六

將小小寇鈔以嘗試朝廷。泰和五年正月,入確山界奪民馬。三月,焚平氏鎮,剽民財物,掠鄧州白亭巡檢家貲,持其印去。遂平縣獲宋人王俊,唐州獲宋諜者李忤,俊襄陽軍卒,忤建康人。俊言宋人於江州、鄂、岳屯大兵,貯甲仗,修戰艦,期以五月入寇。忤言侂胄謂大國...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