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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禮義治心,則邪說不入,以學校治民,則禍亂不興,刑罰非所先也。

摘自《明史·列傳·卷十六

解釋:用禮義修養身心,邪說就不會乘機而入;用教育教化百姓,禍亂就不會興起。刑罰並不是重要的事。

賞析:此句體現了儒家仁政、教化的治國理念,刑罰只不過是一種輔助手段,強調通過禮教來教育人民、提升素養,培養仁德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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