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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語·仲山父諫宣王立戲

作者:左丘明

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樊仲山父諫曰:“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也。今天子立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魯從之而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不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是事也,誅亦失,不誅亦失,天子其圖之!”王卒立之。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而立伯御。

譯文

魯武公帶著長子括與次子戲朝見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樊仲山父勸諫說:“不能立戲為太子!不合情理的命令必然被違犯,違犯王命必定要治罪,所以發布命令不可以不合情理。命令得不到執行,政事就無法治理,勉強施行而不合情理,民眾將拋棄統治者。位卑者事奉位高者,年少者事奉年長者,就因為這樣做是合乎情理的。現在陛下立諸侯而卻封少子為太子,是教人去做違反情理的事。如果魯君服從命令立少子,而諸侯們也仿效的話,那么先王立長子的遺訓將得不到執行;如果魯君不服從命令而被治罪,這樣陛下就自己破壞了先王的遺訓。這件事,治罪也不恰當,不治罪也不恰當,請陛下慎重處置!”宣王還是將戲立為魯太子。魯武公回國後去世,到後來魯人果然殺了懿公擁立伯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