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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8 / 38頁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一

悉還胡氏。 以中書省斷事官布埒齊為平章政事。 五月,癸未,左丞相達喇罕遣使來言,橫弗不節,府庫漸虛,詔:“自今諸位下事關錢穀者,毋輒以聞。” 帝諭集賢大學士鄂爾根薩理曰:“集賢、翰林,乃養老之地,自今諸老滿秩者升之,勿令輒去,或有去者,罪將...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三

買鹽引。 乙酉,遣高麗國王王昛還國,仍置征東行省鎮撫之。 丁亥,詔右丞相哈喇哈斯、達喇罕、左丞相阿固台等整飭庶務;凡銓選錢穀等事,一聽中書裁決,百司勤怠者,悉以名聞。 六月,癸卯,御史台言:“江南行台監察御史嘉琿,劾江浙行省宣使李元不法。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四

書,直下翰林院給與者,今核其數,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餘道,皆乾田土、戶口、金銀鐵冶、增餘課程、進貢奇貨、錢穀、選法、詞訟、造作等事,害及於民,請盡追奪之。今後有不由中書者,乞勿與。”制可。丙午,定製:大成至聖文宣王春、秋二丁...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七

去者,眾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事聞。賜旌表。 朝廷以吏多滯事,責曹案不如程者。令下刑部,尚書謝讓曰:“刑獄非錢穀、銓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遲。 ◎延祐三年 春,正月,乙巳,賑...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八

罷回回國子監。 戊午,祀社稷。 己未,紹慶路峒蠻為寇,命四川行省捕之。 祭遁甲神於香山。 命平章政事王毅等征理在京諸倉庫錢穀,虧耗者七十八萬石,及諸路歲貢幣帛稍紕謬者,俱責償所司。程督嚴刻,讟並作矣。 以太常禮儀院使拜珠為中書平章政事。 拜...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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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九

,置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以拜珠領其事。 甲申,帝幸五台山,拜珠曰:“自古帝王得天下以得民心為本,失其心則失天下。錢穀,民之膏血,多取則民困而國危,薄斂則民足而國安。”帝曰:“卿言甚善。朕思之,民為重,君為輕,國非民則何以為君!今理民...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二十二

劫行用庫鈔萬八千錠,殺同知會事布倫圖。 壬戌,命蘇蘇宣諭中外曰:“昔在世祖以及列聖臨御,鹹命中書省綱維百司,總裁庶政,凡錢穀、銓選、刑罰、興造,罔不司之。自今除樞密院、御史台,其餘諸司及左右近侍,敢有隔越中書奏請政務者,以違制論。監察御史其...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二十三

都督府。 壬寅,戒近侍毋得輒有奏請。 庚戌,皇太子次於上都之六十店。 辛亥,帝次哈爾納圖之地。詔中書省臣:“凡國家銓選、錢穀諸大政事,先啟皇太子,然後以聞。” 陝西行台御史孔思迪言:“人倫之中,夫婦為重。內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即斷付他人...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二十四

宗時,太師伊齊徹爾為右丞相,太傅達爾罕為左丞相,保全邊境,朝廷無北顧之憂。今乃命哈瑪爾圖為平章政事,其人瑣瑣無正大之稱,錢穀甲兵之事,懵無所知,豈能昭宣皇猷,贊襄國政!且以伊齊徹爾輩居於前而以斯人繼其後,賢不肖固不待辨而明,理宜黜罷。”制可...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二十八

癸丑,中書省請行納粟補官之令:“凡士庶為國宣力,自備糧米供給軍儲者,照依定擬地方實授常選流官,依例升轉、封廕;及已除茶鹽錢穀官有能再備錢糧供給軍儲者,驗見授品級,改授常流。”從之。 甲子,徐壽輝將項普略陷饒州路,遂陷徽州、信州。 時官軍多疲...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