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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語·曹劌諫莊公如齊觀社

作者:左丘明

莊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其間無由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而社,助時也。收攟而蒸,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相會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聽,遂如齊。

譯文

魯莊公要到齊國去觀看社祭。曹劌勸阻說:“不能去。禮,是用來端正百姓的。所以先王為諸侯訂下制度,規定諸侯每五年要派使臣聘見天子四次,諸侯親自朝見天子一次。事畢就集中在一起講習禮儀,用以釐正爵位的尊卑,遵循長幼的次序,講求上下的法度,確定納貢的標準,在這期間不能缺席或怠慢。現在齊國廢棄始祖太公望的法制,讓大家去觀看社祭,你為這事也前去參觀,這是沒有先例的,今後怎么訓導百姓呢?春天舉行社祭,是祈求農事得到上天的賜福;冬天收穫以後舉行社祭,是為了向土神貢獻五穀。現在齊國組織社祭讓大家去觀看閱兵,這不是先王的法度。天子祭祀上帝,諸侯要參加助祭以聽受政令;諸侯祭祀先王先公,卿大夫要襄助料理並接受任務。我沒有聽說過諸侯之間可以互相觀看祭祀的,這種祭祀顯然不合法度。國君的一舉一動都是要記載下來的,記載不合法度的事,後世子孫們將會怎么看呢?”莊公不聽勸阻,還是去了齊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