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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七十九

作者:張廷玉等

毛澄 汪俊(弟偉)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子坊) 徐文華薛蕙(胡侍 王祿 侯廷訓)

毛澄,字憲清,崑山人。舉弘治六年進士第一。授修撰。預修《會典》成,進右諭德,直講東宮。武宗為太子,以澄進講明晰稱之帝。帝大喜。方秋夜置宴,即徹以賜。武宗立,進左庶子,直經筵。以母憂歸。正德四年,劉瑾摘《會典》小疵貶諸纂修者秩,以澄為侍讀。服闋還朝,進侍講學士。再遷學士,掌院事,歷禮部侍郎。十二年六月拜尚書。

其年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瓚、顧清等疏請還宮。既又出居庸,幸宣府,久留不返。澄等頻疏諫,悉不報。明年正月,駕鏇,命百官戎服郊迎。澄等請用常服,不許。七月,帝自稱威武大將軍朱壽,統六師巡邊。遂幸宣府,抵大同,歷山西至榆林。澄等屢疏馳諫。至十二月,復偕廷臣上疏曰:“去歲正月以來,鑾輿數駕,不遑寧居。今茲之行,又已半歲。宗廟、社稷享祀之禮並系攝行,萬壽、正旦、冬至朝賀之儀悉從簡略。臘朔省牲,闕而不行,遂二年矣。歲律將周,郊禋已卜。皇祖之訓曰:‘凡祀天地,精誠則感格,怠慢則禍生。’今六龍遐騁,鏇軫無日。萬一冰雪阻違,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執玉帛於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且邊地荒寒,隆冬尤甚。臣等處重城,食厚祿,仰思聖體勞頓,根本空虛,遙望清塵,憂心如醉。伏祈趣駕速還,躬親稞享,宗社臣民幸甚。”不報。十四年二月,駕甫還京,即諭禮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遣往兩畿,瞻東嶽,奉安聖像,祈福安民。”澄等駭愕,復偕廷臣上言:“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業,九州四海但知陛下有皇帝之號。今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下也。加此號者,陛下也。不知受此號者何人?如以皇儲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則遣使走幣,足將敬矣。何必躬奉神像,獻寶香,如佛、老所為哉?”因歷陳五不可。亦不報。

宸濠反江西,帝南征示威武,駐蹕留都者逾歲。澄屢請迴鑾。及駕返通州,用江彬言,將即賜宸濠死。澄據漢庶人故事,請還京告郊廟,獻俘行戮。不從。中官王堂鎮浙江,請建生祠;西番闡化王使者乞額外賜茶九萬斤。澄皆力爭,不聽。王瓊欲陷彭澤,澄獨白其無罪。

武宗崩,澄偕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霦等迎世宗於安陸。既至,將謁見,有議用天子禮者。澄曰:“今即如此,後何以加?豈勸進、辭讓之禮當遂廢乎?”世宗踐阼甫六日,有旨議興獻王主祀及尊稱。五月七日戊午,澄大會文武群臣,上議曰:“考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時大司空師丹以為恩義備至。今陛下入承大統,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繼興王后,襲興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宗後,是為英宗。司馬光謂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王伯而不名。范鎮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復以濮王為考,於義未當。’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朴為濮國公奉濮王祀。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今興獻王於孝宗為弟,於陛下為本生父,與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凡祭告興獻王及上箋於妃,俱自稱‘侄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為萬世法。”議上,帝怒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命再議。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澄復會廷臣上議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至庶人一也。興獻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至於稱號,陛下宜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侄皇帝’名。以宋程頤之說為可據也。本朝之制,皇帝於宗藩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今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進覽。帝不從,命博考前代典禮,再議以聞。澄乃復會廷臣上議曰:“臣等會議者再,請改稱興獻王為叔父者,明大統之尊無二也。然加‘皇’字於‘叔父’之上,則凡為陛下伯、叔諸父皆莫能與之齊矣。加‘大’字於‘王’之上,則天下諸王皆莫得而並之矣。興獻王稱號既定,則王妃稱號亦隨之,天下王妃亦無以同其尊矣。況陛下養以天下,所以樂其心,不違其志,豈一家一國之養可同日語哉。此孔子所謂事之以禮者。其他推尊之說,稱親之議,似為非禮。推尊之非,莫詳於魏明帝之詔。稱親之非,莫詳於宋程頤之議。至當之禮,要不出於此。”並錄上魏明帝詔書。當是時,帝銳意欲推崇所生,而進士張璁復抗疏極言禮官之謬。帝心動,持澄等疏久不下。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議。澄等乃復上議曰:“先王制禮,本乎人情。武宗既無子嗣,又鮮兄弟,援立陛下於憲廟諸孫之中。是武宗以陛下為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壽,無可疑矣,可復顧私親哉?”疏入,帝不懌,復留中。

會給事中邢寰請議憲廟皇妃邵氏徽號,澄上言:“王妃誕生獻王,實陛下所自出。但既承大統,則宜考孝宗,而母慈壽太后矣。孝宗於憲廟皇妃宜稱皇太妃,則在陛下宜稱太皇太妃。如此,則彝倫既正,恩義亦篤。”疏入,報聞。其月,帝以母妃將至,下禮官議其儀。澄等請由崇文門入東安門,帝不可。乃議由正陽左門入大明東門,帝又不可。澄等執議如初。帝乃自定其儀,悉由中門入。

時尊崇禮猶未定,張璁復進《大禮或問》,帝益向之。至九月末,乃下澄等前疏,更令博採輿論以聞。澄等知勢不可已,謀於內閣,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後”,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盡於前議。茲欲仰慰聖心,使宜於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司,未敢擅任。”帝遂於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壽皇太后旨加興獻王號曰“興獻帝”,妃曰“興國太后”,皇妃邵氏亦尊為“皇太后”,宣示中外。顧帝雖勉從廷議,意猶慊之。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復傳諭加稱皇帝。內閣楊廷和等封還御批,澄抗疏力爭,又偕九卿喬宇等合諫,帝皆不允。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寧宮後三小宮災。澄復以為言,會朝臣亦多諫者,事獲止。

澄端亮有學行,論事侃侃不撓。帝欲推尊所生,嘗遣中官諭意,至長跪稽首。澄駭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無父母,奈何使我不獲伸’,必祈公易議。”因出囊金畀澄。澄奮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禮。獨有一去,不與議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輒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復力請,乃許之。舟至興濟而卒。

先是,論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蔭錦衣世指揮同知,力辭不受。帝雅敬憚澄,雖數忤旨,而恩禮不衰。既得疾,遣醫診視,藥物之賜時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贈少傅,諡文簡。

汪俊,字抑之,弋陽人。父鳳,進士,貴州參政。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編修。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瑾、芳敗,召復原官。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

時議興獻王尊號,與尚書喬宇、毛澄輩力爭。澄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乃以俊為禮部尚書。是時獻王已加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章下廷議。三年二月,俊集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今陛下為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謂與人為後,而滅武宗之統也。《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漢宣起民間,猶嗣孝昭。光武中興,猶考孝元。魏明帝詔皇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後者異也。宋范純仁謂英宗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為之子,安得復為立後。’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而上考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陛下,何忍不繼其統。’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豈必改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又言‘禮官執者不過前宋《濮議》’。臣等愚昧,所執實不出此。蓋宋程頤之議曰:‘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至於名稱,統緒所系,若其無別,斯亂大倫。’殆為今日發也。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與萼議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皆如臣等議。”

議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張璁、席書於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廟正統,大義豈敢有違。第本生至情,亦當兼盡。其再集議以聞。”俊不得已,乃集群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議上,復留十餘日。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擇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祀獻皇。俊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帝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是皆以禮抑情者也。然興獻帝不得迎養壽安皇太后於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於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興獻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聖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合禮。”帝曰:“朕但欲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養藩邸,祖宗朝無此例,何容飾以為詞。其令陳狀。”俊具疏引罪。用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俊等乃上議曰:“立廟大內,有乾正統。臣實愚昧,不敢奉詔。”帝不納,而令集廷臣大議。俊等復上議曰:“謹按先朝奉慈別殿,蓋孝宗皇帝為孝穆皇太后附葬初畢,神主無薦享之所而設也。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為本生立廟大內,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恭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世之譏。陛下有可以為堯、舜之資,臣等不敢導以衰世之事。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窮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議,俊遂抗疏乞休。再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其去。召席書未至,令吳一鵬署事。《明倫大典》成,落俊職,卒於家。隆慶初,贈少保,諡文莊。

俊行誼修潔,立朝光明端介。學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者稱“石潭先生”。

弟偉,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檢討。與俊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瑾誅,復故官。屢遷南京國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諸生請幸學,不從。江彬矯旨取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俊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及席書、張璁等議行,猶持前說不變。轉官左侍郎,為陳氵光劾罷,卒於家。

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弘治六年進士。遷庶吉士,授編修。戶部尚書周經以讒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出諸翰林為部曹,一鵬得南京刑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瑾誅,復為侍講。進侍講學士,歷國子祭酒、太常卿。並在南京。母喪除,起故官。

世宗踐阼,召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數與尚書毛澄、汪俊力爭“大禮”。俊去國,一鵬署部事,而帝趣建獻帝廟甚亟。一鵬集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之君,間有為本生立廟園陵及京師者。第歲時遣官致祀,尋亦奏罷。然猶見非當時,取議後代。若立廟大內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臣等寧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禮於天下後世。今張璁、桂萼之言曰‘繼統公,立後私’。又曰‘統為重,嗣為輕’。竊惟正統所傳之謂宗,故立宗所以繼統,立嗣所以承宗,統之與宗初無輕重。況當我朝傳子之世,而欲仿堯、舜傳賢之例,擬非其倫。又謂‘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稱孝宗為‘皇伯考’。臣等歷稽前古,未有神主稱‘皇伯考’者。惟天子稱諸王曰‘伯叔父’則有之,非可加於宗廟也。前此稱本生皇考,實裁自聖心。乃謂臣等留一皇字以覘陛下,又謂‘百皇字不足當父子之名’,何肆言無忌至此。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下璁、萼等法司按治。”帝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但本生皇考寢園,遠在安陸,於卿等安乎?命下再四,爾等欺朕沖歲,黨同執違,敗父子之情,傷君臣之義。往且勿問,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盡朕歲時追遠之情。”時嘉靖三年四月也。

頃之,一鵬極陳四方災異,言:“自去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間天鳴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電雨雹十八,暴風、白氣、地裂、山崩、產妖各一,民飢相食二。非常之變,倍於往時。願陛下率先群工,救疾苦,罷營繕,信大臣,納忠諫,用回天意。”帝優詔報之。逾月,手敕名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遂命一鵬偕中官賴義、京山侯崔元迎獻帝神主於安陸。一鵬等復上言:“歷考前史,並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者。此天下後世觀瞻所系,非細故也。且安陸為恭穆啟封之疆,神靈所戀,又陛下龍興之地,王氣所鍾。故我太祖重中都,太宗重留都,皆以王業所基,永修世祀。伏乞陛下俯納群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其觀德殿中別設神位香幾以慰孝思,則本生之情既隆,正統之義亦盡。”奏入,不納。一鵬乃行。慮使者為道途患,疏請禁約,帝善其言而戒飭之。

比還朝,則廷臣已伏闕哭爭,朝事大變,而給事中陳氵光訁壽張尤甚。一鵬抗疏曰:“大禮之議斷自聖心,正統本生,昭然不紊。而氵光妄謂陛下誕生於孝宗沒後三年,嗣位於武宗沒後二月,無從授受,其說尤為不經。謹按《春秋》以受命為正始,故魯隱公上無所承,內無所受,則不書即位。今陛下承武宗之遺詔,奉昭聖之懿旨,正合《春秋》之義。而氵光謂孰從授受,是以陛下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人,不痛加懲艾,無以杜效尤之漸。”不聽。

其年九月,一鵬以本官入內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實錄》成,進尚書,領職如故。尋以省墓歸,還朝仍典誥敕。未幾,出理部事。前此典內閣誥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張璁、桂萼新用事,素銜一鵬異己,乃出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諸大臣王瓊等不職,一鵬與焉,遂乞致仕。給廩如故事。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子子孝,湖廣參政。

朱希周,字懋忠,崑山人,徙吳縣。高祖吉,戶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希周舉弘治九年進士。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授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孝宗實錄》成,復官。久之,進侍讀學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閱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內教習。希周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悅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希周率郎中余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時群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群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亦偕群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系庶僚於詔獄。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鑒、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赴。帝怒,責陳狀。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而是時庶僚系獄者猶未釋,希周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

其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乞休。溫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林居三十年,中外論薦者三十餘疏,竟不復起。性恭謹,不妄取予。卒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謚恭靖。

何孟春,字子元,郴州人。祖俊,雲南按察司僉事。父說,刑部郎中。孟春少游李東陽之門,學問該博。第弘治六年進士,授兵部主事。言官龐泮等下獄,疏救之。詔修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軍九千人,計費百餘萬。抗疏極諫。清寧宮災,陳八事,疏萬餘言。進員外郎、郎中,出理陝西馬政,條目畢張。還,上厘弊五事,並劾撫臣不職。正德初,請釐正孔廟祀典,不果行。出為河南參政,廉公有威。擢太僕少卿,進為卿。駕幸宣府,馳疏諫。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討平十八寨叛蠻阿勿、阿寺等,奏設永昌府,增五長官司、五守御所。錄功,蔭一子,辭不受。

世宗即位,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為吏部右侍郎。會蘇、松諸府旱潦相繼,而江、淮北河水大溢,漂沒田廬人畜無算。孟春仿漢魏相條奏八事,帝嘉納焉。尋進左侍郎。尚書喬宇罷,代署部事。

先是,“大禮”議起。孟春在雲南聞之,上疏言:

臣閱邸報,見進士屈儒奏中請尊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得旨下部,知猶未奉俞命也。

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統,推尊本生,得失之跡具載史冊。宣帝不敢加號於史皇孫,光武不敢加號於南頓君,晉元帝不敢加號於恭王,抑情守禮。宋司馬光所謂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者也。哀、安、桓、靈乃追尊其父祖,犯義侵禮。司馬光所謂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者也。《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不二斬也”,“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夫父母,天下莫隆焉。至繼大宗則殺其服,而移於所後之親,蓋名之不可以二也。為人後者為之子,不敢復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敬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

今者廷臣詳議,事獄未決,豈非皇叔考之稱有未當者乎?抑臣愚亦不能無疑。《禮》,生曰“父母”,死曰“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無世叔考、世叔妣之說。今欲稱興獻王為皇叔考,古典何據?宋英宗時有請加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謬。然則皇叔考之稱,豈可加於興獻王乎?即稱皇叔父,於義亦未安也。經書稱伯父、叔父皆生時相呼,及其既歿,從無通親屬冠於爵位之上者。然則皇叔父之稱,其可復加先朝已謚之親王乎?臣伏睹前詔,陛下稱先皇帝為皇兄,誠於獻王稱皇叔,如宋王珪、司馬光所云,亦已愜矣。而議者或不然,何也?天下者,太祖之天下也。自太祖傳至孝宗,孝宗傳之先皇帝,特簡陛下,授之大業。獻王雖陛下天性至親,然而所以光臨九重,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南面者,皆先皇帝之德,孝宗之所貽也。臣故願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為法,若非古之名,不正之號,非臣所願於陛下也。

及孟春官吏部,則已尊本生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繼又改稱“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孟春三上疏乞從初詔,皆不省。於是帝益入張璁、桂萼等言,復欲去本生二字。璁方盛氣,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且斥為朋黨。孟春偕九卿秦金等具疏,略曰:“伊尹謂‘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志,必求諸非道’。邇者,大禮之議,邪正不同。若諸臣匡拂,累千萬言,此所謂逆於心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道否乎?一二小人,敢托將順之說,招徠罷閒不學無恥之徒,熒惑聖聽,此所謂遜於志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非道否乎?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之難入也。”遂發十三難以辨折璁,疏入留中。

其時詹事、翰林、給事、御史及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並留中不下,群情益洶洶。會朝方罷,孟春倡言於眾曰:“憲宗朝,百官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謂今日有不力爭者,必共擊之。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九卿則尚書獻民及秦金、趙鑒、趙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徐文華及張縉、蘇民、金瓚,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葛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編修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勛、陸釴、王相、應良、王思,檢討金皋、林時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給事中則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謝蕡、毛玉、曹懷、張嵩、王瑄、張〈羽廷〉、鄭一鵬、黃重、李錫、趙漢、陳時明、鄭自璧、裴紹宗、韓楷、黃臣、胡納,凡二十有一人;御史則王時柯、余翱、葉奇、鄭本公、楊樞、劉潁、祁杲、杜民表、楊瑞、張英、劉謙亨、許中、陳克宅、譚纘、劉翀、張錄、郭希愈、蕭一中、張恂、倪宗枿、王璜、沈教、鍾卿密、胡瓊、張濂、何鰲、張曰韜、藍田、張鵬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諸司郎官,吏部則郎中余寬、黨承志、劉天民,員外郎馬理、徐一鳴、劉勛,主事應大猷、李舜臣、馬冕、彭澤、張鵾,司務洪伊,凡十有二人;戶部則郎中黃待顯、唐昇、賈繼之、楊易、楊淮、胡宗明、栗登、黨以平、何岩、馬朝卿,員外郎申良、鄭漳、顧可久、婁志德,主事徐嵩、張庠、高奎、安璽、王尚志、朱藻、黃一道、陳儒、陳騰鸞、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錄、周詔、戴亢、繆宗周、邱其仁、俎琚、張希尹,司務金中夫,檢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禮部則郎中余才、汪必東、張〈羽惠〉、張懷,員外郎翁磐、李文中、張澯,主事張鏜、豐坊、仵瑜、丁汝夔、臧應奎,凡十有二人;兵部則郎中陶滋、賀縉、姚汝皋、劉淑相、萬潮。員外郎劉漳、楊儀、王德明,主事汪溱、黃嘉賓、李春芳、盧襄、華鑰、鄭曉、劉一正、郭持平、余禎、陳賞,司務李可登、劉從學,凡二十人;刑部則郎中相世芳、張峨、詹潮、胡璉、范錄、陳力、張大輪、葉應驄、白轍、許路,員外郎戴欽、張儉、劉士奇,主事祁敕、趙廷松、熊宇、何鰲、楊濂、劉仕、蕭樟、顧鐸、王國光、汪嘉會、殷承敘、陸銓、錢鐸、方一蘭,凡二十有七人;工部則郎中趙儒、葉寬、張子衷、汪登、劉璣、江珊,員外郎金廷瑞、范釒、龐淳,主事伍余福、張鳳來、張羽、車純、蔣珙、鄭騮,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屬則寺正母德純、蔣同仁,寺副王暐、劉道,評事陳大綱、鍾雲瑞、王光濟、張徽、王天民、鄭重、杜鸞,凡十有一人。俱跪伏左順門。帝命司禮中官諭退,眾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跪伏不起。

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翱、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母德純八人,並系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元正俱謫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以瀆天聽,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則臣等雖死亦幸。”帝怒不已,責孟春倡眾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鏇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侍郎一人,時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員也。

孟春屢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及《明倫大典》成,削其籍。久之,卒於家。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諡文簡。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來時盈涸得名,遂稱“燕泉先生”雲。

豐熙,字原學,鄞人,布政司慶孫也。幼有異稟。嘗大書壁間曰:“立志當以聖人為的。遜第一等事於人,非夫也。”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廬三年。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孝宗奇其策,賜第一人袍帶寵之。授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以不附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喪闋,起故官。

世宗即位,進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議起,熙偕禮官數力爭。及召張璁、桂萼為學士,方獻夫為侍讀學士,熙昌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抗疏請歸,不允。既而尊稱禮定,卜日上恭穆獻皇帝謚冊。熙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臣等聞命,驚惶罔知攸措。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豈不重累聖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遂下詔獄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熙得福建鎮海衛。

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請釋謫戍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聽。最後謹身殿災,熙年且七十,給事中田濡復請矜宥,卒不聽。居十有三年,竟卒於戍所。隆慶初,贈官賜恤。

子坊,字存禮。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尋謫通州同知。免歸。坊博學工文,兼通書法,而性狂誕。熙既卒,家居貧乏,思效張璁、夏言片言取通顯。十七年詣闕上書,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獻皇帝廟號稱宗,從配上帝,世宗大悅。未幾,進號睿宗,配饗玄極殿。其議蓋自坊始,人鹹惡坊畔父雲。明年復進《卿雲雅詩》一章,詔付史館。待命久之,竟無所進擢,歸家悒悒以卒。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或謂世所傳《子貢詩傳》,亦坊偽纂也。

徐文華,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大理評事。擢監察御史,巡按貴州。乖西苗阿雜等倡亂,偕巡撫魏英討之,破寨六百三十。璽書獎勞。

江西副使胡世寧坐論寧王宸濠系詔獄,文華抗疏救曰:“世寧上為聖朝,下為宗室,竭誠發憤,言甫脫口,而禍患隨之,亦可哀也。寧王威焰日以張,隱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紀極。顧又置世寧重法,杜天下之口,奪忠鯁之氣,弱朝廷之勢,啟宗藩之心,招意外之變,皆自今日始矣。”不納。

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文華力諫。不報。馬昂納妊身女弟於帝,又疏諫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陛下萬乘至尊,乃有此舉,返之於心則不安,宣之於口則不順,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誰為陛下進此者,罪可族也。萬一防閒闊略,不幸有李園、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豈細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闥,陛下降絀等威,與之亂服雜坐,或同臥起,壞祖宗法,莫此為甚。馬姬專寵於內,昂等弄權於外,禍機竊發,有不可勝言者。乞早誅以絕禍源。”亦不報。文華既數進直言,帝及諸近幸皆銜之。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祧廟、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證經義,悉可施行。帝怒,責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禮官暗於經術,又阿帝意,遂奏文華言非是。命下詔獄,黜為民。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歷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入為大理右少卿,尋轉左。時方議興獻帝“大禮”,文華數偕諸大臣力爭。明年七月復倡廷臣伏闕哭諫,坐停俸四月。已,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會廷臣大議,文華與汪偉、鄭岳猶力爭。武定侯郭勛遽曰:“祖訓如是,古禮如是,璁等言當。書曰大臣事君,當將順其美。”議乃定。及改題廟主,文華諫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稱。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稱。不若直稱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猶兩全無害也。”疏入,命再奪俸。

六年秋,李福達獄起。主獄者璁、萼、獻夫,以議禮故憾文華等,乃盡反獄詞,下文華與諸法官獄。獄具,責文華阿附御史殺人,遣戍遼陽。遇赦,卒於道。隆慶初,贈左僉都御史。

自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去位,諸大臣前爭“大禮”者,或依違順旨,文華顧堅守前議不變。其被譴不以罪,士論深惜之。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詩。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受杖奪俸。鏇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為人後解》、《為人後辨》及辨璁、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義。其《辨》曰:

陛下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無疑。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聖聰。夫經傳纖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騁夸詞,可謂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為獻帝不可奪之適嗣。”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絕父嗣以後大宗否?”戴聖云:“大宗不可絕。《禮》言適子不為後者,不得先庶子耳。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大宗。”晉范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夫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而《禮》適子不為後,庶子得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繫於傳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忍遺其祖也。

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夫“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固漢儒所傳者。然於《儀禮》實相表里,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藉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於父母之喪也。以其父母之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禮一也。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耳。傳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且為人後者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禮三也。又立後而不為之子,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是聖人偽教人以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其言之悖禮四也。夫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以奉之。今所後既不得而子,則祖考亦不得而孫矣。豈可以入其廟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禮五也。由此觀之,名漢臣以邪說,無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陛下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王為人後之義與?則尤悖禮之甚者也。然其牽合附會,眩於名實,苟不辨而絕之,殆將為後世禍矣。

夫《禮》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也。是則以繼統故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故《禮》“為人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統與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蓋不為後則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統而繼之。故為後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聖人之制禮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禮》無生而貴者。雖天子諸侯之子,苟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為子受之父,為臣受之君。故穀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禍亂亡。今說者謂‘倫序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間有弟終而兄繼,侄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於己則考也,己於先君則子也。故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統二父之嫌,若晉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不自於獻帝,是非予奪,至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已,貰出之,奪俸三月。會給事中陳洸外轉,疑事由文選郎夏良勝及蕙。良勝已被訐見斥,而蕙故在。時亳州知州顏木方坐罪,乃誣蕙與木同年相關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聽,令解任聽勘。蕙遂南歸。既而事白,吏部數移文促蕙起。蕙見璁、萼等用事,堅臥不肯起。十八年詔選宮僚,擬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檢討。帝猶以前憾故,報罷。而蕙亦卒矣。

蕙貌癯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當是時,廷臣力持“大禮”,而璁、萼建異議,舉朝非之。其不獲與廷議,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祿、侯廷訓雲。

胡侍,寧夏人。舉進士。歷官鴻臚少卿。張璁、桂萼既擢學士,侍劾二人越禮背經。因據所奏,反覆論辨,凡千餘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論救,謫潞州同知。沈府宗室勛注以事憾之,奏侍試諸生題譏刺,且謗“大禮”。逮至京,訊斥為民。

王祿,新城人。舉於鄉,為福建平和知縣。嘉靖九年,疏請建獻帝廟於安陸,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當考獻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當養之宮中,備儲貳選。疏奏,即棄官歸。命按臣逮治,亦斥為民。

侯廷訓,樂清人。與張璁同郡,同舉進士,而持論不合。初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私藩邸舊臣,語最切直。除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下詔獄拷訊。子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後起官至漳南僉事。以貪虐,被劾為民。一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贊曰:“大禮”之議,楊廷和為之倡,舉朝翕然同聲,大抵本宋司馬光、程頤《濮園議》。然英宗長育宮中,名稱素定。而世宗奉詔嗣位,承武宗後,事勢各殊。諸臣徒見先賢大儒成說可據,求無得罪天下後世,而未暇為世宗熟計審處,準酌情理,以求至當。爭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

部分譯文

毛澄,字憲清,江蘇崑山人。考中弘治六年(1493)第一名進士,授職修撰,參預編寫《會典》成書後,升右諭德,在東宮任直講。武宗當時還是太子,告訴孝宗說毛澄講課明白易懂,孝宗大為高興,秋夜正在舉行宴席,當即就撤了宴席給毛澄作為賞賜。

武宗登基以後,升他做了左庶子,值勤於經筵前。後因為母親去世回家守喪。正德四年(1509),劉瑾摘取《會典》中的小毛病把參加編撰的人貶官,讓毛澄當了侍讀。脫下喪服回朝後升為侍講學士,又升為學士,掌管翰林院事務。還曾當過禮部侍郎。

十二年(1517)六月,任禮部尚書。那年八月初一,武宗便裝外出遊玩,毛澄率領侍郎王瓚、顧清等上書請武宗回宮。後來又走出居庸關,到宣府去遊玩,久留不回。毛澄等一次次上書諫勸,都不予答覆。第二年正月,返回到京城,傳令讓百官身穿軍裝到郊外迎接,毛澄等請用平時的官服,武宗不允許。七月,武宗自稱威武大將軍朱壽率領天子的部隊巡守邊防,到宣府去了,經過大同、山西到達榆林。毛澄等一次次飛章諫勸。到十二月份,又和朝中大臣們一起上書說:“自去年正月以來,陛下車馬數次外出巡遊,顧不上在宮中安靜地住下來。這次外出,又已經半年了。宗廟、社稷的祭祀典禮都是由人代為舉行的,萬壽節、元旦和冬至的朝賀禮儀都省略了。臘月初一的冬..,省略而不舉行,就有兩年了。現在本年度即將結束,郊祀的日子已幫您占卜好了。皇祖的教導說:‘凡是祭祀天地,精誠就可以感天動地,怠慢就會禍不單行。’現在您乘車遠遊在外,不知哪天回程。萬一冰雪擋路,車馬難行,元旦來不及親自捧送玉帛到上帝面前,您心中怎么安穩得了?況且邊境上荒涼、寒冷,冬天裡尤其冷得厲害。我們這些大臣在京城裡吃著厚味祿米,抬頭想到陛下您在外身體勞累,根底空虛,遙望陛下,憂心如醉。所以敬請打駕速回,親自參加祭祀,這樣國家、臣民都將幸運至極了。”武宗未予答覆。

十四年(1519)二月,武宗剛剛回到京城,就指示禮部說:“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將派到京城兩畿,並往山東瞻仰東嶽,祭祀孔聖人,為百姓祈求幸福。”毛澄等大吃一驚,又和大臣們一起上書說“:陛下是天地的兒子,繼承祖宗的大業,四海九州只知道陛下有皇帝的稱號。現在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我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發布這道聖旨的是陛下,加這個稱號的,也是陛下,不知道接受這個稱號的該是誰?如果因為皇儲還沒有確定,想求告普天下的名山大川,用以祈求神靈暗中相助,那么派遣使臣攜帶玉帛前去,足夠表示您的敬意了。何必親身捧著神像,獻上香燭,像佛、老之徒那樣乾呢?”進而一一陳述了五條不能那樣做的理由。武宗也不予回答。

宸濠在江西造起反來,武宗親自南征以顯示軍威,後來在南京住了一年多。毛澄等一次又一次請他回北京。等返回到通州時,武宗聽從江彬的話,打算立即把宸濠賜死。毛澄根據漢庶人的故事,請回到京城向郊廟告祭後,舉行獻俘儀式然後殺掉宸濠。武宗沒聽。宦官王堂鎮守浙江,請為自己建立生祠,西番闡化王的使臣請額外賞賜他們九萬斤茶葉,毛澄都竭力反對,武宗又不聽。王瓊要陷害彭澤,只有毛澄說明彭澤沒罪。

武宗逝世以後,毛澄和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霖等到安陸迎接世宗。到安陸後,即將進去拜見世宗,有人考慮用天子之禮覲見。毛澄說“:現在就行大禮,往後怎么增加呢?莫不是群臣勸進、皇儲辭讓的禮節都該廢除了嗎?”

世宗登基才六天,就發布聖旨要大臣討論興獻王的主祀和尊稱。五月七日,毛澄大會文武群臣,遞上決議說“:據查證,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的孫子劉景為定陶王,供奉共王的祭祀。共王是皇太子的親生父親。當時大司空師丹認為這樣做私恩、大義都得到了照顧。現在陛下入宮繼承了王統,應該像定陶王的例子辦,以益王第二個兒子崇仁王朱厚炫入繼為興王的後裔,接任興王,主持興王的祭祀。又據查證,宋濮安懿王的兒子入繼仁宗做兒子,就是後來的英宗。司馬光認為應該以高官大爵尊崇濮王,稱他王伯而不稱其名。范鎮也說‘:陛下既然給仁宗做兒子,如果再把濮王稱為父親,在大義上說來不恰當。’於是為濮王立了廟,以趙宗朴為濮國公,供奉濮王的祭祀。程頤有言道:‘過繼給人做兒子,就把人家稱作父母,而把生身父母稱作伯、叔父母,這是做人的大倫理準則。不過生養之恩也是再大不過的了,應該另立一個特殊的稱號,如稱為伯、叔父某國大王,這樣既明確了王位的正統譜系,而親生父親也尊崇到了極點。’現在興獻王是孝宗的弟弟,是陛下的生父,和濮安懿王的事正是一樣。陛下應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凡是祭告興獻王或上書信給王妃,都自稱侄皇帝某某,這樣正統、私親,大禮、私恩都考慮到了,這可以作為千秋萬代的法則。”奏議遞上後,世宗憤怒地說:“父母的稱呼能改成這個樣子嗎?”下令重行議定。

本月二十四日,毛澄又召集大臣們一起遞上決議說“:《禮》規定過繼給人就是人家的兒子,上自天子下到百姓都是一個樣。興獻王的兒子只您一個,既然入宮繼承王位,供奉宗廟的祭祀,所以我們以前的決議就想讓崇仁王厚炫供奉興獻王的祭祀。至於稱號,陛下應該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國大王,自稱侄皇帝名字,這有宋朝程頤的話可以作為根據。按我朝的制度,皇帝對於宗室中的長輩,只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稱名字。現在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字,尊崇的禮數已達到了極點,我們不敢再有別的什麼意見了。”進而又把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抄一份呈交世宗閱讀。世宗又不願聽從,命令他廣泛地考察前代的典禮,再商定好了報上來。

毛澄於是又召集大臣們上書議論說“:我們再三在一起討論,所以請改稱興獻王為叔父,是為了說明王位正統的尊號不能有兩。如果在叔父之稱呼前加個皇字,那么陛下的伯父、叔父們就沒法子和獻王平處了。在王前加個大字,天下其他的藩王就已經不能和獻王相比了。興獻王的稱號確定以後,王妃的稱號就隨著王,天底下的王妃們也無法和興獻王妃一樣尊貴了。況且陛下以天下贍養父母,用以使他們心中高興,不違反他們的願望,這哪裡是一家或一國對父母的贍養可以相提並論的?這已經是孔子所說的對父母以禮侍候了。其他尊崇為皇帝的說法,直稱父母的主張,似乎不合禮制。尊崇為皇帝的錯誤,沒有比魏明帝的詔書更錯誤的了。直稱父母的錯誤,沒有比宋朝程頤的議論更詳細的了。最恰當的典禮,大都要不超出這個樣子了。”並把魏明帝的詔書也抄一份交了上去。

當時,世宗決心堅定地想要推崇自己的父母,而進士張璁又抗言上書極力陳說禮官的荒謬。世宗動了心,就把毛澄等人的上書壓在手頭,久不下發。到了八月初一,又命令大臣們集中討論。毛澄等又上書議論說“:古代先王制禮是根據人情而來的。武宗既沒有兒子,又沒有兄弟,所以在憲廟的孫子們當中選擇了陛下您。這是武宗把您看作同堂兄弟,您應該以孝宗為父親,以慈壽為母親,沒有什麼可疑的。您怎么能又考慮自家的雙親呢?”奏疏遞進去,世宗不高興,又留在宮中了。恰好給事中邢寰請討論憲廟皇妃邵氏的稱號,毛澄上書說:“王妃生下獻王,實際上也是陛下在譜系中的來歷。但是既然繼承了憲宗傳下來的王位,就應該以孝宗為父,以慈壽太后為母親。孝宗對憲廟的皇妃應稱皇太妃,那么對陛下說來您應該尊稱她為太皇太妃。這樣,家族中的倫序既已排正,您對父母的私情、大義又都夠深厚了。”奏疏呈上,世宗這次回答說:“知道了。”本月時世宗因為母妃將到,下令禮官討論歡迎儀式。毛澄等請讓王妃由崇文門進城再進東安門,世宗不同意。他又提出由正陽左門進來再入大明東門,世宗又不同意。毛澄等堅持當初的意見不變,世宗竟自行確定了歡迎儀式,都從中門進來。

那時尊崇獻王的禮數還沒有確定,張璁又進呈《大禮或問》,世宗更加有意引用他。到九月底,把毛澄等以前的奏疏發下來,又命令禮官廣泛採納意見,然後拿個提案上來。毛澄等人料想勢不得已,就和內閣大臣商議,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後,用皇太后懿旨予以公布。然後毛澄才上書說:“我們那一點愚蠢的見地,在以前的奏議中都已經說過。現在使陛下您的心得到安慰,使大禮適用於現在而不違背情理,合於古禮又不失道理,那么有內閣的機要大臣在,請聽取他們的意見。”世宗於是在十月二日以慈壽皇太后的旨意加興獻王封號為興獻帝,王妃為興國太后,皇妃邵氏也尊為太皇太后,布告天下。但是世宗雖然勉強聽從了大臣們的決議,內心仍然惱恨。十二月十一日又傳下指示要加興獻王尊號為皇帝。內閣楊廷和等封還了皇上的親筆批示,毛澄抗言上書反對,又和九卿喬宇等合力諫阻,世宗都不允準。第二年,嘉靖改元後正月里,清寧宮後邊三個小宮遇災。毛澄因此又說了一回,正好其他大臣中也有很多勸阻的,事情才暫時停下來。

毛澄為人端正,誠信,很有學問、品行,議論事情侃侃而談,不屈不撓。世宗想推尊自己的親生父親,曾派遣宦官告訴他自己的意思,直至跪下來給他磕頭。毛澄大吃一驚,急忙扶他起來。這個宦官說:“這是皇上的意思。皇上說‘哪個人沒有父母,乾么讓我不得意’,請先生您一定改個主張。”接著拿出一袋金子送他。毛澄感慨地說:“我老邁昏庸,但是不能把典禮給壞了,現在只有一走了之,不參加討論就是了。”他接著抗言上書五六次,稱病告退,世宗一再安慰、挽留,不允許他退休。二年(1523)二月,病得厲害起來,又堅決要求,世宗才同意了。船走到興濟,他就病逝了。

在此之前,評定他擁立皇上的功勞,加升毛澄的官為太子太傅,蔭封子孫為世襲錦衣指揮同知,他竭力推辭沒有接受。世宗向來敬畏毛澄,雖然幾次違忤他,但對毛澄的恩典、禮貌並沒減少。毛澄得病後,世宗派太醫給他診看,賞賜他的藥物不停地送來。對他的死,也深表哀悼、惋惜。追贈他為少傅,諡文簡。

汪俊,字抑之,江西弋陽人。父親王鳳進士出身,曾做過貴州參政。汪俊自己考中弘治六年(1493)會試第一名,初任庶吉士,升編修。正德年間,參加編寫《孝宗實錄》,因為不附合劉瑾、焦芳,被調到南京當工部員外郎。劉瑾、焦芳垮台後,他被召回北京,官復原職。幾經升遷,做到了侍讀學士,又升為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他改當吏部左侍郎。

當時正討論興獻王的尊號,汪俊與尚書喬宇、毛澄等人極力諫爭。毛澄稱病告退了,接任的羅欽順沒有來,於是世宗就讓汪俊當了禮部尚書。這時獻王已經加過帝號了。主事桂萼又請求稱獻帝為皇考。他的奏疏被交給朝臣們商議。三年二月,汪俊召集七十三名大臣聯名遞上奏議說:“祖訓‘兄終弟及’,是針對親生兄弟來說的。現在陛下以武宗親弟弟的名份做了皇帝,自然就該以孝宗為父考了。誰說陛下給孝宗當兒子就滅了武宗的譜系?《儀禮》的傳說‘:繼承別人的王位到底繼承什麼呢?繼承他的大宗的地位。’漢宣帝起自民間,還是當了孝昭的後裔。光武帝中興漢朝後,還是把孝元稱作皇考。魏明帝的詔書說皇后沒有兒子,選擇庶子立為太子,以便繼承大宗的地位。誰說入繼王位與過繼做兒子不同呢?宋朝范純仁說英宗親自接到仁宗的詔書收他做兒子,英宗跟入繼王位的皇帝不一樣,他的意思是講仁宗對英宗的恩義格外深厚,英宗更應該不顧自家的親情,不是說先皇帝生前收做兒子的才是他的兒子,身後入繼他的王位的就不再是他的兒子了。桂萼說‘:孝宗已經有武宗這個兒子了,怎么能再給他立個假子?’我們認為陛下在武宗統緒之後自然就該尊孝宗為皇考,並不是在孝宗身後給他立什麼假子。桂萼又說‘:武宗把整個天下傳給陛下,怎么忍心不繼承他的譜系呢?’我們認為陛下既經稱武宗為皇兄,難道非把孝宗改稱為伯才算是繼承武宗的譜系嗎?桂萼又說‘禮官所認定的不過是北宋《濮議》中的道理’。我們這些人愚昧無知,所認定的道理著實不出乎《濮議》之外。北宋程頤的奏議說‘:雖說應專心於王位正統一邊,也不能完全不顧及父子親情。所以對於先皇帝的尊稱,主要體現正統大義;對於親生父的尊稱,是為了成全父子間的骨肉之情。至於尊稱的名號,關係著帝位的統緒和譜系,如果兩者沒有區別,就混淆了帝王家族的倫理。’這話差不多就是針對我們今天這事而說的了。我認真地蒐集了大家的奏議,只有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與桂萼的意見相同,其他八十多篇奏疏,二百五十多人,都和我們的意見相一致。”

他的奏議遞上後,世宗壓在宮中,而特別傳旨從南京召桂萼、張璁、席書赴京。過了十五天,才下達指示說:“朕入繼大統,供奉宗廟祭祀,怎敢違背正統大義。但是對親生父母的骨肉之情,也應當同時體現出來。希望你們再集中討論一次,然後匯報上來。”汪俊迫不得已,於是召集群臣商議,請給獻帝加一個“皇”字,成全他的徽號。奏議遞上後,又被壓了十多天。到三月初一,世宗才給禮官發布詔令,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讓選擇日期到郊廟祭告,並頒布詔書,通告天下,又另外指示在奉先殿一側修建世室,以便恭敬地祭祀獻皇。汪俊等人又爭論說:“陛下入宮繼承了大宗,就不該祭祀小宗,也正如小宗不能祭祀大宗一樣。過去興獻帝在安陸做藩王,就不能祭祀憲宗。現在陛下入繼大宗的譜系,也不能祭祀興獻帝了。這都是應依據禮制約束情感的事。不過興獻帝不能把壽安皇太后迎到藩王府供養,陛下能把興國太后接來宮中,受到整個天下的贍養,又用天子的禮樂來祭祀興獻帝,這樣作為人子的孝心已經盡到了。現在陛下的心竟然還不滿足,我們不敢聽從了。只有對正統大義無所嫌礙的事才能算是合乎禮制的。”世宗說“:朕只是想在奉先殿一側另外修建一間房子,用來表達我追念父皇的心情罷了。迎接太后到藩王府贍養,祖宗哪一朝都沒這個例子,怎么允許在言辭之間亂講呢?命令汪俊對此加以說明!”汪俊寫了奏疏引罪自責,然後世宗對他作了嚴厲批評。接著更加急切地催促修廟。汪俊等於是遞上奏議說“:在宮廷里為獻皇帝立廟,有點冒犯正統。我實在愚昧無知,但還是不敢奉命。”世宗不肯聽從,命令他召集朝中大臣們認真討論。汪俊等又遞上奏議說:“謹按先朝的奉慈別殿,是當時孝宗皇帝在孝穆皇太后剛剛附葬以後,因為神主沒有薦享的地方才修建的。當時提出這種主張的人都是根據周代禮制中姜女原的特別祭祀來立論的。至於為親生父在宮廷中立廟,卻是自古以來不曾有過的。只有漢哀帝在京師為定陶恭王立了廟。師丹認為不行,哀帝不聽,最終受到後人的批評。陛下有成為堯、舜的資質,我們做大臣的不敢用衰世的例子來引導您。請在安陸為獻帝修造永不遷移的祠廟,等以後襲封為興王的子孫世代供奉祭祀,陛下逢年過節派遣官員拿著符節前往祭奠,也就可以表達陛下無窮無盡的孝心了。”世宗還是命令遵照以前的詔書再行討論,汪俊於是抗言上書請求退休。第二次請求時態度更加堅定了,世宗惱了,批評他放肆、無禮,批准他退休還鄉。召席書來接替他,席書沒到,就讓吳一鵬代理。後來《明倫大典》成書,就剝奪了汪俊的官職,他最後也就死在家裡了。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少保,諡文莊。

汪俊為人清白,在朝中做官光明磊落,正直剛強。學術上宗法程、朱,和王守仁雖有好交情,但學問方面見解不同。學者稱他為石潭先生。

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弘治六年(1493)考中進士,選為庶吉士,授職編修。戶部尚書周經因讒言外調時,他上書皇帝請予留用。正德初年,晉職為侍講,充任經筵講官。劉瑾把翰林都外放為部曹時,一鵬被任命為南京刑部員外郎,又轉任禮部郎中。劉瑾被殺後,重又做侍講,又升為侍講學士,歷官國子祭酒、太常卿。任以上職位時都是在南京。回家為母親守喪完畢,又被任命為原來的官職。

世宗即位後,召入朝廷做禮部右侍郎,不久轉為左侍郎。他曾經幾番和尚書毛澄、汪俊一起爭論“大禮”。汪俊調出後,一鵬總領禮部的事務,世宗催促修建獻帝廟,催得很緊。一鵬召集朝廷里的大臣們上書議論說“:前代入繼為皇帝的,中間有為親生父親在京城立廟,修造園陵的。只是逢年過節派遣官員前去祭祀一番,不久也就停罷了。但是已經為當時人們非議,且為後代譏諷。像修廟於皇宮並親自祭祀的,自古以來,還沒有過。我們寧願得罪陛下,也不願陛下違誤禮制,為天下人和後世所議論。現在張璁、桂萼的話說什麼‘繼承王統是公事,無後立子是私事’。又說什麼‘王統之事重,後代之事輕’。我們認為王位所傳的對象稱為宗,所以立宗用來繼承王位,立子用來承宗,統和宗本來無輕重之分。況且時值我朝傳位於子的現代,卻想仿效堯、舜傳位賢人的事例,想來不是這么回事。又說‘孝不在是否稱為皇,只在是否稱為考’,因而想把孝宗皇帝改稱為皇伯考。我們檢索古代史,沒見過把已逝皇帝稱為皇伯考的。只有天子稱呼王爺有伯父、叔父的叫法,也不是可用於宗廟的名號。以前把生父稱為本生皇考,這是出自陛下裁決。而張璁等竟說是我們故意保留一個皇字,意在窺測陛下的意思,又說什麼‘一百個皇字也抵不得父子之名’,怎么就這么胡說八道,肆無忌憚呢?請皇上迅速停止建廟房的打算,為生父立廟於安陸,把張璁、桂萼等交給法務部門治罪。”世宗批示說“:我以藩王出為皇帝,祭祀自己的祖宗並不敢逾越禮制。但是親生父皇的陵園遠在安陸,你們做大臣的能心安嗎?我的命令已再三下達,你們竟然欺負我年輕,氣味相投,勾結黨羽,與我對抗,敗壞我們父子間的情意,傷害朝廷君臣之間的大義。過去的不再追究了,奉先殿西室必須抓緊給我造起來,好讓我逢年過節時表示我追悼懷念父祖的心情。”當時是嘉靖三年(1524)四月里。

不久,一鵬上書極力論說各地發生的災異,說:“自去年六月到今年二月,中間三次發生天鳴,三十八次發生地震,秋冬兩季有十八次雷電、大雨、冰雹,暴風、白氣、地裂、山崩、婦產人妖各一次,人民饑饉,人吃人的事發生了兩起。不同尋常的災變,較過去成倍增加。我希望陛下率先示範,發動民眾,解救病苦的百姓,停止修建各種工程,信任自己的大臣,採納忠直的諫言,藉此挽回老天爺的心意。”世宗善意地做了批示給他。

過了一個月,世宗親自題名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命令一鵬偕同宦官賴義、京山侯崔元一起到安陸迎取獻帝的牌位。一鵬等再次上書說:“遍查前代史書,並沒有把牌位從外間陵園裡迎入皇宮中來的。這是和天下、後世人們視聽、模法有關係的大事,不是細微末節。況且安陸是恭穆始封的疆土,是恭穆的神靈留戀的地方,又是陛下您發達起來的地方,王氣聚集彼處,我們太祖皇帝重視中都,太宗皇帝重視留都,都是因為那裡是王業成就的初址,應該世代祭祀、維修。恭請陛下聽取大家的意見,改換牌位的題名,安放在原先的宮殿里供奉,明令世世代代不得遷移。觀德殿里可以另設牌位、香案,用來安慰陛下的孝心。這樣尊重親生父祖的感情既可隆重地得到滿足,重視王位正統的意思也明示無餘。”奏章交上後,未被採納,一鵬只得執行。考慮到道路上使者容易煩難,又上書請指示禁約,世宗認為他說得對,所以獎飭、告誡了他一番。

等他還朝,朝廷里大臣們已經為這些在宮門前號哭、爭論,朝廷里諸事都不同從前了,給事中陳..尤其放肆。一鵬大膽上書說“:有關‘大禮’的討論已經皇上裁決,王位的正統,生父的尊號,道理已經十分明白,而陳..胡說八道,以為陛下誕生於孝宗謝世以後三年,繼位在武宗謝世以後兩個月,沒有受人傳位的根據,這樣的說法太荒謬了。細查《春秋》,受人傳命才被視為正統,所以魯隱公往上沒有來歷,往下不曾接到任命,就沒有寫他即位。現在陛下接到武宗皇帝的遺詔,遵奉昭聖皇后的傳令即皇帝位,正好符合《春秋》的義理。可是陳..說陛下沒有受人傳位的根據,這等於說陛下的即位不是正統。陳..本是個小人,不嚴加懲辦,就沒法杜絕有人仿效的預兆。”可是皇帝沒有聽取他的意見。

那年九月,一鵬以原任官位進入內閣專職掌管起草皇帝的命令,並主管詹事府的公事。《武宗實錄》編成後,升為尚書,仍管理以前的事務,不久因回家上墳還鄉,回朝後仍管起草皇帝的命令。沒多少天,外放辦理部級事務。原來以前在內閣負責起草命令的人,都需要按順序漸漸掌其事。張璁、桂萼新近得勢,他們一向嫉恨一鵬不附和他們,所以把他外放為南京吏部尚書,晉級太子少保。過了兩年,南京的臣僚們一齊上書批評王瓊等大臣不稱職,一鵬參加了,事情不如意,就此請求退休了。朝廷依舊例發給他祿米。死後追贈太子太保,諡文端。他的兒子子孝,官也做到湖廣參政。

何孟春,字子元,湖南郴州人。祖父何俊,曾經做過雲南按察司僉事。父親何說,官至刑部郎中。孟春少年時代在李東陽門下求學,學問很廣博。考中弘治六年(1493)進士後,初任兵部主事。諫官龐泮等被逮進監獄時,他曾經上書搭救他們。孝宗詔令修建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計算下來將用掉一百多萬兩銀子,孟春又抗言上書極力勸阻。清寧宮遇災後,他藉機上書陳述了八件事,奏疏長達一萬多字。後來升為員外郎、郎中,奉命到陝西管理馬政,結果各種規章制度都得到了實施。回朝以後,又提出五條興利除弊的意見,並且彈劾巡撫的失職行為。

正德初年,他上書要求改正孔廟祭祀的典禮,未能實際執行。後外調為河南參政,廉潔奉公,很有聲威。以後提為太僕少卿,又升為太僕卿。武宗到宣府遊玩時,他曾飛章勸諫。不久以右副都御史的名義巡撫雲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蠻人阿勿、阿寺等,奏準設立了永昌府,增設了五所長官司,五處防禦所,登錄戰功,被蔭封一子做官,但他推辭了,沒有接受。

世宗即位後,他升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半路上被召回來做了吏部右侍郎。時值蘇、松各府旱澇相繼,而江、淮以北河水泛濫,淹沒土地、房屋、人口、牲畜,多得沒法計算。孟春仿效漢朝的魏相上書列舉了八條意見,世宗高興地採納了。不久他升為左侍郎。尚書喬宇被免除後,他代理吏部的事務。

在此之前“,大禮”的討論開始後,孟春在雲南聽說,就遞上一篇奏疏說:

“我閱讀邸報,看到進士屈儒的奏議請尊崇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奏議經陛下批示下發禮部。方知尊號還沒有經聖旨欽定下來。我思考前代的帝王從旁支入宮繼承王位,他們推尊親生父母的得失和事跡都記載在史書上。漢宣帝不敢給史皇孫追加皇帝稱號,光武帝不敢給南頓君追加皇帝稱號,晉元帝不敢給恭王追加皇帝稱號,他們都抑制私人情感而遵守禮制。這就是宋朝司馬光所說當時天下人讚美,後世被頌揚為聖人的事跡。漢哀帝、安帝、桓帝、靈帝就給自己的父親、祖父追加了皇帝的尊號,破壞了禮義制度。這是司馬光所說當時被人譏笑,後世也受到批評的事情。過繼給人就是人家的兒子,就不敢再考慮自己的父母。聖人制禮,沒有兩個尊長,這是因為恭敬的心思如果分出一些到那邊,就不能在這邊專一的緣故。現經大臣們詳細討論,事情還沒有定下來,莫不是皇叔考的稱號有什麼不恰當嗎?不過我雖愚蠢對此也不能無疑。《禮》說,在世時稱為父母,下世後稱為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的名稱,卻沒有世叔考、世叔妣的說法。現在想把興獻王稱為皇叔考,有什麼古典可作為根據?宋英宗時有人請給濮王加皇伯考的名號,宋敏求嚴厲指斥為荒謬。這樣說來皇叔考的稱號,難道能夠加在興獻王身上嗎?就是稱皇叔父,按理講也不大恰當。經書上稱呼伯父、叔父都是他們在世時別人喚他們用的。等到他們死後,從來沒有人把親屬關係加在他們的爵位之上的。這樣說來皇叔父的稱號,難道可以再用到先朝已經加過諡號的親王身上嗎?我看到陛下以前發布的詔書,陛下稱先皇帝為皇兄,假使真的把獻王稱為皇叔,像宋朝王皀、司馬光所說的那樣,也就已經夠滿意了。可是有少數議論的人認為不對,什麼原因呢?天下是我們太祖皇帝打下的。自太祖傳到孝宗,孝宗傳給先皇帝,先皇帝又特地選擇了陛下您,傳給您祖宗的大業。獻王雖然是陛下的天然至親,然而陛下所以能夠走入皇宮,擁有天下,子子孫孫千秋萬代地做皇帝,這都是先皇帝的恩德,孝宗傳下來的家業啊。所以我希望您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作為榜樣,如果提出什麼古來沒有過的名稱或不恰當的尊號,那就不是我對於陛下所寄予的希望了。”

等到孟春來吏部做官的時候,世宗已經尊稱自己的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繼而又改稱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孟春三次上書請按當初的詔書尊崇,世宗都不加考慮。此後世宗更加聽信張璁、桂萼的話,又想去掉本生兩個字。張璁當時盛氣凌人,上書列舉禮官欺君之罪十三條,並且斥責大臣們是朋黨。孟春和九卿秦金等撰寫了一篇奏疏,大略是說:“伊尹說過:‘有人說話違背了自己的心思時,一定要向道義方面去尋求。有人說話迎合了自己的想法時,一定要向失道之處去核查。’近來在關於‘大禮’的爭議中,大臣們所表現出來的邪惡和正直是不一樣的。像大臣們為糾正錯誤而提出的不大好聽的數千萬言,這就是伊尹所謂的違背了自己心思的話,陛下是否曾經向道義方面推求過?那么一兩個小人,敢假託隨順主上孝心的名義,勾引一些不三不四、不學無術、厚顏無恥的人,迷惑陛下的理智,這就是伊尹所謂的迎合了自己想法的話,陛下是否向失道之處去核查過?為什麼那些人的話那么容易得逞,而這些人的話這么難採納呢?”於是提出了十三條質問來反駁張璁。奏疏遞交後被世宗壓在了宮中。

當時詹事、翰林、給事中、御史及六部各司、大理、行人等許多大臣都寫了諫章,都被壓在宮中,未予批答,一時間群情激憤,不可遏制。正好早朝剛結束,孟春就號召滿朝大臣們說“:憲宗皇帝在位時,百官曾在文華門哭諫,爭論慈懿皇太后的葬禮,憲宗最後聽從了他們的意見。這是我們明朝的往事啊。”修撰楊慎說:“國家養士一百五十年,能不能仗節死義,就看我們今天的表現了。”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罛等就把滿朝大臣在金水橋南邊攔住,說今天有哪個人不努力爭取,大家就一起揍他。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又過來號召大家。於是九卿、翰林、給事中、御史、各司郎官,總計二百二十九人都在左順門跪地請願。世宗讓司禮中官傳命他們回去,大家都說:“一定要得到皇上的允準我們才敢回去。”他們從早上跪到中午,世宗兩次傳下指示,仍然跪在地下不肯起來。

世宗這下大為惱火,就派遣錦衣過去先抓了幾個帶頭的。於是豐熙、張罛、余翱、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毋德純八個人一起被關進了皇家監獄。楊慎、王元正於是敲打著宮門大聲哭喊,大家也都哭了,哭聲響震皇宮的深宅大院。世宗更加惱怒了,就傳令逮捕了若干名五品以下的官員,而讓孟春等人等候治罪。第二天,編修王相等十八個人都被杖打而死,豐熙等人和楊慎、元正都被貶官或充軍。世宗這才把孟春等人以前的奏疏發下來,批評他說:“我即皇帝位,供奉宗廟祭祀,尊崇親生父母的大禮,是我自己決定的。孟春等詆毀君主,敗壞政事,顛倒是非,罪實在不小。而且張璁等遞上來的十三條意見還留在我手中沒發下來,他怎么先知道的?希望他老老實實回答我。”於是孟春等上書認罪,說:“張璁等遞上去的十三條,在沒遞上去的時候就先拿草稿給人看過,並且還有副本存放在通政司,所以我們知道它。我們跟在滿朝大臣的後邊,能夠在旁邊參加討論‘大禮’,私下裡認力張璁等矇騙陛下,所以說些話出來和他們辯論,冒犯了陛下您,罪應萬死。只是我們希望陛下明察秋毫,辨別一下誰正直,誰邪惡,這樣我們即使死了也會感到幸運。”世宗惱怒不休,批評說孟春號召大家發泄不滿,不是大臣侍奉君上的方式,本該從重法辦,姑且從輕扣發一個月的俸祿。不久被調出去做南京工部左侍郎。按照過去的慣例,南京各部只設一個侍郎,當時工部已經有右侍郎張琮了,又讓孟春做左侍郎,實際上是冗員了。孟春屢次上書稱病告老,到六年(1527)春天,才得到批准。等到《明倫大典》編成以後,又剝奪了他的官籍。很久以後,他才死在家中。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禮部尚書,諡文簡。孟春的住處有一個泉,因為燕去水乾、燕來水滿而得名燕泉,他就被人稱為燕泉先生。

豐熙,字原學,浙江鄞縣人,是布政司豐慶的孫子。他從小天賦過人,有一次曾在牆壁上寫下大字說“:立志應當以聖人為目標。在最上等事上不如他人,就不是好男兒。”十六歲死了母親,他痛苦得幾天沒喝一口水,後來又在守喪的房子裡住了三年。弘治十二年(1499),他考中殿試第二名,孝宗對他的策論很讚賞,就賜給他第一名的袍帶以顯示寵愛他。初任編修,又升為侍講、右諭德。後來因為不依附劉瑾,被調出去掌管南京翰林院的事務。中間為父親守了三年喪,除喪後起復原任。

世宗即位後,他入朝當了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的爭論開始後,他和禮儀官員一起幾次上書爭論。等世宗召張璁、桂萼當學士,方獻夫做了侍讀學士後,豐熙在朝中號召說:“這些人是冷褒、段猶一類貨色,我們能夠和他們攪在一塊嗎?”於是大家抗言上書請求罷官回家,世宗沒有批准。後來興獻王的尊號確定下來,世宗讓選定日子獻上恭穆獻皇帝的謚冊。豐熙等又上書進諫說“:興獻王尊稱議定後頒布天下已經三年了,竟然因為那么一兩個人胡說八道,就想拿下‘本生’字樣,專門推崇對養育之恩的報答。我們接到命令,簡直吃驚得不知所措了。我們認為陛下作為供奉宗廟神人的主人,只有尊崇宗廟的禮制,合法繼承王位的道理才不會丟失。如果違背先王制定的禮制,給後人譏笑,豈不是嚴重損害了您的偉大德行!”奏疏遞進後沒得到批示,就和大家一起到左順門跪地哭諫。於是很多人被逮入詔獄裡拷問,又在宮門外被打了一頓大棍,分別派出去充軍。豐熙被派到福建鎮海衛去了。

張璁等人得志後,大臣中就很有些人一起請饒恕被貶官、充軍的大臣們的罪過,首先就都提起了豐熙,世宗不聽。最後在謹身殿發生災禍,豐熙也年近七十的時候,給事中田濡又一次請求寬恕豐熙,世宗終於不肯聽從。豐熙在鎮海衛住了十三年,最後死在那裡了。直到隆慶初年,穆宗才給豐熙追贈一官,對他家裡賜予撫恤。

他的兒子叫豐坊,字存禮。考中鄉試第一名後,在嘉靖二年(1523),中了進士。當初外放到南京吏部任考功主事,不久貶為通州同知,然後又被罷官回鄉。豐坊學問廣博,善於寫文章,兼通書法,但性情狂誕。豐熙死後,他在家裡住著,經濟拮据,想仿效張璁、夏言用幾句美言謀取高官,就在十七年,赴京上書,談論修建明堂的事,又說應給獻皇帝加廟號、稱宗,匹配上帝。世宗很高興,不久就給獻皇帝進封廟號為睿宗,配饗玄極殿。這個主張大概最早就是由豐坊提出的。當時人們都厭惡他這種背叛父親的行為。第二年,豐坊又呈進《卿雲雅》一章,世宗傳令交史館加以收存。豐坊等著任命等了很久,最後沒有得到提拔,回家以後悶悶不樂地死掉了。晚年他改名叫道生,別出一格地編了一部《十三經訓詁》,其中有很多穿鑿附會的話。有人認為世間所流傳的《子貢詩傳》,也是出自豐坊的偽作。

徐文華,字用光,四川嘉定州人。正德三年(1508)進士,初任大理評事,升監察御史,外出巡按貴州。乖西地方的苗民阿雜等人發起叛亂,文華和巡撫魏英討伐他們,打下敵人六百三十個營寨。武宗為此發布加蓋玉璽的詔書,獎勵、慰勞了他。

江西副使胡世寧因為檢舉了寧王宸濠被逮進詔獄,文華抗言上書搭救他,說“:世寧上為朝廷,下為宗室,竭盡忠誠,發憤直言,話剛出口,禍患就跟上他來,也真夠悲哀的了。寧王的氣焰一天比一天囂張,國家的隱患一天比一天可怕,現在不加制止,誰知道會達到什麼樣的程度。不料現在又用重法懲辦世寧,堵天下人的嘴巴,奪忠直大臣的正氣,削弱朝廷的威嚴,誘發宗室藩王造反作亂的心思,日後假如招來意外的事變,那就可以說是從現在開始的了。”武宗沒有聽取他的意見。

武宗派宦官劉允到烏斯藏迎佛,文華極力諫阻,武宗沒有理睬他。後來馬昂把自己有孕在身的妹妹進獻給武宗,文華又上書進諫言說“:中等人家都不肯娶再嫁的女人。陛下身為至高無上的天子,竟然肯幹這種事?您捫心自問心中就不能安靜,說出口來也就不順,傳給天下後世知道也覺可羞。那替陛下進獻這女人的人,罪惡大到可以誅滅全家了。試想萬一防備不嚴,不幸有李圜、呂不韋這樣的人鑽了空子,可不是小事!現在馬昂一家兄弟、兒子、侄子出入禁宮,陛下降低自己的身份,跟他們亂穿著衣服坐在一堆,甚至在一處睡覺。陛下破壞祖宗的家法,沒有比這件事做得更厲害的了。馬姬在宮內獨自享受陛下的寵愛,馬昂在外邊玩弄權術,暗中滋長著的禍端簡直不可盡言。請儘早斬掉馬昂,斷絕大禍根。”武宗也沒有作答。

文華在幾次直言上書後,武宗和身邊的宦官們都記恨他。後來碰到文華列舉宗廟禮儀中祧廟、礻帝礻合、特享、出主、纎食共五件事上書,考證經義,所說的都可以施行。但是武宗惱了,批評他越職上書,胡說八道,並把他的奏章發給有關部門評議。禮部長官不懂得經術,又迎合武宗的意思,就奏稱文華所說沒有道理。武帝於是命令把文華逮入詔獄審訊,罷官為民。當時是正德十一年(1516)十月。

世宗即位後,文華又得到起復,官復原任,經河南按察副使,在嘉靖二年(1523)被推舉為政事、修身雙優,然後應詔入朝做大理右少卿,不久轉為左少卿。當時朝廷中正在討論興獻帝的“大禮”,文華幾番和其他大臣們一起極力諫爭。第二年七月,又號召大臣們在宮門外跪地哭諫,因此被扣發了四個月官俸。後來,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召集大臣們討論,文華與汪偉、鄭岳還是極力反對。武定侯郭勛就說:“祖訓是這樣子,古禮也是這樣子,張璁等人說得對。古書上講了,大臣侍候君上,應當順成他的好事。”就這樣形成了決議。等後來改題宗廟神主時,文華進諫說:“按道理孝宗是祖輩,不能稱為伯考。武宗是父輩,不能稱為皇兄。不如乾脆稱為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還算是兩全其美,不害正統。”奏疏遞上後,世宗又一次讓扣發了他的官俸。

六年(1527)秋天,李福達一案再審。主持再審的張璁、桂萼、方獻夫,因為討論“大禮”一事本來就恨文華這些人,於是把審訊記錄全給顛倒過來,把文華和其他法官們關進了監獄。結案以後,文華被指責為徇私包庇御史殺人,充軍遼陽。後來碰上大赦,死在回鄉的道路上了。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左僉都御史。

自從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罷官後,以前爭議“大禮”的大臣們有的就違心地順從了世宗的意思,文華卻堅持以前的意見不變。他無罪被充軍邊疆,當時的官僚士紳對他深感惋惜。