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
出自宋代王庭珪的《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其二》
大廈元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
痴兒不了公家事,男子要為天下奇。
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
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
痴兒不了公家事,男子要為天下奇。
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
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
創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貶所》作於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對秦檜的妥協投降政策,上書高宗請斬秦檜,秦檜大怒將胡邦衡貶往新州(在南海邊)欲置之於死地。據岳珂《程史》載“胡忠簡銓既以乞斬秦檜掇新州之禍,直聲震天壤,一時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與立談,獨王盧溪庭瑋詩而送之”。類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