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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上·太醫針灸宜忌第七原文

論曰:欲行針灸,先知行年宜忌,及人神所在,不與禁忌相應即可,今具如下。

木命人行年在木,則不宜針及服青藥;火命人行年在火,則不宜汗及服赤藥;土命人行年在土,則不宜吐及服黃藥;金命人行年在金,則不宜灸及服白藥;水命人行年在水,則不宜下及服黑藥。凡醫者不知此法,下手即困,若遇年命厄會深者,下手即死。推天醫血忌等月忌及日忌旁通法:

上天醫上呼師避病吉,若刑害上凶。

推行年醫法:

年至 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天醫 卯、戌、子、未、酉、亥、辰、寅、巳、午、醜、申。

求歲天醫法:

常以傳送加太歲太一下為天醫。

求月天醫法:

陽月以大吉,陰月以小吉,加月建功曹下為鬼道,傳送下為天醫。

推避病法:

以小吉加月建登明下為天醫,可於此避病。

推治病法:

以月將加時天醫加病人年,治之瘥。

喚師法:

未卯巳亥酉,鬼所在,喚師凶。

推行年人神法:

上九部行神歲移一部,周而復始,不可針灸。

推十二部人神所在法:

上十二部人神所在,並不可針灸及損傷,慎之。

日辰忌:

一日足大指,二日外踝,三日股內,四日腰,五日口舌咽懸癰,六日足小指《外台》雲手小指,七日內踝,八日足腕,九日尻,十日背腰,十一日鼻柱《千金翼》雲及眉,十二日髮際,十三日牙齒,十四日胃脘,十五日遍身,十六日胸乳,十七日氣沖《千金翼》雲及脅,十八日腹內,十九日足趺,二十日膝下,二十一日手小指,二十二日伏兔,二十三日肝俞,二十四日手陽明兩脅,二十五日足陽明,二十六日手足,二十七日膝,二十八日陰,二十九日膝脛顳顬,三十日關元下至足心《外台》雲足趺上。

十乾十二支人神忌日:

甲日頭,乙日項,丙日肩臂,丁日胸脅,戊日腹,己日背,庚日肺,辛日腳,壬日腎,癸日足

又雲甲乙日忌寅時頭,丙丁日忌辰時耳,戊己日忌午時發,庚辛日忌申時缺文,壬癸日忌酉時足。

子日目,丑日耳,寅日口《外台》雲胸面,卯日鼻《外台》雲在脾,辰日腰,巳日手《外台》雲頭口,午日心,未日足《外台》雲兩足心,申日頭《外台》雲在肩,酉日背《外台》雲脛,戌日項《外台》雲咽喉,亥日頂《外台》雲臂脛。

建日申時頭《外台》雲足,除日酉時膝《外台》雲眼,滿日戌時腹,平日亥時腰背,定日子時心,執日丑時手,破日寅時口,危日卯時鼻,成日辰時唇,收日巳時足《外台》雲頭,開日午時耳,閉日未時目。

上件時不得犯其處,殺人。

十二時忌:

子時踝,丑時頭,寅時目,卯時面耳《外台》雲在項,辰時項口《外台》雲在面,巳時肩《外台》雲在乳,午時胸脅未時腹,申時心,酉時背胛《外台》雲在膝,戌時腰陰,亥時股。

又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八日腎。以上並不得醫治,凶。

凡五臟主時不得治及忌針灸其經絡,凶。

又正月醜,二月戌,三月未,四月辰,五月醜,六月戌,七月未,八月辰,九月醜,十月戌,十一月未,十二月辰。

又春左脅,秋右脅,夏在臍,冬在腰,皆凶。

又每月六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小盡日療病,令人長病。

戊午、甲午,此二日大忌刺出血,服藥針灸皆凶。《千金翼》云:不出月凶。

甲辰、庚寅、乙卯、丙辰、辛巳,此日針灸凶。

壬辰、甲辰、己巳、丙午、丁未,此日男忌針灸。

甲寅、乙卯、乙酉、乙巳、丁巳,此日女人特忌針灸。

甲子、壬子、甲午、丙辰、丁巳、辛卯、癸卯、乙亥,此日忌針灸。《外台》云:甲子日天子會,壬子日百王會,甲午日太子會,丁巳日三公會,丙辰日諸侯會,辛卯日大夫會,癸卯日大人會,乙亥日以上都會。

又男避除,女避破,男忌戊,女忌巳。

凡五辰、五酉、五未及八節先後各一日,皆凶。

論曰:此等法並在諸部,不可尋究,故集之一處,造次易知,所以省披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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