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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2 / 6頁

新唐書·志·卷四十五

食貨五武德元年,文武官給祿,頗減隋制,一品七百石,從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 從二品四百六十石,三品四百石,從三品三百六十石,四品三百石,從四品二百六 十石,五品二百石,從五品百六十石,六品百石,從六品九十石,七品八十石,從 七品七十石,八...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零五

李德裕李德裕,字文饒,元和宰相吉甫子也。少力於學,既冠,卓犖有大節。不喜與 諸生試有司,以廕補校書郎。河東張弘靖闢為掌書記。府罷,召拜監察御史。 穆宗即位,擢翰林學士。帝為太子時,已聞吉甫名,由是顧德裕厚,凡號令大 典冊,皆更其手。數召見,... 閱讀全文

新五代史·列傳·雜傳第四十

○杜重威 杜重威,朔州人也。其妻石氏,晉高祖之女弟。高祖即帝位,封石氏為公主, 拜重威舒州刺史,以典禁兵。從侯益攻破張從賓於汜水,以功拜潞州節度使。范延 光反於鄴,重威從高祖攻降延光,徙領忠武,加同平章事。又徙領天平,遷侍衛親 軍都指揮使。...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二十一

◎律歷一○應天 乾元 儀天曆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歷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歷而止。歷以數始,數自律生,故律歷既正,寒暑以節,歲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績以凝,萬事根本,由茲立焉。古人自入國小,知樂知數,已曉其原。後世老師宿儒猶或弗習律歷,而律...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二十

◎職官七○大都督府 制置使 宣諭使 宣撫使 總領 留守 經略安撫使 發運使都轉運使 招討使 招撫使 撫諭使 鎮撫使 提點刑獄 提舉常平茶馬市舶等職 提舉學事 提點開封府界公事 提舉河北糴便司 經制邊防財用 提舉解鹽保甲三白渠弓箭手等職 府州...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會計)宋貨財之制,多因於唐。自天寶以後,天下多事,戶口凋耗,租稅日削,法既變而用不給,故興利者進,而征斂名額繁矣。方鎮握重兵,皆留財賦自贍,其上供殊鮮。五代疆境逼蹙,藩鎮益強,率令部曲主場、院,其屬三司者,補大吏以臨之,輸額之外...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錢幣)錢幣錢有銅、鐵二等,而折二、折三、當五、折十,則隨時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錢。夾錫錢最後出,宋之錢法至是而壞。蓋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其別鑄者殊鮮。太祖初鑄錢,文曰"宋通元寶"。凡諸州輕小惡錢及鐵鑞...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鹽中元豐七年,知滄州趙瞻請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盡榷賣以增其利,才半歲,獲息錢十有六萬七千緡。哲宗即位,監察御史王岩叟言:"河北二年以來新行鹽法,所在價增一倍,既奪商賈之利,又增居民之價以為息,...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鹽下 茶上其在福建曰福州長清場,歲鬻十萬三百石,以給本路。天聖以來,福漳泉州、興化軍皆鬻鹽,歲視舊額增四萬八千九百八石。熙寧十年,有廖恩者起為盜,聚黨掠州郡。恩既平,御史中丞鄧閏甫言:"閩越山林險阻,連亘數千里,無賴奸...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茶下茶 天聖三年八月,詔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等同究利害,奭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餘斤,蓋許商人貼射,則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故人莫肯售。又園戶輸歲課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園戶皆細民,貧弱力不能...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